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勒兹在论福柯时说:“必须留意二元论一般来说至少有三种意义:有时它涉及一种真正的二元论,它标志两种物质间(如在笛卡尔作品中)或两种能力间(如在康德作品中)不可化约之差异;有时它涉及一种朝一元论过渡的临时阶段,如在斯宾诺莎或柏格森作品中的;有时它涉及一种进行于多元论深处蓄势待发之分派,这正是福柯的情况。”(12)前两种“二元论”意义都被茅盾批判为“主观唯心主义”自然否决了。最后一种,即福柯的“二元”乃为多元之“蓄势待发”是否契合茅盾所愿呢?茅盾的思想是复杂的,一如他读解的拉辛。以至于不少人在面对他的《偶记》时,会牵扯起他20年代提倡过的“新浪漫主义”。笔者不认同牵强附会地说茅盾曾经也是支持过现代派(主义)的,以“新浪漫主义”为证。“新浪漫主义”的概念被不少人定义为涵盖“现代主义”的思潮,是因为《偶记》开篇首论“对于一个公式的初步探讨”中,茅盾好似开仗了先放了一枚烟雾弹:“古典主义—浪漫主义—现实主义—新浪漫主义或现代派”。误导读者常常把这公式当作茅盾“进化”思想的文艺思潮运用。而事实上,茅盾开篇拉开辩论架势,举出的是“学者们的‘理论’”,自己却要先“说明”这“‘文艺思潮发展程序’的公式”,“然后再来讨论这个公式是否合乎事实”。(13)按道理,无论在写小说还是评论中,思路都极其清晰的茅盾,能拨开“子夜”之朦胧隐约的茅盾,没有可能允许文本让读者感到迷茫。而事实上,所有的误读,都因为深恶痛绝“读不懂”、反“朦胧”的茅盾使用了烟雾弹。 问题出在两方面:一为公式中“新浪漫主义或现代派”的复式并置,茅盾要否决这个并置,因为他赞同前者否决后者。从茅盾的文字中,他使用“新浪漫主义”概念时,推举的只是罗曼·罗兰和巴比塞。在外国文学史上被归为“现实主义”作家。只是法国革命风云席卷的作家,有着同一般只是客观现实反应的作家作品不同,多了某种战斗的激情,所以才与“新浪漫主义”相契。(14)而在外国文学史中这“新浪漫主义”发生时期,正值“早期象征派”的形成,其共时的关联实质茅盾避而不析,是因为他的政治立场决定了赞“新浪漫主义”否“现代派”,而“象征主义”与“现代派”存必然血脉。二是具有“进化”社会理想的茅盾,对于唯物思想中的从低级到高级的进化思想不能怀疑,资本主义取缔封建主义,社会主义消灭资本主义,最后走向共产主义;但这社会“进化”进程是否同样建构“文艺思潮的发展程序”呢?批判现实主义之后的“新浪漫主义”是否存在“进化”关系?茅盾不置可否,甚至含含糊糊。理由也有两面:一方面茅盾倾心外国文学史把“新浪漫主义”一阶段称为“红色三十年代”,可以说茅盾为“红色的激情”感染,像追随信仰一般。这与高尔基自身的文艺以及高对罗曼·罗兰的赞誉相通。但另一方面,要将“新浪漫主义”说成完全优越于“批判现实主义”,从成绩和影响来说都很勉强。可以说茅盾是在“进化”思维的现实中,勉强强调罗曼·罗兰算是可与诸如托尔斯泰、巴尔扎克等等一比;本文认为是“批判现实主义”的成绩影响之理据太充分,使得茅盾行文思路曲绕,甚至改弦易张。于是,茅盾针对自然主义和写实主义的缺失而高赞“新理想主义”。他认为“自然主义”缺乏“主观见解”太重暴露现实的“丑恶”而造成失望痛苦的感受;而“写实主义”以“文学研究会”20年代“文学为人生”的主张则“犹不能无理想做个骨子”;所以他高赞《约翰·克利斯朵夫》“表现过去,表现现在,并开示将来给我们看”。(15)茅盾是在推介“表象主义”(Symbolism)时赞赏过“象征主义”。正值人们将鲁迅《狂人日记》定位为中国现代第一篇好小说,就在于其写实手法中蕴含了“淡淡的象征主义的色彩”(16)。当茅盾指出“表象主义”的“必要”时,正在于“象征主义”能克服“消沉”,给予“理想的力量”。(17) 《偶记》中茅盾依旧再三强调文学的未来追求,可以说茅盾始终如一赞赏的就是有着鲜明的政治倾向、积极参与政治性的社会活动;向往光明且充满革命激情。所以在20年代他引介罗曼·罗兰时,对其前期反战态度是否定的。但对取材法国大革命素材的作品,大加赞誉。特别是在罗曼·罗兰、巴比塞的接受传播中,更能突显茅盾的思想主旨。在外国文学史中,关于迎战和反战,罗巴二位是有过激烈论争的,而茅盾引介他们的思想进入中国思想界时,更倾向巴比塞阶级论而不是罗曼·罗兰的人道主义;甚至将巴比塞的《火线下》称为蔚然独立的“奇书”。而到1929年茅盾作《西洋文学通论》时,巴比塞已被归于“新写实主义”从而表明茅盾有意将欧洲革命文艺与苏俄以高尔基为代表的文艺思想结合之意图。按思维和辩论逻辑来说,茅盾完全可以将公式去掉复合式改为“进化”式,即“古典主义—浪漫主义—现实主义—新浪漫主义—社会主义现实主义”。这既符合当时中国当代的形式,也顺应时代文艺潮流,甚至更可以将最后落实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定位在超越的“现实”与“浪漫”的结合中。可是茅盾一开篇就坚决否决“超”,宁可混淆论证逻辑也要坚持就到公式为止。批“超”是真,却又遮人眼目地与“逃避现实”牵扯一起,于是就敷衍地批判了现代派(主义)。而作为文艺思潮“进化”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在《偶记》书写之时,苏联已不断出现质疑之声。是故茅盾的处境困扰误导了《偶记》的接受。 中国研究界一直以自我的当下立场,尤其是根据当下自我的理论吸纳和理解来误读茅盾关于“现实主义与新浪漫主义”论点。王中忱的茅盾研究资料很翔实,但行文中却存内在矛盾。一方面立意要区分茅盾思想的衍化,故特别强调1920年与1921年茅盾思想之差异,特别是1929年的自我否定。由此误导性地给予其他关于茅盾“新浪漫主义”的读解中,硬是活生生地拽一个茅盾曾经是认同现代主义某些流派之论点。探王文理据,除了一句《偶记》中有言“现在我们总称为‘现代派’的半打多主义……”被王文读解为茅盾“新浪漫主义”概念内涵之外,更多的是在列举茅盾对罗曼·罗兰、巴比塞思想的推举。中国批评很容易立己立场裁割话语,即为我所用。王中忱的读解,往往被坚持现代主义话语学派作为了举证,甚至《偶记》引文亦是转载。而王文还存另一方面,在论述茅盾“新浪漫主义”内涵复杂性时,王中忱作了一个注释:“就严格意义来说,茅盾从未真正提倡过新浪漫主义文学。”(18)这矛盾的行文在钱林森的文章中亦出现,一方面钱的论点与笔者前文所论茅盾思想中现实主义的一以贯之;另一方面钱文又必须转引王中忱关于《偶记》的读解。(19)这就不能不引发笔者思考,自1980年代以来,现代派(主义)在中国文艺界的话语地位,从隐蔽渐渐走向光明,乃至到钱林森行文的新世纪,俨然已是主流话语,占据话语权的必然之位。而事实上王中忱的论述,同样存在隐在的1985年前后要为现代派(主义)立说之动机,故此王文首先引述茅盾晚年撰写的回忆录予以说明:“五四”时期,“我主张先要大力地介绍写实主义自然主义,但又坚决地反对提倡它们”;“我认为中国的新文学要提倡新浪漫主义”。(20)为什么不可以将茅盾老人的此回忆作为对理想主义的坚持呢?更有甚者是陆志国的《从写实主义到新浪漫主义:茅盾的译介话语分析》,陆文使用布迪厄话语理论,以谋取“资本利益”及“话语权”地位为动机,重新阐释茅盾上世纪初的翻译引介。(21)本文承认在今天的话语权理论的剖析中,给予了重新阐释某种显在隐在叙事空间探讨的可能;也承认翻译传播中,存在翻译者及出版机构的动机和立场。但是若仅仅偏执当下“资本利益”及实际权力地位的一方面而完全漠视或者根本不能理解上代人的理想精神,势必使得话语权理论走向本末倒置。茅盾思想堪称具有说服力的实例,与其说他的“资本利益”动机,还不如说他思想中“载道”入世情怀太重,从他《子夜》中的民族资本家吴荪甫身上,可现家庭影响且具有从商经历的茅盾始终贯穿的中国儒家传统之“载道”实用于世之情怀。《偶记》中更体现这份儒家情怀在不合时宜的时代政治中的尴尬。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