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日狂欢的主会场究竟是怎样落实在白湖的雅斯各农场(地形本身呈巨碗形,既是一座完美的圆形露天剧场,又具备幕天席地的经典野合条件),向来是“伍德斯托克考据癖”们争论不休的话题。提伯的版本当然要突出自己的功绩,不说也罢。比较独家的部分,倒是提伯怎样利用他的汽车旅馆和“贝特尔商业理事会主席”的身份,当好整个音乐节的“后勤部主任”及“首席发言人”。书的后半部里充斥着提伯与各类官方势力、保守势力以及打着上述势力的旗号趁火打劫的歹徒斗智斗勇的段子,其中最爆笑的一段是酷似玛琳·黛德丽的维尔玛击退上门滋事的歹徒——原来维尔玛是“历史上第一个来到白湖地区的异装癖”,一个健硕的男人。从这一刻开始,维尔玛就成了整个音乐节期间汽车旅馆的专职保镖,他/她手里早已握惯的亚文化标志——鞭子,在特殊时期有了特殊的用处。 直至尾声,这本书也没有正面描摹过音乐节的前台,没有渲染过吉米·亨德里克斯那把鬼斧神工的吉他和里奇·海文斯在开场秀里名垂青史的吟唱——“自由、自由、自由……”事实上,当时的提伯一直忙碌在后方,忙得只有空偷偷到现场做一次异常短暂但终生难忘的性冒险。对他而言,伍德斯托克的意义自财政解困开始,却意外地以心灵解困告终。平生第一次,他公开地、自豪地与同志们手挽手站在了一起。在他眼前,一拨又一拨年轻人“在大庭广众中脱掉衣服,在塘里和湖里裸泳,到灌木丛中做爱——有时连灌木丛也不去。男人和女人接吻,男人与男人接吻,女人和女人接吻,这些事情他们干得太多了,多到难以理解的程度”。 提伯当然可以理解。构成奇迹的是,父亲也可以。狂欢的海洋中,提伯终于放肆出柜,与酒吧里的男人们拥抱在一起。目睹此景,母亲哭得气急败坏,父亲却表现得出奇的冷静。更为“陌生而奇妙的感觉”是:“我们一生中第一次彼此产生了男人间的尊重。我们以前从来没有一起笑得这么多,彼此拥抱得这么多。我们真正开始彼此欣赏了。” 也许,李安读到这里,眼前的画面已经直接从《断背山》转换成了《喜宴》,提伯父亲的形象与郎雄的面貌大抵也能交叠在一起了。关于伍德斯托克,宏大叙事的可能性早在1969年就已经被那部著名的纪录片(这部片子的助理导演是马丁·斯科西斯)挖掘殆尽,仍可咀嚼——尤其值得被李安咀嚼的,是可以让整个历史都退居为背景的,个体的卑微与光辉。 仿佛觉得上述桥段还不够李安似的,1969年8月17日,一名女摩托车手在音乐节行将谢幕时来到汽车旅馆,羊水在下车的刹那破裂,几十个给麻醉品弄得昏头昏脑的嬉皮士忙着替这名宛若摇滚女神的孕妇接生——当直升飞机载着母子离开时,提伯耳边适时响起了从农场那边传来的伍德斯托克的铿锵乐声。更有甚者,提伯的父亲在《制造伍德斯托克》的尾声,还留下了一长段十足煽情的、写到任何小说里都既过时又过火的遗言: “我只有一件事要求你。我走了以后,我想朝着伍德斯托克的方向埋葬。你知道就在马克思的农场边上的那个犹太人小墓地?那是我想去的地方。音乐节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日子,那是你做成的。” 且慢,高潮来临前,让我们先定格三秒。一个具有后现代自觉意识的读者会问,为什么回忆录里的每句话都像台词?似是而非的答案是:伍德斯托克,乃至整个六十年代的动人之处,不正在于这些台词的堆砌“多到难以理解的程度”吗?不正在于,我们是那么愿意缅怀一个并不清晰的、甚至也许包含着某些“从未存在过的历史”的时代?是的,“也许从未存在过”,就像下面这句。 “不,爸爸,”提伯回答道,“我们做成的。你和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