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拉伯雷的小说和民间笑文化 在《拉伯雷创作与中世纪和文艺复兴的民间文化》中,巴赫金指出拉伯雷是最具独特魅力的伟大作家,又是最不被理解的作家,始终没有得到正确的、应有的评价,其原因在于拉伯雷笔下的形象既有特殊的“非文学性”,它们不符合自16世纪末至今的占统治地位的文学性标准和规范,有某种特殊的“非官方性”,它们同一切教条主义、专横性和片面严肃性完全不相融。在他看来,拉伯雷创作的源头在民间,要解开拉伯雷创作之谜,就必须弄清楚拉伯雷创作同民间诙谐文化,同狂欢式的笑的内在联系。 巴赫金在书中首先从拉伯雷小说中的广场语言入手,探讨了民间节日形式和形象,以及与此相关的筵席形象、经证人体形象、物质—肉体下部形象,研究了拉伯雷笔下的形象与他那个时代现实的关系。巴赫金认为拉伯雷的创作是“一部完整的民间文化的百科全书”,拉伯雷的现实主义是一种“怪诞的现实主义”。这种“怪诞的现实主义”主要特点是降格,是贬低化、世俗化和肉体化,“即把一切高级的、精神性的、理想性的和抽象的东西移到整个不可分割的物质—肉体层面、大地和身体层面”。[8]然而这种“怪诞的现实主义”对崇高事物的降格和贬谪又绝不只有形式上的、相对的性质。贬低化、世俗化,既是埋葬又是播种,它指的下部是指向孕育和诞生新生命的下部,因此这种贬低化不具有纯否定的性质,而且有双重性。巴赫金认为拉伯雷的这种“怪诞的现实主义”所固有的特点,正是民间诙谐文化、狂欢式的笑文化所固有的特点的体现。 巴赫金在书中对民间诙谐文化作了认真的研究,他指出民间诙谐文化有三种主要表现形式:各种仪式—演出形式(狂欢节类型的节庆活动、广场诙谐表演);各种诙谐的语言作品;各种形式和体裁的广场言语(骂语、咒语、誓语)。在这些形式中,最能体现民间诙谐文化实质的是狂欢式的笑。长期以来,民间诙谐文化或者被认为是否定性和讽刺性的,或者被认为是娱乐性的,而巴赫金却对它作出全新的理解。狂欢式的笑的本性是复杂的,它是全民的(大家都笑,大众的笑),包罗万象的(针对一切事和人,包括狂欢节参加者),同时又是具有双重性的(既否定又肯定)。巴赫金认为民间狂欢式的笑的精髓在于两个方面:第一,是在于“与自由不可分割的和本质的联系”[9]。狂欢式的笑摆脱官方和教会的一切等级、禁令和束缚,显示了人们从种种压抑中获得解放和自由的渴望,“人回归到自身,并且在人们之中感觉到自己是人。人类关系的这种真正的人性,不只是想象或抽象思考的对象,而是为现实所实现,并在活生生的感性物质的接触中体验到的”。[10]第二,是在于它具有深刻的双重性。狂欢式的笑既是欢乐又是讽刺,既是否定又是肯定,“它洋溢着交替和更新的激情,充溢着对占统治地位的真理和权力的可笑的相对性意识”。这种狂欢式的笑弘扬交替和更新,反对凝固和僵化,因此具有巨大的生命力量和创造力量。 巴赫金的专著虽然不是直接研究民间诙谐文化的,但它深刻揭示了拉伯雷的“怪诞的现实主义”同民间诙谐文化的内在联系,使我们真正感觉到“只有从民间文化角度来看,才能够揭示真正的拉伯雷,即通过拉伯雷来表现拉伯雷。”[1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