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比较文学是一种跨民族和语言界限的文学研究 大家都知道,一个学科能不能存在,关键是看它有没有一个不同于同类其他学科的特殊品格,换言之,它必须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和方法,否则,它便没有存在的理由。当然强调它的特殊性,并不否定它与同类其他学科的共通性。但特殊性显然是它得以存在的前提,这种特殊性应该充分地反映在描述这一学科的学科理论中。说比较文学是一种文学研究,固然,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这一学科的性质,但还没有说明它的特殊品格,因为可以是文学研究的同类学科并不只是比较文学一种,换言之,说比较文学是一种文学研究,只说明了它与文学研究的其他学科(如中国文学研究、当代文学研究、儿童文学研究等)的共通性,还没有能说明它的独特性。要说明比较文学的独特性,必须先界定几个与比较文学相关的概念。首先是国别文学。其次是民族文学。显而易见,这两个概念又和国家、民族的概念密切相关。什么是国家?从现代的语义上说,国家是一种政体,这个政体有特定的地域,有在这个地域上生活着的人群,有某种政治机构(如政府、军队、警察、法庭、经济组织等),它完全是人为的。世界上有许多国家,人们常说的国别文学是指以国家来划分的文学,例如,中国文学是指中国这个国家的文学,美国文学是指美国这个国家的文学,俄国文学是指俄国这个国家的文学等等。什么是民族?从现代的语义上说,民族主要是指在一个特定的地域、特定的历史阶段生活的人群,这个人群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习俗、共同的经济生活和文化等等,它基本上是自然形成的。世界上有许多民族,人们常说的民族文学是指以民族来划分的文学,例如,藏族文学、傣族文学、朝鲜族文学、汉族文学、犹太文学、印第安文学、阿拉伯文学、日耳曼文学、斯拉夫文学等等。但是国家和民族的概念又有某种程度的交叉,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一个国家很有可能包含多个民族,在这种情况下,不同的民族具有同一的政府,生活在同样的社会结构和政治体制下,使用同一种官方语言,但是每一个民族又有自己独特的语言、习俗、信仰和文化,当然也就有自己独特的文学。例如,中国、印度就是显著的例子。从国别的角度说,中国有中国文学,印度有印度文学,但从民族的角度说,由于是多民族国家,中国文学和印度文学内部又有种种不同的民族文学。从另一方面看,一个民族既可以生活在一个国家,也可以生活在不同的国家,例如,日耳曼民族生活在德国,同时也生活在瑞士等国;蒙古族既生活在蒙古,也生活在中国等等。还有一种情况是,不同的国家可能有某些相同的民族根源,例如,美国、加拿大操英语的民族和英国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同根,瑞士操法语的民族与法国的法兰西民族同根,阿拉伯民族生活在不同的国家等等,由于民族与国家这两个概念的特殊关系,民族文学与国别文学就形成了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复杂局面:它有时等于国别文学,有时又小于国别文学,有时还大于国别文学。例如,当我们说日本民族文学的时候,我们指的主要是日本国家文学,因为,日本基本上由单一的日本民族构成,这里的民族文学基本上等于国别文学;当我们说藏族文学的时候,我们指的是中国文学的一部分,这里的民族文学小于国别文学。当我们说阿拉伯文学的时候,则包含了阿拉伯各国文学,这里的民族文学就大于国别文学。 比较文学是一种文学研究,但却不同于国别文学研究或民族文学研究。国别文学的研究是在国家范围内进行的;民族文学的研究是在民族范围内进行的。比较文学是在民族文学或不同语言的文学之间进行的一种文学研究。当民族文学基本等于国别文学时,比较文学就在国别文学之间进行,例如日本文学和朝鲜文学的比较研究即属此类;当民族文学小于国别文学时,比较文学就可以在国别文学之内进行,例如中国之内的蒙族文学与藏族文学的比较研究即属此类。当民族文学大于国别文学时,比较文学就要在超越国界的范围内进行,例如阿拉伯文学与希伯莱文学的比较研究即属此类。 由此可见,跨越民族文学和语言文学的界限是比较文学的独特性,也是比较文学存在的根本理由。国别文学的研究是一种文学研究,民族文学的研究也是一种文学研究,但比较文学则是跨越民族和语言界限的文学研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