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艺评论价值体系视野重新提出文学批评标准问题的合理性与意义 1.合理性:文艺评论价值体系与文学批评标准的同构性 既有文学批评标准问题,一般放置在文学价值观和文学批评理论的语境。现在,文学批评标准问题置于文艺评论价值体系视野重新提出,其合理性为两者处于同构状态。如前所述,两者均为结构性概念,在均为人为建设的理论形态等方面都具有同质性。所谓同构,需借助西方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批评理论家吕西安·戈德曼的发生结构主义理论来理解。按照戈德曼的理论,“有意义的结构”是一个普适性的概念,可以解释社会结构,也可以解释文化创造物的结构,更可以此理解各个不同层次结构的相通性。“有意义的结构”是关于功能、结构和意义三者之间关系的概念,也是戈德曼文学社会学的逻辑起点。而有“意义的结构”只有在“超个人主体”的层次上才能获得充分实现。联系到审美价值,他说:“审美价值属于社会秩序,它是与超个人主体逻辑联系的”。基于如上两个概念,戈德曼进而提出“社会精神结构”的概念,即精神结构是某些社会集团的精神框架和系统性的有规律性的精神表现,因此是社会精神结构。“有意义的结构”的动态理解,自然是“发生结构主义”,即打破——产生——再打破——再产生。“世界观”则是对精神结构的概括和表述,也是抵达精神结构的路径。(17)戈德曼认为,“把世界观运用到本文上可以帮助他得出:(1)所研究的一切著作中重要的东西。(2)整部作品中各组成部分的意义”。(18)第一点是说世界观对作品选择的意义,第二点是说世界观对进人作品的方式的意义。这两方面和文学批评标准及批评实践的关系都很密切。现在看第二点,因为戈德曼认为,文化的创造主体是社会集团。创作者是中介,真正重要的作品通过创作者这个中介而与真正的创作主体的社会集团之间建立起联系。社会的精神结构正是社会集团的精神表征。戈德曼提出的假设是:文学创作的集体特征发端于这一事实:作品世界的结构与某些社会集团的精神结构是同构的。而精神结构的理论表述就是世界观。因此,从世界观出发,就能以社会精神结构为标准,依据同构的原理,选择优秀作品。本论文以戈德曼如上观念和思想,尤其是同构的思路为参照,以为可以将文艺评论价值体系和文学批评标准看作同构关系。认可同构性,处于同构状态的批评标准问题,在价值体系视野将得到参照性解决。 2.意义:同构性参照、重新定位文学批评标准面貌与位置 将文学批评标准放置于文艺评论价值体系视野研究的意义:其一,文学批评标准出现的问题,必定向价值体系倒逼出若干理论问题。科学研究的推进在于能提出有价值的问题。其二,体系设置的创新,批评标准作为怎样的话语方式,吸纳那些既有批评标准无法容纳的内容,就可以得到一个更开阔的平台。其三,既有古代现代,甚至西方文学批评观念、思想和标准,都可以在价值体系得到汲取。其四,文艺评论价值体系中,批评理论理当占有一个位置。就课题总体设计,笔者有一个理论假设:“在尊重既有具体文学批评理论基础上,探寻价值体系范围之内的某种衔接批评理论,以便与既有具体批评理论兼容。这种理论既是从文学活动的批评家延伸出来的,同时,又遵循文学基本原理范围内部各种因素特质的逻辑联系,因此,也具有文学原理之本质”。(19)由此,假设文学批评标准与批评理论具有内在关系和逻辑衔接。 探究了将文学批评标准置于文艺评论价值体系视野的合理性与意义,现在进而从评奖标准和一般标准的区分以及文学批评标准提出和表述的两种主体及其话语方式的区分等两个大方面予以辨析,以便发现问题,为文学批评标准位置与面貌作理论准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