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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小青《最浪漫的事》:小说人物塑造与小说语言的拿捏

http://www.newdu.com 2019-03-07 《芙蓉》 余一鸣 参加讨论

    晓澜嘱我写一个评论,我以为是听错了,后来说是约我评论小青老师的短篇小说新作,我赶紧说,这就找对人了,我写。小青老师的短篇,常给读者带来惊喜,给同行带来惊讶,这几年,我一直是她短篇小说的忠实读者。虽然不能像评论家那样写出长篇大论,但作为同行和学生,我想谈一点自己的阅读感受。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我爱的人一起躺在坟墓里。因为那样我们就永远不会分开了。你们已经听出来了。我有病。”
    这是小说《最浪漫的事》的开头,说实话,我觉得这话放在我们年轻时期,真听不出人物有什么病。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是浪漫的誓约;梁山伯与祝英台,合葬一穴化彩蝶,是爱情经典。问题是时代变了,人们的价值观念变了。一个人疯没疯,不是说他的理念对错,而是比照大多数人的世界观,大多数人都那样说,你却这样说,他们就认为你“有病”。从你的价值观出发,本着个性的眼光看世界,不被大众认同,你要么是哲人艺术家之类,要么就只能是“有病”。用一个疯子、痴人、狂人的口吻叙述故事,这样的小说我们读得太多了,作者的方便之处不言而喻。但是,疯狂各有不同。《最浪漫的事》的“我”,这个人物的特点是学舌,“别人怎么说,我就怎么说。”这是安全稳妥的生活守则,是重新做人后的生存经验。这样的人物在生活中比比皆是,官场中这种人唯上是命、官运亨通,学术界这种人不冒进不偏激,有好处时见者有份。这个“我”本来是不属此类,有过“胡思乱想”,一不小心“忘了吃药”,还会露出狐狸尾巴,说出自己的所思所想,小说情节因此才有了波澜曲折。
    即使这样一位病人,貌似痴狂,其实内心也尊重清规戒律,脑袋撞痛后也懂得屋檐下必须低头,所以,他学舌自保,认同吃药的必要性,并且得意自己比“女名字”更像正常人,并以不吃药人的思维嘲笑“女名字”,“她只是存在于我的幻想中,她还当真了。再说了,进了这个地方,她走得了吗”,结尾这几句不是五十步笑百步的问题,而是他被改造后立场与角色改变了。悲哀的是,不吃药的人们心中根本没有清规戒律,没有道德底线,这是“吃药的人”永远追赶不上的无畏。
    “农民真想得开。”
    “农民真会想办法。”
    “他们不仅敢骗政府,还敢骗阎王爷。”
    在“我”心中,政府伟大光荣神圣,阎王爷执掌生杀大权,从没想过冒犯亵渎,没病的村民们当然也知道这些,但被利益所驱,他们胆大包天,冒天下之大不韪。关键问题是,他们团结一心,无须使眼色就心有灵犀,村主任坦然承认,“政府哪有这么好骗,政府不是上当受骗,他们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啦,假装受骗啦”,这是一盘合谋的棋局,下棋的没有输家,输家是傻了眼的看客。试想一想,现实世界中许多官商勾结的实例,许多见不得阳光的贪污腐败大手笔,往往是常人想都想不到的情节,远远超越了观众的想象力。
    从小说的构架来说,“我”不仅是故事叙述者,同时也是参与者,更是不吃药的那些人鲜明的反衬人物。谁是真正的病人,是村主任和村民们,是苟且贪便宜的家人,是没有出场的睁只眼闭只眼的一些政府官员。他们病因是什么?金钱,为金钱而疯狂。范小青说过,对于现实,无论我们有多不满,我们都无法毁灭它,甚至都无法击碎它;当然也绝不是与它握手言和、共赴温柔之乡。《最浪漫的事》一点也不浪漫,小说以一种反讽的姿态表达了作者的不苟同立场。
    小青老师的小说语言一直受到业内好评,评论家汪政曾多次在我面前称赞她的小说语言,明月清风,行云流水。她自己也曾说过,不管是网络文学还是传统文学,最重要的一定是语言,文学是语言文字的艺术。每个人的文笔都是慢慢打磨出来的。我写作这么多年来,一直关注和学习她的小说语言。苏州出小说家,而且小说家都讲究语言的个性美,陆文夫是苏州作家的代表人物,他的小说语言有一些苏州味,但他毕竟不是土生土长的苏州人。我曾经寄希望于范小青,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她的作品明显加入了苏州方言元素,她是苏州人,苏州方言属于吴语,相比较上海、常州、无锡的吴语,苏州话尤其软糯柔美,明媚清爽,适合叙事和抒情。但渐渐地,她的小说语言却淘洗掉了苏州腔调,走向了明净和脱俗。我有些不解,后来我写小说做过尝试,我的老家也是吴语区,古吴语,由于交通闭塞语言演进迟缓,保留了许多特殊的词汇,我有意识在小说中使用家乡话,结果老家读者都说好,编辑说看不懂,行不通。我放弃了这种尝试,也理解了范小青语言上的打磨方向,她是摒弃了外在,汲取了内髓。在《最浪漫的事》一文中,作者的语言一如既往干净利落,可以说无字可增,也无字可减。
    前几年,金宇澄老师的吴语小说《繁花》大行,令我大为惊讶,这应该是另一种思路,当另外讨论。
    前面说过,我是小青老师的学生,此话并非诳语。三十多年前,我考取江苏师范学院中文系,我读大一,她读大四,那是一个文学的黄金时代,她因为当时在《上海文学》发表了小说处女作,在校园内声名鹊起,成为所有男生的偶像。当时的小青同学长发飘飘,美目流转,好像还是校园内最早穿牛仔裤的那一拨潮女,令诸多师兄魂不守身。直到她与体育系大帅哥公开了恋情,师兄们才望峰息心。小青同学留校中文系,我读大四,她自然就成了我的老师。毕业分配我回了老家,没有放弃写作,一直学习她的小说作品,更应该称她为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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