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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搔首”非女人专利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中国社会科学报 于博 张晟韬 参加讨论

    “搔首弄姿”也作“搔头弄姿”,形容故作姿态,卖弄风情(《汉语成语考释词典》)。在现代汉语中这个成语经常用来指女性矫揉作态。可如果追根溯源的话,我们发现无论是起初的“搔首”还是“搔头”,都是指男性在头部的动作。《诗经》中记录男女约会时的场景:“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诗经·邶风·静女》)这里的“搔首踟蹰”说的是找不到女子的那个男人在挠头着急。通常“搔首”用于男人“挠头”这个动作,如唐代诗人冯著在《行路难》中有这样的诗句:“男儿 轲徒搔首,入市脱衣且沽酒。”《水浒传》中:“宋江听罢,搔首不知痒处,只叫得苦。”
    而“搔首”的一个变体则是“搔头”,南朝范晔在《后汉书·李固传》中记载:“大行在殡,路人掩涕。固独胡粉饰貌,搔头弄姿,盘旋偃仰,从容冶步,曾无惨怛伤悴之心。”李固,字子坚,汉中南郑人,东汉时著名的忠臣,年轻时便以学问而著名。显然,文中“搔头弄姿”之人为男性。在白居易的《采莲曲》中,“搔头”也可以指代女子:“逢郎欲语低头笑,碧玉搔头落水中。”直到清朝的小说《品花宝鉴》仍有女子“搔头弄姿”,“叶女又鼓搔头弄姿,倚门卖俏,那些旧交渐渐走动起来”。
    到了现代小说中,“搔首弄姿”一下子变成了女人的专利,如:“夏婆搔首弄姿,扭腰伸了个兰花指。”(《张居正》)“搔首弄姿的顾媚生还转着身子问:‘我穿哪一身好看?汉装还是满服?’”(《少年天子》)“他喜欢京韵大鼓,也许因为那些花枝招展、描眉画眼、油头粉面、搔首弄姿,半边头发盖着一只眼睛的女艺人,让他又是轻蔑又是渴望。”(《无字》)
    从以上的梳理中,我们可以看出,“搔首弄姿”、“搔头弄姿”其实既可以女性为主体,也可以男性为主体。至于为何到了现代小说中,“搔首弄姿”突然就排斥了男性使用者,这恐怕和民国以后的男性发型变化有关。南京临时政府在1912年3月颁发了 《大总统令内务部晓示人民一律剪辫文》,要求“凡未去剪者,于令到三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尽净,有不遵者违法论”。既然没有长头发了,自然也就不必摆酷挠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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