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比梅尔从尼采的意志论哲学出发,认为毕加索女人肖像画中的多维性服务于毕加索对令其感到恐慌的女人的支配,以此反对把立体派绘画的多维性视为企图公正客观地再现对象之必需的新康德主义阐释。但究其实质,比梅尔的阐释和新康德主义的阐释不过是一体两面,均属于主体性美学的视野。基于这一视野的艺术观,不仅只是把艺术视为第二级即手段的存在,而且缺乏对艺术表达的非透明性的起码意识,从而无法在应对现代性危机的意义上领会现代艺术的贡献和价值。 关键词:比梅尔 毕加索 再现 表现 主体性美学 非透明性 作者简介:邱晓林,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主要从事西方文艺理论及现当代艺术理论研究。 德国哲学家瓦尔特·比梅尔(Walter Biemel)在其名著《当代艺术的哲学分析》(1968)的第三部分“论毕加索:对多维性的解说尝试”中,对毕加索创作于上个世纪30年代末和40年代初的女人肖像画做了一番哲学意义上的深度阐释。 [1]题目中所谓的多维性,是指毕加索从多个角度绘制其女人肖像画的那种特征。作为一个哲学家,比梅尔关注如此具体的艺术手法或风格问题,倒不是因为对毕加索个人的特别兴趣,而是出于对现代艺术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的深切忧虑。在他看来,现代艺术相对于传统艺术的巨变,一方面使那些传统艺术的鉴赏者“大感错愕”,另一方面也造就了一批浅薄可鄙的跟风者,把那些装神弄鬼的“货色”视为“真正的艺术”;所以,有必要对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的现代艺术作深入考问,解读其中所蕴含的意义,以此缓解现代艺术的创作和欣赏之间已然成为一种危机的巨大张力。因为,“倘若不是在艺术家与鉴赏者之间事实上已经出现了一道鸿沟,则这种毫无标准的附庸风雅,就决不可能如此迅速地蔓延开来。”(比梅尔,275页)但要做这样的工作,在比梅尔看来只能从特定的个案入手,而不宜从宏大的纲领出发。毕加索就是这样进入其考察视野的。同理,这篇小文则企图通过详解比梅尔的毕加索解读这一批评个案,揭示其论证分析的逻辑理路,对一种主体性美学视野的艺术阐释范式进行反思。 比梅尔认为,任何一种理解的尝试,都由一种“先行筹划”所引导,而“艺术表达世界关联”说,就是他为其毕加索解读所确定的“先行筹划”:“在艺术中,我们看到人类揭示、‘表达’其世界关联的基本可能性;而当我们说‘世界关联’(Weltbezug)时,我们指的是:人对其同类的理解,人对非人的存在者和超越人的神性之物(只要这种神性之物对人来说是举足轻重的)的理解,以及人对他自身的理解——这种理解,乃是上述关联保持于其中的轨道。”(比梅尔,276页)由此,比梅尔把艺术看成是一种言说方式,并且属于“一般人类存在”(比梅尔,277页)。关于这个判断,比梅尔并没有给出什么有说服力的理由,所以,正如他自己所担心的那样:“这样一种解说是危险的,因为其中所作的,无非是把哲学的观念强加给艺术而已;而这样一来,艺术就被滥用了,就被贬低为哲学的奴仆了。”(比梅尔,277页)但令人吃惊的是,对于这个可能的反对意见,比梅尔竟再次不加说明地借助于黑格尔的艺术观进行自我辩护,即艺术“只不过是神性之物、人类最深刻的旨趣、精神的最广博的真理获得意识和表达的一个种类和方式”。所以,他同意黑格尔那种把艺术置于哲学之下的做法,并且进一步露骨地认为:“谢林把艺术解说为哲学的工具,这种解说在我们看来倒是更富于成果的。”(比梅尔,277页)不得不说,比梅尔并没有有效地回应他自己提出的那个质疑,因为其回答不过是一种附庸(已被现代思想广泛质疑的)权威的同语反复而已。但挑剔比梅尔的论证逻辑暂时不是我们关心的要点,我们只需记住他把艺术主要视为一种人类意识和精神的表达这个倾向就可以了。正如他再次引用黑格尔所说的那样:“艺术从中得以源起的那个普遍的和绝对的需要,其根源就在于,人乃是思维着的意识,亦即是说,人之为人以及终究是人,是从自身自为地作成的。”(比梅尔,278页)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比梅尔是如何从这种艺术表达一种“世界关联”的角度来解释毕加索女性肖像画中的多维性的。 比梅尔的解释是相当迂回的,在端出他自己的“正解”之前,他探讨了好几个其他理论家的解释。他从毕加索早期的女性肖像画入手,发现这些人像同时给出了多个透视的维度,并且有一种令人难解的丑化,他不赞同以加塞特(Ortega y Gasset)的“艺术的非人性化”的观点对此进行理解[2],转而诉诸另一个与立体派联系紧密的德国艺术理论家和收藏家卡恩韦勒(Kahnweiler, D.-H.)的解释。卡恩韦勒认为毕加索提出了一种描绘方式的新方法,即不以透视手段伪装出某种虚假的深度,而是从多个角度对对象作直观描绘。对于这种方法,比梅尔的理解是:“一方面,画家们想克服他们的前辈们的那种引起错觉的描绘方式,其目的是为了公正地对待对象,而且是那种具有持久特性的对象(作为印象派艺术家的平衡力量);另一方面,他们又不得不为了画的构造使对象变形。”(比梅尔,286页)要特别注意该表述中所谓“为了公正地对待对象”这一耐人寻味的说法,在后面的分析中我们将会对此进行探讨和评价。比梅尔进一步重点探讨的是这句话中“使对象变形”的含义。他将其归结为两点:一是在象征或标志的意义上,而不是通过相似性的途径把绘画对象描绘出来;一是对绘画对象的“形象化的现实的再造”。比梅尔的这些理解均源于卡恩韦勒对他的启发,紧接着,他转向哲学家盖伦(A. Gehlen)对卡恩韦勒的观点做进一步的阐释。盖伦相对于卡恩韦勒的可取之处在于,他所提出的是这样一个深层问题:“从何种哲学观点出发,这样一种对现实的态度和相应的描绘才是可能的?”(比梅尔,287页)而盖伦从中洞见到的哲学观点乃是新康德主义,就绘画而言,它指的是绘画描绘中的一种主观化倾向,但“不是在个人任意性意义上,而是在某种合规律的普遍性(一切具体事物都符合于这种普遍性)意义上[……]简言之,这一使命现在就在于:把那种无意识地进行的构造性的和产生世界的意识工作提升到反思层面上”(转引自比梅尔,288页)。在比梅尔看来,立体派所做的恰恰就是这样的工作,因为正如卡恩韦勒所说,“立体派在其描绘中使物体世界的形象尽可能地接近于作为它们的基础的‘原始形式’,这些‘原始形式’乃是人类对物体的观看和感受的基础。”(转引自比梅尔,288页)这里所谓的“原始形式”,指的就是立体派作品中的那些几何形,所以几何形可以解释为立体派企图本质而普遍性地把握事物的手段。但是,多维性如何从这个所谓新康德主义的视角得到解释呢? 这里的关联是,如果说几何化是我们得以通达事物的那些先天条件,那么多维性也是这样的一种先天条件吗?比梅尔引用盖伦的话对此作了肯定的回答:“立体派的一个革新手法,即在同一幅画上同时给出同一个事物的几个面:人们预先假定的恰恰不是单纯的视觉观察,而是事物本身,事物本质上是在不同的方面展现自身的。”(比梅尔,289页)要理解这个说法,需要提及胡塞尔的“侧显”理论。胡塞尔认为,一般情况下,虽然我们只是从一个特定的视角去看事物,但我们却能马上意识到这个事物的全部,仿佛我们是从多个视角穷尽了这个事物似的。[3]这就是为什么比梅尔把多维性和事物的本质关联起来的原因。在此,比梅尔特别提示说:“惟当我们把事物设定为视觉事物(She-Ding),或者说,把事物设定为可为主体把握的事物时,这个胡塞尔式的侧显问题(Abschattungsproblem)才会出现。”(比梅尔,289页)注意这段话中的关键字句:“可为主体把握”。其意图我们将会在后面的分析中看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