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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页上的足印》:向卓异的书话传统致敬

http://www.newdu.com 2018-01-22 中华读书报 凸凹 参加讨论

 从整部《纸页上的足印》可以看出,能被彭程选中阅读并肯于评骘的书,多是能让他心弦共振的文字,因而他与作者脉脉晤对,做灵魂上的交流。
     我是书评文字的耽读者,也是热衷于“新书话”写作的践行者,所以,对有关书评(书话)的著作,久发兴味。窃以为,书话虽然也是关于书的评论,但是书话有别于一般端持的文学评论,它不拉开架势做学理上的评判,而是作感性说,即“我”对书的感觉、感想、感受,率性而为,言为心声。
     循着这样的理念,我感到近些年来的书话创作,能给人吸引、能让人驻足并回味的作品颇不多,竟至于失去了对这一文体的阅读期待。所以,当我读到彭程的《纸页上的足印》时,先是眼前一亮,之后是激动不已。我反复阅读,不忍释卷——这是一部既有书象又有世象,既有书论又有我思,知性、感性、智性浑然一体,具有高度复合品质和经典品相且向民族优秀书评传统致敬的书话作品。它是当代书话创作的重要收获,为此类文字树立了一个不容置疑的文本标杆。
     以往的书评传统,有鉴赏、眉批、点评等,都是一边阅读一边评说的动作,它不要求整体的把握,呈现的是即时的感受。到了金圣叹那里,对书的品评,更是主观爬剔,一味地意气用事,剑走偏锋,发耸人听闻之论。好像他对书有仇,若不刀刀见血,便不能心安。虽一如奇谈怪论,但也把读者麻倒,因为有血性、有爱恨、有思想、有卓见,即便是过于主观,但大家也心领神会,大感过瘾。好的书评,正有着“歪批”的性质,冲击平庸,让人惊悚,触及灵魂。
     到了李健吾那里,书评渐渐近于书话,多了创作的色彩,当作美文来写。一书到手,他不施以冷眼,更不取高高在上的姿态,而是与作者拥抱,投入感情。着眼于作者的生命状态,观照于作者的生活遭际,首先解决书为什么“这样写”的问题,然后再贴近文本,话短长、论得失,悉心呈现书的特点所在、品质所在、价值所在。他做的是“三知”式的评说,即:知人、知世、知文之论,他与作者结伴而行,有设身处地的体贴,写感同身受体会。李健吾的那个时代,总体地尊奉“文学即人学”,所以他的书评也是立足于人生的。他说:“批评者的存在,其对象是文学作品,他要以文学的尺度去衡量。然而文学的表现是属于人生的,批评的根据便也是人生。人生是浩瀚的,变化的,它的表现是无穷的;人容易在人海中迷失,作家也容易在经验中迷失,评论者也同样会在摸索(阅读)中迷失。所以做人必须慎重,创作也必须慎重,批评同样必须慎重。”他还说:“批评者不是一个清客,伺候东家的脸色,但也不要给人家脸色,(其批评人格)是以尊重人之(创作者)自由为自由。”由于他的书评有平等、悲悯、自由而慎重的底色,在公平的态度下,说贴心贴肺的感情话,是有生命、有温度的批评,作家和普通读者都被吸引、都被感动,便情不自禁地击节叫好,并且也当作美文来欣赏。
     李健吾之后,钱锺书也偶做书评。他渊博,学富五车,所以他的书评是建立在学理之上的“从书到书”式的批评。他从书海里找航标,从书山上找路径,在广泛的价值参照里说准确的话。由于通透,学问与人生处在触类旁通的境界,便在深奥处说浅易,在卓异处道家常,且语调幽默、谐趣,让人如沐春风,在些微的料峭中回味暖意。因而由着他的指导,或“诱引”,人们普遍尊重书,以书香为贵。
     到了唐弢时期,明确地有了书话的概念,他认为,所谓书话即“包括一点事实,一点掌故,一点观点,一点抒情的气息。它给人以知识,也给人以艺术的享受”。他的书话理念,影响了一大批人,但多是书斋里的人物。他们的兴奋点,不在于把书读透,像钱锺书一样做“读书种子”,而是把读书当作获取有关书的知识,把书当作掌上的清玩,摩挲玩味,然后说版本、记来历、话交往、叙掌故、钩沉“趣味”,敷衍成文。为了能大量地写,他们奋勇地藏书,并互通有无,以拥有的多,信息量大为资本,“雅”在书人、书事、书趣之中。所写出的书话,飘逸而浅,甚至不关涉书的内容,其思想含量、情感含量、人生的含量,整体地稀缺,大有“散文之余”的味道。
     到了晚近,批评家登场,他们在长篇大论的间歇,为缓解寂寞,也涉足书评。他们难改痼疾,取居高临下的姿态,意在对作家的创作进行指导,因而不是从文本出发,而是用自己既有的理念,“套”作家的作品。意气相合者,施以誉,趣味不同者,则施以毁。一如钱锺书在《约德的自传》中所说的那样,他们做书评的时候,不用细看所评的书,而是用鼻子嗅一嗅,便成竹在胸,便知好歹,便洋洋洒洒地写起来。所以,他们的书话,是“学问之余”的自我发泄,言不及物,态度恶劣,殊不可爱,殊不亲切,读之隔膜。
     通观彭程的《纸页上的足印》,则鲜明地体现出他对中国书评传统的清醒把握,他取其优,去其劣,融通自化,做推陈出新的文本建构——
     他不取创作指导家的写作姿态,不用自己的文学理念去“套”作家的作品,而是一书在手,先问来路,照拂作家的出身、生活的状况、作品生成的现实因由,然后在精研文本的基础上,爬剔出书的特点和价值供奉。他不任性藏否,也不廉价溢美,而是沿着作者的心灵轨迹、话语方式作贴心贴肺、入情入理的中肯言说。他尊重作者,尊重书,论理文字也带着温暖的感情,让人如沐春风。譬如他对长篇小说《玄武》的评论,就贴紧了作者的出身和京西农村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变迁实况,阐释出作品的时代意义和哲学意蕴,让人看到,乡土社会有着自己的逻辑,在大地之上,每束阳光都有照耀的理由。
     他也不取金圣叹式的眉批、评鉴和点评,他信奉帕斯捷尔纳克所说的文学的最高境界,是表达的“准确性”,因而他通读作品,不在局部纠缠,做整体的把握,以避免以偏概全。这既跟他是北大出身,有从胡适、知堂等前辈学人浸润而来的人文涵养有关,也跟他的为人和性情有关。他性情持重厚道,心中充满悲悯与善意,有从容、包容、宽容的雅量。即便是心中有激荡,有风云,有块垒,也缓缓吐纳,娓娓道来,好像他耻于意气用事,拈花微笑,以理服人。也就是说,他不追求金圣叹式的刺激、过瘾,他追求的是论说的准确。譬如他对周晓枫散文的评论,虽然在散文写作的理念上与前者有大不同,但他却不以一己的好恶,做主观的评判,而是沿着作者的习惯和文绪,让周晓枫“论”周晓枫。这样一来,就看到了作者在语言绚烂闹热之下,其实是有着很精微、很冷静、很深刻的东西在的。原来周晓枫是个很自足的作家,兀自用密集的修辞“放大”自己的生命感受,不担心被“误读”。
     正如学者刘江滨记述的那样,彭程喜欢读书,也喜欢藏书。《书痴悔悟记》记述了他对藏书的痴迷已到了不可救药的程度,笔调幽默,让爱书人会心一笑。他的藏书有半万之数,屋子里六个书柜倚墙而立,顶天立地,其他地方触目所及也都是书,用彭程自己的话说,他的读书之乐,胜于写作。由此观之,他绝对也是个饱学之士,有大体量的阅读,但他却不学钱锺书式的“从书到书”的议论方式。一卷在握,学问的品质之外,他更看重的是书对生活、生命、生民的观照和阐发。他的着眼点是作品是否对世道人心有独特的价值供奉和话语照拂。换言之,他的书评作品,把文章通盘地人化、人性化、生活化、生命化,在这一点上,他接续了李健吾的书评传统,拥抱作者,投入感情,在“文学即人学”的维度上,以心品之,以情出之。他的这种话语方式的由来,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就是他本身就是一个优秀的散文家。他的散文写作,不为时风所动,坚守在“母语的屋檐下”。在他那里,所谓“母语”,既是来自“妈妈舌头尖”上的声音,包括乡音在内的与生命俱来的、承载着历史记忆、感情记忆的出生地的语言,更是回归生命本体,以人的基本情感,譬如乡情、亲情、友情,为创作母题,呈现恒常、深刻的人性内涵,从根本上回答人之所以是人的哲学命题,即:一切都立足于生命的原点,伦理的基点,在人的普遍生活和人情、人性恒常之处款款落笔,做从容、准确、朴实的表达,写出了通透、蕴藉、经典的(人人都有的)生活经验和生命体验。也就是说,他的书评写作与他的散文写作,一脉相承,互文同构,并相互涵养,系精神构筑的两轴,一起成就他的心灵气象,做在场及物的情感表达和思想表达。
     从整部《纸页上的足印》可以看出,能被彭程选中阅读并肯于评骘的书,多是能让他心弦共振的文字,因而他与作者脉脉晤对,做灵魂上的交流,结伴而行,互动共思,相互补充——既体察了别人的胸臆,一旦评说,就深中肯綮;同时也拓展了自己的思维空间,在书的启示下,覃思云涌。正可谓,青灯黄卷本多情,掩下书卷的那一刻,正是“我思”登场之时。
     所以,彭程的《纸页上的足印》,由于对新时期以来优秀的中外读物进行了经年不断的、涉略广泛的、深情投入的悉心爬梳,便客观地构成了一部文脉清晰、书香博郁、呈现准确的“一个人的阅读史”。又因为它绵密而真诚地记录了一个写作者在与书为伴中的生命状态、精神脉象、思想意蕴和心灵轨迹,便成为了一部具有代表性意义的人文知识分子的“心灵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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