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王国维从“悲剧”性质出发批评元明戏剧,“悲剧”不在于是否有“恶人交构其间”,而是在于“主人翁之意志”下,走向不可避免的悲剧性结局。这不仅清晰地展现了他对古典悲剧的深入理解,还彰显了他极富现代意识的批评观念。由此,王国维的“悲剧”批评观念一方面承接于中国古典的叙事文学批评观,尤其是古典悲剧意识发展的内在逻辑;另一方面,它也是在汲取了西方哲学美学思想基础之上,中国叙事文学批评观念涅槃再生的现代性之花。 钱中文先生曾说:“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运用了欧洲的现代哲学、美学原理,提出了与我国传统大相径庭的文学观念,即为‘人生’的文学观,使我国的文学观念一下就进入了现代。”[10]可见《〈红楼梦〉评论》对于中国文学批评观念乃至中国文学观念现代化进程的作用不可或缺,影响深刻。要仔细地辨析、挖掘这种作用和影响,必须在文学层面理解“现代性”和中国文学批评的“现代性转型”这两个概念。 一般而言,“现代性”是西方近代以来文明发展的产物,在人类由传统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产生。吉登斯(Anthony Giddens)在《现代性的后果》一书中简洁明朗地勾勒了现代性的概貌:“‘现代性’指的是自17世纪以来出现于欧洲的社会生活方式和组织方式,随后或多或少地产生了世界性的影响。”[11]这种“世界性的影响”在清末民国初年逐渐扩张到了中国的文艺界。在文学批评领域,较早出现的是李欧梵在其参编的《剑桥中华民国史》中对1895-1927年中国文学潮流的定性——“对现代性的追求”;继而一大批文艺批评家对“现代性”问题进行探讨,钱中文在《文学理论现代性问题》、《再谈文学理论现代性问题》中将现代性定义为“现代意识精神”,是一种“理性精神、启蒙精神”;张辉在《审美现代性批判》中对现代性的理解为“精神取向上的主体性,社会运行原则上的合理性,知识模式上的独立性”[12]。由此,我们大致可以发掘出“现代性”之于中国文学批评的内涵,其本质在于现代性的精神和文学的独立性、主体性。所谓“转型”则是一种形态的转变,中国叙事文学批评乃至中国文学批评,在近代剧烈的社会变革中,逐渐实现了由古典形态向现代形态的转变。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在这种转变过程中是一座里程碑。王国维通过对《红楼梦》的评论,让我们看到了极富现代性的文学观念和批评观念,他汲取了19世纪德国哲学、美学的思想,提出了文学具有“解脱”的功能,倡导文学的独立性、自主性等等都符合现代文学的发展要求,其中阐发的“人生”文学观与“悲剧”批评观对中国叙事文学批评的现代性转型具有重要影响。 《〈红楼梦〉评论》中的“悲剧”批评观念受到叔本华人生哲学理论的直接哺乳。他在《〈红楼梦〉评论》第一章中说:“生活之本质何?‘欲’而已矣。……然则人生之所欲,既无以逾于生活,而生活之性质又不外乎苦痛,故欲与生活、与苦痛,三者一而已矣。”[13]2这段话与叔本华在《作为意志与表象的世界》中所表现的人生观完全一致。罗钢先生说:“叔本华认为哲学的形而上学本体是所谓的‘意志’。这种意志在客体化的过程中,转化为一种‘生活之欲’。”[14]50所以王国维对“生活之本质”的看法,是他对叔本华观点的“转述”。的确,王国维在《红楼梦》中找到了运用这种人生观解释世界的中国方式。在他看来,中国传统的叙事文学作品,尤其是戏曲小说的核心精神是乐天的:“吾国人之精神,世间的也,乐天的也。”[13]12而“《红楼梦》一书与一切喜剧相反,彻头彻尾之悲剧也”[13]13。叔本华将悲剧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恶人作恶造成的悲剧,第二种是盲目的命运造成的悲剧;第三种是在寻常生活中酝酿出的悲剧。王国维将《红楼梦》归结为第三种悲剧,他认为,《红楼梦》中没有大奸大恶之人造作恶业,也没有人力之不可转的命运,只是在“普通之人物”、“普通之境遇”、“普通之道德”之间酿成了宝、黛的悲剧结局,而且“除主人公不计外,凡此书中之人有与生活之欲相关系者,无不与苦痛相始终”[13]13,揭示了寻常之人的生存困境,所以他说《红楼梦》是“彻头彻尾之悲剧也”。 王国维对《红楼梦》悲剧性的阐释,并不仅仅是西方悲观主义哲学式的,他的阐释是对传统《红楼梦》批评的反叛,展现了不一样的风貌,表现着他个人的审美体验。从脂砚斋以来的《红楼梦》批评,多是以评点的方式对《红楼梦》作者在人物形象塑造、情节结构构造等方面展现出来的高超艺术技巧,乃至文本中人物性格、环境氛围和生活细节进行仔细探究,并没有深入哲理层面进行思索。王国维与他们不同,他所体验到的是贯穿于《红楼梦》中的人生痛苦、无法解脱的本质,并从哲学、美学的高度进行理论的阐释。所以他在《〈红楼梦〉评论》中说:“生活之于苦痛,二者一而非二,而苦痛之度,与主张生活之欲之度为比例。是故前者之苦痛尤倍蓰于后者之苦痛。”[13]8《红楼梦》揭示了这种生活与苦痛是“自造”的结果,“解脱之道”需自己求索。但往往解脱之道的不得又扩大了生活的苦痛。如“金钏之堕井”、“司棋之触墙”、“三姐、潘又安之自刎”[13]9,不是解脱,是填补生活之欲而不得的极致痛苦体验,最终陷入泥沼不可自拔,其实质是生活苦痛的轮回。生活苦痛、解脱难求的感受构成了王国维独特的审美体验,他将这种审美体验延伸到整个《红楼梦》的阅读、阐释过程当中,使其成为了“悲剧”性解说《红楼梦》的主观内核。 王国维“悲剧”批评观念的内涵不止于此,“悲剧”批评具有现代性特征的关键就在于对“人”的发现,对人的主体精神,或者说自由意志的肯定。这种“人”的发现、对主体精神的肯定在之前的文学批评中未曾明确出现,在意义上也与之前的迥然有别。他在《〈红楼梦〉评论》中说:“所谓‘玉’者,不过生活之欲之代表而已”“人类之堕落与解脱,亦视其意志而已。”[13]8这里他便将目光投射到了作品主人翁的身上,将贾宝玉的“玉”比附欲望的“欲”,实际上是对生命个体和生存欲望的关注。而后论及为何独宝玉得解脱之道时,他说道:“解脱之道,存于处世,而不存于自杀。”“绝其生活之欲,两得解脱之道。”这种解脱才是“自然的”、“人类的”、“宗教的”[13]9-10。所以他关注的不仅仅是文学上的艺术表现,还有人的生命哲学,或者说是文学当中呈现的个体的生命意志,这在之前的文学文本和文学批评中未曾有过。王国维论及《桃花扇》与《红楼梦》时,也明确指出:“故《桃花扇》之解脱,他律的也;而《红楼梦》之解脱,自律的也。”《桃花扇》“以写故国之戚,而非以描写人生为事”,所以是“政治的”、“历史的”[13]12-13。在他那里,《红楼梦》所解释的是世界、是宇宙、是人生、是对生命本质的思索、是对人的存在的拷问,也是对解脱之道的寻求。王国维的着眼点已经不再是传统伦理,不再是政治历史,而是哲学、宇宙与人生。罗钢先生认为,王国维“宇宙人生”“背后的理论支持仍然来自叔本华”[14]48。叔本华说:“要说天才之所以为天才,是在于有这么一种本领,他能够独立于根据律之外,从而不是认识那些只在关系中而有其存在的个别事物,而是认识事物的理念。”[15]因此在王国维那里,“只有像《红楼梦》那样通过宝、黛的爱情揭示了生命的形而上学的本质,即痛苦之欲,才是描写了‘宇宙人生’,因此才称得上是‘哲学的、宇宙的、诗歌的’”[14]48。这样的文学批评观念反映了在中国文学现代进程中对现代性观念的必然追求,这也是王国维的“悲剧”批评之所以具有现代性的关键所在。王国维“悲剧”批评观念的确立,还在于其理论化的表述特征。《〈红楼梦〉评论》的话语表述,建立在王国维的理论批评思想基础之上。他有意地运用叔本华等西方哲学家的思想去阐释中国传统文本,相较于传统的考据派和索引派,他给中国文学批评带来了一种新的言说方式。当然这种言说方式就文学而言,可能有不恰当之处,也有缺憾,但其带来的西方理论介入中国文学批评范式的影响十分深远。 《红楼梦》问世两百多年以来,文学批评家们从来就不吝惜对其做出批评欣赏的文字。叶嘉莹曾言:“静安先生乃是中国第一位引用西方理论来批评中国固有文学的人物,因此在中国近代文学批评史上,他自然应该占有一席重要的地位。”[16]101虽然王国维对叔本华哲学的引用有生搬硬套之嫌,但他也揭示了中国叙事文学及其批评在近古时期发展演变的趋势,并且很大程度上促成了近现代文学批评观念的转型。实际上,中国叙事文学批评观念转型的本质是“悲剧”批评观念由“古典”走向“现代”的转变,这种转变自然基于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的悲剧批评理论。 文学与艺术,须放置于历史文化语境中去研究,脱离该时代的历史文化语境,无异于管中窥豹,偏执一端,流于主观臆断。《文心雕龙·时序》中云:“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原始以要终,虽百世可知也。”[17]王国维何以在《〈红楼梦〉评论》中提出了“悲剧”的批评观?我们的研究不能脱离具体的历史文化语境,需要仔细探究这种理论建构的时代根源。内忧外患、军阀割据的大变革,同时,西学的冲击不断从物质向精神深入,文化思想中的对立、碰撞与冲突不断上演,文化多元化势头正劲,传统的文化思想愈受冲击,这是一个价值变迁的时代。这样的文化多元、思想多元实质上是当时精英知识分子通过政治、经济、文学艺术表达焦虑与困惑的表现。《〈红楼梦〉评论》的“悲剧”批评观念,体现的正是晚清学者的高度审美自觉精神。晚清文学艺术知识、文学艺术创作主体都面临着审美价值的转换和重建,传统审美精神走向现代审美精神是大势所趋。在晚清后期文学艺术精神的演化轨迹中,既有群体和个人、启蒙功利主义和审美自律、新的时代生命体验和传统文学艺术语言的双重力量的互动,又有文学艺术知识、组织和价值信念的重组。晚清文学艺术审美精神一方面朝着文学艺术启蒙精神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现代文学艺术的审美自律精神也开始生根发芽,这两方面并行不悖,构成了两个富有张力的层面,左右了后来中国现代审美精神的发展方向。“悲剧”批评观念对西方哲学美学精神的吸收,对新的审美主体的要求正契合了这种发展趋势。 王国维提出的“悲剧”批评是叙事文学批评观念现代转型的标志,不仅有时代语境的客观因素,其性格与经历等主观条件也不容忽视。就王国维的性格而言,悲观忧郁是其天性。这样悲观忧郁的天性使之偏执于思考人生终极性的哲学问题,他曾评价自己:“体素羸弱,性复忧郁,人生之问题日往复于吾前。”[16]10这样的悲观情绪一直延续到他写作《〈红楼梦〉评论》,所以他在第一章开篇就说:“老子曰:‘人之大患,在我有身。’庄子曰:‘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忧患与劳苦之与生,相对待也久矣。”[13]1悲观忧郁的天性是其性格的一个方面,叶嘉莹在《王国维及其文学批评》中对其性格还有两点总结:“知与情兼胜的禀赋”和“追求理想的执着精神”。这正好同王国维“为学三变”的治学经历相结合,所谓的“为学三变”是指王国维的哲学美学——文学——古史考证治学三个阶段的转变过程。王国维自我分析说:“哲学上之说,大都可爱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爱。余之真理,而余又爱其谬误。”[16]3对“可爱”、“可信”的追求,恰恰成了他治学途径不断转换的最好注解。这些性格与经历方面也构成了他提出“悲剧”批评的主观条件。 王国维的“悲剧”批评观念对后世文学艺术影响深远,缪钺曾言王国维是“求诸近三百年,殆罕其匹”的“近世中国学术史上之奇才”[18]。《〈红楼梦〉评论》可以说是中国叙事文学批评观念走向现代的肇始,作为王国维早期由哲学而文学的研究转变后的成果,运用了康德、叔本华等哲学与美学思想对中国古典小说进行阐释和评论,具有积极的实践性意义。毋庸置疑,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的悲剧理论批评给中国文学批评提供了理论化、系统化的先导,为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学科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同时它也拓宽了文学批评的视野,将西方的哲学、美学、文艺理论引入中国的文学批评中,提供了一种新的批评范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