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道德价值观 道德观与人性观既相关又不同。人性更多关乎人的内在特性,主要在个人生命活动中体现出来;而道德则更多关乎人的外在言行,主要体现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之中。马克思认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这种关系一方面表现为家庭与血缘关系,其中无疑要反映出人们的伦理道德关系;另一方面则是以生产关系为基础构成的人们的社会关系,如经济、政治关系等,其中也仍然包含经济伦理、政治伦理等要素。因此应当说,伦理道德关系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关系,道德是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内容,道德价值也是人类生活中最基本的价值。从人们的生活理想来说,任何所谓合理生活,也都应当是一种有道德的生活。 社会生活的性质往往决定文学的性质,文学反映社会生活难以回避道德内容。因此,在文学价值体系中,道德价值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价值维度。在传统文学批评中,人们把“道德批评”作为一种重要批评形态来看待和研究,这自有其道理。然而在现代文学批评中,道德批评形态显然已走向式微。不过我们以为,把道德批评作为当今文学批评的一个重要维度,把道德价值观作为现代批评价值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仍然是有必要的。从当代文学和文学批评的角度来看,这种道德价值观念的建构,也有几个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第一,文学和文学批评中所关涉的道德,不同于一般道德家的道德。它不是说教而是感染,它也许无力于改变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秩序,但有助于建构人的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道德素养。瑞恰兹在《文学批评原理》中论及“艺术与道德”问题时说:“道德家总是倾向于不信任或者无视艺术家。……道德家对艺术的这种忽略几乎意味着他们没有资格谈论道德。正如雪莱所强调的,道德的基础不是由说教者而是由诗人奠定的。不良的趣味和粗野的反应在某个其他方面值得称赞的人的身上不仅仅是瑕疵。它们实际上是其他缺点由以产生的一个祸根。内在基本的反应要是缺乏组织而陷于混乱,任何生命都无法达到出类拔萃。”[4](P52)在他看来,艺术家对道德的影响甚至比道德家的说教更重要,因为道德的基础更在于人的素养和良好趣味,而并不在于那些道德信条,它往往在人的生命的内在深处发生作用,文学艺术的道德感染恰恰容易抵达人的生命活动的最深层面。因此,对文学艺术道德价值的关注,具有充分的理由和根据。 第二,在文学艺术的道德价值观念中,并不只有善与恶这样的抽象概念,也并非只存在这样的两极化价值判断,其中的价值内涵是极为丰富复杂的。一般的伦理学说或道德理论,在建立关于道德价值的理论体系时,无疑首先需要建立善与恶的道德价值坐标,这样才能确立可供道德评判的价值尺度。对于文学和文学批评来说,虽然无法回避关于道德善恶的基本价值判断,但又可能并不仅限于此,或者说仅仅执其两端显然是不够的。所以瑞恰兹说,“我们如果始终根据善与恶这类大的抽象概念去思维,那就永远无法理解什么是价值和哪些经验是最高价值的”[4](P52)。比如,文学所面对的人物并不只有善恶两类,文学比生活更有魅力,正在于它能写出人性和道德人格的多样性与复杂性,为现实人生贡献可供参照的多棱镜。而对于文学批评来说,也并非要它对文学中所表现的东西做出简单的善恶判断,人们更希望看到的,是对文学中所表现的东西,包括其中的道德价值内涵,给予多维度多层面的深入阐释,从而让人们获得更切近的感悟与启示。问题只在于,我们的文学批评具有怎样的能力,以及能做到什么程度。 第三,文学中的道德可能更多关涉个人的精神健康和生活经验,文学批评应当关注这种精神的健康,理顺精神生活中有可能发生的道德紊乱。瑞恰兹说:“批评十分注重精神的健康,正如任何医生注重身体的健康一样,以批评家自居就等于以价值的鉴定者自居。……因为文学艺术是对生存的一种评价,这是在所难免的,不管艺术家抱有任何意图。马修·阿诺德说诗歌是对人生的一种批评,这时他话中的道理极其明白,结果反而一直为人忽视了。艺术家关心的是把那些他以为最值得拥有的经验记载下来,并且使之永存不朽。……艺术家同时是这样一种人,他最可能拥有值得记载的有价值的经验。他是一个契机,精神的成长在此显现出来。他的经验,至少那些使其工作具有价值的部分,体现着冲动的调和,而在绝大多数精神中这些冲动仍然处于一团混乱、相互约束、彼此冲动的状态。他的工作在于理顺绝大多数精神中发生紊乱的一切。”[4](P51-52)尽管如上所说,道德更多关乎人的外在言行,更多体现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之中,但它的根源仍在于人的内心生活,在于人的道德观和精神价值取向。文学反映生活,不仅需要关注人们的外在道德行为,可能更需要关注人们的内心世界。不同境况中的人们,各有其自身的道德价值诉求,这也许不是简单的善恶所能判定,特别值得注重其中的个体性经验,使其作为一种精神价值得到表现。作为文学批评,则本来就具有这样一种价值评判与选择的功能。问题只在于文学批评自身有没有这样的自觉意识。 历来的道德批评,或者说文学批评的道德维度,都首先关注文学与道德的关系,注重用道德的观点看待文学,主要着眼于作家的道德态度和作品的道德内容,并致力于文学的道德评价。托尔斯泰对于莫泊桑的评论,被认为是道德批评的一个范例。在《〈莫泊桑文集〉序言》中,他一方面高度评价莫泊桑创作中表现出来的才华和天赋,另一方面也尖锐批评他的一些创作违背了文学的道德律,“缺少了艺术作品的价值所需要的第一个、甚或是主要的条件,即对其表现对象的正确的、合乎道德的态度,也就是说他缺少辨别善恶的认识,因此他便会去爱和表现那些不应去爱和表现的东西,而不去爱和表现那些应当去爱和表现的东西”[12](P30)。莫泊桑未能摆脱这种矛盾,这成为他一生的悲剧。托尔斯泰本身是一个道德主义者,无论是文学创作还是文学批评,都始终坚守自己的道德信念和价值判断,这正是他的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的可贵之处。相比之下,这正是我们当今文学和文学批评的欠缺之处。当然,这也并不仅仅是文学界的问题,也许可以说,当今社会改革发展中最大的问题,正在于道德信念(信仰)的缺失和价值观念的混乱或杂乱、迷乱。在这样的现实环境中,文学和文学批评也有可能陷入价值迷乱和价值失范,因此更有必要重建当代文学批评的道德价值维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