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篇《说疑》,述说君主难以识别的各种奸臣行径,是韩非论述治臣止奸问题的重要篇章;篇内评述历史人物,征引传记、箴言,纵横驰骋,很能体现韩非论说的风貌。 接着,《诡使》一开始就指斥了君主所崇尚的措施与治国之道相违反,《六反》一开始就指出了六种无益之民受到赞誉、六种有益之民遭到诋毁的反常现象,《八说》一开始就列举了八种违背法治原则的道德观念,这三篇都是有破有立、在批判世俗观念的同时全面论述韩非政治思想的鸿篇巨制,是与《五蠹》不相上下的杰作。它们既全面地展现了韩非的思想,同时又全面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背景,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而且文章也写得波澜壮阔。 第四十八篇《八经》,综述治理天下的八项带有经久性的常规法则,它全面地阐明了韩非有关法治、术治、势治等方面的要点,是韩非全部政治思想的一个纲领。它在政治思想方面的论述实可统摄整部《韩非子》,但在文辞上,则写得简约古奥,不能代表韩文的基本风格。 第四十九篇《五蠹》,集中地阐明了韩非的历史发展观,论证并宣扬了他的法治主张,指出了清除儒侠等五种国家蛀虫的必要性,结构宏伟,气派阔大,是历代公认的代表作。 第五十篇《显学》,批判了儒、墨这两个在当时最为显赫的学派,全面地论述了自己的法治主张。它不仅是韩非法治思想的代表作,而且也是中国学术思想史上的珍贵资料。其文“广譬长喻”令人“心骇而神动”见张鼎文《校刻〈韩非子〉序》。 第五十一篇《忠孝》,论述了韩非守法事君、为父养亲的忠孝观,批判了儒家所宣扬的有违于忠孝之行的尧、舜、汤、武之道以及古今“烈士”不忠不孝的“乱术”。 第五十二篇《人主》,强调君主必须牢掌权势,注意任用法术贤智之士。 第五十三篇《饬令》是节录《商君书·靳令》而成的,强调整饬法令、实行刑赏,突出地反映了他对商鞅法治思想的继承。 第五十四篇《心度》,强调以法度刑赏来服民心,是一篇论述法治的短论。 第五十五篇《制分》,强调掌握赏罚时要有一个确定的界限,也是一篇专门论述刑赏、法治的短文。 笔者撰写本书的主旨在疏通文字,所以在写法上以简明为原则而不作学术研讨。原文直接使用我所校定的文本而不再列出校勘记,注释一般也不详明出处,书末也不列举参考文献。此举非为掠美,仅为主旨体例之所需。读者如果想进一步了解《韩非子》各善本之异同与本书注译之所本,以及有关《韩非子》的诸多学术问题,则可参阅拙著《韩非子校疏》与《韩非子校注》。为了显示原文条理,并便于在注释中使用参见法以节约篇幅,所以在每一段原文前加上了编号,以表示其篇、章、节的次序。至于译文,实为本书之主体,所以反复推敲,力求准确、明白、通俗;其原则是以直译为主,辅以意译,有时适当加些词句,不仅是为了畅达,同时也是为了充分揭示原文的意蕴,以弥补注释的不足。 本书主要由我完成,马静、徐鹏、孙枫、杨晶、刘妍妍、顾凤亚也参与了部分工作。学无止境,本书在某些方面虽然比我的旧作有所改进,但错误不当之处恐仍难免,谨望读者多加指教。 当然,还须严肃指出的是,拙著《韩非子全译》于1992年出版后印行六万多册,但其后出版的一些《韩非子》译注或研究之作的作者好像都没有看到过拙著,所以他们在前言、后记、正文、注释或列出的参考文献中只字不提《韩非子全译》。但实际上,他们往往汲取了拙著中的某些说法。这是很不应该的。更有甚者,有些著作竟一字不差地剽窃我的译文(如华龄出版社2002年9月出版的《中国历代文化丛书》中的《韩非子》即如此),或将我的译文稍加改写后出版。这种情况也发生在我译注的另外一些著作上。在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的时代,我衷心希望我国的知识分子能加强自律,以与世界接轨。同时,我也希望我国的司法部门能真正承担起保护知识产权的历史责任。 张觉 2006年10月29日于沪上金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