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咖”一词在“咖”类词中异常突出 284个“咖”类词中带有“大咖”一词组合个数是204,占到了总数的72.34%,是“咖”类词中的强势表达方式。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新闻、宣传报道需要尽可能用有限的篇幅迅速吸引大众的目光,如果其中有“身份高”、“地位高”、“有权威”的人士,自然而然容易让人信服,而“大咖”一词集“有名气”、“有地位”、“有身份”、“有权威”等含义于一身,因此频繁地被运用到新闻标题和宣传广告中。 四、“咖”类词流行扩大的原因 (一)填补了语义空白 “咖”字出现语义扩大化、概括化的倾向,表义功能比较强大。 从以上三个例句中,我们可以看出,随着“咖”的语义趋于概括化、抽象化,“咖”的表义功能越来越强大,形成了一个表示类别的上位范畴,这个范畴在以往是没有的。以往“咖”的应用范围仅局限于娱乐圈、体育界,且没有“擅长”义和“喜爱”义,现在的“咖”类词应用领域大大地拓宽的同时,所指对象也由人扩展了物或动物,表义功能越来越强大。 (二)符合语言经济性的原则 “咖”一个字即有“一类人”的意思,而且具体到语言表达中,使用“咖”更加能体现经济性的原则。我们在表达某些人与与某事相关或擅长某事、爱好某些事物的时候,都可以直接用“修饰词+咖”这样的简洁的格式来表示,不需要花过多时间在脑海中组织语言,就能准确地表达出想表达的意思。例如“他是个技术咖”这句话如果改写成不用“咖”的句子即为“他是个很懂技术的人”,后者明显不如前者简洁,也不如前者表意丰富。 (三)格式简单,易仿写、类推 “咖”类词的形成方式就是典型的仿造造词法,它的“X+咖”的格式一目了然,因此很容易类推,比如: (17)台湾把艺人按照字母分成A到F咖,相当于大陆的一线、二线……通常A咖就是大牌艺人,比如周杰伦、林志玲、吴宗宪、胡瓜等都属于这类,他们很少出现在综艺节目上;B咖则是那些有相当高知名度或者相当有话题的艺人,比如小S就在B咖最顶级,罗志祥基本上也被归类在B咖中,他们会上综艺节目,但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主持人;C咖、D咖、E咖几乎都是通告艺人,其中C咖和D咖是通告艺人中混得最好的一批,比如很多熟悉台湾综艺的观众经常能看见的小钟、小甜甜以及出演《小时代》之前的 hold 住姐等;至于F咖,相当于大陆说的“九线艺人”,基本上是很侮辱人的意思。(新文化报 2013年12月01日01:37) 这一例句中的“E咖”、“F咖”就是根据常见的“A咖”表重要人物,“B咖”次之的语义而仿造而成的。因此,从理论上来说,“咖”类词可以根据需要,随时生成新的表达,无限地扩展下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