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Comrie(1989/2010)根据两个事件之间的形式联系和融合程度,把致使结构分为分析型(analytic)、形态型(morphological)、词汇型(lexical)三类。青海民和甘沟话处在汉语与阿尔泰语系语言的典型接触环境下,既存在形态型致使结构,也存在与普通话不同的分析型致使结构。 甘沟话形态型致使结构使用形态附缀“—给[kei]”,一般用于有结果或状态义的动词之后,语义上主要表达导致某种结果、促成某种状态,即属于一般所说的直接致使。分析型致使结构用言说义动词“说”作为使役动词,构成包含补足小句的双及物结构,语义上主要用于表达某人(致使者)使役、命令他人(被使者)做某事,即属于一般所说的间接致使。本文详细描写了两类致使结构的形式、意义、形式—意义的对应关系,讨论了接触对甘沟话致使表达的影响。 2. 形态型致使结构 在甘沟话中,表示状态或结果的不及物动词或形容词后加“—给”构成的致使结构最为常见,如: (1) 我路灯啊个着[tʂuo]灯亮给了,可又路灯啊死灯灭给了我开了一下路灯,又把路灯关了。 (2) 我们阿妈母亲的气哈上来给了我们让妈妈生气了。直译:我们让妈妈的火气上来了。 (3) 他狗啊死掉给了他把狗弄死了。 根据Dixon(2012:240)的总结,甘沟话不及物致使派生的特征可归纳如下: (i)由不及物的底层小句,派生出及物致使句。 (ii)底层小句的主语在派生而来的致使句中做宾语,即被使者,由格标记“啊/哈”标记为宾格形式。 (iii)引入一个新的核心论元,即致使者,充当及物致使句的主语。 (iv)有明确的形态标记(即“—给”)加在动词之上用于标记致使结构。 这类不及物致使派生非常能产。主要用于表达使成义,即致使者导致了某种结果或实现了某种状态。 及物动词后加“—给”构成的致使结构可分为两类。先看例句: (4) 老师妹妹哈歌唱给着老师使妹妹唱着歌。 (5) 王老师我们哈见天每天苞谷玉米吃给王老师让我们每天吃玉米。 从结构形式上看,及物致使的派生规则与不及物致使的派生规则类似,可归纳如下: (i)由及物动词构成的底层小句,派生出双及物致使句。 (ii)底层小句的主语在派生的双及物致使句中变为间接宾语,使用与格标记“—啊/哈”。 (iii)引入新论元,即致使者,充当双及物致使句的主语。 (iv)有明显的形态标记“—给”加在动词之上用于标记致使结构。 从意义上看,以(4)为代表的结构同样表达使成义;但由于其与表受益义的双系结构表层同形((4)如为双系结构则表达“老师为妹妹唱歌”),且受到及物动词语义特点的影响,使成义的表达不很自然,这类致使结构并不能产。同形结构倾向于被理解为表受益的双系结构。(5)代表有给予关系的致使结构,其语义的特征是:默认致使者(“王老师”)是直接宾语NP(“苞谷”)的提供者,被使者(“我们”)是NP的接受者。这类“V给”及物致使派生成立的充要条件是:致使双事件中包含将宾语NP使用权让渡给被使者的过程,语义上包含利益的转移。 受接触影响,甘沟话大量使用与蒙古语族语言同构的副动词结构“V1着V2”。一类有“致使—结果”义的副动词结构在形态句法上显示为与“—给”类形态派生有关。如: (6) 嗳傢他作业哈写着完掉给了他把作业写完了。 (7) 我东西哈拉着来给了我把东西拉来了。 这类结构相当于在不及物致使派生的基础上增加了表方式的“V1着—”。副动词结构在很大程度上替代了述补结构的表达功能,导致甘沟话的述补结构相较于其他汉语方言并不发达。甘沟话中也存在与普通话同形的“VR”型黏着式述补结构,接触导致了结构的糅杂:当动作V与结果R间存在致使关系时,动结式VR后也可以加上“给”,以下三种表达在甘沟话中同时存在: (8) 嗳傢作业写完了|嗳傢作业写完给了|嗳傢作业写着完掉给了他写完了作业。 3.分析型致使结构 甘沟话的分析型致使结构使用言说义动词“说[fo]”充当使役动词,结构可表示为:“致使者(CAUSER)+ 被使者(CAUSEE)+ VP +‘说(say/make)’”。具体用例如: (9) 嗳傢我啊[饭吃去说着]说摘他叫我去吃饭。 (10) 我嗳傢哈[书哈桌子上放下说着]说了我叫他把书放在桌子上。 分析型致使结构在结构上依托于言说义双及物结构:由引语标记“说[fo]”(此处为连接型“说着—”)标引的谓词性成分充当动词“说”的直接宾语;标记为与格的被使者做间接宾语。分析型致使结构主要表达使役、命令义。在这类结构的基础上,甘沟话出现了一类更为紧凑的形式: (11) 老师妹妹哈歌听说老师叫妹妹听歌。 省略式省去了言说义动词“说”,保留了引语标记“说”。省略式不能用于致使者为第一、第二人称的情况。由于使用存在限制,故不当看做一类独立的致使结构。 4. 结构—意义一致关系 甘沟话致使结构形式—意义的对应关系可以概括为下表: 表1 甘沟话致使结构形式—意义的对应关系 表1中未列入实际使用数量非常有限的表使成义的“给”类及物致使派生。 I、II、III类结构所代表的语言距离从小到大(省略式不纳入讨论),而直接致使,协同致使,间接致使代表的概念距离1也从小到大。语言距离和概念距离相匹配,甘沟话的致使结构存在类型学上具有普遍性的“形式—意义”一致关系。 5. 接触影响下的甘沟话致使结构 与民和土族语的比较显示,甘沟话几类致使结构与民和土族语的对应表达在结构形式、结构意义两方面一一对应。我们认为—给”类形态型致使结构来源于接触过程中对土族语形态型致使结构的复制。使用“给”对应民和土族语的形态致使标记,直观的原因是土族语中致使结构和受益结构同标,使得汉语中用于标记受益的“给”类推用于标记致使。而类推之所以能被语言使用者所接受,是因为“给”在甘沟话中标记致使的几种用法,在汉语系统内部都是自洽的。 从致使表达来看,民和土族语同样受到接触影响,与甘沟话在语法系统上逐步趋同。这印证了接触的影响是双向的,汉语在经历阿尔泰化的同时,土族语也在经历“汉语化”。 注:1关于“语言距离(linguistic distance)”和“概念距离(conceptual distance)”的定义,请参看Song(2001/2014:282)。 参考文献: Comrie, Bernard 1989 Language Universals and Linguistic Typology (2nd edition), Oxford: Basil Blackwell. 沈家煊,罗天华译,2010 《语言共性与语言类型学》(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Dixon, Robert. M. W. 2012 Basic linguistic Theory, Vol.3,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Song, Jea Jung 2001(2014) Linguistic Typology:Morphology and Syntax. London & New York: Routledge. 原文刊于《中国语文》2019年第2期 作者简介: 赵绿原,女,陕西西安人。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2015级博士,研究方向为汉语语法史,语言接触。现已正式入职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