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比较文学是一种文学研究 究竟什么是比较文学?要搞清这一问题。恐怕还是要不厌其烦地从“比较”与“文学”这两个概念谈起。先来谈“文学”。从语义的层面讲,文学无疑包括了文学创作与文学研究两个领域,前者主要指文学创作的主体及其创作的作品,以及从文学主体到文学作品的创作过程;后者则指对前者的研究,这种研究应该包括文学理论探讨、文学史的论述、作家作品的批评等方面。文学创作与文学研究二者相互依存,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例如,当我们说中国文学的时候,我们就指从古至今五千年来的中国文学作家及其作品和对这些作家作品的研究;当我们说外国文学的时候,我们就指从古至今的所有外国文学作家及其作品和对这些作家作品的研究,现代文学、古代文学、二十世纪文学、儿童文学等类似的概念无不包含了各自领域的文学创作和文学研究两方面,具有总体的意义,而其中的文学研究仅是这类特定概念的一个部分。但比较文学就不同,它不是一个总体性概念,不包括文学创作,而只是一种文学研究。说明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有许多人仍然把比较文学这一特定的概念与中国文学、外国文学之类的总体性概念混为一谈。 再来谈“比较”。从语义的层面看,比较的现代含义就是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同类事物辨别异同,区分高下。不仅在现代汉语中如此,就是在外国语言中也大抵如此。然而比较文学中的“比较”却不仅仅是“辨别异同”,甚至并不一定要“区分高下”。事实上,这里的比较有它特定的内涵。“辨别异同”只是这种研究的初步,或者说入门。研究不同民族文学之间的关系,包括事实的、审美的关系,从而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来审视文学,也许才是这种研究的根本。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能把“比较文学”看成“文学比较”,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能把那种简单罗列异同的文章看作真正的比较文学。也正是出于对比较文学中“比较”的不理解,那些最初听到“比较文学”的人才会把“比较文学”和“比较土豆”之类混为一谈。 由此可见,比较文学中“比较”和“文学”都不完全是一般意义上的“比较”和“文学”,可以说,“比较文学”这个名称本身在语义上容易引起误解。 我们之所以必须强调比较文学是一种文学研究,还因为在比较文学圈内存在着混淆。最初,法国学派把比较文学界定为“文学史的一支”,只强调不同民族文学间的事实联系;后来,前苏联的比较学者也把它说成是“文学史的一个分支”,并且强调“文学类型”的研究;当然,我们并不是说,研究文学的历史不是文学研究,或者说,研究文学间的事实关系和文学的类型不是文学研究,但文学史和文类研究只是文学研究的一个部分,而不是全体。真正的文学研究无疑应该包括文学史、文学批评、文学理论以及对这三个领域的研究。后来的美国学派,虽然认识到文学批评和文学理论在比较文学中的重要性,但是他们显然并不十分重视文学史的研究,而且把“比较”扩展到“文学”的学科之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比较文学作为一种“文学研究”的本质特征。 直到今天,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许多从事比较文学或者以比较学者自许的人,其实并不明白比较文学是什么。这样看来,清楚地告诉他们,比较文学是一种文学研究就是十分必要的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