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现代化不是资本主义萌芽自发发展的结果,走的也不是西方那样的市场化之路。中国的现代化是在外部压力之下,政府中的一部分开明人士追求强国的结果。因此,最早从事经济活动的企业家除了进入中国的洋人之外,就是追求强国的官员。尽管中国一直有从事商业活动的商人,以后也有从事实业的企业家,但真正主导中国经济的是官员,官员而又兼商人或企业家,这就是官商。官商代替了企业家,这就使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和企业家的形成走了一条与国外完全不同的路子,有了完全不同的结果。 哈耶克把社会分成两种类型:有了钱才有权的社会,以及有了权才有钱的社会。近代中国正是后一种社会,官商不是借商成官,而是借官成商。这就是说,官商与企业家最大的差别在于不是靠经营企业,靠创新和承担风险赚钱,而是靠官员的权力赚钱。对于官商来说,官是核心,所以他们追求的就不是企业利润的最大化,而是官位最大化,做好了企业不一定能赚钱,但官位高了,权力大了,肯定能赚钱。从商是为官位服务的,做企业仅仅是当官的手段。因此,他们的中心任务不是如何作出正确的企业决策,更有效地使用企业的资源,而是如何在官场上“混”,当更大的官。官商与企业家的另一差别还在于,企业家要自己承担风险,而官商失败了,由政府,由纳税人承担风险,有时还会因为政治的需要,明知赔钱也要投资。成功了,可以升官;失败了,有别人买单,何乐而不为。决定官商企业的不是经济规律而是官场规则,或“潜规则”。所以,官商不是企业家,而是做企业的官,就像做文化、做行政或做其他工作的官一样。 中国最早的企业家正是这样一批官商,他们产生于洋务运动。洋务运动以强国为目标,而且真正睁开了眼睛向外看,其进步意义不容否认。但洋务运动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强国运动,由官员以官场规则办企业,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无论花多少钱,一定是要失败的。曾国藩办安庆兵工厂,左宗棠办福建船政局,张之洞办汉阳铁厂,李鸿章办招商局,哪一个有辉煌的业绩,对中国经济进步起到了推动作用?甚至在中国历史上,它们都没有留下什么让人回味的痕迹,如今留下的一些残片,甚至也被称为博物馆,但又能告诉我们什么呢? 洋务运动的失败原因颇多,最根本的是在不改变封建意识形态和制度前提下想实现经济发展。这次运动的主导思想是“中体西用”,即不改变中国的制度而采用西方的技术。殊不知,技术进步的基础是制度,没有制度革新哪里有技术进步?与洋务运动相对的是日本明治维新,他们的口号是“全盘西化”、“脱亚入欧”。先有政治制度的改革,而后有经济腾飞,这就决定了近代史上“小日本”总侵略我“大中华”的命运。 主持洋务运动企业的人是称为官商的官员,他们之所以能够主持企业,并不在于他们在经营企业上有什么特长,而在于他们本身是或通过科举,或通过当幕僚而进入仕途的官。他们精于官道,而不懂企业之道,他们又以做官的形式来办企业,这就注定了洋务运动无论投入多少,企业的结局或者不死不活,或者失败。这种企业只要产品(枪、炮、船之类),而不讲经济效益,也谈不上成本-收益分析(这是一切国营企业的共同特征,甚至可以说是本质特征)。钱花了不少,经济进步谈不上,更别说什么现代化了。 在中国近代历史上有两次政府和官员办企业的时期。一次是我们刚刚分析过的——吴晓波先生称之为“留着‘辫子’的洋务运动”,留辫子是清政府的象征,有辫子的人办企业当然是官商。张之洞投入巨资办的汉阳铁厂,李鸿章办的招商局,都是标准的国营企业模式,也是标准的国营企业结局。另一次是1927年国民党掌权之后,国民党采用的是一党专政的“党国体制”。党决定一切,当然要领导企业;党决定一切,当然也要决定企业。吴晓波先生称这一时期为“国家主义的回归”,如果说这种政府办企业的发展能留下什么的话,那就是造就了亿万富翁。洋务运动的盛宣怀,国民党时期的“四大家族”都是成功的典范——不过这种成功不是企业办得成功,而是个人致富成功。官商不是推动现代化的企业家。 当然,中国的企业家也并不全是官商,早在历史上我们就有成功的商人。在近代,随着民族资本主义的兴起,也有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家的出现。上述两本书都让我们又一次回顾了他们的辉煌,但是,他们仍然没有形成一个能推动中国历史进步的阶层,这就在于中国缺乏一个让企业家自由成长的土壤。 吴晓波先生在《跌荡一百年》的前言中概括了阻碍中国商业进步的三个现象:“一是意识形态争论对现代化的干扰;二是中央集权观念对国家商业主义的催生;三是传统的轻商和官商文化对新生企业家阶层的影响。”这就是限制企业家阶层成长的土壤。吴晓波先生更多的强调了思想意识,我还想加一点,那就是制度。 中国近代没有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启蒙运动。传统的封建文化一直是主流,而且通过形式的变化一代一代被坚持下来。传统文化的特征是保守与封闭。保守是不想变革,抵制变革,用鲁迅先生的话就是连搬一张桌子都要流血。近代史上所谓修铁路坏了风水之类,大概就是最有力的明证,至于改变“祖宗之法”更是大逆不道了。封闭就是对世界各国的文化抱着顽强抵制的态度。鸦片战争打开了中国的有形大门,但一点也没有动摇无形的思想之门。这种意识形态不只是统治者坚持,而是深入到每一个中国人的心中。封建文化传统体现在制度上就是国家中心主义,把国家放在民族之上,而国民党的“党国体制”又把党放在国家之上。在这样的制度下,各种法律就形同虚设,国家可以为所欲为。例如,产权是企业家成长的至关重要因素,中国从商鞅变法以来已经实现了私有制,但国家的权力都在私有产权之上。无论是历朝历代的法,北洋政府的法,还是国民党的法,都没有“私人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承认私人可以合法的占有财产,但国家都可以任意地剥夺这种权力,当年国民党对私人企业家的横征暴敛就是最明显的事例。吴晓波的书中记载了这一段企业家伤心的历史。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