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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悲剧精神研究是一个大题目,而且向来存在着激烈的争论。熊元义十余年磨一剑,最后将其精品成果奉献于学术界与创作界,充分显示了他对中国悲剧精神的执著探索。为了更好地把握《中国悲剧引论》核心意旨,我曾花费了一定精力着重探寻该书学术构架的内在逻辑,然后归结为三个贯通: 历史与现实的贯通 中国悲剧作为精神血脉从古延续于今天,因此研究中国悲剧精神必须从古代说起,然后贯通于当代,这就构成了《中国悲剧引论》的前三章内容。然而研究中国悲剧精神的逻辑起点究竟应定位在哪里?是纯粹为了悲剧而研究悲剧,还是基于现实重建和弘扬悲剧精神的需要。对此,作者在《序论:我为什么研究悲剧》中旗帜鲜明地提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思想文化界粗鄙实用主义的泛滥,中国悲剧的这种精神和境界遭到了全面的消解与否定。因此,我们提出当前中国文学要弘扬中国悲剧精神。这就是期望中国当代文坛正气上升,浊气下降。 本土与西方的贯通 该书从向来充满争论的大团圆入手,对于中国悲剧精神进行了崭新的解读,认为中国悲剧精神可以概括为“邪恶势力可以碾碎我们的骨头,但绝不能压弯我们的脊梁。身躯倒下了,灵魂仍然要战斗。这种绝不妥协的抗争所追求的境界是历史的进步与道德的进步的统一。”这实际上是对中国悲剧精神的意义重释与价值重估。以此为起点,作者将中国悲剧分别归纳为三大特征与三大类型,三大特征是:1.悲剧人物在道德上完美无缺;2.悲剧冲突主要在邪恶势力与正义力量之间展开;3.在对敌不懈斗争中达到历史的进步与道德的进步的统一。三大类型是:1.精卫填海型;2.愚公移山型;3.伯夷不食周粟型。以上这些对中国悲剧的认知,都是以本土为本位的精心思考的结果。然而,作者并没有满足于此、停留于此,因为悲剧作为一个审美范畴,是从近代之后从西方引进而来的,只有在中西比较中,只有在更为宏阔的国际视野中,才能对中国悲剧精神获得更为深入的认识。鉴此,作者由本土延向西方,在贯通本土—西方中展开比较研究,这就构成了第四、五章的核心内容。作者之所以在论述中国悲剧精神时花费这么大的力气另行研究西方悲剧观,主要是基于这样的认识:系统地梳理西方悲剧理论,把握西方悲剧理论的不同发展走向,并将中国与西方悲剧理论的不同发展走向作适当的比较,不但可以深刻地认识中国悲剧独特的审美特征,而且可以更加清楚地看出中西悲剧的异同。事实也正是如此。 在第四章中,作者首先从辨析中西悲剧异同入手,继之对西方悲剧观进行了系统的梳理,认为大致可以划分为三大走向:1.由亚里斯多德所开创,中经席勒到黑格尔集大成的悲剧理论;2.叔本华、尼采的悲剧理论;3.从车尔尼雪夫斯基开始到马克思、恩格斯那里成熟的悲剧理论。可见西方悲剧理论也不是铁板一块,而是多元的,而且是不断随着时代的演进而演进的。然后,作者以此对照中国悲剧精神展开比较,最后得出如下结论:比较而言,中国悲剧与西方悲剧理论的第一大走向既有相同的方面,也有很大的区别;和西方悲剧理论的第二大走向存在根本的区别;和西方悲剧理论的第三大走向则比较接近。因此,我们可以吸收西方悲剧理论的精华,但是绝不能以它为准绳,裁剪中国古典悲剧,即削中国悲剧之足以适西方悲剧理论之履。这样,就不仅避免了前人常常笼统地谈中西悲剧异同的局限,而且更具某种警示意义。 第五章从中西悲剧比较落实到中国悲剧在近现代的命运,具有必然的内在逻辑关系。中国文化的现代化与世界化本是息息相关的,而且是互为因果、甚至可以相互转化的,中国悲剧的从传统走向近代与现代也是如此。因为近现代学子对于中国悲剧的认识即是以西方悲剧理论为参照甚至为准绳的,因而往往是以西方悲剧理论批判改造中国悲剧,这是以共时性的世界化导引甚至决定历时性的现代化走向与进程的结果,虽然有力促进了并加快了中国传统悲剧的向现代转型以及与世界接轨,但也因此付出了盲目比较、盲目否定的代价。然而时间可以检验并复原一切的本真,从西方本位,到中西并观立场,从否定到肯定或部分肯定,近现代中国学术对于中国悲剧精神认知的否定之否定历程,也正好证明了这一点。 理论与创作的贯通 近年来,熊元义在对中国悲剧精神的研究中,同时密切关注当今理论界与创作界。对于后者,作者重点关注当今文艺的命定神话之于中国悲剧的消解问题,这就自然归结于第五章即该书的最后一章:《命定神话与中国悲剧精神的消解》。作者认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悲剧精神与境界遭到了全面的消解与否定,大致有三种思潮,并由此构成三个阶段:1.宣扬躲避崇高观。所谓躲避崇高,就是回避价值判断,就是不歌颂真善美也不鞭挞假丑恶,不大承认真善美与假丑恶的区别;2.鼓吹粗鄙存在观。这种存在观承认人的存在,但否认了人的发展与超越;3.提出警惕性壮烈论。这在一定程度上不过是“告别革命”论的另一种说法。这些都在该书序论中作了概括。与此相响应,作者重点对中国古代以及延续于今的命定神话作了尖锐的批评,认为这种命定神话就是要求人们认命,不去挑战不合理的命运,不去反抗不合理的秩序,放弃了积极的追求与激烈的抗争,这就是对中国悲剧精神的消解。 要之,《中国悲剧引论》留给我们的重要启示有以下四点:一是理论创新。中国悲剧讨论了很多,论著不少,熊元义提出了自己的思考。二是体系建构。中国悲剧美学要走自己的学术之路,要努力摆脱人云亦云之模式。三是现实关怀。作家、批评家可以作案头上的工作、研究,但应倡导充分关注现实,关注当代文学、文艺创作。四是个性特色。通常而言,作家创作作品容易张扬个性,批评家作学术研究张扬个性比较难得。 《中国悲剧引论》也有一些值得商榷并需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其一,作者对大团圆的新解确有创意,但大团圆本身比较复杂,具体情况要作具体分析,其中既有《窦娥冤》那样的悲剧性大团圆,也有不少追求廉价、庸俗的大团圆,与书中批评的命定神话相仿,即便如优秀作品《西厢记》,前人也多有批评,认为可以将大团圆结局砍去更好。其二,关于命定神话又有外在与内在之分,比如《红楼梦》中基于“木石前盟”的宝黛情缘,以黛玉泪尽而逝告终,表面上也是一个命定神话,但它仅是一个外在的叙事构架,而内在的则是一曲爱情悲剧、人生悲剧、生命悲剧,是对爱情、人生、生命意义的形下追求与形上追向的有机结合,是对外在命定神话的否定与内在悲剧精神的升华。其三,作者所论的悲剧本是一个美学概念,而非文体概念,所以论述中国悲剧精神,要加强对诸多经典名著的个案分析,这样论据会更加充分,论证会更加有力。 原载:《文艺报》2008-5-1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