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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毛诗述闻》看王氏父子“揆之本文而协”的《诗》文校释法(4)

http://www.newdu.com 2018-09-26 《广西社会科学》 彭慧 参加讨论

    四、发掘《诗》文前后章句的节奏韵律
    “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早在《尚书·尧典》中“诗乐同体”的属性就已得到明确说明。作为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以回环复沓的章法和鲜明生动的韵律记录了上古社会的生产生活和风俗民情,其“诗乐同体”的性质是不言而喻的。在研读三百篇的过程中,王氏父子反复揣摩,细心审察《诗》文的用韵特点及其韵例种类,并最终得出“古人之诗,应律合节,触处成韵,有非后人诵读之所能尽者”[37]的结论。进而,他们将对《诗》文韵律的认识运用到《诗》文的校勘与训释中,获得大量合理可信的结论。
    《毛郑诗考正》曰:《陈风·墓门》二章“歌以讯止”,“讯”乃“谇”字转写之讹,《毛诗》云“告也”,《韩诗》云“谏也”,皆当为“谇”。“谇”音碎,故与“萃”韵,“讯”音信,问也,于诗义及音韵咸扞格矣……引之谨案:“讯”非讹字也,“讯”古亦读若“谇”。《小雅·雨无正》篇“莫肯用讯”,与“退、遂、瘁”为韵,张衡《思玄赋》“慎灶显于言天兮,占水火而妄讯”,与“内、对”为韵,左思《魏都赋》“翩翩黄鸟,衔书来讯”,与“匮、粹、溢、出、秩、器、室、莅、日、位”为韵,则“讯”字古读若“谇”,故《墓门》之诗亦以“萃、讯”为韵,于古音未尝不协也。“讯”、“谇”同声,故二字互通。《雨无正》笺:“讯,告也”,《释文》曰“讯,音信,徐息悴反”,与《墓门》释文同……凡此者,或义为谇告而通用“讯”,或义为询问而通用“谇”,惟其同声,是以假借,又可尽谓之讹字乎!《考正》之说殆疏矣。(《经义述闻》卷五“歌以讯止”)
    《陈风·墓门》含蓄而深沉地指斥了品行邪恶、多行不义的统治者,同时也表现了作者真切沉痛的忧国之情。对于诗中“歌以讯止”一句,戴震《毛郑诗考正》认为“讯”于此处意义难通,当为“谇”字之讹,表“谏劝”之义。这里,王氏父子不为尊者讳,从声音的角度说明“讯”与“谇”声同而通,而非“谇”字之讹。从中,我们不仅能体察到他们“因音以求义”的治学方法,也能感受到其坚持真理、绝不盲从的学术品质。正因为此,梁启超在总结戴门后学的成就时,即曾指出“是故如高邮父子者,实毛、郑、贾、马、服、杜之诤臣,非其将顺之臣也。夫岂惟不将顺古人,虽其父师,亦不苟同”[38]。
    其实,早在《广雅疏证》中,王念孙就曾就这一问题发表了不同的见解,指出:“‘讯’亦与‘谇’同。‘讯’字古读若‘谇’,故经传多以二字通用,或以‘讯’为‘谇’之讹,失之。”[39]后来,马瑞辰便积极采纳这一见解,并申明:“毛、韩《诗》作‘讯’,皆以‘讯’为‘谇’之假借。王逸《楚辞章句》引《诗》‘谇予不顾’,则齐、鲁《诗》必有用本字作‘谇’者也。”[40]传及今日,程俊英《诗经译注》[41]、周振甫《诗经选译》[42]、高亨《诗经今注》[43]、余冠英《诗经选》[44]等皆以“又作”“互通”或“借用”等来界定“讯”与“谇”的通假关系。
    《抑》篇“肆皇天弗尚”,引之谨案:《尔雅》“尚,右也”,言皇天不右助之也。“尚”,古读若“常”,与“亡、章、兵、方”为韵,字亦通作“常”。《墨子·非乐》篇引汤之官刑曰“上帝弗常,九有以亡”,犹此言“肆皇天弗尚,如彼泉流,无沦胥以亡”,《笺》曰“皇天不高尚之”,于诗意未合。(《经义述闻》卷七“四牡骙骙,旟旐有翩”)
    《大雅·抑》是周王朝一位德高望重、阅历丰富的老臣为劝谏昏庸骄横、愚昧无知的君王而作。对于诗中“肆皇天弗尚”一句,郑玄释为“故今皇天不高尚之”,而及至宋代,朱熹则认为“弗尚,厌弃之也”[45]。这里,王引之立足《尔雅》释义,通过对诗文韵律和上下文语义的通盘考虑,指出“尚”乃“佑助、庇佑”之义,从而否定郑说并阐明朱说之所以然。后来,马瑞辰也同样以《尔雅》为据否定了郑说,并进一步指出其中“右”字通作“祐”,“祐者,助也”[46]。迨及今日,程俊英《诗经译注》[47]、高亨《诗经今注》[48]、向熹《诗经词典》[49]等皆认同此说,以“佑助”或“保佑”来解释“尚”的含义。
    今天,结合具体语境来看,郑注牵强附会、望文生义的弊病是显而易见的。上文“其在于今,兴迷乱于政。颠覆厥德,荒湛于酒”等叙述了国家混乱、君主昏庸的政治局面,于是下文“肆皇天弗尚”紧承其后,指出因此而导致的民不聊生、天怒人怨的结局。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整部《诗》中,诸如“天保定尔”(《小雅·天保》)、“昊天不惠”、“昊天不傭”(《小雅·节南山》)、“昊天上帝,则不我虞”(《大雅·云汉》)、“受天之祜”(《大雅·下武》)、“天不我将”(《大雅·桑柔》)、“受禄于天”(《大雅·假乐》)之类的表达比比皆是,它们集中体现了先民对于上天的崇拜,以及对“天人感应”的认识和理解。与之同时,“皇天不高尚之”的说法不仅没有古籍用例作为依据,其言语逻辑也是令人费解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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