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宝玉的性别,在《红楼梦》中是个显而易见的问题,他是小说的男主人公,是女主人公林黛玉的知己和意中人,没有读者会对此有异议的。但在研究《红楼梦》的论著中就不同了,不时有人把宝玉当作女性来看待,例如有人明确说:“贾宝玉是十二钗之冠”。①这等于说“贾宝玉是金陵十二钗中的第一名”,把男主人公当成女子来评价,是不够稳妥的提法。还有些似是而非的说法,有位论者说:“既然是怡红院八个丫环单独为宝玉作寿,何以又要请林黛玉、薛宝钗、探春和李纨呢?既然要请他们,何以不是出于诸艳之冠宝玉之口?”②有位红学家说:“贾宝玉不只以‘护法群钗’作为自己的‘一番事业’,而且他本人还是‘群芳之冠’,其人生悲剧与‘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具有同一性。”③还有论者说:“贾宝玉别号‘怡红’,也可视为百花之冠,她们秉花而生……④“诸艳之冠”,“群芳之冠”,“百花之冠”,“十二钗之冠”,提法虽稍有不同,意思却完全一样。“诸艳”中的“艳”的本意是艳丽,特指人的容色美好动人,又用来指称美人,如沈约诗:“朝日出邯郸,照我丛台端。中有倾国艳,顾影织罗纨。”⑤李白诗:“吴娃与越艳,窈窕夸铅红。”⑥“诸艳”即一群美女的意思。“冠”的本意是帽子,戴在头上,从而引申出超出众人,居于首位,即第一的意思。“诸艳之冠”的意思是一群美女中的第一名,这恐怕没有任何疑义。“群芳”,,“百花”均以花喻美女,意同“诸艳”。《红楼梦》第63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中描写宝钗掣出的花名签“只见签上画着一枝牡丹,题着‘艳冠群芳’四字,下面又有镌的小字,一句唐诗,道是‘任是无情也动人’。又注着:“在席共贺一杯,此为群芳之冠,随意命人,不拘诗词雅谑,道一则以侑酒”。小说生动地描写宝钗是牡丹,她“艳冠群芳”,自然成为“群芳之冠”。第5回宝玉神游太虚幻境时读的金陵十二钗正册判词第一首头句是“可叹停机德”,《红楼梦引子》之后第一支曲的“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均写的是宝钗,这说明宝钗稳坐金陵十二钗的首席宝座。“贾宝玉是十二钗之冠”,把宝玉这个英俊男儿排在一群美女的首位,用他取代薛宝钗,在小说中是找不到任何根据的。 把宝玉当成女性来论说,显然不是以上四位论者的本意。那么为什么会在他们的论文中出现这种常识性失误呢?原来他们的提法还是有根据的,这便是一条脂砚斋的批语。在王府本和有正本的第17回前的总批说:宝玉系诸艳之冠,故大观园对额必得玉兄题跋,且暂题灯匾联上,再请赐题,此千妥万当之章法。 脂砚斋的这条批语成了以上提法的原始根据。脂砚斋绝不会把宝玉的性别搞错的,“宝玉系诸艳之冠”也绝非脂砚斋的原文。查对早期的脂评本,在己卯本和庚辰本中,“诸艳之冠”均作“诸艳之贯”。王府本、有正本的抄手不懂“诸艳之贯”的意思,改“贯”为“冠”。一字之差,于是改变了宝玉的性别。无论是就《红楼梦》的文本还是就脂批的准确性来说,己卯本和庚辰本均优于后期的所有抄本,尤其是在这两个本子的文字相同且又读得通的情况下,就要以此为准,不能随便据他本来改动的。“贾宝玉系诸艳之冠”,文意不通,本来应据己卯本、庚辰本加以校订,四位论者却弃正确而选误抄的,这在校勘学上实属一个失误。 “诸艳之贯”的文意不如“诸艳之冠”显豁,但它的意思却是准确的,不能随意曲解。《汉语大辞典》“贯”的本意是:“串钱的绳索”;“亦泛指串其他东西的绳索”,又有“串连,连结”的意思。屈原《离骚》“揽木根以结茝兮,贯薜荔之落蕊”,“贯”即用绳索串连的意思。“宝玉系诸艳之贯”,即宝玉是串连《红楼梦》所有美丽纯洁女儿的一条线索。惟其如此,脂砚斋才赞赏“股大观园对额必得玉兄题跋”,“此干妥万当之章法”。 那么,“宝玉系诸艳之贯”是否符合《红楼梦》的全部描写呢?胥惠民先生在《一曲女儿的热情颂歌——也论<红楼梦>的主题思想》中说:“贾宝玉是体现小说主题的人物。他作为封建叛逆者,其思想行为的中心内容表现在对‘男尊女卑’的猛烈的批判上。虽然他对封建的政治、文化、教育作过多次批判,这一切在他的思想性格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但同他尊重女儿、歌颂女儿的才华以及保护女儿的思想行为比,只能处在第二位。‘主持巾帼,护法群钗’才是其思想性格的核心。”‘他揭示了曹雪芹通过描写贾宝玉实现自己“使闺阁昭传”的意图。曹雪芹借宝玉之口猛烈抨击“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借宝玉时时处处尊重女儿、保护女儿、帮助女儿之行说明怎样做才是对待女儿的正确态度。连警幻仙子都认为贾宝玉是“独为我闺阁增光的良友”。这位“良友”正是“诸艳之贯”,正是在串连众多美丽才女的过程中,实现了“使闺阁昭传”的主题。 庚辰本第46回有一条脂批说:“通部情案,皆必从石兄挂号,然各有各稿;穿插神妙。”石兄即女娲炼石补天而未用的那块顽石,其幻想为贾宝玉降生时口所含的那块玉,这里代指贾宝玉。这条批语从另一个角度说明贾宝玉在全书结构中起的是“诸艳之贯”的作用。第一个在宝玉处挂号的是林黛玉。第1回描写赤瑕宫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绛珠草使其得以修成女仙的故事,说明绛珠仙子是林黛玉的前身,神瑛侍者是贾宝玉的前身。由灌溉和还泪之说引发了前生情未了,今生下凡续前情的故事。由此又引出许多才女佳人,陪他们去了结此案,上自贵妃小姐,下至侍妾丫环,无不同宝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宝玉、黛工降生人世是姑表兄妹,两人第一次见面被写得异常动人。黛玉一见宝玉,便吃一大惊,心下想道:“好生奇怪,倒像在那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而宝玉则心直口快地笑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自此他们日则同行同坐,夜则同止同息,成了青梅竹马”,心心相印,志同道合,感情真挚的朋友,为宝玉,黛玉流尽了一生的眼泪。“肌骨莹润,举止娴雅”、“品格端庄,容貌丰美”的薛宝钗是宝玉的姨表姐,后来又成了宝玉的妻子,正是在描写他们之间的关系中,小说把宝钗塑造成德才兼备,蕴含深厚的封建淑女的艺术典型。贵妃元春是宝玉的亲姐姐,探春是宝玉的亲妹妹,他们之间的姐弟或兄妹之情深厚而感人。史湘云也是宝玉的表妹,她虽名为贵族小姐,但在婶娘督察下,针线活要干到三更天才罢,其实早巳变成史家的苦力,只有宝玉关怀她,经常央求贾母把她接到贾府小住几天,使她不仅得以休息,还能及时参加海棠诗社的活动,得以大展她的诗才。妙玉同宝玉没有任何血缘亲情,却有两个叛逆者的纯真友情。妙玉为人清高孤傲,一般人均不在她眼中,但她却是宝玉不用言传而以心知的朋友。在“拢翠庵茶品梅花雪”时她以两个古杯斟茶给宝钗、黛玉,却用自己“日常吃茶的那只绿玉斗”给宝玉斟茶。而宝玉对妙玉的一个小动作、一句话,都能立刻意会,并且很体谅她爱洁成僻的性情,主动叫小幺儿打几桶水放在庵门外,好让她冲洗世俗中人踩过的地面。李纨罚宝玉向妙玉取红梅,并要人跟着,黛玉忙拦说:“不必,有了人反不得了。”李纨点头称是。由此可知二人确实是意相知、心相会,情谊纯洁得连黛玉也不起疑心。迎春是宝玉的堂姐,惜春是宝玉的堂妹。凤姐既是宝玉的姑表姐,又是他的堂嫂。她给宝玉以百般的关怀爱护;宝玉则赏识她的理家之才,荐她给贾珍协理宁国府,使她有机会大刀阔斧地运用分工负责制改革宁府弊病,显示了女儿治家的杰出才能。巧姐是宝玉的侄女,李纨是他的亲嫂子,秦可卿是他的侄儿媳妇。由以上的简略介绍可知“金陵十二钗正册”的所有女子都同宝玉有密切关系。通过在宝玉处“挂号”,把她们串连成一个整体,组成一个系统,完成对主题的表现。如果说十二钗是一颗颗晶莹的珍珠,那么宝玉便是一条把珠子串在—起的金线,难道这不符合脂砚斋的“贾宝玉系诸艳之贯”之意吗? “诸艳之贯”中的“艳”决不止金陵十二钗正册中的十来个女子,其实还包含有十二钗副册、又副册中所有的女子,香菱、平儿、晴雯、袭人、金钏、玉钏、彩云、鸳鸯、紫鹃、司棋,以及学戏的芳官、藕官等等,无不受到宝玉的关怀和帮助。宝玉肯定女儿的才德,彻底否定“男尊女卑”,他说:“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觉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他还认定“天生人为万物之灵,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他身为贵族公子,却能以平等的态度同所有的女儿交往,以“主持巾帼,护法群钗”为己任,力所能及地支持、保护着众女儿。这样看,宝玉就成了《红楼梦》中能把贵族小姐、年轻侍妾和众丫环串连在一起的惟一线索。脂砚斋深深地了解曹雪芹的艺术匠心,他用“诸艳之贯”来揭示贾宝玉在表现主题和艺术结构中的重要作用,无疑是准确的概括。 参考文献表: ①《红楼梦学刊》1984年第4辑,第158页。 ②《红楼梦学刊》1989年第4辑,第216页。 ③《红楼梦学刊》1996年第2辑,第21页。原文中“万艳同杯”误为“万艳同怀”引证时据小说作了校改。 ④《红楼梦学刊》1998年第1辑第14页。 ⑤沈约《日出东南隅行》。 ⑥李白《经乱离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书怀》。 ⑦《92中国国际红楼梦研讨会论文集》,第627、628页。 原载:《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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