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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骡子》:乡村的一半家当和另一半光景

http://www.newdu.com 2017-10-14 《人民文学》 徐春林 参加讨论


    读张行健散文《骡子》,我突然感觉“乡村”离我们越来越远,正如散文里所写到的“我一直以为牲畜是乡村的灵魂,是农人和土地的纽带,也是农人们最富灵性和智商的帮手……乡村的牲口,这些与土地不可分割的精灵,难道果真就这么一天天减少乃至绝迹了么?”
    这是一个与土地有着牵挂的人的一种正常的情感纠缠。实际上,我们无法寻找到自己的真正故乡。地球在不断演变,人类在不断繁衍,我们都会因为各种原因,慢慢地离开自己的家园。最后,这个养育自己的乡村,就变成了情感上的想念。
    骡子身份的尴尬,恰是人类与乡村之间的尴尬。骡子是马和驴子杂交的产物,公马和母驴子产下的叫驴骡子,叫驴和母马产下的叫马骡子。实际上,我们又何尝不是和这骡子一样呢?一代代的生育,又一代代脱离血脉亲情。农村里有古话说:一代亲,二代表,三代四代无人走。亲情在不断的繁衍中,变成了另外一种不相干的血缘。
    具有戏剧性的是,由于遗传基因的原因,骡子少了生育的劳累,可它却成了农业社最主要的劳动工具。因为是马和驴的杂交品,它十分成功地继承了马和驴的优点:马的力气、驴的皮实,也十分成功地剔除了马的娇贵和驴的拖沓。
    于是,骡子在乡村人心中,有了各种依靠和奢望。骡自然也就成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习惯性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作者开篇点出了自己的忧虑,之后用长篇故事来叙述骡的生活习性和骡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实际上都是在怀念乡村,把乡村的一半家当比作了骡,而另外一半家当却是光景,两者加在一块就是光景中的记忆——骡子。骡子是作者笔下怀念乡村的缩写,乡村里还有其他的乡愁。
    作者把骡子拿出来写,我想其中还有另外一层意义。骡子喜欢安静,在牲口的群体里,它们是最安静的一类。骡子的天性与乡村融入一起,成了乡村里的重要风景。
    现代生活的转变,社会的进步,促使很大一部分人迅速逃离乡村。娃娃已经分辨不清骡子和马。本来人们逃离乡村,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社会的进步,那么,乡村的骡子呢,它们会是怎样的命运?有人开始吃骡子肉。作者写到,有几户人家吃了骡肉,食者腹痛难忍。我想,这是作者对骡子的怜爱。城市里,骡肉馆子越来越多。食客吃骡子肉时,不会想到骡子曾经为人类付出的辛劳。
    社会要进步,骡子的命运注定越来越悲惨。是否可以避免呢,如何改变骡子的命运?作者作了深刻的思考。
    饿狼与骡子斗争的故事,却是令人十分的伤感。这个故事,启发人们应该抛弃恶念,把善良留存下来。文章最后的那句话很有力:“小眼儿”在几条村巷里愤愤地嚷:贼胆包天,敢吃咱的“乌鸦”(骡子的名字),那可是神骡子哩。为了保护埋葬的骡子尸骨,“小眼儿”已在“乌鸦”身上洒上了农药。骡子在村人心中,在孩子的心中,都得到了应有的尊重。
    《骡子》一文不仅写了乡村与骡子的情感,还写了骡子与人们之间的关系,骡子与骡子之间的亲情。《骡子》剖析了后乡村时代对骡子命运的刻薄,行文清晰,语言丰富,故事感人,是现代散文中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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