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之灵 几年前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了杨志军的《藏獒》第一本,竟深深地被吸引,如饥似渴地看完了它之后又期待着姐姐给我借来第二本。结果第二本之后姐姐没办法再给我借到了,于是,为了看到第三本,我努力地学习,只为在期末时成绩进步,那个时候班里有个奖励制度,只要你的成绩在年级排名比上次提前十几二十名,老师可以答应你一个要求作为奖励。而我写在上面的就是《藏獒》第三本,这部让我看了一眼之后就无法自拔地喜欢上的书。最近再次翻开,感情依旧。也许这就是好书的价值所在,无论你看过多少次,对书的感情不减,反而会随着你阅历的增加而加深,复杂。 这本书讲述了解放初,发生青藏高原的藏獒故事。藏獒是由一千多万年前的喜马拉雅巨型古犬演变而来的高原犬种,是犬类世界唯一没有被时间和环境所改变的古老的活化石。它曾是青藏高原横行四方的野兽,直到六千多年前,才被驯化,开始了和人类相依为命的生活。在杨志军的笔下,獒王虎头雪獒、冈日森格、黑色的狮头母獒那日以及它的同胞姐姐果日、以前的饮血王党项罗刹后来的多吉来吧等等是那么的有情有意、忠于职守、足智多谋。它们在征服与被征服中,在自信豪迈与威严杀气中,在剽悍不羁与忠于规则中,用威风凛凛的刀牙、奋不顾身的抓扑,完成自己的使命。它们的忠诚是自觉的、绝对的、纯粹的。不管是作为坚硬如铁的杀手,还是积蓄尖锐如锥仇恨的过程,它们都具有超乎寻常的灵性,硕大的胸腔里只想着职责,只想着付出,只想着忠诚甚至牺牲。臧獒懂得恨,更懂得爱,懂得出击,懂得感恩;它们用尾巴表达它内心情感的变化,将保护主人,保护主人希望保护的一切作为自己一生的责任,成为人类伙伴中无可挑剔的楷模。在我的心里,藏獒就是壮士,是龙骧,是虎贲,是“能杀才能生,能憎才能爱”的勇愤之狗,是倘受了伤,就躲入深林,自己舐干,不让谁知道,大抵休息一会就仍然站起来的不屈之灵,是“勇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的哀痛者和幸福者。 书中的几只主要藏獒:冈日森格,是雪山狮子的意思;黑色的狮头母獒那日,是草原人对以乌云为表证的狮面黑金刚护法的称呼;果日,是草原人对以月亮为表证的勇健神母的称呼;多吉来吧,是善金刚的意思。透过这些名字,就可知藏獒在草原人心中的地位是多么崇高和神圣。它们不只是帮他们看护帐篷赶跑野兽狼群保护他们的牛羊的动物,更是与他们血脉相溶不可或缺的亲人。在藏獒的身上,我看到的是忠诚,一日为主,终于是主。只要你当过它的主人,那你一生都是它的主人,无论你远离它多久,一旦回来,它就能认出你。在藏獒身上,我还看到感恩,即使你只喂过它一次哪怕只是一点小小的食物,一有机会它就会报答你,哪怕是付出它的生命。在藏獒身上,我更看到一种勇敢,一种不屈不挠的勇气,面对狼群或野兽,即使是只有自己一只在战斗,它们也不会退怯,在它们的精神里,只有英勇地战死,而没有胆怯地苟活。 名为《藏獒》,主要写的当然是藏獒,但是,看完之后,除了那些深深感动你的草原藏獒之外,还有那么一个人,一个简单朴实,以他的真心爱着藏獒,以他的生命保护着藏獒,将藏獒看得与人平等的知青-----文中的“父亲”。他就是这些草原生灵的中心。杨志军笔下的藏獒,它们身上凝聚了草原藏民对父亲的感情,还凝聚了一个儿子对父亲的无尽怀念。书中有很多个令人感动的镜头,如被困在雪地里的父亲与两头藏獒相遇,它们将父亲围起来,用它们繁茂的毛发和体温温暖父亲,使父亲不被冻死在银色的白雪之中;在遇到危险时,多吉来吧总是将父亲拦在身后,勇敢地保护父亲,不让父亲受一点伤害;而在看到藏獒受伤时,父亲那寸步不离的悉心照顾以及心疼藏獒流下的眼泪,藏獒不是没有感觉的动物,它们能够体会到人们对它们的真心。正是因为父亲对藏獒的这种不同常人的感情,他对藏獒的喜爱与珍视他的执着,让本是草原人及藏獒都惧怕的到处残害同类的饮血王党项罗刹变成了后来所有藏獒公认的头领成为草原金色太阳象征的多吉来吧。我们可以看到在他们之间存在的不只是一个暂时居住在草原的知青与藏獒的感情,更像是一对生死相依的父子。作品的最后一章,由于要建学校没有经费,父亲在拒绝了多次出卖多吉来吧后,最终还是被迫交出了多吉来吧。在他们把多吉来吧关上铁笼开车后,多吉来吧才意识到它将与父亲分离了,它拼命拍打铁笼用头和身躯撞击铁笼的那个情景,父亲背过身擦泪的情景,至今想起来都会湿润了我的双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