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文学是脱胎于网络文学,题材较为趋近、读者相对固定的文学创作形式。类型文学以其故事性和娱乐性以及情节上的冲突性,利用网络新媒体等新兴平台,创作了很多深受年轻人追捧的题材作品。但类型文学也因其过分强调娱乐性和商业利益,受到文学评论界的批评。为推进类型文学的健康发展,理论批评界应加强对类型文学的关注和引导。 类型文学产生有其合理性 与精英文学相比,类型文学更注重通俗性、大众化和娱乐性。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白烨在《类型小说的喜与忧》(《长江文艺》2013年第7期)一文中认为,新世纪的文学“基本上是严肃文学和类型小说两大类别的分呈,甚至形成了两种写法、两种阅读的明显分野”。类型文学在网络技术的推动下,催生了一批包括网络穿越小说、修真小说、耽美小说、盗墓小说等不同形式的类型文学。湘潭大学张邦卫、郑朝霞在《媒介化与新世纪文学传播方式的转型》(《浙江传媒学院学报》2014年第3期)一文中认为,基于网络的网络文学以及基于手机的短信文学的崛起是不争的事实,新世纪的文学传播因网络、手机的介入呈现出即时互动、双向交流的传播形态。 类型小说是类型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沈阳师范大学贺绍俊在《类型小说的存在方式及其特点》(《中国作家网》2010年9月3日)中对类型小说的特点进行了四点概括,其中之一是类型小说是文学娱乐化功能的最优通道,类型小说就是在核心趣味上做文章,让喜欢这种趣味的读者能够得到精神上的极大满足,比如侦探小说可以说是为读者提供了一次复杂的智力游戏,而武侠小说显然是与人类的尚武精神相关的。苏州大学文学院汤哲声在《中国当代通俗小说史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中也肯定了网络类型文学语言灵活开放、情节模式出新等优点,并从时代发展和历史进步、技术决定论的框架内肯定了网络类型小说是历史发展的趋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