长篇小说奖还是“终身成就奖” 《中国社会科学报》:本届茅盾文学奖获奖者平均年龄达61.8岁,而且没有50岁以下的作家获奖,这也招致了一些批评,认为茅奖已从评作品向评作家转移,而有的评委却认为就应该这样,茅盾文学奖就应该是“终身成就奖”,应该40%授予作品,60%授予作家的声望…… 陆建德:我觉得获奖作者年龄大不要紧,但茅盾文学奖还是应该是长篇小说奖,不能搞成“终身成就奖”。不然的话,大家就没必要坐在一起评,就比比谁声望高、排排座次就行了。像英联邦的布克奖,就是看具体的作品,评委就是读小说,不太考虑作者的名气。 唐山:从国外的奖项看,英语世界的布克奖评的是作品,其获奖者比较年轻,平均年龄49岁。2013年,凭借其《发光体》(The Luminaries)赢得这一大奖的新西兰女作家埃莉诺·卡顿(Eleanor Catton)年仅27岁,是布克奖历史上最年轻的获奖者。诺贝尔文学奖大家都知道是“终身成就奖”,获奖者的平均年龄有70多岁,这几年都差不多80岁了。而茅奖还在犹豫之中,还在路上。茅奖的标准,第一条就是“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完美统一的原则”,但是这两者之间的平衡如何把握,很难说没有偏差。有一段时间,小说的艺术性会被所谓思想性打压,有些被认为思想性很强但艺术性薄弱的作品也得了奖。当然,这么多年走过来,茅奖也在不断完善,并且也明确了这个奖是长篇小说奖。问题是,我们没有一个有效的机制来保证其执行力。所以现在的情况还是比较模糊,才有了本届这样一个介乎于长篇小说奖和“终身成就奖”之间的结果。 陈众议:其实,诺贝尔文学奖所谓的“具有理想主义倾向的最佳作品”也每每让位于“对人类作出最大贡献的作家”。前者已然很难界定,后者就更令人莫衷一是了。文学家如何通过其作品为人类作出最大贡献?这实在太难界定了。因此,诺贝尔文学奖基本上是“终身成就奖”,尽管对这个成就的界定常常左右摇摆、不断变化,尽管瑞典学院经常表示将诺贝尔文学奖奖给××作家的××作品。那是另一个话题。 严格的作品奖不是不可能,也不是没有。国际上,作品奖大多取法匿名评审,一般是作家将手稿寄给(发给)评奖机构,评委会在盲评中遴选最佳作品,以简单多数票进行长名单删汰,两轮或几轮之后得票多者胜出。譬如,奖金丰厚的西班牙行星奖(奖金50万欧元)就是这样遴选的作品奖。而茅奖似乎既考虑作品,又观照作家;孰轻孰重则大抵尚未形成原则或共识。这恐怕是导致茅奖历届遴选规则有所偏侧的主要原因之一。我想,更加偏重声望或侧重作品,结果应该不尽相同,甚至完全不同。如是,从历届茅奖获奖作家作品的情况看,作家和作品的天平似乎有待规范、平衡。后者将有裨于确定茅奖的遴选方向,规避诸多不必要的误解与讹传。最简单的例子便是王蒙的《那边风景》。它本身是一部好作品,从题材到语言都别具一格,但只因为它是王蒙的作品,读者也便有了更高的期许。这对泰斗级老作家公平与否却是兀自催生的又一个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