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还有更多的看似合理的经济学解释,但是图洛克对此全都提出了异议。另一点不争的事实是,寻租业也没有因为完全竞争导致“租金耗散”而消失。寻租业一直存在,可寻租业也一直被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它似乎是个黑洞,我们通常看不见,但能感受到它的存在。最让民众苦恼的,就是永远不能彻底划出寻租业的边界,分不清寻租行为。我们租赁土地,借贷资本,购买商品,都可以确认这些要素的需求与供给。可我们看到政府施行一项决议,颁布一部法律时,却不知道它的背后到底是正常的行政,还是寻租。 奥地利学派有一种极端的无政府主义观点。米塞斯说,“官僚系统就是一种罪恶”;罗斯巴德更是说,“国家无非就是一群强盗。”国家拥有两个主要特征,第一是通过税收获取财政收入,第二是取得对武装力量的强制垄断权,以及对特定领土范围内的最终决定权。第一种行为构成一种“伟大的偷窃”,因为它总是未经许可就取走我们的财富。第二种行为实际上是禁止在特定区域里防卫,以及司法服务的自由买卖,以使国家成为这种服务的唯一可能提供者。 罗斯巴德如此激烈的主张,就把一个重要的问题再次摆在我们面前,“租”是否正义?资本家收取的利息,地主收取的地租,与官员们的“寻租”放在一起,是否正义?这个问题曾是中世纪最重要的经济学争议,后来被悬而不论,至今已有数百年。似乎只有放弃这个问题,经济学才能发展。但它又如幽灵一般,一次次在不同时期的讨论中重现。 公众出于道德感,认为寻租业严重损害人民福利,阻碍经济发展。这种义愤有其合理性。可是图洛克的研究表明,严格意义上的寻租业的规模与其实际产生的影响相比,确实要小很多。跳出图洛克之谜,大约有两种解释值得我们思考。第一,人民出于义愤,出于局部经验,可能会高估狭义的寻租。第二,很多看似有利于人民福利的政府行为背后也存在寻租,而且一般是长期的、动态不断的寻租,图洛克怕是低估了寻租业的真实范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