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律和形态里的前后不对称(16)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07:11:48 《中国语文》2013年第5期 陆丙甫 应学凤 参加讨论
以上例句中,动词的形态标示了后面部分的焦点是动作者还是经受者(undergoer)。相应的,后面部分的焦点成分用小词ang引出,Comrie把这个小词标注为“焦点”标志。但ang引出的成分通常是定指的,因此也有文献中把ang标注为“特指”(LaPolla&Poa,2006)或“定指”(12)标志的,还有文献标注为话题标志(Schachter & Otanes,1972:60-62)。Comrie在把它标注为焦点标志的同时,也承认它“与话题有关联”。这个成分通常在句末,如(43b)所示,这一点接近原型的自然焦点而非话题。不过,如果此成分是指人名词,通常前移而不再在句末,如(43a)所示。并且,此成分也可以进一步移到句首,此时动词前必须带强调它是话题的小词ay,因此可说此时的ang标注成分更接近原型的话题,例如作为非施事也可以控制跨小句的话语链代词的所指、省略等(LaPolla & Poa,2006)。 折衷一下,我们不妨说该成分就是交际中的关注中心,类似于既是焦点又是话题的“话题焦点”(徐烈炯、刘丹青,1998b)。或者用罗仁地的话来说,就是一个结构上特别重要的关注中心pivot(LaPolla & Poa,2006; Van Valin & LaPolla,1997:275-284),这表现在它跟动词形态的呼应上,可以说是某种形态一致。 除话题焦点外,该语言中每一个名词短语前都有一个前置性小词,其分布功能很大程度上都是语用性的。 该语言的人称代词形态变化也以语用为主,有两套,一套是无标记的,另一套专门标记话题焦点,如第一人称单数阳性的一般动作者形式是niya,话题焦点形式是siya(13)。 当然前置小词也有表示语义角色的,但往往不是很明确,如ng,既能表示“动作者”(跟多数语言的施事相似),也能表示“经受者”(跟多数语言的受事相似)。并且,ng的解释还跟指称相关,如果经受者是定指的,那么几乎在所有的情况下它都必须作为话题焦点。 从认知上看,以上运作机制似乎也很自然。因为表示动作意义的成分出现在前,后面从属语的语义角色较容易确定,用形态表示语义角色这一功能就显得不如在动词居尾语言中那么重要。因此,这些语言中,有格标志的就比动词居尾的语言中少得多。如上所述,这类语言的形态更强调语用功能。 如果把这类语言中的句首动作、事件表达看作名词短语的核心,则其后置成分之间的松散自然也符合名词短语中后置定语间关系松散的普遍规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