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先生读拙著是很仔细的。如他仅用一个例子来证明拙著引文不当。这个例子是拙著引用圣严《佛教戒律学》里一段话,书的版本页数在注释里也写明了,却说成此话是印顺说的。我现在也弄不清楚这究竟是写的时候思想开了小差,还是打印时弄错了,总之看了几遍清样都没有看出来,高先生看出来了,真的是很感谢! 当然高先生花很大心思写了这篇大作,不仅仅为了帮助拙著改正这些小毛病,而是提出了要为拙著建立一个什么样“坐标”的方向性的大问题,也涉及人文学科的书应该怎么写的问题。高先生没有在大作中给什么叫“书的坐标”下定义,但对拙著应该有怎样的坐标作了一通教导:“以逻辑的顺序和时空的前后为坐标,就佛教某一部派中某一部律书的某一条戒规,与中国某一时代某一地域或某一社会的某一类人发生过某种关系,做出一番详明、有序、科学的描述和解说”。也就是说拙著应该遵循固定的坐标模式写作,其中主要有二条。 一条是拙著应该完全按照“时空的前后”来写,把那年那月那日佛教戒律和中国社会发生了什么关系列出来,就像《资治通鉴》和《续资治通鉴长编》一样。这当然是一个好主意。但这样子一来,拙著就变成了一本编年史:《佛教戒律和中国社会关系史》。如果还考虑这样的情况:寺院与民俗之间的关系各个地域是不一样的,地方官对僧侣限制等各地也不一样,也就是说这种关系不可能有一张全国性的时间表(且如果甲地奉行《十诵律》而乙地奉行《四分律》呢?)。假如以当今的省为范围,那也得做几十个坐标,这么些坐标如何合成一个总坐标,如果没有高先生那样数学能力恐怕不行。 高先生教导作者树立书之坐标的第二条是要依“逻辑的顺序”,即按照戒律的条文写,如将《四分律》逐条逐句地论证它们和中国社会的关系。那当然也是个好主意,但那样子一来,拙著岂不变成一本《四分律注疏》?而与中国社会发生关系的不仅仅是《四分律》,还有小乘的《十诵律》、《五分律》、《僧祗律》。大乘的菩萨戒在中土也十分流行,菩萨戒有来自《梵网经》的,也有来自《瑜伽师地论》的。禅门还有自《百丈清规》以下的很多清规。它们都属于佛教戒律,都和中国社会发生了关系,因此要总说佛教戒律和中国社会,那至少要把一本书变成七本书。如果按高先生所说的分成“某一部派中某一部律书”地一部一部去做,那还得要出一套丛书。 按照高先生的意思,拙著应该的体裁是,如果把时间当作X轴,把一部律的条文当作Y轴,两者在原点O(这个原点的确立好像也不容易)相互垂直做成一个坐标。林林总总的佛教戒律和中国社会的相互关系似乎都可以在这个坐标里表示出来。但生性愚钝的如作者,左思右想也没有办法将历代官府对僧侣和寺庙的种种限制应该系在何部律,何条戒之下,至于进行这些限制的原因更是难以在高先生的坐标上找出对应点,何况这些限制时有起伏,地方与朝廷也不尽一致。因此尽管高先生对作者寄予厚望,但是要以如此数学思维,通过建立这样一个清晰的,并且要尽量精确的坐标系来图解宗教与社会的复杂关系,作者也实在力不从心,不知高先生是否可以演示一下,让作者开开眼界。 按作者的愚见,一本书应该有一个主题,一个中心。次第按照一个一个方面或一个一个问题去叙说,只要都是有关这个主题的,就至少是有了一本书的起码样子。在这个大前提下,只要围绕着这个中心,能说明主题的,不管是引证史实,还是引用中外学者的看法,似乎不能算离谱吧。不过高先生显然对作者这样的写法很不满意,认为作者述论问题时杂七杂八引得太多,但这又和高先生的另一条指责有些矛盾,高先生说拙著没有说明“哪些是前人研究的旧成绩,哪些属于作者的新发明,均无清楚的交代”。这使作者很是惶恐,因为拙著中作者如要对一个现象说些想法,总是先要看看其他学者已经说过些什么。如果对此汤用彤先生已经说过,或者陈寅恪先生说过,或者上田天瑞先生说过,等等,当然要把这些学者研究出来的看法加上引号放在前面,然后有可能的话,作者在后面再说上几句,表达自己的想法,拙著难道不是这样分得很明白吗?学者们的话出于何书何页,拙著的注释里都有了,怎么叫“均无清楚的交代”呢?高先生一边对作者引证前人的观点太多颇为反感,一边又说作者漠视前人成果“自我作古”,真有点左也不是右也不是的感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