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使—被动”结构的句法(5)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04:11:36 《当代语言学》 胡建华 杨萌萌 参加讨论
由上可知,“给、让、教”作为双VP动词,可以投射双宾结构,同时由于在这一结构中有两个抽象动词可以分别允准一个宾语,而且又由于汉语可以自由进行pro-脱落,因此这类动词能够自由地选择直接宾语或间接宾语形成表层单宾语结构。刘丹青(2001)指出,跨语言、跨方言来看,“给他书”这种双宾句式相比于“送书给他”是有标记的、受限的。该结论与胡建华(2010b)认为“给”是双VP动词的观点互为印证,正因投射为双VP结构的动词属于少数,所以真正的双宾结构也是有标记的少数。 真正的双VP动词可以理解为两个抽象的动词,一个可以从语义上理解为“致使”,一个可以理解为“有”。“我给你书”其实是两个抽象动词构建出的两个事件,分别是“我(对你)做了某种动作”和“你有了书”。而“送”是单VP动词,只能构建出单一事件,仅表对传递物做传递动作,不含目标,也不含“有”。例如“我给你送书”,是通过“给”引入目标,表示“我向你传递书”,而并不表示“你有了书”。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例句来验证: (9)a.我给了张三一本书(*我给了张三一本书,但是他还没有拿到)。 b.我给张三送了一本书,但是他还没有拿到。 在(9a)中,“给了张三一本书”就表示张三拥有了书,所以“他还没有拿到”与“有”矛盾;而在(9b)中,“送了”只表示传递动作完成,至于某人是否得到了东西,则不是“送”本身负责的。同样地,“让”如今保留着“推让”之义,其语义也是一方使另一方获得某物;“教”则是传授知识或信息,表示一方使另一方获得了知识或信息④:二者都是双VP动词。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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