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从“伦理转向”到“文学伦理学”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西方批评界迎来一轮势头猛进的“伦理转向”(ethical turn)。必须指出,在发生场域上,这一转向既涉及文学研究,同时又涉及道德哲学。在研究对象上,前一领域的研究转向伦理,后一领域的研究转向文学。就此而言,伦理转向就具有了“双重转向”(double turn)意义。用迈克尔·埃斯金(Michael Eskin)的话来说,所谓的伦理转向指的是:在文学研究领域,转向伦理(a“turn to ethics”in literary studies);在道德哲学领域,转向文学(a“turn to literature”in [moral] philosophy)[11]。论及伦理转向的发生,不得不提芝加哥学派第二代批评家韦恩·布斯(Wayne C.Booth)。布斯的一系列论著如《小说修辞学》(The Rhetoric of Fiction,1961)、《反讽的修辞》(The Rhetoric of Irony,1974)、《我们的伙伴:小说伦理学》(The Company We Keep:An Ethics of Fiction,1988)直接预见甚或激发了“伦理转向”的发生。当然,这一期间介入伦理批评浪潮的理论家还有希利斯·米勒(J.Hillis Miller)、伊曼努尔·列维纳斯(Emmanuel Levinas)和玛莎·努斯鲍姆(Martha Nussbaum)等。 笔者认为,“伦理转向”的发生主要可以归结为如下两个原因:第一,就文学研究领域的“转向伦理”而言,解构主义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批判,为后结构主义批评的崛起营造了条件和支撑(如女性主义、后殖民主义、马克思主义批评等,皆过于强调政治批评)。继而,随着保罗·德·曼(Paul de Man)“二战”期间在比利时写过一些支持纳粹的文章被披露,动摇了解构主义的根基,使得批评家们对文本的不确定性产生反感,为重新审视文学与伦理之间的关系营造了契机。第二,就道德哲学领域中的“转向文学”而言,哲学家重新重视文学中的伦理问题,认为文学有助于他们加深对伦理的理解,从而可以进一步在文学中发现伦理传统和道德指引。阿拉斯戴尔·麦肯金泰(Alasdair MacIntyre)、保罗·利科(Paul Ricoeur)、努斯鲍姆即是如此。努斯鲍姆在《爱的知识》(Love's Knowledge,1990)一书中直截了当地说:“文学说的就是我们的事……正如亚里士多德所指出的那样,它深入帮助我们探讨如何生活,而不是简单地……记载这个或那个事件,它在寻找有关选择与环境的可能模式,选择与环境之间的互动一再出现于人类生活之中,以至于它们必须被看成是我们可能性的一部分。”[12] 双重转向的重要意义在于使得文学与伦理之间的关系再度浮出地表,被重新纳入批评视野。阿迪亚·门德尔森-茂兹(Adia Mendelson-Maoz)在为《哲学》杂志2007年刊发的“伦理与文学”(“Ethics and Literature”)研究专题所撰写的导言中,不无感慨地指出:“过去二十年间,出版和发表了大量关于伦理与文学的论文、专著和专题文集,经常使用‘伦理批评’(ethical criticism)这一术语。讨论的话题非常丰厚,方法多样。不仅大量的哲学文本和文学文本得以审视,而且研究的范畴也非常广阔:研究文学的道德主题,假定人物的行为能够以我们所熟知的相似行为为基础,进而可以用我们自己的术语、资源和‘不完整的生活’来作出阐释;讨论两个学科之间的关系,解读它们之间的差异,探讨它们之间的交叉性;把读者、叙述者和作者之间的关系视为伦理关系;建构新人文主义解读的新路径;审视文学文本教育年轻一代的力量,假定文本可以塑造我们的信仰和行为,帮助我们理解伦理两难;通过阅读文学文本来展示伦理理性,把文本视作为道德试验室;检验文学文本,讨论修辞方法及其之于创造判断的力量,建议对具体文本做出细读和阐释;展示对文本做出伦理阅读的方式,挖掘文本背后的社会、政治和伦理暗流,研究权力关系。”[13] 经历伦理转向之后,西方学界的文学伦理学迎来了可喜的复兴,也随之涌现出了不同的批评派别。在《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2014)一书中,聂珍钊敏锐地发现了近三十年来西方伦理批评研究的两种倾向:一是从理论上研究文学、作家和阅读的伦理价值;二是从方法论的立场研究作家、作品[14]。如果从我们之前讨论的文学批评领域的“转向伦理”和道德哲学领域的“转向文学”来看,西方伦理批评也可以分为这样两种形式:第一,后结构主义伦理(poststructuralist ethics),如列维纳斯、努斯鲍姆、德里克·阿特里奇(Derek Attridge)、杰佛利·哈芬(Geoffrey Galt Harpham)等的伦理批评即是如此。第二,人文主义伦理(humanist ethics),如布斯、亚当·牛顿(Adam Zachary Newton)、詹姆斯·费伦等人的伦理批评即是如此。由此不能发现上述两类伦理批评的缺陷:在后结构主义伦理的阵营中,伦理批评被哲学“收编”,而在人文主义伦理阵营中,伦理批评被叙事学“收编”,二者都没有发展成为独立的批评体系。对此,聂珍钊概括道:“客观地说,在西方文学批评史上,伦理批评一直遭到质疑和反对,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伦理批评尽管源远流长,最早可以追溯至古代希腊,但是到目前为止,伦理批评一直没有建立起一个完整的系统理论体系,尤其是缺少自己明确的方法论。”[14] 欣喜的是,在“伦理转向”的大潮下,受到西方伦理批评的影响,中国的文学伦理学批评在新世纪之后迅速崛起,成为当下文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法。按照聂珍钊的解释,“文学伦理学批评是一种从伦理视角认识文学的伦理本质和教诲功能,并在此基础上阅读、分析和阐释文学的批评方法。文学伦理学批评从起源上把文学看成是道德的产物,认为文学史特定历史阶段人类社会的伦理表达形式,文学在本质上是关于伦理的艺术”[14]。近几年来,随着中国学者对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讨论日渐深入,以及有关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课题、专著、论文等所呈现出的爆炸式增长态势,文学伦理学批评开始引起了西方学界关注。其中,英国权威期刊《泰晤士文学增刊》于2015年7月份专门刊发长篇评论,重点推介了文学伦理学批评。该评论指出:经过将近十年的努力,文学伦理学批评发展成了“成熟的学科”(a fully fledged discipline),拥有“一套完整的理论框和一系列核心术语和论点。如文学的伦理起源、伦理选择、斯芬克斯因子等”[15]。与之相对应,国际知名学术期刊《阿卡迪亚》(arcadia: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iterary Culture)、《比较文学与文化》(Comparative Literature and Culture)、《哲学与文化》(Universitas-Monthly Review of Philosophy and Culture)、《世界文学研究论坛》(Forum for World Liter ature Studies)等纷纷刊发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研究专题,引发国际学界的热切关注。 西方学界之所以对诞生于中国的文学伦理学批评表现出日益浓厚的兴趣,其主要原因在于同西方的伦理批评相比,文学伦理学批评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第一,建立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论,有效地研究具体的文学问题。第二,把文学的教诲作用看成是文学的基本功能,从理论上设立了自我立场。第三,用文学伦理学批评概念取代伦理批评,成功地将主观的道德批评转为客观的文学伦理学批评,解决了文学批评与历史脱节的问题。第四,建构了自身的批评话语和体系,如伦理环境、伦理秩序、伦理两难、伦理禁忌、伦理结等,成为灵活易用的批评工具[14]。正如笔者在《一种批评理论的兴起》(2014)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样,就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未来发展而言,除了要建构其批评原则和加强中西方文学伦理学批评之间的交流与对话外,还要考察文学伦理与叙事形式之间的内在关联[16],而这也是本文下一节所要讨论的内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