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搜集与整理,在1949-1966年民间文艺学领域,成为一个核心话语。1950年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成立后,开始采集全国一切新的和旧的民间文学作品,具体搜集的科学理论是:“①应记明资料来源、地点、流传时期及流传情况等;②如系口头传授的唱词或故事等,应记明唱者的姓名、籍贯、经历、讲唱的环境等,③某一作品应尽量搜集完整,仅有片断者,应加以声明;④切勿删改,要保持原样;⑤资料中的方言土语及地方性的风俗习惯等,须加以注释”。[8]从具体内容看,搜集的规范只是宏观上的导向,在民间文学领域,更多地把资料搜集当做获取民间文学研究文本的一种方式,并且成为中国民间文艺学界学人工作的重要的一部分,他们努力将口头资料转为文献文本,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资料搜集与理论研究的分离。它的弊端是明显的,正如韦勒克所言“这种将‘研究’和‘鉴赏’分割开来的两分法,对于既是‘文学性’的,又是‘系统性’的真正文学研究来说,是毫无助意的。”[9]但就当是的历史情境而言,这五条搜集资料的规定,符合基本的学术规范,在实地搜集资料过程中,特别就少数民族民间文学资料的搜集而言,研究者根据具体情况对其作出不同的阐释与演化。 195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事务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少数民族地区调查研究各民族社会历史情况的初步规划”,同年8月相继组成了内蒙古、新疆、西藏、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等八个少数民族调查小组,于是各地的调查工作开始走上了正轨。1956年8月,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和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共同组成联合调查采风组,由毛星带队,文学研究所有孙剑冰、青林,民间文艺研究会有李星华、陶阳和刘超参加,到云南少数民族地区进行调查,他们调查的宗旨是“摸索总结调查采录口头文学的经验,方法是要到从来没有人去过调查采录的地方去,既不与人重复,又可调查采录些独特的作品和摸索些新经验”。[10]毛星主要研究领域是马克思主义文艺学,民间文学研究是他文艺学的一部分,因此他认为: 我们所说的“民间文学”和高尔基所讲的基本意思相同。指的是:为劳动人民自己创作并在劳动人民中流传的口头文学。民间文学是民间文艺的一个部分。对民间文学进行科学研究,需要与民间的其他文艺形式联系起来。 口头文学与书面文学同时并存,在同一时代里,它们都受到当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影响,反映当时共同的社会风习,反映当时影响各个阶级的历史和社会生活。但由于劳动人民是生产者,是历史的创造者,因而不论政治上或者艺术上都是最富于生命力的。 民间文学与一般书面文学比较,在思想内容上,语言、形式上,以及所构成的艺术之美上,都有自己的特点。[11] 在资料搜集中,他们注重民间文学的思想性与社会历史价值,这与当时文艺学主流吻合,在国家意识形态导引中形成的民间文学话语一致。采录工作中,毛星注重总结采录口头文学的经验,在民间传说故事搜集中,重视英雄的传说,这些传说都是“具有战斗性和反抗性的故事”,而且英雄大多出身于劳动人民[12]。《白族民歌集》[13]、《纳西族的歌》[14]中搜集了大量阶级意识显著,反映民族压迫与阶级压迫,歌颂毛泽东的歌曲。另外他们关注民间故事、传说、民歌与各民族风俗习惯的关系,重视民歌与演唱者生活的关系等。 此次调查采录工作成果显著,每篇故事、传说、民歌都标注了采录地点、讲述人,涉及的方言土语、地名都进行了注释。李星华记录整理的白族民间故事传说影响极大,特别是该书出版时,毛星《关于白族的几点情况》(代序)以及她本人在书后附加的《关于白族的民间故事传说》,这两篇文章在当时历史情境中,全方位地呈现了调查者采录整理的思路。毛星以文献资料与口头资料为基础,对白族的历史、文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及白族与汉族的关系等进行了论述。他注重文献与调查资料结合,这在当时的研究中“开风气之先”[15]。李星华提到在云南的具体时间以及采录过程,特别提到“多记同一故事的不同讲法,不仅对故事会有全面的了解,便于研究和整理,同时也可以看出群众是怎样依照自己的生活经验和看法来修改一个故事;也可以了解到民间文学跟群众生活是怎样密切地结合在一起。”[16]可见,本次调查采录在全国民族调查的情境中展开,同时契合民间文学的基本原则与理念,并在中国少数民族民间文学调查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 1958年,因生产大跃进的激发、党中央的号召而掀起新民歌运动,蓬勃发展的群众创作促进了民间文学工作的迅速发展。1958年4月14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大规模收集全国民歌》。同日,中国民研会主席郭沫若发表了《关于大规模收集民歌问题答本刊编辑部问》。他认为:对民间文学“研究文学的人可以着眼其文学价值方面;研究科学的人可以着眼其科学价值方面。可以各有所主,没有一个秦始皇可以使它定于一尊”;“从科学研究来看,必须有忠实的原始材料”;“忠实的原始记录是工作的基础”;“但是从文学观点上来说,加工也很重要”;“两者可以并行不悖”[17]等等。 1958年第一次全国民间文学工作者代表大会上提出了进行“全面搜集、重点整理、大力推广、加强研究”的任务和“古今并重”的原则,针对采录具体提出“全面搜集、忠实记录、慎重整理,适当加工”的方针(简称“十六字方针”)[18],强调要将整理工作和属于个人创作的改编与再创作区别开来,并提出科学资料本与文学读物本,以适应不同读者的不同需要。全国性的采风运动迅速展开,四川彝族著名史诗、叙事诗《勒俄特依》、《玛木特依》、《妈妈的女兒》等,之后編成《大涼山彝族长诗选》、《大涼山彝族故事选》;壮族《刘三姐》、《百鸟衣》等。最后经过选编出版了《中国民间故事选》(第一、二集),第一集中收编30个民族121篇作品,第二集中收入31个民族的故事125篇。十六字方针没有直接运用西方民俗学调查的术语“田野作业”,20世纪80年代中期学人对其开始质疑,认为它的研究有诸多不科学之处,田野作业才是科学术语,这是一种不尊重历史事实的批判,最初的调查有很多不成熟之处,但它的科学意义则难以抹杀。正如日本学人所述:他们“采集整理的方法和技术虽然还有不足之处,但是中国各民族的民间故事如此大量而广泛地加以采录,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尽管这一工作进行得还有些杂乱,但是这标志着把各民族所创造的神话、传说、民间故事这一个有机的民间口传文学世界,作为一个活生生的整体,而不是零敲碎打地加以把握的一个开端。”[19] 1961年3月25日至4月2日,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在北京召开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工作座谈会。会议由何其芳、毛星、贾芝主持,制定了《中国各少数民族文学史和文学概论编写出版计划》、《中国各少数民族文学作品、翻译、编选和出版计划》和《中国各少数民族文学资料汇编编辑计划》。这次会议在中国文学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新中国成立以后,“编写一部包括各兄弟民族文学成果、文学经验、文学发展史,因而名实相符的中国文学史,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需要和要求”。1961年4月,成立了整理和研究调查报告的中央机关——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召开了全国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工作会议。调查研究的结果刊印出的资料有数十种之多。这些有助于“调查产生民间故事的环境”。[20] 总之,1949-1966年国家在文艺方面重视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民间文艺进入国家意识形态主流,纳入文艺学的研究模式与轨道,学人在特定的历史情境中,突出民间文艺的思想性与社会历史价值,而少数民族民间文艺具有典型意义。再加上1956年开始的全国范围内民族识别与各民族历史调查为少数民族民间文艺搜集提供了极好的契机。这样各个民族的民间故事、传说、民歌等集结成册,大量成果都是首次面世,为丰富中国文学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为建立民间文艺学完整的资料体系有重大意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