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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60年代刘三姐(妹)传说的重构考察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民俗研究》2015年第5期 毛巧晖 参加讨论

    摘要:流传于中国西南的刘三姐(妹)地域性传说,在新中国成立后彩调剧、歌舞剧、电影等多种文艺样式对其主题与内容进行了创编与重塑,她的影响推向全国,在其重构与变迁过程中,呈现了1949至1966年新的人民文学构建过程中,民间文艺、通俗文艺、精英文学互构熔铸的过程,对她的审视与评析从任何单一视域出发都难免有缺失。
    关键词:刘三姐 民间传说 通俗文艺 重构
     
    刘三姐(妹)传说是“我国南部著名传说之一”[②],广泛流传在我国西南一带,特别是壮族聚居区,在故事流传地也有将该人物称为刘三姑、 刘三娘、刘娘、 刘仙娘、 刘三婆、 刘三、 刘仙、 刘王、 刘山妹、农梅花[③]。这个传说记录于明朝,但在五代两宋时期已经开始流布,其影响力有很强的地域性。直到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彩调、歌舞剧以及电影《刘三姐》的推出,刘三姐轰动全国,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其影响绵延至今,刘三姐现在依然是广西的文化名片。歌仙刘三姐成为勤劳美丽、 勇敢机智、 嫉恶如仇的壮族女性,经过了新的历史语境的改造与重构,彩调剧、歌舞剧和电影等多种艺术形式对其主题与内容进行了重塑,构建成为“新的人民文学”的典范之一。
    
    传说以民众的口头传播为主,记录者对其加工整理成文本,对于传说的保存和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古代民间故事传说的考察,更多需要从既存文本进行分析。刘三姐(妹)的传说记载最早始自五代后梁乾化五年( 915 ),至新中国成立亦有千余年历史,不同时期文本与语境差异极大,在清以前以单一文本形式存在,从清代开始进入了戏曲表演,民国随着现代民俗学的兴起,它除了传说文本、戏剧,还融入了民国时期歌谣学及其相关民众文学研究。
    刘三姐(妹)的传说流传地以两广一带为主。两广一带是《礼记·王制》中所述“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④]战国以前,《周礼·职方氏》中最早出现“七闽”名称,之后《汉书》《说文解字》等均有相关记载,被称为“百越之地”,亦称为“百粤”“诸越”,属于正统史书中出现较早、频率甚高的少数民族。正如王明珂所说,中原王朝自汉代以来对于这一带就采取“迁移其民,设置郡县,推行中国式的礼仪教化,设学校推广经学,以及创造、提供华夏的历史记忆,让当地人能找到华夏祖源”[⑤]。因此正统史书对于百越之地的记载主要是对于“南越”(广东一带)、或称“西瓯”(广西一带)、或称“骆越”(越南北部和广西南部一带)奇异物种的记载,而较少强调其“奇异”“野蛮”,更多书写的是将“地方”纳入“中央”,倡导民族文化精神的历史传承,即“研究乡邦文化,发扬民族精神”[⑥]。目前所知刘三妹最早记载是作为“景物”出现,即“三妹山”[⑦],而到明代刘三妹的传说记载较为完备:
    歌仙名三妹,其父汉刘晨之苗裔,流寓贵州水南村。生三女,长大,皆善歌,早适有家,而歌不传。少女三妹,生于唐中宗神龙五年已,甫七岁即好笔墨,聪明敏捷,时呼之“女神童”。年十二,通经史,善为歌。父老奇之,试之顷刻而就。十五艳姿初成,歌名益盛。
    十七,有邕州白鹤少年张伟望者,美丰容,读书解音律,造门来访,言谈举止,皆合节,乡人敬之,筑台西山之侧,令两人登台为三日歌。[⑧]
    其内容强调刘三妹的禀赋与通晓“经史”,“指物为歌”“明艳动人”,有礼有节对歌三日,并无异俗记载。而到清代屈大均《广东新语》记载中即有了“七日夜歌声不绝,俱化为石,土人因祀之于阳春锦石岩”“三妹今称歌仙,凡作歌者,毋论齐民与俍瑶壮人山子等类,歌成必先供一本,祝者藏之,求歌者就而录焉,不得携出。”[⑨]在记载中,刘三妹也是纳入“女语”,与广东其他杰出女性列入一卷。不论其诗歌禀赋还是被称为“歌仙”,她都是古代中国女性体系的一员。至清代刘三妹传说首次进入戏曲表演,蒋士铨《雪中人》第十三出中描述:
    小仙刘三妹,新兴人也。生于唐时,年方十二,淹通经史,妙解音律,游戏得道,往来溪垌间,与诸蛮操土音,作歌唱和;后来得遇白鹤秀才,遂为夫妇,成仙而去。今诸蛮跳月成亲,祀我二人为歌仙。你看秀才乘鹤来也。[⑩]
    从“景物”到“饱读诗书”“美丽动人”“对歌”,再到“化石”“祭祀”“成仙”等,与其说是中原王朝的官员文人对于这一处于帝国辖内的边缘区域“相异”之物种风俗的记载,更是岭南作为一个地方文化区域纳入中央王朝的过程。
    所以,刘三姐(妹)传说的记载或表述正是两广或岭南纳入帝国华夏文化系统的过程,其记录或叙事视角则是记录者“代为圣人立言”“化风变俗”,推广中原王朝的社会秩序及文化伦理。而作为民众口头流传的文本刘三妹以及其享用者或者传承者并未参与其中。
    而这一表述到晚晴民国时期,伴随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传统文化秩序被打破,民众文学/文化成为国语文学或新诗改革的资源和范本。20世纪20-40年代,刘三姐进入了多文类表述。1929年欧阳予倩编创歌剧《刘三妹》[11],突出了家族对女性的压迫、苗地女王异俗等,扣合了那一时期的文化语境。广东海陆丰30年代民间流传正字戏《刘三姐》[12],演唱三妹打虎救秀才,定亲和完婚等。另外从上世纪十年代开始在民众文化所掀起的热潮中刘三姐被重新搜集与整理,《歌谣》《民间文艺》《文学周报》《民俗周刊》等发表十数篇文章[13],涉及刘三姐与粤歌、粤风以及地理区域分布、族属性别等。虽然一改记录者叙事的方式,民众口头流传的文本处于了叙事的前台,然而“‘口头文学’似是指原来形态的口头语言艺术表演,但很多时候又是指这种表演的书面记录转写。转写不可能‘完全忠实’。口头言语与文字有多大差别,口头语言艺术与‘口头文学’就有多大差别。”[14]转写中,貌似民众的口头叙事就蕴含了转写者“移风易俗”、改革落后之意。
    不过无论明清,还是到民国时期,刘三姐的影响主要局限于两广一带或者通过文本流传于文人官员之中,正如蒋士铨可以将其写入昆曲《雪中人》,民国虽然传统文学秩序被打破,刘三姐为戏剧、歌谣、传说等不同文类共享,但是其影响依然局限于两广之地,依然是知识人对于岭南文化的想象、叙事与阐释,其传承者与享有者并未参与其中,也没有掀起大范围影响,如果没有20世纪60年代的《刘三姐》,其知名度以及当下的文化影响可能都无从谈起。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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