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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新世纪:语法研究的百年反思

http://www.newdu.com 2018-05-24 华语桥 史有为 参加讨论
迎接新世纪:语法研究的百年反思
The Century Review of Research on Chinese Grammar
史有為
    现代汉语语法的研究已经走过了第一个世纪,而开始迈入第二个世纪。在步入新世纪之前稍稍反思一下往事,对研究应是有益的。我们希望能尽量客观和公正地观察和反思百年来汉语语法研究在中国主体内的发展。在此我们想就两个方面来探讨。
    一 中国学者在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中的自源性观念和方法
    1.0 回顾过去,我们自西方引进了语法学,引进了语法学框架,也引进了观念和方法,并因此在研究中获得了很大进展。这是不言而喻的,在此不必再作介绍。当百年前《马氏文通》为中国开创了近现代意义上的语法学时,作者马建忠可能并未意识到从此中国却失去了完全自源思考和创造的可能。然而,中国学者在这样的基础上有没有相对的自源性创造呢?或者说有没有带有一定程度原创性的观念和方法呢?当然,近现代中国的语法学是在西方学说的观念的框架下产生的,因此不可能有绝对的自源和原创的观念和方法,但即使是相对的,是某种程度上的,那找出这些自源性或原创性的成分,在某种意义上也许比引进的东西更为重要。这些成分可能是成功的,也可能是先天不足或含有某种谬误的。它们有的在当时就有很大的争议,这正是因为它们缺少明确而且是主流性的西方后盾。有的当时就不被重视;有的则是倡导者仅止于提出观念,而没有锲而不舍地持续研究;有的可能是由于当时的学术环境(包括学术自由,出版发表,学术及行政等威权因素)而不得不偃旗息鼓。因此,如果能简略地检阅一下这种自源性或原创性的成分(就笔者之所见,难免孤陋寡闻),不论它们是成功还是失败的,对我们建立自信与弥补不足,对我们迈入新的世纪迎接新的挑战,都是十分必要的。
    1.1 转换分析的观念。刘复在《中国文法通论》(1920初版)的第四版附言(1924)中已经使用了现今流行的转换方法,所举的例子有“我写字在纸上”、“我在纸上写字”等,这和1975年邓守信使用的例子“字写在黑板上”、“在黑板上写字”等几乎一样。而当时在西方还并未产生转换方法。因此,刘复的语法思想有一定的超前性。这之后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1942-44)和王力(《中国现代语法》,1943-44;《中国语法理论》,44-45)又都独立地使用了变换法和转换法。可惜,这些在当时并无人重视,而在以后也仍然无人注意。我们的视线都射向了西方,从西方引进刘复早已提出的方法。(参见胡明扬1998)
    1.2 深层和表层的观念。黎锦熙的《新著国语文法》(1924)是在新文化运动中最有影响的文法革新产品。它虽然在模仿或独立研究方面还没有完全跳出《马氏文通》的模式,但却能提出“论理的次序”和“文学的次序”的新观念。前者是指语义结构,相同的语义结构图解也相似,也即其语义关系相似。后者则指“语文习惯上移动变更的次序”,它是实际表现出来的次序,并非就是论理的次序,由此就产生出“变式句”、“省略句”以及“兼格”句。二者合起来就是相当于现今的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的关系。这应当说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创新。至今我们还没有发现此说直接来自外国,而国外在此时我们也还未找到有早于黎锦熙的相同观点。遗憾的是当时和以后的许多人都对此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直到近年才有学者认真地发掘并公正评价。
    1.3 广义形态的观念。方光焘、陈望道在1938-43年文法革新讨论中分别提出“广义形态/结合关系”和“表现关系”作为词的分类标准。这虽然是企图满足西方理论对“形态”的要求,并是依据西方分布方法的合理发展,但却是立足于汉语事实的努力,其结果是改造了甚至在某种程度上颠覆了西方的词类理论,具有重要的意义。(参见《中国文法革新论丛》)
    1.4 动词中心观。吕叔湘的《中国文法要略》(1942-44)虽然是一部以描写为主的著作,但是却第一次提出了“动词中心观”,明确指出动词是句子的中心。这比法国学者坦尼尔在《句法结构基础》一书中提出动词中心说早了十七年。这是该书最重要的理论收获。但是,我们还需要问:汉语的“动词中心观”和西方的动词中心说是完全一样的吗?
    1.5 动词的“方向”概念。吕叔湘在上述著作中还使用了“方向”一语来表示动词所涉及的角色,赵元任也在《北京口语语法》(1951-52)中使用了同样的“方向”。而在1944年前,我们还没有在外国文献中找到这样的概念。这些都蕴含着日后朱德熙的带有中国自源性标记的“向”的理论和概念。朱德熙的“向”不同于现今流行的“价”。他是以动词结构为单位的,一个动词就是最小的动词结构,可以此来分析像连动式、兼语式之类的结构,这无疑是一个创造。可是,现在又有哪些研究在继承朱先生的这个独特的概念呢?
    1.6 插入法。王力在《中国现代语法》(1943-44)和《现代语法理论》(1944-45)在确定词的方面提出了专门用于现代汉语的“插入法”。这是第一次以可操作为标准提出的方法。这说明当时科学化的努力。这个方法影响很大,也很久。
    1.7 意合法。王力在上述著作中还提出了一个影响很大的概念,即“意合法”。这是汉语组织的方法之一,但也影响到研究观念和研究方法。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性质和概念,如果汉语确实使用了这种依靠语义而非依赖形式的组织法,那将极大地动摇传统的西方语言学理论。语法就将不再是纯粹的形式决定之法,至少有可能部分地是语义决定之法。这一观念显然已经在现代条件下获得新的意义,并被许多学者改造或延伸运用。
    1.8 主语即话题的观念。赵元任的《北京口语语法》(1951-52)被翻译为中文,在书中他第一次使用话题的概念来解释汉语的主语,从此中国就有了一个完全不同于西方语言的主语概念,并顺利地解释了汉语特有的主谓结构。应当说第一个使用语用层面的概念来处理汉语句子组织法的是中国人。如果我们顺着这个思路下去的话,就应当提出:汉语在本质上是什么样的句法,是形式结构意义上的句法,还是是语用意义上的句法?
    1.9 关于实词不能分词类。高名凯在汉语词类讨论(1954-55)中发展了他在《汉语语法论》1945/48)的思想,明确地提出汉语实词不能分词类的观点。这从西方语言理论来看是个顺理成章的命题,也是黎锦熙在1924年提出的“依句辨品,离句无品”的合理发展。这个命题从反面给人们提供了一个怀疑西方理论的机会。而且使人们开始认真地考虑像汉语这样缺乏形态的语言,究竟是如何组织语句的,一个词究竟是如何固定其句法功能的?深层的语义是否可以直接由词引进句法?无论以后人们如何寻找到了所谓的词类的形式标准(从广义形态到功能分布,以及与鉴别词的组配),西方语言学中的词类理论到底还是被高名凯的“实词无词类”理论所瓦解了。这是坚持西方普通语言学理论的高名凯所未曾料到的。其原因恰恰是他在秉持西方理论的同时还坚持了汉语的事实,从而造成事实与理论之间的不可调和的矛盾。他选择了两个对立答案中的一个,却意外的留给了人们另一个更为重要的礼物,这就是∶什么才是科学的语言学。
    1.10 扩展法。陆志韦的《汉语的构词法》(1957)本意是研究构词法,但却对词的划分方法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从1938年《北京话单音词词汇》的同型替代法发展为此时更为严密的扩展法,超过了王力的插入法的效率,从而解决了这个领域里的大部分问题。同时,这也是结构主义中国化的较早努力之一。通过扩展法的筛选,留下了三类不能完全解决的“离合词”,而这却又意外地筛选出了汉语的特点,导致人们去寻找更为适合汉语的词观念与词确定法。史有为在1983年提出“粘连短语”的概念及其分类就是在此影响下的解决离合词的一次努力。但问题并未就此解决,“词”的问题依然存在。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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