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mmar and Practice in Chinese-teaching 作 者:冯胜利 作者简介:冯胜利,男,香港中文大学中文系教授,北京语言大学长江学者。兼任国际中国语言学会常务理事、北美汉语教师协会常务理事,以及近十种国内外语言学及语言教学杂志编委和国内外语言学杂志与出版社的审稿人。 原发信息:《汉语国际传播研究》(京)2014年第20142期 内容提要:什么是汉语的语法?不同的时代、不同的角度可以有不同的回答。立足于汉语研究及中文教学的当下与未来,本文提出:汉语的语法可以由不同的范畴来组成,但必须是“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的结果。每一范畴均有非法对象,所以它们各司其职而不能彼此替代。这就构成了本文讨论的汉语语法的体系。简言之,即:形式语法(以结构主义、形式科学为基础)、功能语法(以语义结构和语义限制为基础)、韵律语法(以韵律构词学和韵律句法学为基础)、语体语法(以交际原理为基础,如“二元对立”“语体风雅颂三分”等)、操练语法(以形式—功能对应律和二语习得原理为基础)。文章指出:上述各个范畴中语法的独立性必须严格建立在“语法合法性”的基础之上;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共同组成一个统一的语法体系,在二语教学中可以供“三一语法”借鉴和使用。 关 键 词:语法的类型/语法的特征 标题注释:本文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4JJD740003成果之一。写作中也得到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2JD018与语言能力协同创新中心(江苏徐州)的支持与资助。 一、语法的类型 (一)语法的生理基础及其不同类型 语言为什么有语法?说到底,它既是人的生理机制决定的,又是人的社会性决定的。人和动物的区别之一是人的社会性。动物当然也有群体,甚至有组织,但那不是社会。社会需要用语言组织起来的交际结构。人的社会性直接反映在人的交际性上。人是语言的动物,也是交际的动物,人和动物的最大区别就是人用语言来交际。据此,我们可以得出下面的公式: 1.人=语言动物+交际动物 这似乎是老生常谈,并不足奇。然而,如果从语言学角度来理解的话,我们发现: 2.语言动物+交际动物=乔姆斯基+拉波夫 就是说,乔姆斯基研究的是有关“人作为语言动物”的语言生理机制,而拉波夫研究的是“人作为交际动物”的语言生理机制。我们知道,人的语言能力源于人的生理机能(思考也是人的生理机能的表现),但同样不可忽视的是,人的社会能力也是人的生理机能的表现。因此,社会交际不是人的外在属性,而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内在本能之一。拉波夫说:“社会发展模式极可能具有先天的基础、进化的基础。”(冯胜利、叶彩艳,2014:159)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为交际所决定的语体,自然是人的自然属性的一个重要方面。根据人的生理机制的自然属性,我们可以把不同属性的语法分为如下几类(冯胜利,2012a): 3. 其中个体语法的特性表现在组词造句的规则性(是SVO还是SOV=形式句法;是短语重音还是构词重音=韵律语法);群体语法特性的表现是,交际时根据不同对象、场合、内容而使用不同的语言规则。由此而生的语体语法则是上述交际规律的具体表现:一般口语的俗常体、官方严肃的正式体、敬畏神祖的庄典体,以及由这三种基本语体派生的不同的文体和文类(小说体、说明体、论证体等)。总之,语言的物理性和生理性表现在语法的形式结构上,而语言的社会性和生理性表现在语体的交际功能上。这就是从人类的个体性和群体性两个方面来看语法的类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