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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趣味美学”到“物感”理论:批判理论视域中的美学转型(5)

http://www.newdu.com 2018-10-25 《中外文化与文论》 汪尧翀 参加讨论

    参考文献:
    [1] 参海德格尔,《林中路》,孙周兴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第12页。
    [2]“趣味美学”一词,取自伯麦。参Gernot Bhme, sthetischer Kapitalismus, Suhrkamp Verlag Berlin, 2016, S.81。
    [3] 陶东风、余虹、高建平、金元浦、金惠敏、陆杨、戴锦华、赵勇等学者,皆从各自的理论背景及研究领域出发,对此问题有所贡献,请参阅其相关论文及代表作,兹不一一例举。
    [4] 参吴兴明,《反省中国风:论中国式现代性品质的设计基础》,见《文艺研究》,2010年第10期;《许燎源的意义-设计分析:中国式现代性品质的艰难出场》,见《中外文化与文论》,2013年第1期;《论前卫艺术的哲学感:以“物”为核心》,见《文艺研究》,2014年第1期;《人语物居间性展开的几个维度:简论设计研究的哲学基础》,见《文艺理论研究》,2014年第5期;《走向物本身:论许燎源》,见《雕塑》,2017年第2期。
    [5] 刘小枫最先在《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中以《审美主义与现代性》一节,讨论了审美主义的源流及分支,并引发了后来不少重要讨论,其中重要者有余虹,吴兴明,陈剑澜等人,视角各不相同。但沿着社会理论继续审思此论题的,可以说只有吴兴明。请参吴兴明,《美学如何成为一种社会批判》,见《文艺研究》,2006年第12期。
    [6] 参吴兴明,《美学如何成为一种社会批判》,同前。
    [7] 本雅明,《摄影小史+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王才勇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版,第58页。
    [8] 参刘小枫,《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299页以下。
    [9] 参本雅明,《摄影小史+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同前,第58-59页。
    [10] Odo Marquard,Abschied vom Prinzipiellen:Philosophische Studien,Reclam,S.42.
    [11] 意识形态批判与审美主义价值论设的纠缠关系,在吴兴明《美学如何成为一种社会批判》一文中得到了清晰论述。规范以及约法的历史性质,并不妨碍其规则的普遍性。换言之,规范以及约法的语法有效性,正基于对其在不同语境中的内涵及使用的批判。后者意味着从经验方面具体地修正和拓宽规范的内容,而并不否认其普遍效力。这种方式意味着,审美经验能够烛照和消解规范及约法在具体历史语境中的错位及扭曲,但并不能消解规范本身的合理性与正当性。这相当于说,对语法规则的取消似乎会导致一种与常识的彻底违背:我们并不会因为话语本身的不真实和扭曲,就放弃说话的权利。相反,批判的目的是用普遍语法说出真实、恰当的话语。因为,完全根据历史源起来批判社会存在(即社会反映论),等于取消了这种社会存在。相反,我们是可以根据能经受检验和批判的语法的普遍性来重构社会存在的。
    [12] 参吴兴明,《重建生产的美学:论解分化及文化产业研究的思想维度》,同前。
    [13] 同上。
    [14] 同上。同时,值得指出,这就是哈贝马斯所指出的,理性批判把现代理性简单地等同于工具理性,从而告别现代性的后果。
    [15] 参汪尧翀,《现代性理论及其政治意义:哈贝马斯与列奥施特劳斯的思想对话》,见《文化研究》,2017年第1期。
    [16] 关于“趣味”的概念史梳理及其在康德美学中的核心作用,请参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卷)》,洪汉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48页及以下。
    [17] 甘诺特·波梅,《气氛:作为一种新美学的核心概念》,杨震译,《艺术设计研究》,2014年。
    [18] 接受美学强调审美经验的交流功能,在此视野下,审美主义又可表达为如下命题:“支持较高层次的审美反思,忽略或者压制审美经验的诸初级形式,尤其是审美经验的交流功能。”参耀斯,《审美经验与文学解释学》,顾建光等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版,第23页。
    [19] 参Axel Honneth,Verdinglichung:Eine anerkennungstheoretische Studie,S.21。
    [20] 参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杜章智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200页。
    [21] 参Axel Honneth,Verdinglichung:Eine anerkennungstheoretische Studie,S.23。
    [22] 参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同前,第216页。
    [23] 卢卡奇早期一篇未引起广泛关注的美学文献充分地揭示了为何“为艺术而艺术”的审美态度最终转变为席勒式审美批判。该文的写作时期(1926年)略晚于《历史与阶级意识》,被认为是卢卡奇思想转向的关键时期。参Georg Lukcs,Art for Art’s Sake and Proletarian Writing,见Georg Lukcs:The Fundamental Dissonance of Existence:Aesthetics, Politics, Literature,Edited by Timothy Bewes and Timothy Hall,NY,2011,p157。
    [24] 参本雅明,《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见《启迪:本雅明文选》,张旭东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240页。
    [25] 同上,第254页。
    [26] 参Walter Benjamin, Gesammelte Schriften V·l,Hg.Rolf Tiedemann,Suhrkamp,1991,S.573。本雅明卷宗N的中译请参阅汪民安主编,《生产》(第一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本文所引译文有改动。
    [27] 同上。
    [28] Peter Bürger,Zur Kritik der idealistischen sthetik,Suhrkamp,1983,S.13.
    [29] 伯麦认为,阿多诺美学中包含其未曾反思过的趣味美学因素。大众文化批判实际上以趣味美学为前提。例如,阿多诺论及与大众文化对立的“有责任的艺术“(die verantwortliche Kunst)时,认为其关涉接近认知的标准,即在和谐与不和谐,真实与虚假之间作出区分。参Gernot Bhme, sthetischer Kapitalismus,同前,S.83-87.
    [30] 参Jean-Francois Lyotard,Lessons on the Analytic of the Sublime,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4。
    [31] 参Peter Bürger,Zur Kritik der idealistischen sthetik,Suhrkamp,1983,S.13。
    [32] 参哈贝马斯,《后形而上学思想》,曹卫东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168页。亦看参哈贝马斯对本雅明类似思路的评论,当然,本阿之别在此暂且忽略:Jürgen Habermas, Bewutmachende oder rettende Kritik: Die Aktualitt Walter Benjamins, in ders: Politik, Kunst, Stuttgart:Religion, Reclam, 2011, S.69.
    [33] 参哈贝马斯,《后形而上学思想》,同前,第168页。
    [34] 参汪尧翀,《迟到的主体理论:读阿伦特〈论奥古斯丁爱的概念〉》,见《中国图书馆评论》,2016年第11期。
    [35]“对一种审美话语而言,其实现是通过反复地直接违反规则,或是系统性地转化对现存规则的理解和表达。这种情况至少表明,迄今为止所拟定的话语类型仍不够充分。因为在审美话语中,并不允许对语言进行探索性-描述性的使用,这种使用必须预设和遵守一种作为秩序知识之基础的原则性的不确定性。”参Florian Rtzer,Einführung,in ders.(Hg).,Franzsische Philosophen im Gesprch,Müchen:Klaus Boer Verlag,S.22。转引自Dagmar Danto,Zwischen überhhung und Kritik :Wie Kulturtheoretiker zeitgenssische Kunst interpretieren, Bielefeld: transcript Verlag, 2011,S.75。
    [36] sthetik und Kunstphilosophie: Von der Antike bis zur Gegenwart in Einzeldarstellungen, hrsg.Julian Nida-Rmelin und Monika Betzler, Stuttgart:Alfred Kroner Verlag, 1998, S.349.
    [37] 参尼可拉斯·卢曼,《艺术的分化》,见《文学艺术书简》,张锦惠译,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版,第544页。
    [38] 参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上卷)》,曹卫东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4年版,第20页。
    [39] 参尼可拉斯·卢曼,《艺术可否符码化?》,见《文学艺术书简》,张锦惠译,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版,第7页以下。
    [40] 参布勒东,《娜嘉》,董强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6页。
    [41] 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哲学话语》,同前,第381页。
    [42] 霍克海默,《霍克海默集》,曹卫东编选,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7年版,第227页。
    [43] 吴兴明,《重建生产的美学:论解分化及文化产业研究的思想维度》,同前。
    [44] 豪格(Wolfgang Haug)在“商品美学”之名下亦论述了这一点,尤其是感性成分在现代商品流通,即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利益关系之间的经济化。参豪格,《商品美学批判》,董璐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3页。
    [45] 吴兴明,《重建生产的美学:论解分化及文化产业研究的思想维度》,同前。
    [46]“自康德以来,审美就一直被寄托着现代性分化之和解、解放的重任,此一寄托代代传承至今。悖谬的是,人们一直是在纯粹审美的领域寻找先验性思辨的和解空间,而不是在生活世界的综合状态中探索和解、解放的新形式。于是,寻找的结果不是审美作为闪烁跃动着的解放力量在日常生活中的渗透,而是审美与其他领域日益强化的分裂、对垒。”同上。
    [47] 同上。
    [48] 参Gernot Bhme,sthetischer Kapitalismus,同前,S.73。
    [49] 吴兴明,《重建生产的美学:论解分化及文化产业研究的思想维度》,同前。
    [50] 参海德格尔,《林中路》,同前,第14页;亦参第17页。
    [51] 同上,第21页。
    [52] 吴兴明,《人与物居间性展开的几个维度:简论设计研究的哲学基础》,《文艺理论研究》,2015年第5期。
    [53] 同上。
    [54] 同上。
    [55] 同上。
    [56] 吴兴明,《人与物居间性展开的几个维度:简论设计研究的哲学基础》,同前。
    [57] 参赫尔曼·史密茨,《新现象学》,庞学铨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版。
    [58] 甘诺特·波梅,《气氛:作为一种新美学的核心概念》,同前。
    [59] 同上。
    [60] 同上。
    [61] 甘诺特·波梅,《气氛:作为一种新美学的核心概念》,同前。
    [62] 吴兴明,《反省中国风:论中国式现代性品质的设计基础》,同前。
    [63] 同上。
    [64] 吴兴明,《论前卫艺术的哲学感:以“物”为核心》,同前。
    [65] 吴兴明,《论前卫艺术的哲学感:以“物”为核心》,同前。
    [66] 吴兴明,《反省中国风:论中国式现代性品质的设计基础》,同前。
    [67] 吴兴明,《论前卫艺术的哲学感:以“物”为核心》,同前。
    [68] 吴兴明,《走向物本身:论许燎源》,同前。
     
    (本文发表于《中外文化与文论》第39辑“物:艺术与现代性”,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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