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观事物有些有天然的个体区分,有些则没有。汉语的名词性结构在表示这两种事物时,并没有形态或句法结构上的差别。近年的文献中,很多人主张汉语存在可数名词与不可数名词的对立,证据是两种名词性成分的不同句法表现。本文讨论其中的主要观点及其论据,结论是汉语名词理论上可以分为可数及不可数两种,但这种对立并不影响名词性成分的句法表现,文献中所举出的句法表现差异,绝大部分与可数或不可数的对立无关,这一对立在汉语句法分析中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 【作者】石定栩[1] 【作者单位】[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中心 【期刊】《汉字汉语研究》 2018年第1期 【关 键 词】汉语名词性成分 可数 不可数 数量结构 【基金项目】本文是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外语能力的基础理论研究”(16JJD740008)的中期成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