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由选择》 作者:(美)米尔顿·弗里德曼、罗丝·弗里德曼 版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8年5月 定价:48.00 
《两个幸运的人》,中信出版社2004年版 弗里德曼之于人类的价值,恐怕不是由诺奖委员会所能厘定的,他和凯恩斯一起成为了经济学两个截然相反的流派的现代掌门人,而弗氏是在现代经济的图景下,更进一步地发展和捍卫自由市场经济的传统。憎恶其人者称其为“卫道士”,而正如《自由选择》的副标题,这本书就是他的宣言书。 □书评人 郑磊 除了政治家,没有哪类人比当今的经济学家更容易引起争议。在我印象里,只有西方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没有被过多地质疑,包括马克思在内的各经济理论流派都受到了来自实践的挑战,弗里德曼便是其中典型的一个例子。这位被认为是20世纪后三分之一最有影响的经济学家,自由市场经济的坚定维护者2006年去世,人们开始认识到使其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货币理论也有相当大的缺陷。 机会平等的自由 一生笃信并坚持自由市场经济理念的弗里德曼是否真的是弥顽不化?在细读这本书之前,很多非芝加哥学派的信徒可能会得出一个过于主观的结论。中国人一贯是不喜欢宣扬某种极端观点的,无论是绝对的自由主义还是政府管制和干预,都不是合理的制度。而弗氏此前一直被认为是前者,他旗帜鲜明地反对政府以充分就业为借口干预经济,反对机会主义的货币政策,反对政府权力扩张和行业管制,反对最低工资制,反对工会,反对企业追求“社会责任”,反对大而无当的福利制度。经过美国上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时期,主张政府干预的另一派大行其道了近四十年后,美国再次陷入滞胀,这给了弗氏唤醒人们重新审视灾难发生的原因的机会,并得出大萧条本身就是由于政府管制不当引发的,同时指出再次发生经济危机,仍然是来自同一原因,并随罗斯福新政而来的“大政府”倾向被恶化。 在《自由选择》这本书中,弗里德曼以通俗的笔调,耐心而细致地论证了为什么政府在货币政策、教育、消费者保护、工会等方面的过度介入导致了问题不仅无法解决而且进入了更封闭的死循环。本书的价值在于,一个当代的秉承亚当·斯密传统的真诚的自由市场经济大师,从人类自由和经济自由角度,对全球最大经济体进行的深度反思,是对《国富论》的继承和发展,是自由市场经济思想的经典之作。 通读全书之后,凡不怀偏见的人都能发现,其实弗里德曼未如被宣传得那么极端,他并不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在以其理论分析经济问题时,他所主张的是祛除不必要和不适当的政府干预,让政府的归政府,个人的归个人。当然,他相信经济来自于个人的动力要远大于来自于政府管制。他所坚信并捍卫的乃人类的普世价值中的“机会平等”和“自由”,无论他使用的方法论是否正确,结果是否成功,他都应该得到世人的尊崇。 有限政府与市场自由 自由市场经济中有几个关键的基本元素,比如私利,私利的一致性,信息的无障碍传播等。弗氏认为,不能狭隘地理解“私利”,将其等同于“缺乏远见的自私自利”或者“仅仅关注直接的物质回报”。他将仅对金钱刺激才有反应的“经济人”概念延伸为追求个人感兴趣的、珍爱事物的人。这就产生了每个人的私利是否具备整体意义上的一致性,以及会不会导致采取共同的选择。这种选择已经超越了狭义的经济范畴。 弗里德曼坚信,对于“私利”的追求在信息无障碍沟通的市场中,自然会达至通过自由交换进行的协作,从而使交易顺利完成,这一过程无需政府干预和指令。这显然是极端理想化的情景,现实中信息是不完备的,价格体系并不总能有效地调节供求关系,这就是“市场失灵”。弗氏认为,人类的一切行为都会产生外部性影响,政府干预也是这样,只有恰当的干预才能抵消市场失灵的负面影响,过度的干预或者管制会导致比市场失灵更严重的政府失灵。有限的政府的意义在于“达到并保持一个自由社会”,在一定程度上,政府也是自由协作的一种形式,是人们选择用来实现理想社会目标的一种途径,“我们为了保护自己的自由而授予政府强制性力量,并要求其只为保护我们的自由服务,而不至成为对自由的威胁”。 “私利”:未完成的论题 仔细审视弗氏的这一市场经济逻辑结构就会发现,将私利的概念的拓展既无法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也无法应用到政治生活中去。西方经济学界转向求助于政府管制正是寻求解决市场失灵的一项尝试,而政府一旦介入经济管理,就会越陷越深,这不是一个猜测,以美国为例,我们可以看到向“大政府”发展的过程并没有减速的迹象。 中国过往的历史中从未存在能够建立西方那些普适的价值观的土壤,至今,在知识分子中也没有完全认同这些观念,而更多的人则无法自主地行使选择的权利。这就使得弗里德曼所描绘的自由市场经济社会在中国文化背景下像海市蜃楼一样虚幻。作为经济学家的弗里德曼还没有给我们完整的答案,但他的自由选择思想,为这些问题的最终解决提供了极有价值和启发性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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