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如,有学者从《武进范氏家乘》辑出阳明作《范氏宗谱记》,定为真篇。《编年》则据谱记中云阳明“时读礼家居”,首证其记述之荒谬。与此同时,《编年》采用诗文互证之法,引李梦阳《发京师》“正德二年春二月,与职方王子同放归田里”,证明王阳明与李梦阳于正德二年(1507)二月同时被贬谪归里,也并非如《范氏宗谱记》所记夏四月赴谪。作者又据《王阳明全集》卷十九《卧病静慈写怀》、《南屏》、《移居胜果寺二首》等诗篇,确考王阳明该阶段并无隐匿毗陵范氏祠三匝月之事。最后作者进一步考明王阳明在钱塘于六月下旬已托言投江南奔,后辗转经武夷,于九月从鄱阳往南京省父,更不可能秋七月方至钱塘,因此绝无七月犹在钱塘遣弟姪辈来读《范氏宗谱》之事,由此确证《范氏宗谱记》实为伪篇。 三、 行事考述与思想探究并行,史论结合 在对阳明佚文进行搜辑与考证中,《编年》尤为注重对阳明行事的考述与思想的研究,且多以行事考述来揭示阳明思想的形成与发展历程。 王阳明何时提出“致良知”,对于阳明思想研究事关重大。向来认为阳明于“龙场悟道”时已揭“致良知”之教,钱德洪则认为正德十六年(1521)阳明始揭良知之教。《编年》据罗钦顺《困知记》,考定《大学古本旁释原序》初作于正德十三年,篇中只言未提“良知”之语。《编年》又据《王阳明全集》卷二十七《与陆清伯书》以及最新搜辑到的阳明书信《再与邹谦之》等文献史料,证实阳明于正德十五年改定《大学古本序》时加进了“致良知”的内容。这同正德十五年王艮求见阳明,阳明大谈致良知之说在时间上正一致。由此阳明学研究领域中两大难题得以破解:一者,阳明修改《大学古本旁释序》这一“公案”得以解开;二者,阳明“致良知”思想的形成时间得以清楚揭明。 《编年》全面系统地搜辑了阳明的佚诗佚文,编年成集,为阳明学研究提供了一部全新的且权威可信的文献文本;对王阳明的散失文献作了详密考辨,定其真伪,探明每篇的背景、人物、史实、作年,多有新的开拓、新的发现;对搜辑到的佚诗佚文作了深入研究,揭开了王阳明生平与思想上的众多未解之谜。《编年》“后记”尝言:“读书著述风雨曲折十余年,终日矻矻,穷年兀兀,唯埋头于书山文海爬梳剔抉,以寅恪大师‘一分材料说一分话’为座右铭,不敢稍怠疏忽,反复修改,不断修正,终成是编,扪心自问,差可自慰矣。”《编年》岂止“差可自慰”,实足以“藏之名山,传之后人”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