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平衡”的可能途径 “美学和历史的”标准难以统一,仿佛是一个跷跷板,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很难解决二者的平衡问题。但为了尽力维持或达到这一“最高标准”,许多后来的文艺家便会小心谨慎,不断调整自己的艺术趣味与思想水平,试图在“美学的”和“历史的”标准之间寻找合适的界点,使之得以完美实现。然而,这种建筑平衡界点的最终结果常常以“分裂的统一”,即以表面上统一、实际上分裂的形式呈现出来。这种“分裂的统一”在大多数马克思主义作家或理论家身上都有所表现,我们从托洛茨基、卢纳察尔斯基、鲁迅等人那里可以找到不同程度的例证。 例如,托洛茨基的文艺批评观点中有“庸俗社会学观点”和“纯政治功利主义的性质”,但他又对艺术的特殊性表现出充分的尊重,而这一切构成了他艺术观中的矛盾所在;卢纳察尔斯基作为苏联早期文艺政策的制定者及文化领导人,则常常一方面以官员的身份相信社会学批评的绝对合理性,另一方面在面对具体的文艺问题时又常常表现出一个艺术家对于艺术分析的高度信任,在他身上也显现着“美学的”与“历史的”抵牾与分裂;而深受托洛茨基影响的鲁迅,也曾在拥抱托洛茨基与“拉普”这两极之中,陷入到矛盾与纠结之中,许多研究文章对此都做过令人信服的分析。新时期之后,我国文艺理论界展开的关于文艺“审美意识形态”属性的探讨与论争,虽然试图将“美学的”与“历史的”进行有机融合,然而从实际的效果看,也没有真正解决“美学的”与“历史的”分裂问题。 “历史的”标准或者说创作主体的“历史结构”、历史局限往往是难以克服的,而对美学问题的重视与否以及重视程度常常是区分是否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重要因素,因此,“美学和历史的”标准的不平衡问题,实际可以简化为怎样处理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的美学问题。对此,我们首先既要清醒地认识到二者之间永远存在的不平衡性,同时还要在具体的创作实践中将平衡性作为一种目标去追求。其次,重视“艺术的”(美学的)追求,这既由文艺创作自身的性质所决定,同时也是艺术创作规律使然。因为,一部作品只有在艺术上达到最高境界,它所要表达的历史的内容才会真正呈现出来,这也正是恩格斯评价巴尔扎克时所提出的“现实主义的最伟大胜利”的真正原因。最后,要以“对立统一”原则来理解“美学和历史的”平衡问题,积极寻找二者的统一与发展,将二者的不平衡性看成是一个动态的发展与提高过程。实际上,任何伟大作家的创作风格,总是在不断克服自身艺术的、美学的或社会的、历史叙述上的不足的过程中而得以形成的,他可能从未在任何一部作品中实现“美学的”与“历史的”平衡,但却可以在自己艺术创作的总体呈现中实现这一点。 作为一般标准的“最高标准” “美学和历史的”标准提出之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并没有对这一命题再做更多的阐释或发展,以至于这个由美学和历史两个维度构成的“最高的标准”实际上已成为一个遥不可及的目标,也给今天我们认识和解决这一问题提出了挑战。“美学和历史的”标准在作品中总是呈现出一高一低的情况,这一情况所引发的思考还有很多。正确理解恩格斯提出的“美学和历史的”批评标准的理论内涵及其不平衡关系,能够大大推动文艺创作的发展,推动优秀作品的涌现,尤其对于促进我国当代文化与文艺的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美学和历史的”标准的不平衡性将会永远存在,这是不以艺术家的愿望为转移的客观事实,恩格斯将其称为“最高的标准”本身就包含着这层意思。或许正是这种不平衡的存在与缺憾,使之成为一种真正的动力和鞭策,激发艺术家们为达到二者的平衡而不懈努力。而当这种“追求”成为每一个艺术家的自觉行为时,文艺创作的整体质量就将普遍提高。这样,无限地接近“美学和历史的”标准的优秀作品和优秀作家就会不断出现,这一“最高的标准”也就将真正成为文艺创作的一般标准,为每一位艺术家所承认和尊崇。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