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后现代主义的文论重建及其“强制阐释”问题
在当代中国文论界,正如后现代主义文论主张者所认为的,解构的目的是为了重建。[14]那么,他们的重建思路又是怎样的呢?这也是我们要论及的第二个方面的问题。后现代主义文论主张者在对当代中国文论界存在的“以各种关于‘文学本质’的元叙事或宏大叙事为特征”的本质主义观念及其思维方式进行批判解构的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重建思路,具体来说又主要包括“建构主义”与“关系主义”两种思路。 我们这里先看“建构主义”的思路。作为一种后现代主义文论的重建思路,“建构主义”思路的提出,显然是出于对那种普遍性诉求的本质主义观念及其思维方式的质疑与拒斥,这种思路认为,文学“不是一种‘客观’存在于那里等待人去发现的永恒实体”,而是“各种复杂的社会文化力量”的生成与建构之物,“不是被发现的而是被建构的”,[15]反对“生成”的遗忘,主张吸收福柯所说的“事件化”方法与布迪厄(又译布尔迪厄)所说的“反思性”方法(实质上也还包括伊格尔顿的意识形态理论)进行一种“历史化与地方化”[16]的理论建构。这显然是一种后现代主义的知识——文化生成理论在文学研究领域的运用。 张江先生曾对“强制阐释”作出了“场外征用”、“主观预设”、“非逻辑证明”与“混乱的认识路径”等四个基本特征的概括,其中第一个基本特征“场外征用”,即是指“征用文学领域之外的其他学科理论,将之强制移植文论场内,抹煞文学理论及批评的本体特征,导引文论偏离文学”。[17]当然,正如张江先生所言,“指出场外征用的弊端,并不意味着文学理论的建设就要自我封闭,自我循环,在僵硬的学科壁垒中自言自语”,相反,“各学科之间的碰撞和融合已成为历史趋势,跨学科、跨领域的交叉融合已成为科学发展的主要动力”,[18]我们认为,对于后现代主义的知识——文化生成理论在文学研究领域的运用也应作如是观。后现代主义的知识——文化生成理论重视对知识、文化的历史性考察,以揭示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意识形态、话语权力,这自有其深刻的地方,也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文学理论研究的视野,但同时这样一种理论却把一切知识、文化都归结为意识形态和话语权力的生成与建构产物,具体到对文学的理解与认识,就如乔纳森 卡勒所指出的,“文学就是一个特定的社会认为是文学的任何作品”[19],文学与一切知识、文化一样,都不过是一种意识形态与话语权力的生成和建构。这样,就是将文学等同于文化,等同于意识形态,而实质上是取消或否定了文学相对于其它知识、文化的差异、属性与特质,这显然是偏离了文学理论研究的应有之义。 对于“文学征用场外理论”,包括上述“建构主义”思路对后现代主义的知识——文化生成理论的运用,正如张江先生所指出的,就其积极的意义而言,“这种姿态和做法扩大了当代文论的视野,开辟了新的理论空间和方向,对打破文学理论自我循环、自我证明的话语怪圈是有意义的”,但问题是,“用文学以外的理论和方法认识文学,不能背离文学的特质。文学理论在生成过程中接受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思路,其前提和基础一定是对文学实践的深刻把握”,而不是“文学的特性被消解,文本的阐释无关于文学”。[20]否则,就会在理论的“场外征用”上走向误区,而这也正是“建构主义”的文论重建思路运用后现代主义的知识——文化生成理论的偏误所在。 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张江先生概括的“强制阐释”的四大特征,其实是紧密相关、互不可分的两个层次,“场外征用”与“主观预设”属于理念层次,而“非逻辑证明”与“混乱的认识路径”属于逻辑层次。[21]而正是在此意义上,“场外征用”作为“强制阐释”的特征与表现之一,在“征用文学领域之外的其他学科理论,将之强制移植文论场内”的同时,也意味着“一种前期研究缺位、背离文学经验、照搬其他学科概念”的“主观预设”的形成,[22]这是同一理念层次相互关联的两个方面,并势必造成逻辑层次上的颠倒和混乱,显然,体现在“建构主义”的思路亦是如此。这种重建思路通过对后现代主义的知识——文化生成理论的“场外征用”,也形成并确立了其“主观预设”及前置立场,即:文学和其它知识、文化一样,都是一种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意识形态与话语权力的生成和建构,也没有什么确定的文学属性与特质可言,而文学理论就是对这样一种意识形态与话语权力的考察和历史描述。我们并不否认理论的指导意义,相反,科学的理论指导是必要的,但显然是与“主观预设”的前置立场不同的。诚如张江先生所指出的,“前者是世界观、方法论的指导,是研究和实践的指南。所谓指南,是方向性的预测和导引,不是先验的判断和结论。在具体研究过程中,理论服从事实,事实校准理论。后者则是主观的、既定的标准。这个标准,内含了确定的公式和答案,研究的过程是执行标准,用公式和答案约束、剪裁事实,强制事实服从标准”,[23]这样一种“主观预设” 的前置立场,它“主导、驾驭、操纵阐释”[24],“把理论当作公式,用公式剪裁事实,让事实服从理论”[25],很明显是与科学的理论指导及其运思逻辑、认识路径背道而驰了。也正是在这一点上,“建构主义”的思路在上述“主观预设”及前置立场的推演之下,其理论重建[26],不是从具体的文学现象与文学实践出发,而是从先在的“主观预设”出发,并以之作为组织构架,然后搜罗中西文献及历史资料加以剪裁与填充,文学理论成了符合这种“主观预设”的历史文献资料式的罗列和展示,其中的非逻辑证明和认识路径的颠倒与混乱是显而易见的。用张江先生的话来说,就是“从既定的理论切入,用理论切割文本,在文本中找到合意的材料”[27],而从其认识论根源来看,“不是从实践到理论,而是从理论到实践,不是通过实践总结概括理论,而是用理论阉割、碎化实践”,是“实践与理论的颠倒”。[28]职是之故,这种“建构主义”思路的理论重建,不仅停留于先在理论的裁剪与拼贴,而且没有也没能基于当代中国的文学现状及实践活动提出任何新的文学理论知识。这种思路及其理论重建,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虽然声称是建构”,但得到的只是“一种知识的集合”,而对当下文学理论的建构“并没有提出任何实质性的意见”。[29] 由上述可知,“建构主义”思路的理论重建所存在的“强制阐释”问题是很明显的,而这样的问题也同样存在于后现代主义文论的另一种重建思路,即“关系主义”的思路之中。这种“关系主义”的重建思路思路在理论的“场外征用”上与“建构主义”思路没有什么根本上的不同。我们知道,“建构主义”的重建思路是主张利用福柯所说的“事件化”方法与布迪厄(又译布尔迪厄)所说的“反思性”方法”而进行一种“历史化与地方化”的理论建构的,而主张将文学“置于多重文化关系网络之中加以研究”[30]的“关系主义”思路,其理论旨趣,实则也是福柯在所谓“权力的关系网”中所重在揭示的历史与文本的关系,而同样是一种后现代主义的知识——文化生成理论在文学研究领域的运用,只是在“关系主义”的思路看来,文学与其它知识、文化一样,作为意识形态与话语权力的生成和建构产物,在“特定历史时期呈现的关系表明了文学研究的历史维度”,并需要在“关系网络”中予以历史考察与解释。正如这种重建思路援引伊格尔顿的话所指出的,“任何东西都能够成为文学”[31],“只能根据特定历史时期的文化网络和权力关系”来解答这一问题。[32]这显然也是将文学等同于文化,等同于意识形态了(尽管强调所谓“关系网络”),而否定了文学存在的特殊属性与不同特质,这样一种理论的“场外征用”,其误区也同样是十分明显的。 而这种“场外征用”的先在理论,也为“关系主义”思路的理论重建确立了其“主观预设”及前置立场,用这种重建思路的话来说,也就是:“文学是一种意识形态”,“文学理论必须尾随文学回到历史语境之中,分析历史如何为文学定位,文学又如何改变历史——哪怕是极为微小的改变。文学并没有什么终极公式,文学的秘密配方由历史老人调制,并且时不时就会发生变化”,它是特定历史语境的意识形态和话语权力的生成与建构,并由此“分析文学与历史的关系成为解释文学——包括解释文学的形式或者文本结构——的前提”。[33]而正是在这一“主观预设”及前置立场下,这种“关系主义”思路的理论重建[34],除了文献资料主要是以西方理论,特别是当代西方理论为资料来源,而与“建构主义”思路的理论重建广泛搜罗古今中西文献有所不同,并显示出对当代西方理论资源的偏爱之外(这也许也算是一种“主观预设”及前置立场),同样颠倒了实践与理论的关系,不是从实践到理论,而是从既定的理论出发,以先在的“主观预设”及前置立场为框架,寻找合意的相关文献资料加以裁剪,并进行符合上述“主观预设”及前置立场的“文献式”编排与解读,是一种“从结论起始的逆向游走”与“按图索骥”[35],也体现出了非逻辑证明的谬误与认识路径的颠倒和混乱,而这亦导致它与“建构主义”思路的理论重建一样,没有也没能从当代中国具体的文学现象与实践活动出发,提出什么新的理论命题与文学理论知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