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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释、对话、分享:文本阐释本质论

http://www.newdu.com 2019-04-12 《社会科学辑刊》2018年第 段建军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文本阐释的本质是对话,阐释者是居间说话者。阐释活动是阐释者分别与文本、与其他读者进行的两种对话,两种不同的对话赋予阐释者读者—阐释者和作者—阐释者两种不同的身份。第一种身份主要的任务是与文本共谋及共享,第二种身份的主要任务是与其他读者共谋与共享。对话的结晶是阐释者创作的文本,它展示了初始文本、阐释者和其他读者共谋共享的成果。读者—阐释者明白自己对话的有限性,作者—阐释者也清楚自己分享的局限性,正是这种有限性和局限性,把作者—文本的价值和意义落到了实处。作者—文本的意义和价值,因为这些对话和分享得到了具体的实现。其他阐释者从别的角度与作者—文本的对话,与其他读者的分享,则进一步拓展了作者—文本的意义和价值。只有进行多样化的对话,才能让多种人群展开多样化的分享,文本的对话意义,阐释者的居间说话功能,才能得到多样化的实现。
    关 键 词:文本/阐释者/双重身份/对话/分享
    作者简介:段建军,西北大学文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本阐释,在技术哲学的层面上,是指把作者—文本中某些陌生难懂的话翻译出来,解释清楚,变成自己的、明白易懂的阐释—文本。文本阐释的目的在于疏通作者—文本与读者交流中的障碍,与人分享作者—文本的内涵,实现作者—文本的价值。张江教授在《公共阐释论纲》中曾形象地把这种阐释称作文本交流过程中的“居间说话”。阐释者要发挥居间说话的作用,就必须充分理解自己阐释文本时的双重身份:当他与作者—文本对话时,他的身份是读者—阐释者;当他用自己建构的阐释—文本和其他读者对话时,他的身份是作者—阐释者(翻译、解释是再创作)。因此,他既倾听、领会作者—文本中说的话,又用阐释—文本对其他读者讲述自己听到的、理解的话。从而,阐释者既是作者—文本的读者,又是阐释—文本向其他读者说话的作者。
    一、阐释是对话
    阐释发端于个体活动。阐释首先是个体化的活动。阐释者不论是以读者—阐释者的身份与作者—文本建立对话关系,还是以作者—阐释者的身份用阐释—文本与其他读者建立对话关系,他始终是具体的个人,始终站在个人立场上与作者—文本及其他读者建立对话关系。阐释者以个人身份倾听作者—文本话语,理解话语内涵;以个人身份重构作者—文本话语,与其他读者建立对话关系。他的理解和陈述,首先是一种个体的负责任的活动:他对个人负责,对当下自己与作者—文本的关系负责,对自己重构的阐释—文本负责,对自己通过阐释—文本与其他读者的关系负责。同时,阐释活动也是一种鲜活的经验,是一次对作者—文本、对其他读者的对话事件,而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当然,阐释活动也会因为具体阐释者的时空位置所限,而形成单一的阐释结果。因此,每一次阐释,相对于其他的阐释,也只是“一孔之见”。
    阐释活动在对话中进行和完成。文本向具体的个人言说,与鲜活的生命体交流,要理解文本的意思,就要和它进行有意义的对话。阐释者居间说话的对象也是具体的读者,要完成阐释任务,也必须和这些读者充分交流。
    阐释者在对作者—文本的阐释过程中,一方面要用自己的方式讲述作者—文本中的话,另一方面又依从作者—文本说出文本中可能蕴含但没有说出的话。第一个层面的话是阐释者与作者—文本对话所要说的话;第二个层面的话是阐释者与其他读者对话时所要说的话。说第一个层面的话时,阐释者的身份是读者—阐释者,说第二个层面的话时,阐释者的身份转化为作者—阐释者。
    读者—阐释者与作者—文本的对话以聆听和理解为主,只有对作者—文本听得认真,听得仔细,才可能减少误解。但是,人都是有自己的主体性的,不同于机械录音和电子拷贝,人听话时都持有自己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同样,阐释文本不是拷贝文本,更不是同声传译。阐释者总是用特定的方法,在特定的模式中进行阐释。“一个人在当下与作品相遇,但也是在回忆(他的历史形成的理解)和预期(他的理解投射于未来的方式)的基础上与作品相遇。理解并不是外在于时间的一种静态认知;它处于时空——即历史的特定位置之中。当它现在——即此时此地将自身显现给读者时,其诠释也将显现出一种不同的特征。”[1]
    作者—阐释者以理解和重构作者—文本为主,只有充分理解当代语境,理解其他读者,理解作者—文本与当下语境以及读者的对接点,才能扮演好作者的身份,重构一个好的阐释—文本。作者—阐释者在文本重建时最容易出现两个极端:一是为了忠实于作者—文本,把阐释者淹没在作者—文本中;另一种是为了突出阐释者的作用,把作者—文本变成表现阐释者见识的一个引子。在第一种情况下,作者—阐释者忘记了自己的作者身份(阐释的再创作性),难以实现居间说话的效果。在第二种情况下,阐释者只顾自说自话(极易游离于作者—文本话语之外),也没有发挥居间说话的作用。
    阐释文本的过程,是阐释者与作者—文本,与其他读者分别进行一次苏格拉底式的对话过程。在对话中,阐释者向作者—文本发问,向读者发问;同时也回答作者—文本和其他读者的问题。三方在问答过程中,寻求共通之处,并在此处达成理解共识。阐释如同翻译,都在寻找一种共通的语言,分享彼此的成果。这种语言既可表达作者—文本的含义,表达读者—阐释者的理解,又适合重新建构一个作者—阐释者的文本即阐释—文本,满足其他读者的理解需要,实现作者—文本的价值。
    二、阐释是读者—阐释者与作者—文本的对话
    读者—阐释者是作者—文本话语的聆听者,为了与作者—文本对话,他首先要张开耳朵,倾听作者—文本所说的话,打开心扉,理解作者—文本所提出的问题。“文学诠释需要开发聆听的能动性的艺术。他需要为了创造的否定性、为了学习不可预知或预见到的事物而培养一种开放性。”[2]
    (一)与文本的对话始于倾听
    想要对话,先要听清对方说了什么话,这是理解对方话语的原始含义、理解对方话语的言外之意的基础。也是回答对方问题、提出自己疑问的前提,一个闭目塞听的人,眼中没有他人,心中没有主体间性,他不懂得“理解”他人,也不知道与他人“分享”,只会自言自语进行独白,不会与他人进行对话。要想理解他人,就要张开自己的耳朵,倾听他人的心声,睁开自己的眼睛,关注他人的行为。
    听话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小孩听家长教导、圣徒听圣经、士兵听长官话语的方式。这种情境中,听话者是小辈、羊羔、下级,说话者是长辈、权威、领导。听话者把说话者当成权威,把他的话语当规约、圣经、法典,以低下姿态毫不质疑地顺应它、执行它。
    另一种是成人倾听他人说话的方式。听话者以认真的态度来听,带着问题来听。他会尊重对方话语中经典性的东西,也会质疑对方话语中经不起推敲的部分。
    用第一种方式听话的读者—阐释者,把自己阐释的文本都当作经典,把阐释活动当作注经活动。他认为,经典文本既是被传承下来的文本,还是要被传承下去的文本,其中所言说的内容首先“奠定了一种思想的共性”[3],它统领着不同时代人们的思想,也统一着不同人群的精神,是不同时代不同人思想的公分母、凝合剂。
    其次,经典文本是趣味的标杆,它“规定了一种趣味标准”,为不同时代的不同人群建立了共同感的基础。经典所表达的情感,不用分辨都值得分享;经典所表露的趣味,不用思索都值得回味。“经典不仅奠定了共同感的基础,而且是共同感的立足点。”[4]
    用第二种方式听话的读者—阐释者认为,首先,读者—阐释者必须有自己不同于作者—文本的立足点。只有站在作者—文本之外,才能看清作者—文本的全貌,只有和作者—文本形成主体间性关系,才能给作者—文本一个价值支撑。站在作者—文本的立场,只能复述作者—文本,不能阐释作者—文本。其次,读者—阐释者必须清楚,自己阐释的作者—文本,既有经典,也有涂鸦。它们不过是在当下语境之中具有阐释的必要性而已。应知道,在多元化的世界里,即使那些所谓的经典文本、经典话语,也只表达了一种类型的思想共性和趣味标准,不可能统领所有人的思想,也不可能规范多样化的趣味。读者—阐释者只有对这种共性和标准提出质疑,才能发现它的相对性,才能挖掘出文本中作者都没有想到的意思或涉及到的问题。
    总之,读者—阐释者首先是作者—文本话语的一个认真的倾听者,其次他又是一个带着立场、问题的倾听者。他准备分享作者—文本所表达的思想和趣味,以补充和完善自己的思想和趣味,也准备丰富和拓展作者—文本的思想和趣味。“谁想理解一个本文,谁就准备让本文告诉他什么。因此,一个受过诠释学训练的意识,从一开始就必须对本文的另一种存在有敏感。但是,这样一种敏感既不假定事物的中立性,又不假定自我消解,而是包含我们自己的前见解和前见的有意识同化。我们必须认识我们的先入之见,使得本文可以表现自身在另一种存在中,并因而有可能去肯定它实际的真理,以反对我们自己的前见解。”[5]
    (二)与文本的对话展开于理解
    作者用文本说话,说高兴的话、伤感的话、崇高的话、琐碎的话。他想向读者倾诉,想寻求读者理解,想和读者分享自己的感受和理解,读者—阐释者都是具体的,他在具体的境遇中,带着具体的生存体验和知识背景,理解作者—文本。具体来说,就是在特定的语境中与作者—文本共谋。
    任何理解都是一个有限的生存圈子的理解。萨特曾把创作比作作家与读者的共谋活动。而所有的共谋都只能是特定圈子或者群体的活动,不可能是全人类的活动。只要作家的头脑清楚,就不会奢望全人类都读他的书。他只能希望与他共谋的人读他的书,希望每个时代都有与他共谋的人出现,这样,他就能够流传百世。“作家原则上是对所有人说话的。但是我们随即指出,只有一小部分人读他的作品。理想的读者群与真正的读者群之间存在差距,由此产生抽象普遍性的观念。就是说,作者认定他现在拥有的一小撮读者在无穷尽的未来时间内不断重复出现。文学荣誉与尼采的永恒回归极度相似:这是与历史斗争。对于文学和对于尼采一样,借助无穷的时间,人们补偿空间上的失败。”[6]
    作家所遭遇的空间之困,也是读者—阐释者的困境。大家都明白,全球化的口号已经喊了几十年,真正的地球村却并没有形成。英国在闹脱欧,美国社会在撕裂,中东在发生战乱,地球村非但没有加速形成,反而在不断酝酿着分裂。
    我们不敢肯定,在一体化的地球村,人们的思想和趣味是否会一体化地统一起来,但可以肯定的是,在一个多极的世界,人们的想法和趣味一定是多样化的。换句话说,我们只能做一个中国人,在中国的某个地方观察世界,体验人生。当我理解作者—文本的时候,我是站在我自己的角落,用我全部的人生积累、艺术积累,与作者—文本在某个维度上建立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寻求与作者—文本共谋。绝对不可能站在世界公民的立场与文本建立关系,不可能以世界公民的身份理解文本。
    同样,虽然我站在自己立场上对文本进行理解与共谋,也希望与所有读者分享,但不敢奢望得到所有人的赞同。我知道,每一种生存都打上了特定境遇的烙印,每一种理解都以对自己境遇的理解为基础。因此,在中国特色的语境中,对世界人生的理解,绝对有别于在美国或中东的语境。理解作者—文本,就是理解人生。就是在作者—文本中寻找共谋,与他分享快乐,分担忧愁。因此,我对作者—文本的理解,与和我站在同样角落,有着类似人生体验,艺术积累的人,就能产生共通感,因为我们有共同的谋划,所以,我们能形成共同的见解。
    (三)理解是一种分享
    阅读—阐释的过程,是一个对作者—文本既揭示又创造的过程:通过揭示呈现作者—文本的本色;通过创造表现读者—阐释者发现问题的敏感性,展现作者—文本的言外之意。在这一过程中,作者—文本分享了读者—阐释者的发现能力,读者—阐释者分享了作者—文本所未能展示的特色。
    文本都是作者结合自己的创造性冲动,对惯例进行创造性转化而成的。理解文本的过程,既是读者—阐释者解释和解构文本的过程,更是读者—阐释者向文本学习、分享文本内容与形式的过程。读者—阐释者通过分享作者—文本拓展了自身。
    当然,读者—阐释者也不是幼稚园里的儿童,他理解作者—文本,也不把作者—文本当作军人手里的军令状。读者—阐释者是一个有自我实现愿望的人,一个有创造性冲动的人,他要在理解中表现自己发现问题的敏锐性,表现自己拓展作者—文本视域的主动性。他把作者—文本当作作者交给自己的一个任务,也把理解作者—文本当作展示自己问题意识的一个舞台。作者—文本在他的解释中分享了他的发现,拓展了自身的意义空间。
    理解就是换位观察,就是站在他人的立场上审视他人所观照的事物,看看该事物在这个角度所呈现的面貌与自己在原来立场上看到的究竟有什么不同。理解更是换位思维,即站在他人位置上对他人的意见重新思考一番,考察一下该问题在这种主体间性关系中的意义与自己在原来所建立的主体间性关系中又有怎样的差异。通过换位观察和换位思维,读者—阐释者与文本在相互问答、相互融合中,分享了共同的意义。“当我们试图理解某个本文时,我们并不把自己置入作者的内心状态之中,而是——如果有人要将自身置入的话,我们把自己置入那种他人得以形成其意见的视域中。但这无非只是表示,我们试图承认他人所言的东西有事实的正确性。甚至,如果我们想要理解的话,我们还将力图加强他的论证,这种情况在谈话中就已经发生,以致我们在这里进入了一个有意义物的领域,该有意义物自身是可理解的,并且,作为这种可理解的有意义物无需再返回到他人的主体性中。诠释学的任务就是要解释这种理解之谜,理解不是心灵之间的神秘交流,而是一种对共同意义的分有。”[7]理解是读者—阐释者和作者—文本相互分有存在的一种活动,读者—阐释者通过分有作者—文本的存在而表现了自身,作者—文本通过分有读者—阐释者的存在而得以保存和流传,得以发挥功能实现价值。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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