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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館與清學史研究之風的形成——以繆荃孫《清史稿·儒學、文學傳》的編纂為中心

http://www.newdu.com 2020-11-16 文学遗产网络版 佚名 参加讨论

     
    朱曦林
    摘要:《清史》的纂修,自1914年民國政府設立清史館即為時人所關注。從體例的擬定到具體紀、傳、表、誌的編纂,館中內外皆多所建議。其中儒林、文苑兩傳,關係一代學術之定評,自繆荃孫重膺其事,與之商議、討論者不乏其人,書信往來絡繹。而時人對於《清史稿》及《儒林、文苑傳》編纂的關注,無形中也促進了清史及清學史研究之風的形成、發展。
    關鍵詞:清史館  清學史研究  繆荃孫 儒林傳 文苑傳
    清季民初的清學史研究,自章太炎先生《清儒》篇開其端,劉師培、梁啟超、錢穆等先生後先繼起,各因其學術淵源和撰述宗旨之差異,從不同視角致力於清代學術史的研究,由此形成了日後影響深遠的「文字獄說」、「理學反動說」、「每轉益進說」的研究範式。其間,辛亥鼎革,民國政府設立清史館,纂修《清史》,學林中人多被延聘。開館之初,首商體例,政、學兩界頗為矚目,皆多所建言。其中《儒林傳》、《文苑傳》關係一代學術之定評,又以前清耆宿繆荃孫重膺其事,「志在明一代學術之源流,而無所偏倚於其間」[1]。因而自編纂伊始,與之商議者不乏其人,書信往來絡繹。而對於《儒林傳》、《文苑傳》的這種關注,無形中也促進並影響了此後的清學史研究。迄今為止,學界對《清史稿》的研究已取得了豐碩的成果,然而具體于《儒林傳》、《文苑傳》的研究則稍顯單薄,[2]對兩傳的具體編纂過程及其與清學史研究之風的關係亦尚乏關注。有鑒於此,本文擬通過梳理《清史稿·儒學、文學傳》的編纂過程,由此透視《儒學、文學傳》的編纂與清學史研究之風的關係,以此請教于方家。
    一、清史開館及義例的相關討論
    1914年初,「內戰甫止」,袁世凱「欲以文事飾治」,仿「清初修《明史》故智」,設立清史館,藉以「延攬勝朝遺老、山林隱逸」。[3]是年1月,袁世凱授意時任國務院總理的熊希齡設立清史館,並於2月3日由國務院呈文總統批示。[4]同年3月9日,民國政府頒佈大總統令,正式設立清史館,[5]延聘前清舊臣趙爾巽為館長,主持館員聘任,籌備開館事宜。迭經數月的籌備,至8月底,趙爾巽呈文確定開館日期,於9月1日正式開館,[6]並向各省頒佈征書章程,徵集各省通儒碩彥著作、私家傳記、碑銘、墓誌等,「以備清史資料」。[7]
    由於設立清史館所賦予的特殊意義,從國務院呈文,到清史館的設立,再到館長的人選議定、延聘人員的選擇,一時南北報刊,多所矚目。而其中,對於清史體例、史目的擬定,則尤為當時政、學中人所關注,參與其事的朱師轍稱:「史之撰述,先重體裁,體裁不立,末由著筆。」[8]因此,開館之初首重史例,並向各界徵求意見。[9]是時,「體例未定,建議蜂起」[10],館中內外,紛紛參與討論,史館中人則有吳廷燮的《清史商例》、金兆蕃的《擬修清史略例》、吳士鑒的《陳纂修體例》、姚永樸的《與清史館長論修史書》等;館外的建議則有于式枚、繆荃孫等的《謹擬開館辦法九條》、梁啟超的《清史商例第一、二書》、張宗祥的《纂修清史辦法》、朱希祖的《清史宜先修志而後紀傳議》等。其中各家所上史例「多數偏于舊史體裁」,惟梁啟超「建議頗偏重創新史體裁」。此後,歷經了多次討論,由於參與其事者多數認為「《清史》為結束舊史之時,不妨依據舊史稍廣其類目」,主張沿用「舊史體裁」,于式枚更是致書時任國務卿的徐世昌,就梁啟超《清史商例》中的「創新」建議逐條駁斥,而轟動一時。[11]最終,史館在綜合各方意見後,采「于氏九條為主,而參取各家所長以補之」,即據《明史》的體例而稍作變通。[12]
    而具體于儒林、文苑兩傳,在體例討論階段,館中內外的意見也多有涉及。館中意見,如姚永樸認為「《漢書·藝文志》謂儒家者流,游文於六經之中,留意于仁義之際,宗師仲尼,於道最為高,是則師也,亦儒也」,反對設立《道學傳》,提出《儒林傳》於「漢學、宋學外,宜增調停兩派之人」,而不應遵循阮元、曾國藩「本《周官》師儒之分」的舊旨。對於明遺民,姚氏認為「自苦節外,苟有表見,仍宜各就所長分而錄之」,並以孫奇逢、張履祥、顧炎武為例,認為「彼道德文章,皆足以承先啟後,儻舍儒林、文苑,而惟取一行為之名,豈能括其全體?」主張將足以「承先啟後」的明遺民收入儒林、文苑傳中,而不另立專傳。同時,姚氏還反對設立《疇人傳》,認為「古人書數,本括諸六藝之中」,清代雖「多研究算學之儒」,而「精於六書者,既入之儒林,天算同例,正無庸別標篇目」。[13]金兆蕃同樣反對立《道學傳》,提出《儒林傳》應將「治宋五子書及專事漢學者,同其篇目而異其卷第」,即將治宋學與漢學者共同納入「儒林」而異其卷帙,並將治訓詁、金石、子史雜家、算學的學者一併納入。而衍聖公及諸家博士則可循《明史》之例,附入《儒林傳》。[14]袁嘉谷的意見與姚、金二人大體相似,反對於《儒林傳》外別立《道學傳》,認為若「以經學別於儒林」,則「其失與《宋史》等」。但他主張設立《明遺民傳》,以附顧炎武、王夫之、徐枋等人。[15]吳士鑒則在所上《陳纂修體例》中認為阮元所撰《儒林傳》「謹嚴翔實,深得史法」,可為「修傳之法」,提出「今修史傳,宜通體詳加討論,其未備者補之,其學問、名譽稍次者或改附傳,或不立傳而但著錄於《藝文志》中」,即借鑒阮《傳》之法,而稍為之補闕修訂。同時,吳氏也主張「不論宋學、漢學均當列入『儒林』,以泯門戶之見。」對於《文苑傳》,吳氏則認為「除國初諸大家外,其餘以有著述卓然可傳者為限,或詩、或古文家、或駢文家、或金石學家、或校勘之學家、或文選學家,必須學有專長,方可列入此傳」,並且在撰傳時亦應「以時、地為類,專傳、附傳軒輊尤應注意」。此外,吳氏還提出「清代算術融會中西,超軼前古」,主張別立《疇人傳》,以為之表彰。[16]
    而館外的意見,如于式枚、繆荃孫等人在《謹擬開館辦法九條》中則提出儒林、文學、疇人應獨立成傳,《儒學傳》「上卷宋學,下卷漢學,宋學分派,漢學分經」,《疇人傳》「阮文達公以算學歸入儒林,而本朝專家甚多,當用阮、羅諸人所撰《疇人傳》,另立專門。」[17]梁啟超則將儒林、文苑列為「叢傳」,主張「道學、儒林不分傳」,《儒林傳》應「漢宋兩派區析為卷」,並提出另立《明遺民傳》,凡《明史》無傳者,如王夫之、顧炎武、黃宗羲等皆入此傳。[18]但于式枚在《修史商例按語》中則反對梁啟超立《明遺民傳》的建議,認為「王、顧、黃三人應入『儒林傳』,不必強分」,應從「國史『儒林傳』」例,將明遺民列于清代諸儒之前。[19]
    通過上述的梳理,可見在體例討論階段,館中內外對於儒林、文苑兩傳的討論,主要集中在《儒林傳》上,表現為三個主題:其一,是否另立《道學傳》以別于「儒林傳」;其二,明遺民是否納入「儒林傳」;其三,是否從《儒林傳》中提出《疇人傳》,以作表彰。是時,對於第一個主題基本持否定意見,而對於第二、三個主題,館中內外持論不一,莫衷一是。如《明遺臣傳》,同上《開館辦法九條》的于式枚、繆荃孫就曾持不同意見,繆氏主張將顧、黃、王等人歸入《明遺臣傳》,而于氏則認為應歸入《儒林傳》。在編纂過程中,繆、于二人經反復辯論後,繆氏才同意于氏之說,將顧、黃、王等人改入《儒林傳》。而對創立《疇人傳》,于、繆意見基本一致,在致吳士鑒的書札中,繆氏言「至欲以算學家仍歸《儒林》,弟反復辨論,晦若亦首肯立《疇人傳》」。[20]據朱師轍先生的比對,《清史稿》刊本中,儒林、文苑、疇人等傳目大體上即本之于、繆等人的擬目,惟《儒林傳》「雖采漢、宋分卷之說,然亦未能盡分」而已。[21]
    二、繆荃孫與《儒學傳》、《文學傳》的編纂
    繆荃孫(1844-1919),初字小珊,號楚薌,後改字炎之,號筱珊,晚號藝風,江蘇江陰人。幼承家學,肄業麗正書院,從丁晏受經學、小學。同治三年(1864)侍父入川,寄籍華陽,六年(1867)應試獲舉,改歸原籍。時張之洞視學蜀中,獎掖後進,荃孫執贄稱弟子。光緒二年(1876)中式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散館授編修,充國史館修纂。十一年(1885)升任國史館總纂,因修《儒林傳》與掌院徐桐齟齬,適丁繼母憂,遂告歸。歷主江陰南菁書院、山東濼源、湖北經心、江寧鐘山、常州龍城等書院講席。光緒三十三年(1907),兩江總督端方倡立江南圖書館,以荃孫為總辦。宣統元年(1909)奉調入京,任京師圖書館正監督。辛亥後,荃孫避居上海。1914年,清史開館,荃孫受聘總纂,分任《儒林》、《文苑》、《循吏》、《孝友》、《隱逸》等傳,又任撰康熙朝列傳。1919年卒於上海,享年七十有六。荃孫治學以乾、嘉諸儒為圭臬,治經以漢學為歸,兼精史學,拾遺訂誤,悉循錢大昕、王鳴盛之軌,於目錄,版本、金石之學多有撰著,允稱名家。荃孫畢生著作頗豐,總數近百餘種。[22]
    至1914年底,史例商議既定,館中諸人隨即分工纂修[23],大體而言,從1914年開館,到1928年史稿付印,《清史稿》的編纂可分三期。據夏孫桐的回憶,第一期「全無條例,人自為戰,如一盤散沙」;[24]第二期「乃議整理,先從列傳著手,選人任之,始分朝擬定傳目歸卷。……既而時局益亂,經費不給,遂全域停頓。久之,館長別向軍閥籌款,稍有端倪,於是重加整頓以求結束」;第三期「館中同事已多他去,留者重行分配」,本預定三年告成,甫逾半年,館長趙爾巽即將全稿付印。[25]具體於編纂三期中,因受時局的影響,各期人員變化頻繁,始終與其事者,僅關內本《清史稿》書前所列十四人而已。[26]而《儒林》、《文苑》二傳,「非明於一代學術之變遷不足以撰述」[27],據朱師轍《清史述聞》和張爾田《清史館館員名錄》的記載,二傳首創自繆荃孫,而後迭經馬其昶、柯劭忞整理而成。夏孫桐曾作附記於繆荃孫《儒學傳》稿本卷首,詳述歷次《儒林傳》、《文苑傳》纂修情形,茲迻錄之如下,以見梗概:
    藝風所記《儒林》、《文苑》兩傳,第一次阮文達之稿,有《儒林》而無《文苑》,第二次戴文端所進呈,兩傳始備。第三次道光甲辰另行刪并,即坊間所刻之本;第四次光緒中藝風所撰,未及進呈;第五次光緒癸卯,國史館據藝風稿重添,欲進呈而未果。及清史館開,兩傳仍歸藝風經手,即所自撰舊稿增刪,改名《儒學》、《文學》,此第六次也。又經馬通伯覆輯,大致與繆稿無大異,略有增入之人,仍名《儒林》、《文苑》,此第七次也。馬稿又經柯鳳孫覆閱,僅改作序文,其中無甚變動,而其稿失去儒林一冊,至付印時倉猝又取繆稿,但改用阮文達原序,傳中亦稍更動,此第八次也。[28]
    據夏孫桐的記載,儒林、文苑兩傳,自繆荃孫纂成後,雖經馬其昶、柯劭忞修訂,但最終付印時,由於《儒林傳》遺失一冊,不得已改用繆氏原稿,《文苑傳》則沿用馬其昶、柯劭忞的修訂稿。[29]筆者曾就繆氏所撰《儒學傳》、《文學傳》與現通行之《清史稿》同傳對比,發現《儒林傳》基本沿襲繆氏《儒學傳》之排序,僅個別學者的順序略有不同,或未收入,或有所增加,如《儒學傳》卷一中,以李顒居前,而王夫之居其後,卷末則無邵懿辰及其附傳高均儒、伊樂堯;卷二中,以盧文弨、錢大昕、王鳴盛、段玉裁、孫志祖、劉台拱、孔廣森、邵晉涵、戴震為序,而《儒林傳》中則以盧文弨、錢大昕、王鳴盛、戴震、段玉裁、孫志祖、劉台拱、孔廣森、邵晉涵為序。另外,同卷顧炎武之附傳張弨、全祖望之附傳廬鎬則為《儒林傳》所無,而《儒林傳》戚學標之附傳江有誥則為《儒學傳》所無,當為此後增補;卷三,則缺《儒林傳》中俞樾與孫詒讓之間的王闓運、王先謙,以及卷末之鄭杲、宋書升、法偉堂,而《儒學傳》胡培翬之附傳汪士鐸、曾釗之附傳儀克中、陳澧之附傳廖廷相、鄭珍之附傳吳樹聲、陳奐之附傳馬釗,《儒林傳》同卷或缺,或移置他處。而《文苑傳》由於曾迭經柯劭忞、馬其昶的修訂,以故與繆氏《文學傳》多有不同,足證夏孫桐附記所言非虛。而據此亦可見繆荃孫之於《儒林傳》、《文苑傳》的最終成稿,實有着不可泯滅的貢獻。以下謹就繆氏編纂《儒學傳》、《文學傳》之經過,作一梳理,以見其中之情形。
    1914年史館初開,夏孫桐先期北上,凡有消息即行送達繆處,迄於8月,清史館諸事擬定,預備開館,夏氏再次寄信繆氏,告知「史館事已定」[30],不久繆氏即收到由吳士鑒所「代致史館聘書」。[31]9月,正式開館,繆氏先行撰成《清史義例》及《開館辦法》,後又受館長趙爾巽之托,延聘葉景葵、于式枚、王乃征等人。雖然于、王二人最終辭聘,但于式枚仍與繆氏一同撰成《謹擬開館辦法九條》寄呈史館,《清史稿》的編纂體例大體即出於此議。[32]是時,繆氏寓滬,尚未北上,而館中之人已「極盼老前輩早日到館,俾有準繩」[33],章鈺更以「江陰季野」[34]稱之,吳士鑒在信中即言:
    ……十二日審查體例,僅十三人,將各家擬例彙集,共十餘份,逐條斟酌。尊撰史例,早歸入其中。十日結果,大致以侄與式之、籛孫主持為稍多,梁任公所擬未盡從之,其他離奇光怪之表志名目,取消殆盡。將來長者到館,再加堅持,絕無異議。至明遺臣一門,梁任公擬目亦有之。現定體例確已幼稚,其中分卷及定列何人,請長者認定,自行詳訂子目可也。……[35]
    由此可見,當時參與體例討論者雖雲集一時名士,但繆荃孫對於體例的去取定奪,卻有相當大的影響力,無怪乎張爾田回憶時稱:「繆荃孫為國史館總纂前輩,以史事自任,巍然為之魁率。」[36]並且,繆氏之於史館的地位,還體現在薦舉館員方面,如吳昌綬曾懇請為其在史館謀職,「鄙意頗願分史館微糈,兼可為吾師作驛遞。姑聽諸公辦去,倘果有頭緒,尚賴吾師一言方妥。」[37]雖未見繆氏的復函,但不久吳氏就收到聘書,「史館於十九日以協修見聘,悉出吾師裁植,感泐無似。」 [38]相似的,夏孫桐一開始也未被史館延聘,「侄(吳士鑒——引者注)兩薦閏枝,而不見諾。徐東海以閏枝、伯崇並舉,亦未延聘」[39],但最終夏氏還是以「後來添聘者」的身份就職史館,除其學識之外,夏氏與繆氏的至戚關係[40],當是重要原因。
    是年11月,繆荃孫北上入京,「至館與同人集議」,商訂編纂辦法,並「書定儒林、文苑、孝友、隱逸諸傳」由其編纂。[41]繆氏自1914年開館,迄於1919年辭聘,由於「不能久居京師」[42],至京者僅三次,最後一次則在1917年。[43]茲時,由於受時局影響,史館經費支絀,人員變動較大, 因此,「趙次山專函」請繆氏赴京重商編纂辦法。[44]繆氏「力主先擬定傳目,以時代為段落,擇人分任」[45],經其主持「始克定議」[46],史館第二期的編纂即大致從繆氏之議。
    《儒林傳》的編纂,始於1914年冬。是時,清史編纂辦法既定,繆荃孫遂從清史館借閱《儒林傳》、《文苑傳》舊稿,稍作勘定,即行返滬。隨後,繆氏又與寓居滬上的前清耆宿瞿鴻機、沈曾植、于式枚、樊增祥等人商談,不久即撰就《國史儒林文苑傳始末》,略述歷次纂修始末。並於舊曆十一月朔日,開筆修《清史》。[48]首改《宋學儒林傳》(即《儒林傳》卷一),將孫奇逢、李顒、沈國模、謝文洊、王夫之等理學中人之傳文次第改定,而後續撰經學諸儒傳文,自清初顧炎武、黃宗羲,以迄清中葉東吳惠氏、戴震、錢大昕、劉逢祿等,先後撰就。自1914年12月以至1915年6月撰寫《儒學傳序》[49],大約歷時半載,共成《儒學傳》五卷。[50]儒林寫定,繆氏又續纂《文學傳》,自1915年6月撰寫《文學傳序》始,迄於是年12月末校畢《文學傳》,大約亦半載而成。[51]後又歷經修改,至1916年5月始蕆事交稿。[52]
    在《儒學傳》、《文學傳》編纂之時,繆荃孫凡寫定一卷或數卷,即與寓滬耆宿及史館中人互為商訂,如茲時在館修史的吳士鑒,即是繆荃孫的主要商討對象。顧廷龍先生整理的《藝風堂友朋書札》及陳東輝、程惠新先生整理的《繆荃孫致吳士鑒信札考釋》(《文獻》2017年第1期)中,就保存了大量繆、吳二人關於《儒學、文學傳》編纂的商討意見,如1915年7月,吳士鑒在閱過繆氏寄來的《儒學傳》稿後,即提出建議:
    前日敬奉賜書,並遞到大著《儒學傳》二卷。又補《梨洲傳》及《敘言》。……大稿精實細密,抉擇謹嚴,學派分明,無可攻摘,此班、范二史後第一之巨制也。門外淺嘗之人驟閱之,那能解此。侄猥承不棄,命以覆勘一過,謹當守拾補闕之職,懔當仁不讓之訓,於紀年干支未盡改正者,則冒昧改注於旁,其餘有可校訂者,簽於上方。大氐皆細微節目,而於尊著之大體,百無一二增損。已函約式之來京,與之互閱,閱畢即代呈館長也。惟有一二人,擬商之長者,未知尚可附入否?一為崔東壁,其所著述,雖無家法,而北學除通州雷、肅寧苗、昌平王三人外,尚覺寥寥。東壁久已懸人心目之中,能否增附于雷傳之下,以饜北人之望,而免他日北人攻南之弊,此中消息極微眇,侄非助北學,乃所以護南學耳。一為鄒叔績,咸同以後,湘中頗習漢學,固由風氣漸染,抑亦湘皋、默深及叔績諸公所以啟之也。湘皋當另立列傳,默深必入文苑,未知叔績亦列文苑否?如可移儒學,或附鄭子尹。以叔績雖湘人,而其學實成於黔中也。瞽論祈採擇之。……[53]
    吳氏的建議,大要有二,其一是添崔述附於《雷學淇傳》,「以饜北人之望」,以免日後南北攻訐。其二,是增鄒漢勳附於《鄭珍傳》,以其開湘中之漢學。對於吳氏的建議,繆氏回函即稱:
    東壁附入雷傳,亦甚相宜。收其人,著其弊,次王萱齡之上。時學如苗,可訿處亦多。魏與龔合傳,其說經是經論,不得謂之經學。壬秋即學之,取其容易。鄒氏好學深思,本擬次江忠烈傳,表其學,表其節,今移入鄭子尹傳後亦無不可。柯君新傳有望鈔入陳左海傳後,鳳生之尊人,弟處無其書,目著其名,中無其文,如已交,弟來再補。文學侯方域原是專傳,今改附汪鈍翁,又怕河南人來爭,仍為專傳。河南人當道,世故亦不能無,彼此心照。因搜明遺臣,翻王船山《永曆實錄》,黨同伐異,直是王壬秋口吻,不足憑也。湘皋入文學。[54]
    從繆荃孫的復函可見吳士鑒的建議基本得到了採納,而審閱此傳的章鈺亦表示贊同,吳氏遂將崔述、鄒漢勳兩傳分別添入雷學淇、鄭珍傳中,在吳氏的復函中即云:「崔、鄒二君,既承尊旨贊同,式之亦以為然,即為檢各種資料,補輯附入國史。舊稿繁冗,不能照抄。柯君傳料,一時尚未搜齊,俟長者來京再補。侯壯悔專傳,亦同此意。彼此苦心孤詣,亦無法盡如人意,惟此數人尚可略略遷就耳。」[55]不久,《儒學傳》撰成,繆氏再次寄京請吳士鑒參訂,並附函略作補充,謹迻錄如下:
    炯齋仁兄大人閣下:昨寄寸椷,有《儒學》三、四、五卷之目,內寫脫俞蔭甫年伯,是寫官誤落,乞代添入,以張文虎本有傳附之。弟恐階青(即俞陛雲,俞樾孫——引者注)見之發怒責言。弟當自任粗疏,若再約人呈請總統發命令則太肉麻矣。亂書補寫,便無痕跡。想兄亦不與人見也。又李越縵列之《文苑》,而陶仲彝(即陶在銘——引者注)力爭《儒林》,不知兩傳有何軒輊?越縵經學過於湘綺,而只有《經說》數篇,殊不相合。從前談過,條理通貫,別無專書,放下再說。……[56]
    吳氏閱後即提出建議:
    ……端節發下《儒學傳目》,敬閱一過。顧、王冠首仍遵阮例,究為允當。此外分併,甚見精心甄綜。高郵文簡,有學問而無政績,附於石臞先生甚妥。曲園偶爾漏寫,當代補在孫仲容之上。越縵於經學、小學未有著述,似難列於儒林。曾憶癸巳秋闈,此老監試,侄與閒談,叩以生平著作,自言於經、小學毫無心得,即有一二說經之文,亦蹈襲前人,不足自立。故葵園刻《續經解》時來徵所著,婉言謝之。此老自言如是,可見得失甘苦,非親歷者不知之。今陶仲彝欲爭入儒林,直是不知越縵也。若列入文苑,尚可為同光後勁;厠之儒林,黯然無色矣。……[57]
    通觀繆、吳兩通往來書劄,大要有三:其一,吳士鑒認為繆荃孫《儒學傳》遵阮元舊例,以「顧、王冠首」,甚為允當,在各傳分合上,更是「甚見精心甄綜」,並盛讚繆氏以王引之作為王念孫附傳的處理方式。其二,繆、吳二人對於陶在銘爭將李慈銘歸入《儒學傳》的做法,皆表示異議,認為李氏「只有《經說》數篇,殊不相合」,「列入文苑,尚可為同光後勁;廁之儒林,黯然無色矣」。其三,則是吳氏遵照繆氏囑咐,代其將漏寫的俞樾添入,位列孫詒讓之上,以免于其孫俞陛雲之責難。其中值得注意的,則是吳氏所言繆氏將「顧、王冠首仍遵阮例,究為允當」之說,在體例討論階段,繆荃孫曾主張立《明遺臣傳》,「一臺灣鄭氏亦弟任之,一黃、顧、王、錢田間、金道隱、查職方,作兩卷」。[58]然而在編纂過程中,繆荃孫發現「本以黃、顧、王、李清、錢秉澄為明遺臣,奈《明史》已收李清」[59],並且黃、顧、王入《明遺臣傳》,而「漢學冠首者總不妥帖」。在經與于式枚反復商議後,繆氏認可于氏之說,認為「晦若精於史學……顧、黃、王、錢宜入儒學,細思殊屬不錯」,以故繆氏最終「改而從之」,將顧、黃、王「仍從阮傳,統歸《儒學》」[60],並區分為上下卷,「《黃梨洲傳》次第一卷,孫鍾元之次」[61],「王夫之改入前卷(即《儒學傳》上卷——引者注),史論痛詆鄭康成,黃因其講學,下卷只顧為首」。[62]
    另外,繆荃孫在編纂《儒學、文學傳》時,史館中人像章鈺亦曾提出建議,如其審閱《儒學傳》時,即曾詢及萬斯同、汪喜孫的歸屬:「儒學二、三卷,式之閱畢交來,已代呈館長,渠所簽二十餘條,亦關於文字推敲,至大體無間然也。……惟式之謂萬季野見於何處?汪孟慈自有傳,系附於何人?均乞便中示及。」 [63]姚永概則對繆氏的編纂體例和資料來源不以為然:「繆小山編儒林、文苑,搜羅尚非不廣,但皆極短簡,不成體例。且用阮氏《文苑傳》體,句句必注所引書,而所引書往往引及袁子才,而不知袁子才所為碑傳,皆任意為之,殊不足徵信。余嘗以袁氏所為較之他書,輒不相合。」[64]館外學者,如葉德輝則認為張履祥、陸世儀應入《隱逸傳》,顧炎武、李顒不能同列《儒林傳》:「張楊園、陸桴亭尚入隱逸,顧亭林、李二曲同為前明逸民,而亦不能混入一傳。李二曲受聖祖褒嘉,於隱逸則相宜,於逸民則有愧。亭林開有清二百餘年之經學,然不以為逸民,而以為儒林,不足以遂其初志也。」 [65]又如于式枚、沈曾植,因與繆氏同寓滬上,其所作列傳更是「大半亦與商榷」。[66]
    而在編纂《文學傳》時,繆荃孫原擬將「江左三大家」匯為一傳,于式枚即提出應以錢謙益冠於《文學傳》之首,吳士鑒則贊同繆氏之說,認為:「錢如冠文學之首,似不能弁冕一朝,無已則合三家為一傳(原注:昨亦不甚贊同),較為愜心。將來類此者正多,侄總盼長者主持一切,折衷允當,鄙人所最傾心折服者也。」[67]由於繆氏對桐城派頗有成見,亦曾打算將方東樹、吳敏樹摒于《文學傳》之外,則有諫其:「方、吳之類不列文苑,無以折彼崇拜者。」[68]對於張裕釗、吳汝綸,繆氏雖惡其「詆斥漢學之語」,本欲將二人摒之,但由於為時所推重,只好「徇時論而列之」。[69]此外,像吳汝綸之子吳闓生還曾向館長趙爾巽提出將乃父列為專傳,馬其昶、姚永樸等人亦助其言,但由於趙氏的反對而最終不果,以致在史館中「掀起一場軒然大波」。[70]
    通過上述的梳理,可見當時館中內外對於《儒林傳》、《文苑傳》應收入何人,傳目應如分合,何人應入儒林,何人應入文苑,皆頗為重視。因而繆氏在撰成《儒學傳》、《文學傳》時,即囑咐吳士鑒:「誤處求隨筆改定,懇館長專守秘密。主意如一宣露,爭者爭,批評者批評,報館再抑揚之,以後不能辦,亦無人敢交卷矣。」[71]由此可見當時時論對《清史稿》編纂的關注,以致於已為學林耆宿的繆荃孫在執筆儒林、文苑傳時,亦因憚慮時論的評騭,對其纂成之稿謹慎處理,深恐被私下流傳。
    三、對於《儒林、文苑傳》的評論與清學史研究之風的形成
    1928年7月,《清史稿》刊印蕆事,[72]其中《儒林傳》、《文苑傳》兩傳,據夏孫桐所述,自繆荃孫撰成《儒學傳》、《文學傳》草稿後,又曾經馬其昶覆輯、柯劭忞修訂。但最終付印時,由於《儒林傳》丟失一冊,故刊印時該傳仍沿用繆氏之稿,僅是對傳文稍事更訂,而序文則改用阮元舊稿;《文苑傳》則採用馬、柯修訂之稿,但刊本序文則並非馬其昶之稿,或為柯劭忞「改作」之稿。[73]
    1929年12月,在《清史稿》刊行的翌年,南京國民政府以其「有回护清朝、微辞民国之處」[74],頒令將之禁售。然而自《史稿》問世以來,其中舛誤闕漏之處已多為時論所指瑕,而對於儒林、文苑兩傳的評價亦頻出異調之聲。朱師轍對其祖朱駿聲被列入附傳頗為不滿,認為:「清代小學桂、段、朱、王四大家,先祖《說文通訓定聲》為尤著,張文襄《書目答問》加以按語謂『此書甚便學者』,清『儒林』桂馥、段玉裁、王筠皆有正傳,豈有反以最著之一人為錢大昭之附傳?且先祖出錢竹汀先生門,以附竹汀尚不謂當,況與錢大昭素無往來,學術不相涉,而為附傳可乎?」[75]並認為:「《儒林傳》為繆筱珊先生稿,必不致誤,或抄稿者誤連為一。」[76] 張爾田則批評儒林、文苑兩傳存在有應立傳而缺漏者,有不應立傳而冒濫收入者。[77]傅振倫則認為兩傳的人物分合,頗有不妥之處:「本稿儒林文苑諸傳,專傳附出,分銓不當。如馬驌附于《儒林二·張爾岐傳》,崔述附見《儒林三·雷學淇傳》,楊守敬附于《文苑三·張裕釗傳》,其顯例也。他若王國維之入《忠義傳》,章學誠之入《文苑傳》,分隸亦屬失當。」[78]孟森則提出另立《疇人傳》「似亦多事」,「清代經師能治曆者甚多」,宜併入《儒林傳》中。[79]李權雖讚許二傳「出入異同,實有別具卓識者」,但指出《史稿》二傳較《清國史》「儒林自芮長恤以下二百餘人,文苑自周茂蘭以下三百餘人,並姓名而軼之」,批評「修《清史》者乃聽其湮沒而不之恤,秉《春秋》責備賢者之義,其能為之諱哉」,希望「後之續修者,願有所觀覽焉」。[80]此外,王伯祥還指出兩傳人物的遺漏問題,稱:「《儒林》著錄盧文弨和顧廣圻,而黃丕烈、陸心源、丁丙諸人竟不一顧;《文苑》附見孫原湘和周濟,而獨遺詩人舒位、王曇和詞人戈載。」[81]而時論亦有批評《文苑傳》存在學者缺漏的情況,如朱筠、翁方綱在原刊本中即為漏傳。[82]
    雖然《清史稿》自問世即為時人所詬病,然而從另一方面而言,也反映了是時史館內外對於《清史稿》編纂的關注。而儒林、文苑兩傳關係一代學術之定評,在其編纂期間更是已為學林中人所矚目,這種關注無形中也促進了清學史研究的發展。如1914年底,在清史館開館不久,徐世昌就聘請時任清史館總纂的王樹枏主持《大清畿輔先哲傳》的編纂,並稱「清初纂修《明史》,編輯諸公多系南人,北方名彥遺漏頗多,萬季野曾痛切言之。今值創修《清史》之時,竊恐二百數十年文獻,僅憑官家採訪,不無遺漏」[83],因「特設此局,請王晉卿同年纂輯應入儒林、文苑各傳底稿,以為史館之助」。[84]可見徐世昌倡修《大清畿輔先哲傳》的直接動因,在於擔憂清史館對於應入儒林、文苑的畿輔先賢「恐有遺漏」。而以此為起點,徐世昌在隨後的二十餘年間,又陸續主持編纂了《大清畿輔書徵》、《晚晴簃詩匯》、《清儒學案》等清學史著作。[85]
    1922年,當《清史》的編纂歷久無功,清史館更是「消息闃寂,無人聞問」之時,陳訓慈先生撰文呼籲:「吾人于清史不禁有二大希望:一曰修清史之進行;一曰關於清史著述之倡導。」[86]其中,陳先生認為清代學術文化「樸學發前儒之潛光,實學開現今之新機」,對當時清學史著作僅有梁啟超的《清代學術概論》,卻又「簡略多缺」的情況頗感遺憾,因而提出個人之編述《清史》「尤為當務之急」。
    時至1928年,在《清史稿》刊印蕆事之際,由於對《史稿》的「不滿人意」,葉恭綽先生也以《清史應如何纂修》為題發表演講,呼籲重修《清史》。而對於清代的學術文化,葉先生認為:「(清代)各種學術的發達,在中國學術史上,實在要占很重要的位置」,「比較前代雖不能壓倒一切,卻有若干的特長表徵」,進而提出:「極應綜合為有系統的紀載,藉垂不朽。」[87]這一年,葉先生刊行《清代學者象傳》,在序文中稱:「有清二百餘年,學術繁興,文儒輩出,其言行著作,散見公私紀載者,不知凡幾。其匯為專書者,則有若國史館各列傳暨《耆獻類徵》、《國朝先正事略》、《碑傳集》、《漢學師承記》等。第其間,體制不一,或限於年代,或囿于部居,或尚缺翦裁,或未遑綜貫,卒未有折衷匯萃,勒為一編者。易代以還,《清史》待修,其有須乎此尤亟。顧遲之又久,闃無聞焉。」而《像傳》的出版即是備清代學術史研究之參考:「又比歲治國學者,于清代學術極致研求,此書尤為一最良之參考品。」[88]
    其間,像劉咸炘、梁啟超、歐陽之鈞、羅振玉等學人,也相繼投身清學史的研究中,如劉咸炘即鑒於此前的清學史著作「互有詳略」,皆「未饜心」,而發願編著《清儒學案》,但最終因「無暇成此書」,僅寫成《清學者譜敘錄》[89];梁啟超在1923年4月致書張元濟時則提及撰輯《清儒學案》的願望[90],翌年在授課時又講道:「吾發心著《清儒學案》有年,常自以時地所處竊比梨洲之故明,深覺責無旁貸。」[91]此書雖未能卒業,僅成手稿數篇[92],但他晚年講授清學史的講義,則最終形成了另一部重要的著作《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而歐陽之鈞為表彰清代學術,並正江藩《師承記》、唐鑒《學案小識》之痼弊,「羅漢學、宋學於一堂」,以一人之力纂成八十卷的《清儒學案》,「自夏峰,訖于南皮,列為專案者,得三十有七人」,「附見各案者,都一千數百餘人」,堪稱巨著;[93]而在《清史稿》刊刻蕆事的1928年,羅振玉亦借寓居旅順之暇,鑒於「有清一代學術昌明,義理、訓詁兼漢、宋之長」,乃另闢蹊徑,以四部分類的方法撰成了《本朝學術源流概略》,一抒十餘年之夙願。[94]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徐世昌的《清儒學案》。與《清史稿》刊行同年,隨著《晚晴簃詩匯》編輯進入尾聲,徐世昌為「闡揚儒術,津逮後學」,也將《清儒學案》的編纂提上日程。[95]其中參與《清史稿》編纂者,如王式通、夏孫桐、金兆蕃、張爾田、柯劭忞、王樹枏等人,或先後參與《學案》的編纂,或給予幫助,而繆荃孫的至戚夏孫桐更是以總纂身份主持《學案》的編纂,徐世昌稱其:「《學案》得公(夏孫桐)主持,已成十之九。」[96]而在具體的編纂過程中,《學案》直接標注取材於繆荃孫所撰《儒學傳》、《文學傳》者,亦復不少,如宋世犖、盧文弨、姚振宗、王念孫、王引之、汪中、許桂林、馬宗槤、陸繼輅、黃丕烈、朱駿聲、劉文淇、黃以周、丁晏等。在《清儒學案凡例》中更是標明:「《儒學傳稿》,雖未梓行,而足備一代綱要。」[97]並且,夏氏在校勘時,亦要求凡「從中華書局所印之《清史列傳》中考查應入《學案》之人姓名」,「必須得繆小珊所編《(儒學、文學)目錄》方可證明」。[98]可見繆荃孫所撰《儒學傳》、《文學傳》之於《清儒學案》,實有不可割裂的關係。並且夏孫桐以繆氏至戚擔任總纂,而金兆蕃、沈兆奎、張爾田等主要編纂者又與繆氏交厚,故其所撰《儒學傳》、《文學傳》二傳對《清儒學案》編纂之影響實又不言而喻。
    在政、學兩界這種呼籲清史和清學史編纂之風的推動下[99],受《清史稿》編纂的影響,清史著作推陳出新,從清代的通史撰著到各專題的研究,從回憶錄的撰寫到野史掌故的彙編,從史料的整理到史學理論的探討,各領域的研究層出不窮,代有人出。[100]而清學史的研究,在章太炎、梁啟超、胡適、葉恭綽、羅振玉、錢穆、支偉成等先生後先繼起的推動之下,成為一時顯學,提出了諸多具有「典範」意義的研究範式,如「文字獄說」、「理學反動說」、「每轉益進說」等[101],為此後的清學史研究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四、結  語
    1914年初,在鎮壓「二次革命」後,時局略定,為「延攬勝朝山林隱逸」,在袁世凱支持下,民國政府設立清史館,「援曩例以縶逸賢」,博求通儒、延攬隱逸以助修史,一時南北報刊爭相報導,「碩學鴻儒」多被延聘。館中內外對於修史體例亦多所關注,紛紛上書暢言。最終史館在綜合各方意見後,採于式枚、繆荃孫所上《謹擬開館辦法九條》,而參以各家建議之所長,大體近法《明史》而稍作變通。其中儒林、文苑兩傳,因繆荃孫在清光緒年間曾兩次經手纂修,故仍由其重膺其事。在編纂過程中,由於兩傳涉及一代學術之定評,館中內外頗為矚目,與之商議者在所多有。在歷經多次修訂後,迄於1916年5月方蕆事交稿。然而,由於繆荃孫在1919年病逝,未能始終其事,兩傳的修改則迭經馬其昶、柯劭忞之手。至1927年《清史稿》付印時,因《儒林傳》丟失一冊,倉促間仍沿用繆氏《儒學傳》稿,而就傳文略事修訂,序文則改用阮元舊序,《文苑傳》則仍採馬、柯覆輯之稿。
    而在《清史稿》及《儒林傳》、《文苑傳》編纂期間,由於學林中人及一時報刊的關注,對其進展、不足多所評騭,受此影響,政、學兩界中人或組織編纂,或執筆纂述,而史館中人亦在《史稿》之外,或用館中資源,或另闢蹊徑,多所撰述,形成了清史及清學史研究之風。至1928年《史稿》問世,其中的舛訛缺漏,更是為時人所指斥。雖然《史稿》不久即遭南京國民政府查禁,但在清史及清學史研究之風的推動下,清史著作推陳出新,清代學術史的研究更是成為一時顯學。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從繆荃孫在清光緒年間續修的國史《儒林、文苑傳》,到清史館的《儒學、文學傳》,再到刊本《清史稿·儒林、文苑傳》,雖然繆荃孫的自述及夏孫桐的附記已略述其演變之脈絡,晚近的學者也曾做了頗具價值的探索,但其中具體的差異、變化的原因則仍有待進一步的深入研究。
    附錄:本文所涉人名、字號、謚號通檢表
    說明:
    1. 由於本文所涉人名、字號、謚號繁多,為便於讀者,現將文中所涉人物之姓名、字號、籍貫、謚號匯為一表。
    2. 本附錄「所涉字號名諱」依本文出現的先後次序排列,凡同一人有不同「字號名諱」於本文多次出現者,皆繫於首次出現之處。
     

序  號

本文所涉字號名諱

姓  名

字  號

籍  貫

謚  號

1

阮文達

阮元
    (1764-1849)

字伯元,號芸臺

江蘇儀征人

文達

2

藝風、江陰季野

繆荃孫
    (1844-1919)

初字小珊,號楚薌,後改字炎之,號筱珊,晚號藝風

江蘇江陰人

3

晦若

于式枚
    (1853-1915)

字晦若

廣西賀縣人

文和

4

戴文端

戴衢亨
    (1755-1811)

字蓮士

江西大庾人

文端

5

馬通伯

馬其昶
    (1855-1930)

字通伯,晚號抱潤翁

安徽桐城人

6

柯鳳孫、柯君

柯劭忞
    (1850-1933)

字鳳孫,號蓼園

山東膠縣人

7

季野

萬斯同
    (1643-1702)
     

字季野,學者稱「石園先生」

浙江鄞縣人

8

侄、絅齋

吳士鑒
    (1868-1933)

字絅齋,號公詧,又號含嘉,別署式溪居士

浙江錢塘人

9

式之

章钰
    (1865-1937)

字式之,號茗簃

江蘇常州人

10

籛孫

金兆蕃
    (1869-1951)

字籛孫

浙江嘉興人

11

梁任公

梁啟超
    (1873-1929)

字卓如,號任公

廣東新會人

12

徐東海

徐世昌
    (1855-1939)

字卜五,號東海,一號菊人,晚號弢齋、水竹邨人、石門山人

直隸天津人

13

閏枝

夏孫桐
    (1857-1941)

字閏枝,號悔生

江蘇江陰人

14

伯崇

劉福姚
    (1864-?)

字伯崇

廣西臨桂人

15

趙次山、館長

趙爾巽
    (1844-1927)

字次珊、次山

漢軍正藍旗

16

崔東壁

崔述
    (1740-1816)

字武承,號東壁

直隸大名人

17

通州雷

雷學淇
    (?-?)

字瞻叔

順天通州人

18

肅寧苗

苗夔
    (1783-1857)

字仙簏

直隸肅寧人

19

昌平王

王萱齡
    (?-?)

字北堂

顺天昌平人

20

鄒叔績

鄒漢勛
    (1805-1853)

字叔績

湖南新化人

21

湘皋

鄧顯鶴
    (1778-1851)

字子立,學者稱「湘皋先生」

湖南新化人

22

默深

魏源
    (1794-1857)

字默深

湖南邵陽人

23

鄭子尹

鄭珍
    (1806-1864)

字子尹

貴州遵義人

24

壬秋、湘綺

王闓運
    (1833-1916)

字壬秋,一字壬父,号湘綺

湖南湘潭人

25

江忠烈

江忠源
    (1812-1854)

字岷樵

湖南新寧人

忠烈

26

陳左海

陳壽祺
    (1771-1834)

字恭甫,號左海

福建閩縣人

27

侯方域

侯方域
    (1618-1655)

字朝宗

河南商丘人

28

汪鈍翁

汪琬
    (1624-1691)

字苕文,又字鈍菴,學者稱「鈍翁」

江蘇長洲人

29

俞蔭甫、曲園

俞樾
    (1821-1907)

字蔭甫,號曲園

浙江德清人

30

俞階青

俞陛雲(俞樾之孙、俞平伯之父)
    (1868-1950)

字階青,號斐庵、樂靜

浙江德清人

31

總統

袁世凱
    (1859-1916)

字慰亭,號容庵

河南項城人

32

李越縵

李慈銘
    (1830-1894)

字愛伯,號越縵,一號蒓客

浙江紹興人

33

陶仲彝

陶在銘
    (1845-1884)

字仲彝

浙江會稽人

34

高郵文簡

王引之(王念孫長子)
    (1766-1834)

字伯申,號曼卿

江蘇高郵人

文簡

35

石臞

王念孫
    (1744-1832)

字懷祖,號石臞

江蘇高郵人

36

孫仲容

孫詒讓
    (1848-1908)

字仲容,晚號籀廎

浙江瑞安人

37

錢田間

錢澄之
    (1612-1693)

原名秉鐙,字飲光,晚號田閒

安徽桐城人

38

金道隱

金堡
    (1614-1681)

字道隱

浙江仁和人

39

查職方

査繼佐
    (1601-1676)

字伊璜,號與齋

浙江海寧人

40

孫鍾元

孫奇逢
    (1584-1675)

字啟泰,號鍾元

直隸容城人

41

袁子才

袁枚
    (1716-1798)

字子才,號簡齋,晚號隨園老人

浙江錢塘人


    注释:
     
    作者简介:作者係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1] 繆荃孫,〈國史儒林文苑兩傳始末〉,《藝風堂文漫存(乙丁稿)》,卷3,張廷銀、朱玉麒主编,《繆荃孫全集·詩文》(南京:鳳凰出版社,2014),頁661。
     [2] 近年代表性的研究有:張承宗先生的《繆荃孫的史學成就》(《近代史研究》1983.2:267-296)梳理了繆荃孫的清史研究及《清史稿》編纂的經歷;楊洪升的《繆荃孫研究》亦對繆氏生平、交游及兩傳的管見版本作了的梳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頁7-139);張舜徽先生在〈《清史稿·儒林文苑傳》〉一文中曾就兩傳的不足進行指瑕(《愛晚廬隨筆》,武漢: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頁14-15);陳鴻森先生的〈《清史稿·儒林傳》舉正〉就《儒林傳》中紀事、年月違誤之處,條錄二十六事,考正其是非(《國學研究》第25卷,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頁227-256);戚學民先生的〈漢學主流中的莊氏學術:試析《清史稿·儒林傳》對常州學術的記載〉(《中華文史論叢》2011.4:51-79)通過梳理繆荃孫不同時期所撰《儒林傳》對常州莊氏學術的書寫,呈現出了作為漢學主流的常州學術,而非章太炎、梁啟超等學人筆下以西漢今文經學反對古文經學的對立派別;陳祖武先生在《清代學術源流》中指出應注重清理《清史稿·儒林傳》之訛誤(北京: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前言頁3-4),随後他在〈《清史稿·儒林傳》校讀記舉要〉(《光明日報》2018.4.9,第14版〈文史哲周刊〉)中,又對《儒林傳》的疏漏之處進行歸納舉隅;許曾會先生的〈桐城派與《清史稿》的編修〉(《史學史研究》2016.2:27-35)對馬其昶修正《儒林、文苑傳》的情況略作了梳理;陸湘懷先生的〈《清史稿·文苑傳》補正〉(《浙江師範大學學報》1996.4: 78-81)和吳淑嬌先生的〈《清史稿·儒林傳》訂誤〉(《文教資料》2016.31:82-83)則分別對兩傳中的若干訛誤進行了訂訛補正。另外,戚學民先生的〈余嘉錫覆輯清史《儒林傳》〉(《歷史研究》2017.2:173-184)、〈《欽定國史文苑傳》鈔本考〉(《文學遺產》2017.6:178-181)和〈桐城傳人與文苑列傳〉(《社會科學戰線》2017.4:80-89)則分別通過對臺北故宮博物院所藏清史館《儒林傳》稿本和《欽定國史文苑傳》鈔本的爬梳發掘,探討了兩種版本在文史研究中的價值。
     [3]一士(徐一士),〈清史稿与趙爾巽〉,《逸經》1936.2:13。
     [4]《政府公報》第628号,1914.2.5。
     [5] 《政府公報》第660号,1914.3.10。
     [6]《政府公報》第837号,1914.9.3。關於館長的選任風波及館員聘任、開館籌備的具體情形,可參見伏傳偉「進入民國——清史館的機構與人事」(廣州:中山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6.6),頁21-96。
    [7] 《政府公報》第863、886、888、893號,1914.9.29、10.23、10.25、10.30。
    [8] 朱師轍,《清史述聞》(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9),卷1,頁1。
    [9]〈清史館修史之第一次會議〉,《時報》1914.9.25。
    [10] 王鐘翰,〈張爾田師談清史稿編修之經過〉,《清史補考》(沈陽:遼寧大學出版社,2004),頁172。
    [11] 〈清史館近聞〉,《時報》1915.6.15。文中報導稱,于式枚「對於梁任公所著清史體例之評論,援古證今,清辨滔滔。其獨抒意見之處,尚能上蹈恒蹊,發人之所未發」。此文後收入朱師轍所著《清史述聞》,題為「于式枚《修史商例按語》」。
    [12] 朱師轍,《清史述聞》,卷1,頁3。
    [13] 姚永樸,〈與清史館論修史書〉,《蛻私軒集》,卷2,《桐城派名家文集》第11冊(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14),頁50-51。
    [14]金兆蕃,〈擬修清史略例〉,朱師轍《清史述聞》,卷9,頁132-133。
    [15]袁嘉谷,〈與清史館館長第一書〉,《臥雪堂文集》,卷13,《袁嘉谷文集》第1冊(昆明:雲南人民出版社,2001),頁451。
    [16]吳士鑒,〈陳纂修體例〉,朱師轍《清史述聞》,卷11,頁156-157。
    [17]于式枚、繆荃孫等,〈謹擬開館辦法九條〉,朱師轍《清史述聞》,卷6,頁91。
    [18]梁啟超,〈清史商例第一書〉,朱師轍,《清史述聞》,卷7,頁104。
    [19]于式枚,〈修史商例按語〉,朱師轍,《清史述聞》,卷7,頁106。
    [20]陳東輝、程惠新,〈繆荃孫致吳士鑒信札考釋〉「二十九」,《文獻》2017.1:125。
    [21]朱師轍,《清史述聞》,卷2,頁20。
    [22]以上參自《藝風老人自撰年譜》(張廷銀、朱玉麒主编,《繆荃孫全集·雜著》,南京,鳳凰出版社,2014,頁159-200)、〈繆荃孫學案〉〔〈南皮學案下〉,《清儒學案》(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2008),卷188,頁6562-6563〕、柳詒徵〈繆荃孫傳〉〔《民國人物碑傳集》(南京:鳳凰出版社,2011),卷7,頁462-463〕。
    [23]〈清史史目之概略〉,《盛京時報》,1915.1.23。該文稱「現在該館已將史目暫行擬定」,而據繆荃孫《日記》所載「開筆修《清史》」則在甲寅年十一月丁丑(1914年12月17日)(《繆荃孫全集·日記》第3冊,頁349),可見史例的討論在1914年底大體已經畢事。
    [24]對這一階段的修史情形,郭則澐在《自訂年譜》中亦記道:「國變後,遺民志士多以國史為急,趙次山起家詞苑,實非其才。設館以來,日孜孜於簿書錢刀之末,其考校館員以到館之勤惰,而學識淺深、功課優劣不問也。又使總纂及纂協修一律分任功課,而皆受成於己,無任總核之責者。體例不立,成績可知。山人惄焉憂之,寓書于提調陳仲恕、邵伯絅,言其不合者數端: 『各館之設總纂,使之分綜一部,厘定體例,綜核諸作,然後總裁更從而覆閱之,今視同纂協修,分任功課,是廢總纂也。以全部清史如散沙亂葉,而悉責諸館長之一身,縱精力過人,豈無疏舛?況體例不壹,館長何恃以為綜核之資乎?此其不可者一。延聘諸員,非遺臣故老,即老師宿儒,固當崇以禮數,且修史為千秋之業,尤必從容考訂,以期傳信。今必使之逐日趨館,則日力可貴,已半耗於奔走酬對之中。況轅駒箝束,賢者所羞,對客揮毫,名流不屑,尤非所以尊重老成乎?此其不可者二。修史之任必具三長,故考校之道不在到館之勤惰,而在成書之多寡,綜核之法更不在成書之多寡,而在所成之優劣。其終歲不至而史才獨擅者,優也;其早至晏歸,日趨蹌于館長之側,而功課殊不足取,勤則勤矣,終當為劣。今但以『勤惰』二字蔽之,果遂協於公論乎?此其不可者三。館長之責在於督成全史以饜眾望,初不必躬親其事也。果所任皆得其人,雖一字不加筆削,異日讀史者亦必津津然歎美之曰『某之手定也』;苟所任不盡得其人,任之又不以其法,書成之後,疵繆迭見,論者不諒其筆削之勞而有所假借也。今舍逸而任勞,黜人而任己,毋乃過乎?此其不可者四。』又云:『使修史者為黨徒,為新進,吾無責焉。若次老,固館閣之先輩、儒林之人望也,於歷來設館修書見之熟矣,於國初修定《明史》,其揅討而折衷者,當亦聞之詳矣,寧遂見不及此?故敢附幹《春秋》責賢之義。』又附箋論修史不當專據官書,凡諸家著述之有關史料者,皆當悉力搜訪,博采而慎擇之,各志尤當訪求專門人才,精心訂正,不宜因陋就簡。前後凡二千餘言,二君得之,以示次山,次山憤然曰:『此君跋扈乃爾!』」(郭則澐著,馬忠文、張求會整理,《郭則澐自訂年譜》〔南京:鳳凰出版社,2018〕,「後四年乙卯(1915),山人三十有四歲」條,頁43-44。)
    [25] 夏孫桐,〈與張孟劬書〉,《觀所尚齋文存》,卷6,國家圖書館藏民國年間鉛印本。
    [26]朱師轍,《清史述聞》卷3,頁41。
    [27]朱師轍,《清史述聞》卷2,頁29。
    [28]夏孫桐,〈附記〉,繆荃孫,《儒學傳》,卷首,上海圖書館藏稿本。
    [29] 朱師轍,《清史述聞》,卷3,頁40。師從馬其昶的李誠先生認為《清史稿·文苑傳序》「最為拙劣」,斷非出自馬氏之手,很可能是經金梁所修改之稿。(〈桐城派文人在清史館〉,《江淮文史》2008.6:78。)
    [30]繆荃孫,《藝風老人日記》,甲寅年六月十五日(1914年8月6日),張廷銀、朱玉麒主编,《繆荃孫全集·日記》第3冊(南京:鳳凰出版社,2014),頁330。
    [31] 繆荃孫,《藝風老人日記》,甲寅年六月廿五日(1914年8月16日),《繆荃孫全集·日記》第3冊,頁331。
    [32]繆荃孫,《藝風老人日記》,甲寅年八月二日(1914年9月21日)、八月三日(1914年9月22日)、九月朔日(1914年10月19日),《繆荃孫全集·日記》第3冊,頁336-337、341。
    [33]顧廷龍校閱,《藝風堂友朋書札》上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頁228。
    [34][顧廷龍校閱,《藝風堂友朋書札》下冊,頁592。
    [35]顧廷龍校閱,《藝風堂友朋書札》下冊,頁451。
    [36]王鐘翰,〈張爾田師談清史稿編修之經過〉,頁172。另外,對於各傳的編寫,趙爾巽更是說:「文字之糾正,篇幅之分合,聽公擇。」可見繆荃孫在世時,其對編寫的各傳有很大的決定權。(顧廷龍校閱,《藝風堂友朋書札》上冊,頁81)
    [37]顧廷龍校閱,《藝風堂友朋書札》下冊,頁883。
    [38]顧廷龍校閱,《藝風堂友朋書札》下冊,頁890。
    [39]顧廷龍校閱,《藝風堂友朋書札》上冊,頁453。
    [40]夏孫桐與繆荃孫的至戚關係,據夏孫桐《兩妹事略》云:「甲申(1884)冬,余送三妹嫁至京師,會同邑繆藝風前輩荃孫喪偶,聞妹賢孝,請締婚。余稟慈命受聘,次年乙酉(1885),太夫人見背,後始成禮焉。」可知繆荃孫為夏孫桐妹夫。(夏孫桐,〈兩妹事略〉,《觀所尚齋文存》,卷4。)
    [41] 繆荃孫,《藝風老人日記》,甲寅年九月二十日(1914年11月7日),《繆荃孫全集·日記》第3冊,頁343。對於《清史稿》和《清國史》間的關係,特別是儒林、文苑兩傳的關係,馬延煒先生的「清國史館《儒林傳》研究」(北京: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博士論文,2009.6,頁129-156)和〈清國史館《儒林傳》纂修活動考述〉(臺北《故宮學術季刊》25.3(2008.3):49-67),戚學民先生的〈漢學主流中的莊氏學術:試析《清史稿·儒林傳》對常州學術的記載〉(《中華文史論叢》2011.4:51-79)和〈清廷國史《章學誠傳》的編纂:章氏學說實際境遇之補證〉(《社會科學研究》2016.2:143-147),已進行了較為深入的比對和探討,其中戚先生的〈漢學主流中的莊氏學術〉對繆荃孫不同時期的儒學、文學傳稿介紹尤為詳細,故在此不做贅述。
    [42]夏孫桐,〈繆藝風先生行狀〉,《觀所尚齋文存》,卷4。
    [43]案:不管是夏孫桐所作的《繆藝風先生行狀》,还是朱師轍《清史述聞》中,都称繆荃孫在「戊午(1918)」曾北上入京,但筆者翻閱《藝風老人日記》,這一年繆氏未曾入京,或是夏氏誤記,而朱氏沿襲之故。
    [44]繆荃孫,《藝風老人日記》,丁巳年七月十六日(1917年9月2日),《繆荃孫全集·日記》第4冊,頁34。
    [45]夏孫桐,〈繆藝風先生行狀〉,《觀所尚齋文存》,卷4。
    [46]顧廷龍校閱,《藝風堂友朋書札》上冊,頁449。
    [47]繆荃孫,《藝風老人日記》,甲寅年十月廿四日(1914年12月10日),《繆荃孫全集·日記》第3冊,頁348。
    [48]繆荃孫,《藝風老人日記》,甲寅年十一月朔日(1914年12月17日),《繆荃孫全集·日記》第3冊,頁349。
    [49]繆荃孫,《藝風老人日記》,乙卯年五月十二日(1915年6月24日),《繆荃孫全集·日記》第3冊,頁385。案:日記中,繆荃孫并未区分《儒林傳》与《儒學傳》、《文苑傳》与《文學傳》之名,經常混用。
    [50]繆荃孫,《藝風老人日記》,乙卯年五月三日(1915年6月15日),《繆荃孫全集·日記》第3冊,頁384。
    [51]繆荃孫,《藝風老人日記》,乙卯年十一月十一日(1915年12月17日),《繆荃孫全集·日記》第3冊,頁412。
    [52]繆荃孫,《藝風老人日記》,丙辰年四月二十八日(1916年5月29日),《繆荃孫全集·日記》第3冊,頁443。
    [53]顧廷龍校閱,《藝風堂友朋書札》上冊,頁453-454。案:吳士鑒此札落款為「五月二十一日」,而繆荃孫在「乙卯五月十六日(1915年6月28日)」的日記中則記有「發吳炯齋,寄《儒學傳》稿」(《繆荃孫日記》第3冊,頁386,故吳氏此札當是對繆氏來函的回復,該札即在陽曆1915年7月3日。
    [54]陳東輝、程惠新,〈繆荃孫致吳士鑒信札考釋〉「二十一」,《文獻》2017.1:118-119。按:文中云「河南人當道,世故亦不能無,彼此心照」,「河南人當道」指袁世凱及徐世昌,是時袁世凱為民國總統,徐世昌為國務卿,皆河南人(徐世昌雖為直隸天津人,實生於河南衛輝,至登第之前,皆久居於河南)。參見賀培新輯,《徐世昌年譜》,《近代史資料》69(1988.8):1-42。
    [55]顧廷龍校閱,《藝風堂友朋書札》上冊,頁455。
    [56]陳東輝、程惠新,〈繆荃孫致吳士鑒信札考釋〉「十九」,《文獻》2017.1:117。
    [57]顧廷龍校閱,《藝風堂友朋書札》上冊,頁452-453。案,此札中提及「端节發下《儒學傳目》」,据查,1915年端午節在陽曆6月17日,而据繆荃孫《日記》記載,其撰就《儒林目錄》,並寄予吳士鑒則在是年「四月十七日」,即陽曆5月30日,但緊接著繆氏又對《儒學傳》續撰修改,直至「五月十六日」才再「發吳炯亝信,寄《儒學傳》藁」。因此,吳士鑒端午節所收到的《目錄》很可能是繆氏最初撰就之稿。
    [58]陳東輝、程惠新,〈繆荃孫致吳士鑒信札考釋〉「九」,《文獻》2017.1:108。
    [59]陳東輝、程惠新,〈繆荃孫致吳士鑒信札考釋〉「二十五」,《文獻》2017.1:122。
    [60]陳東輝、程惠新,〈繆荃孫致吳士鑒信札考釋〉「二十五」,《文獻》,2017.1:122。
    [61]陳東輝、程惠新,〈繆荃孫致吳士鑒信札考釋〉「二十七」,《文獻》,2017.1:124。
    [62]陳東輝、程惠新,〈繆荃孫致吳士鑒信札考釋〉「三十一」,《文獻》,2017.1:127。
    [63]顧廷龍校閱,《藝風堂友朋書札》上冊,頁455。
    [64]賀葆真,《收愚齋日記》,卷28,1917年1月18日,李德龍、俞冰主編,《歷代日記叢鈔》第133冊(北京:學苑出版社,2006),頁7-8。
    [65] 顧廷龍校閱,《藝風堂友朋書札》下冊,頁558-559。
    [66]陳東輝、程惠新,〈繆荃孫致吳士鑒信札考釋〉「二十五」,《文獻》,2017.1:122。
    [67]顧廷龍校閱,《藝風堂友朋書札》上冊,頁450。
    [68]顧廷龍校閱,《藝風堂友朋書札》上冊,頁461。
    [69]顧廷龍校閱,《藝風堂友朋書札》上冊,頁462。
    [70]李誠,〈桐城派文人在清史館〉,《江淮文史》2008.6:80。
    [71]陳東輝、程惠新,〈繆荃孫致吳士鑒信札考釋〉「十五」,《文獻》2017.1:113-114。
    [72]袁金鎧,《傭廬日記語存》,卷5,李德龍、俞冰主編,《歷代日記叢鈔》第137冊(北京:學苑出版社,2006),頁261。
    [73]案:馬其昶所作〈清史儒林傳序辛酉〉、〈清史文苑傳序辛酉〉皆見《抱潤軒文集》(《桐城派名家文集》第8冊,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14,頁91-92),可證《清史稿·文苑傳序》並非其所作。據前引夏孫桐附記,或為柯劭忞之稿,但李誠先生則認為是金梁所作。(〈桐城派文人在清史館〉,《江淮文史》2008.6:78)
    [74](日)吉川幸次郎著,錢婉約譯,《我的留學記》(北京:中華書局,2008),頁123。
    [75]朱師轍,《清史述聞》,卷5,頁72。
    [76]朱師轍,《清史述聞》卷5,頁73。
    [77]楊樹達,《積微翁回憶錄》(增訂本)(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頁84。
    [78]傅振倫,〈《清史稿》評論上〉,許師慎《有關《清史稿》編印經過及各方意見彙編》下冊(臺北: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1979),頁569。
    [79]孟森,〈清史在史學上之位置〉,《有關《清史稿》編印經過及各方意見彙編》下冊,頁621。
    [80]李權,〈閱《清史稿》儒林文苑諸傳書後〉,《東方雜誌》41.5(1945.3):51。
    [81]王伯祥,《讀〈清史稿〉述臆》,《民鐸雜誌》10.1(1929.1):8。
    [82]朱師轍,《清史述聞》,卷5,頁73。
    [83]徐世昌,《大清畿輔先哲傳》(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93),卷首,〈例言〉,頁4。
    [84]徐世昌,《韜養齋日記》第38冊,乙卯三月十二日(1915年4月25日),天津圖書館藏稿本影印本。關於搜輯畿輔文獻以備史館采擇的宗旨,在徐世昌《韜養齋日記》及前引《大清畿輔先哲傳·例言》中虽言之凿凿,但其实不難看出,徐世昌更多的是為了表彰畿輔先賢、恐《清史》編纂有所遺漏的地域立場出發。
    [85]朱曦林,〈《清儒學案·夏峰學案》纂修述略〉,《清史論叢》2016.1:132-148;朱曦林,〈從《大清畿輔先哲傳》到《清儒學案》——徐世昌清學史著作編纂之演進〉,《理論與史學》3:157-172。
    [86]陳訓慈,〈清史感言〉,《史地學報》1.3(1922.5):3。
    [87]葉恭綽,〈清史應如何纂修〉,《有關《清史稿》編印經過及各方意見彙編》下冊,頁537、539。
    [88]葉恭綽,〈《清代學者象傳》敘〉,葉衍蘭、葉恭綽編,陳祖武校補,《《清代學者象傳》校補》(北京:商務印書館,2017),卷首,頁29-30。按:這一年,在《象傳》出版之際,葉恭綽还曾致函胡適,請其幫助搜尋學者遺像,可見當时葉氏為搜補學者象致力之辛勤。(曹伯言整理,《胡適日記全編》第5冊,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1928年11月28日,頁306-311)。《象傳》刊行後的影響,陳祖武先生也曾指出:「20世紀20年代中,清史館所修《史稿》爭議正熾,董理一代學術史風氣方興。《象傳》第一集的問世,順乎潮流,引領風氣,頗為四方矚目。一時學壇及社會名流,若康有為、王秉恩、樊增祥、沈尹默、冒廣生、蔡元培、于右任、羅振玉、譚延闓等,皆有序跋或題簽。」(陳祖武,〈《清代學者象傳》校補舉要〉,《文史哲》2016.5:47)
    [89] 劉咸炘著,李克齊、羅體基編,《系年錄》,《推十書》(增補全本)壬癸合集(上海:上海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2009),頁1130。
    [90]丁文江、趙豐田编,《梁啟超年譜長編》(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頁638。
    [91]梁啟超,〈清代學者整理舊學之總成績〉,《東方雜誌》21.17(1924.9):81。
    [92]据《飲冰室合集·殘稿存目》所載,《清儒學案初稿》共存《黃梨洲學案稿》7葉、《梨洲學侶學案稿》5葉、《顧亭林學案稿》1葉、《亭林學侶學案稿》6葉、《戴東原學案稿》48葉、《東原學侶學案稿》13葉及《清儒學案年表初稿》65葉。(《殘稿存目》,《飲冰室合集》專集之一,北京:中華書局,2015,頁90-91。)
    [93]歐陽之鈞,〈清儒學案序〉,《全民日報》,1932.8.13、14、16,第8版。
    [94]羅振玉,《集蓼編》、《本朝學術源流概略》,羅繼祖編,《羅振玉學術論著集》第11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頁77、189。案:據1918年羅振玉致王國維的書札,是書原拟交王氏编纂,但王氏最終未能承此託付,僅成一《沈乙庵先生七十壽序》,直至1928年冬羅氏移居遼東,旅居之暇,應日本友人松崎鶴雄之邀講授清代學術概略,遂借此機會撰成《本朝學術源流概略》。(王慶祥、蕭立文校注,羅繼祖審訂,《羅振玉王國維往來書信》,上海:東方出版社,2000,頁335。)
    [95]朱曦林,〈金兆蕃參編《清儒學案》史事考實——以國圖藏金兆蕃致曹秉章書劄為中心〉,《文獻》2017.3:111-113。按:這里需要指出,徐世昌編輯《大清畿輔先哲傳》的直接動因,是擔憂《清史稿》遺漏畿輔先賢,隨後在其幕僚的建議下又接連編纂《大清畿輔書徵》、《晚晴簃詩匯》,並以《詩匯》的編纂成員為基礎(主要是清史館中的夏孫桐、金兆蕃、王式通),組織編纂《清儒學案》。因此,從《大清畿輔先哲傳》到《清儒學案》,於徐世昌的清學史著作編纂經歷是「一個循序漸進、相互關聯、不可分割的整體」。(參見朱曦林,〈從《大清畿輔先哲傳》到《清儒學案》——徐世昌清學史著作編纂之演進〉,《理論與史學》3:157-172)
    [96]過溪,〈清儒學案〉纂輯記略〉,《藝林叢錄》第7编(香港:商務印書館香港分館,1961),頁118。按:在《清儒學案》編纂過程中,徐世昌雖一再強調各編纂者之間是「同事」,總纂「非導師,仍是同事」,並以清代同館修書之例為言:「從前同館編書,總纂、纂修、協修皆是一體也,無所高下。」但夏氏作為總纂,又與徐世昌交誼深厚,因而相對於其他編纂者,夏孫桐地位仍較高。(曹秉章整理,徐世昌批示,《《清儒學案》曹氏書札》,俞冰主編,《名家書札墨蹟》第11冊,北京:線裝書局,2007,頁104)
    [97]徐世昌著,陳祖武點校,《清儒學案》(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2008),卷首,〈凡例〉,頁1。
    [98]曹秉章整理,徐世昌批示,《《清儒學案》曹氏書札》第11冊,頁116。
    [99] 这里还需要補充說明,清史研究的興起,除了《清史稿》編纂的推動外,主要還有以下幾個因素:一,出於倡導排滿革命,通過凸顯清廷的壓迫,喚起反清運動,以章太炎早期的清史研究為代表;二,希望通過對既往歷史的總結,了解有清一代之變局,以此勵後學之修習,發學術之光輝,供世人之訪求,如吳曾褀、陳訓慈、葉恭綽等人即以此為志。當然,這其中因教學需要而編纂關於清史的講義者亦復不少,如汪榮寶、陳懷、孟森等;三,是發掘為清廷所隱匿的歷史,特別是其在明朝受封及開國初期的歷史,這主要以章太炎、孟森為代表。隨後由於日本侵佔東北,宣傳滿洲獨立,又直接刺激了當時學人對清史的研究,如傅斯年、鄭天挺、吳晗等。另外,當時中央研究院和故宮博物院對清宮檔案的整理和刊行,客觀上也推動了清史研究。
    [100] 當時的各項成果,可參見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資料室編《七十六年史學書目1900—1975》(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1)及李思清先生的「清史館文人群體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文學系博士論文,2011.6),頁39-44。
    [101]按:「文字獄說」最早是在章太炎重訂的《訄書·清儒》篇中提出,他認為由於清廷的政治高壓,學者為避免觸犯政治上的禁忌而遭受文字獄的迫害,不得已轉向經典考證一途,從而形成了以經史考證為特色的清代考據學。他的這一「範式」雖出於排滿革命而提出,偏向於外緣性,但民國肇始後,他對清學史的論述大體仍沿用此說,而曾同倡「排滿革命」的劉師培在其相關的清學史論著中對章氏亦多有秉承;梁啟超的「理學反動說」,則認為清代學術「厭倦主觀的冥想而傾向于客觀的考察」,是對「宋明理學之一大反動」,他的理論雖對章太炎的「文字獄說」有所繼承,但更偏向於對學術發展的內在探討。隨後,胡適在接受梁啟超「理學反動說」的基礎上,將近代西方的科學精神納入其中,強調清代「樸學」的實證主義精神,並將之引入到他的清學史研究中;錢穆的「每轉益進說」,則針對梁啟超的「理學反動說」,強調清代學術對宋明理學的繼承和發展,並直接啟發了此後余英時的「內在理路說」。而以上這些理論的影響則時自今日尚不乏參考、引用者。(參見黃克武,〈清代考證學的淵源——民初以來研究成果之評介〉,《近代中國史研究通訊》11(1994.3):140-154;丘為君,〈清代思想史「研究典範」的形成、特質與內涵〉,《戴震學的形成》,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頁212-264;李帆,《章太炎、劉師培、梁啟超清學史著述之研究》,北京:商務印書館,2006;羅志田,〈道咸「新學」與清代學術史研究——《論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導讀〉,《四川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6.5:5-15;陳居淵,〈20世紀清代學術史研究範式的歷史考察〉,《史學理論研究》2007.1:87-97。另外,章太炎以「吳皖分派」研究乾嘉學術的方法,此後也為梁啟超所沿用,迄今仍不乏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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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原刊《漢學研究》第37卷第1期(2019年)
     
     
    

原载:《汉学研究》2019年第1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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