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学民族性的形态 文学的民族性是文学的基本属性。这一判断的理论和实践依据在于,文学是人学,是关于人的生存活动的叙事和表达,而人存在着种族、地域、文化等多方面的规定性,文学不可能表现清一色的“超人”,只能表现特定种族、特定环境、特定文化氛围中的人及其生活。从发生学的角度讲,人的思想、情感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实践行为都与人的特定身份存在着必然的联系。这就意味着,无论是个体的人还是群体的民族,民族性是留在其活动轨迹上的基本“体征”。文学是人类生活最体贴入微的感悟者,让文学撇开人所在种族、生存环境、文化氛围而空泛地叙事和抒情,无异于扼杀文学。实际上,真正的故事存在于人类独特经历、独特生活、独特感受之中,真正的文学性蕴含在独特的故事、独特的语言、独特的文化之中。因此,就文学的基本定性而言,所有文学都是民族文学,民族性是衡量文学的基本标准。 文学的民族性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文学本体的民族性,这是文学的基本形态。文学的本体展现着文学的整体面貌,主要由若干个关键要素组成。首先是具有本民族文化特征的文本和范式。任何民族的文学都是民族文化的产物,文学的文本形式以及文学所确立的范式体现着本民族文化的鲜明特征。以汉语言文学为例,整个文学发展史与中华民族文化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远古神话到诗经,再到诸子散文、汉赋、唐诗宋词、话本、元曲、明清小说等等,文学的概念(观念)、类型(品种)、文本样式等,既体现着不同时期的历史特征,又总体反映出民族文化的主要特征,并在文化的变迁中发生着重大嬗变。这是一种不同于其他民族文学的存在方式,无论是叙事性文学还是抒情性文学,都呈现出与其他民族文学迥异的风貌。譬如汉语诗歌,基本上由早期的自由体到格律(绝句),再发展到现代的自由体,与其他民族比较,是一个独特的诗歌体系。西方诗歌主要是自由体,即便是后来的具有相对固定格式的十四行诗与汉语言的格律诗相比也存在着很大差异。汉语早期的文章是列为“前文学”概念的“文”的范畴的,但各类文章的范围非常广泛,既有指向国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的鸿篇巨论,也有文人之间交流的私人话语,这也是具有汉民族特色的一种文学现象。所有这些都有与其相适应的文本形式、基本范式,并承载着中华文化的基本精神。其次是体现民族语言精华的文学语言。民族语言是标记民族思维逻辑的符号,更是民族文化的基本载体。语言在某种程度上反映着一个民族思维方式、心理结构,甚至对应着该民族的行为方式,语言自身的民族性是一个民族历史的凝结。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这种语言不是在全球通用的语言,而是一种特定民族的语言。到目前为止,世界各国的文学史都表明一个事实,几乎所有的文学作品都是作家使用哺育自己成长的母语创作的。唯其如此,作家才能抒写出这个民族的故事,才能表达对这个民族的感情以及对民族文化的理解。尽管有些优秀作品被翻译成其他语言,但我们认真研究会发现,任何一种精湛的翻译作品与母语原作相比都存在着不小的差距,这说明,只有本民族的语言最适合表达本民族的生活。以汉语为例,汉字的结构方式、表意形态以及语言的组合方式与汉民族的思维方式、心理结构、情感发生方式等密切联系,传达思想、情感,反映民族文化,汉语最合适、最精确。所以,唐诗翻译成其他民族语言已经完全不再是唐诗,《红楼梦》翻译成英文绝对读不到汉语版的味道。语言的张力除了具有扩散性之外,也具有内聚性,把语言的精华浓缩在一起发挥最大效能是民族语言的重要特征。而且,最具民族特色和活力的语言在民间,这种缺少雕饰、非完全规范化和程式化的语言能够让文学充满更多的民族性元素。再次是民族独特的叙事方式。不同民族生活方式的独特性决定了文学叙事方式的差异性。文学叙事与生活现实的逻辑存在着基本的一致性,因此叙事方式与民族的生活方式在逻辑上是对应的。譬如中华民族历史悠久,虽然经历过动荡和朝代更迭,民族的存在和历史都保持着完整性;同时,中华民族一直居住生活在华夏大地上,没有经历过整体的迁徙和流沛,与居住地保持着紧密的联系,心理结构比较稳定。所以,汉语言叙事文学从民间文学开始就有讲故事的传统,即注重文学的情节艺术,讲究故事的完整性,有情人终成眷属,而且在结构上删繁就简,注重线性叙事,没有更多的倒叙、插叙、意识流等,线索清晰明了。另外,汉语言文学多为传奇性叙事,这种叙事方式高度凝练、重点突出,不注重人物从何处来,到何处去,只在乎人物干了什么,造就了什么奇迹和壮举。与这一叙事特点相适应,中国叙事文学从话本、传奇演变为章回小说,在文本结构上也体现了故事的完整性,一个完整的故事一个单元,一个单元一个章回,非常契合民族的阅读心理。最后是蕴含本民族思想精髓的文化精神。说到底,民族的行为方式是由该民族长期形成的价值观决定的,一个民族的生活和历史集中体现着民族的文化精神。文学再现的民族生活应该与民族文化精神发生内在的联系,因为所有的民族生活都是文化精神的外在表现,在这个意义上,文化精神是文学的灵魂。譬如中华文化提倡“天人合一”的和谐观“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家和万事兴”、“天地人和,国运昌泰”;主张“中庸”,强调“家国一体,国事大于家事”。所以,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中非常重视人与自然的关系,重视人与人之间的亲情、人情关系,文学中强调“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文学史中才有众多“精忠报国”典型事例。中华文化的这些特点在其他民族的文化中是难以重现的。 二是文学理论(批评)、评价体系的民族性。文学理论、文学评价体系是与文学实践、文学本体相对应的一种存在,是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民族的文学都是一种特殊的存在,针对这一特殊的文学存在,需要有一种理论对其进行解说和评价。在每个民族文学的发展史中,都可能形成了有自己特色和民族性的文学理论,而且在指导和促进本民族文学的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但是,近代以来,伴随着西方殖民统治的推行,西方文化和各种理论与其军事占领、政治统治一起移植到殖民地、宗属国,西方理论取代各民族本土文化,大有盛行世界之势。二战之后,各殖民地国家民族解放、民族独立运动风起云涌,这种文化殖民势头得到遏制。但20世纪后期,冷战结束,全球化浪潮席卷世界,西方国家倚恃着经济的强势和话语优势开始新的文化输出。发展中国家的文学包括文学理论在内的民族话语重新受到抑制。西方的文学理论毫无疑问适合西方的文学实际,某些原理也会与其他民族的文学实践存在契合,但并不意味着能够解释所有民族的文学现象。问题在于,西方的文学理论已经被当作先进的理论引进到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在文学实践中不是理论解释文学,可能是文学以削足适履的方式适应理论。文学的原理具有一定的通适性,但每个民族的文学都具有自己的特殊性,最有解释能力的是与其文学相伴相生的理论。譬如与中国文学发展史相应而生的中国文论就具有鲜明的汉民族特色。虽然按照现在的学科体系的标准,中国文论似乎不能构成严密的体系,但中国古代的“诗论”、“文论”既独到又精辟,揭示了中国文学的特点和规律,有些观点和论述在其他民族文学理论中是不存在的,如“诗言志”、“文以载道”、“意象”、“意境”、“诗缘情而绮靡”等等,用这些概念和理论解读和评论中国的唐诗、宋词甚至现代诗歌非常有效,如果替换成西方文学理论,其效力就大大减弱。需要指出的是,强调文学理论的民族性并不是关上理论发展的大门,而是倡导在不拒绝和排斥外来理论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弘扬和创新本民族的文学理论资源,形成既符合本民族文学实际,又能与外来理论资源相融通的话语体系、文学阐释和评价体系,以达到充分张扬民族文学个性和内涵的实际功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