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通过对有关社会福利的理论分析与政策思考,可能引发我们对于当代中国的社会正义、社会选择和公共政策问题的进一步探究,从而可能对现实中正在形成的社会福利体系提供更加深入的分析和建议。 通过对有关社会福利的理论分析与政策思考,可能引发我们对于当代中国的社会正义、社会选择和公共政策问题的进一步探究,从而可能对现实中正在形成的社会福利体系提供更加深入的分析和建议。 福利经济学是侧重研究社会经济福利的一支经济学理论体系。它是由英国剑桥学派经济学家阿瑟·庇古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创立起来的。福利经济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经济运行的目标,实现社会经济运行目标所需的生产、交换、分配的一般最适度的条件及其政策建议等。福利经济学的主要特点是:以边际效用基数论或边际效用序数论为基础,建立福利概念;以社会目标和福利理论为依据,制定经济政策方案。 什么是正义? 英国政治哲学家和经济学家大卫·休谟曾指出:公共福利是正义的唯一源泉。而另一位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约翰·穆勒则断定:正义是关于人类基本福利的一些道德规则。边沁的功利主义(Utilitism,今译为“效用主义”)原则是福利经济学的哲学基础。边沁认为人生的目的都是为了使自己获得最大幸福,增加幸福总量。边沁把趋利避害的伦理原则看作是所有人的功利原则,把“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看作是功利主义的最高目标。 功利主义思考问题的思路是:每个人在实现自身利益时都会根据自己的所得来衡量自己的所失,社会的幸福由个人的幸福构成,个人的原则是尽量扩大自己的福利,满足自己的欲望,社会的原则则是尽量扩大群体的福利,最大限度地实现所有成员的欲望所构成的总的欲望体系。 由休谟、边沁、斯密和穆勒等人所传播的功利主义观念在西方社会历来占据统治地位,这些观念原则奠定了西方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基础。罗尔斯相信要改良西方社会体制,关键在于改变占主导地位的功利主义的正义观。这是罗尔斯为自己确定的目标。 罗尔斯认为,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存在着几个弊端:一、它没有揭示自由和权利的要求与社会福利的增长欲望之间的原则区别,它没有肯定正义的优先原则,正义否认使一些人享受较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政治交易和社会利益不能成为妨碍基本权利的理由;二、它假定一个人类社团的调节原则只是个人选择原则的扩大是不足取的,这里没有把人们将一致赞同的原则视为正义的基础,其原则内容无法成为调节全体成员的宏观标准;三、它是一种目的论的理论,用最大程度地增加“善”来解释正当的理论,而真正的正义原则是事先设定的,不能从结果来看正义与否;四、它认为任何欲望的满足本身都具有价值,而没有区别这些欲望的性质,不问这些满足的来源和性质,以及它们对幸福会产生什么影响,比如如何看待人们在相互歧视或者损害别人的自由以提高自己的尊严的过程中得到快乐的行为。罗尔斯通过对功利主义的批评,间接地批评了西方社会存在的各种不公正现象,如分配不平等、欲望至上、种族歧视和贫困问题等。 社会福利和经济福利 庇古在其代表作《福利经济学》中提出了“经济福利”的概念,主张国民收入平等化,并建立了效用基数论等。把福利经济学的对象规定为对增进世界或一个国家经济福利的研究。庇古认为,福利是对享受或满足的心理反应,福利有社会福利和经济福利之分,社会福利中只有能够用货币衡量的部分才是经济福利。 庇古根据边际效用基数论提出两个基本的福利命题:一、国民收入总量愈大,社会经济福利就愈大;二、国民收入分配愈平等,社会经济福利就愈大。他认为,经济福利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国民收入的数量和国民收入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情况。因此,要增加经济福利,在生产方面必须增大国民收入总量,在分配方面必须消除国民收入分配的不平等。 庇古从第一个基本福利命题出发,提出社会生产资源最优配置的问题。他认为,要增加国民收入,就必须增加社会产量。而要增加社会产量,就必须实现社会生产资源的最优配置。庇古认为,增加一个单位生产要素所获得的纯产品,从社会角度衡量和从个人角度衡量并不经常相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