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会做出道德选择 在阅读这本16开、700多页的大部头时,你必须努力适应威尔逊的这种论说方式与研究方法,无论他描述的是动物社会、动物社会的群体结构、级别和通讯、决定社会适应的所有生理学基础,抑或是早期人类的社会行为和原始人类社会组织的适应特征。他试图将社会生物学系统地整理成为进化生物学特别是现代群体生物学中的一个分支,并且打通它和行为学与生理心理学、细胞生物学等综合神经生物学之间的界限。他的看法其实相当明显:“社会学及其他社会科学以及人文学科,是等待融入现代综合论的最后的生物学分支。”这一立场甚至可以追溯至威尔逊本人1971年出版的《昆虫社会》中昆虫学和群体生物学的结合,因为“每一个昆虫集群都是相互关联的生物的集聚体,而其成员是按一定的模式生长、竞争,并最后走向死亡的”。 威尔逊最为擅长的研究领域———蚂蚁,正是生物的社会性特征以及社会性分析框架的上佳例子。一个最大规模的非洲大白蚁巢穴,从地基起可高达5米多,可容纳200多万只白蚁。这一筑巢过程在人类看来或许是难以置信般地复杂无比,先由新婚蚁王和蚁后掘造小室,再由工蚁和兵蚁参与并完成整个巢穴的建造。而这些细小昆虫的觅食、战斗、繁殖等活动与筑巢相比,更是以精细而严密的形式组织起来,分工合作,共同完成。 而“为增加其他个体的遗传适合度而舍弃自己遗传适合度”的利他主义也同样可以在动物行为中识别出来。在美国得克萨斯州东南部地区的野生火鸡群体中,作为“兄弟”们的火鸡在为交配权的激烈竞争中是相互帮助的。当雄性和雌性相聚在交配场时,每一同胞类群的个体体态鼓起而尾呈扇形,兄弟们彼此同步地向正在观察的雌性进行炫耀。而当雌性火鸡有交配意愿时,从属的兄弟会把交配机会让给其首领雄性,“结果,只有少部分的成熟雄性能使雌性受精”。有研究便发现,4个炫耀群中共170只雄性野火鸡只有6只参与了交配。 无论是集体行为还是利他主义,个体都要被迫在两不相容的“诚信”基础上做出不完满的甚至是两难的选择,也就是说,要在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与家系、部落的“权利”和“义务”之间做出选择。这无疑回应了威尔逊在开篇提出的期望:以生物学角度去解释,为什么在一些特定的时间内我们做出了某些道德选择而不是其他选择。“尽管这种解释的规律仍在探索中,但现在,从白蚁集群和野火鸡兄弟的行为到人类的社会行为之间,确实足以建立起一条强有力的探索思路了。”读者很可能对此思路感到似曾相识。的确,汉密尔顿在1964年探讨亲缘选择问题时便已经尝试用基因的亲缘关系去解释动物的“利他”行为,而道金斯随后在1976年的《自私的基因》一书更是成功地将基因自我复制的利己主义与亲属之间的利他主义联系起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