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琴:时间之河的隐秘潜水者——于晓威论
于晓威是中国大陆重要的70后作家之一。2008年,他以中短篇小说集《L形转弯》获得全国第九届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其最具代表性的中篇《北宫山纪旧》《陶琼小姐的一九四四年夏》《沥青》《弥漫》,短篇《厚墙》《勾引家日记》《圆形精灵》《一个好汉》等也都不乏佳评。然而,于晓威似乎从不刻意标榜自己的写作风格,也没有强调特定的素材,这些似乎也不是他的所欲和初衷。只是时至今日,他仍然是手写小说——用钢笔书写而不是用电脑打字,保留着属于他自己的方式。研究于晓威的文章不少,且大都指出很难将其归入某一类创作或某一文学潮流。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便是,他的小说忽而历史忽而现实,忽而乡村又忽而都市。不仅如此,小说中还常常出现一些稀有知识,如佛教经卷、刑警枪击、收藏绘画之类,读来总令人有意外之喜。于晓威少年时曾经习画,写作之余又重拾画笔,仿佛他的生命能量仅靠写作是燃烧不尽的,还要用绘画来完善。与一些业余习画的作家不同,对于晓威来说,画是他的世界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读他的小说时,不由想起他的画,两个世界总是互为印证,生命的繁华与激情、生存的困境与溢满的欲望、死亡与新生的轮回,以及时间最深处的静与动,都以两种方式呈现着。其中《记一片叶子》和《大冰河》两幅或可以看作开启其创作之门的密码,前者记录一片叶子由萌芽到飞落所经历的一切,时间与生命的思考尽在其中;后者则将无休止涌动,甚至是澎湃的暗流全部置于冷静的冰层下,以此来更有力清晰地去反衬和呈现这个世界的隐秘。与此相应,在于晓威的世界中也没有头角峥嵘而引人注目的存在,常常内里惊涛突起,表面却自然平静,生命在时间中显出其固有的坚韧与脆弱。这是看待于晓威作品的一个基点。 我以为,在于晓威最好的小说和画作中,他始终在思考一个命题:遁入时间内部,成为一个存在与生命的透视者和思考者。亦如他所说:“生命无论从微观还是宏观都是这么汹汹奔涌。仿佛它尚未开始。仿佛它已然终结。卡夫卡说:‘时间假如像水一般清晰地流逝就好了,但它却像油一般逝去了。’是的,混沌,厚重,不清晰,因而看起来麻木。而我相信文学正是提醒这种麻木的。它让人对现实保持感觉的灵敏和灵魂的不安,它让人遁入时间内部镶满镜子的走廊,透视自己也环顾人生,它让人更加热爱生命。”(1)时间是于晓威创作中最为重要的关键词。一方面,他遁入时间内部镶满镜子的走廊,是为了对抗时间的冷酷和无垠,“留住时间或不为时间流逝而痛惜的最好办法就是写作。因此我发现了,越是真正爱文学的人,越是‘怕死鬼’。”(2)另一方面,他又在时间内部透视生命,探寻人性的本真与困境,并以文学来实现对生命的抚摸与慰藉。 一、生命,及其猝不及防的转弯 于晓威对于时间和生命的关注似乎从一开始就是一种自觉。他说,“作为一个小说家,他的作品如果更多地关注了时间和生命,那么日后,会有更多的时间和生命去持久地关注他。这将证明,他也许会是一个不错的或者是说得过去的作家。” 这种自觉很早便赋予他的写作以一种哲学的深度与诉求。在《北宫山纪旧》中,爱情与信仰的主题下,包裹的是时间长河中的生命之思。主人公李能忆原本只是出于对一个莫名其妙出家的女孩的好奇上了山,却同样被莫名的力量感化,于是开始读佛经、思考时间与生命。于晓威这样写道:“记不得哪一天了,李能忆从迎月庵出来,天已经黑了,他的腋下夹着一本从妙悦那里借来的《大宝积经》,眼前一片清朗。时值阴历八月仲秋,他站在庵前,想抬头看看月亮,却哪儿也找不见。”这段话很耐人寻味,李能忆在山中记不得是哪一天,即便是记得是哪一天,又有什么重要呢?“李能忆就把目光放到山下,江水平缓,一轮明月正浸泡在水中,莹莹耀目。李能忆豁然开朗。明白过来之后,李能忆又想了一些别的。他想,水中的月亮能够证实天上有月亮,也就是说,虚幻能证明现实。只要给了他南边的方向,也就等于告诉他北边在哪里。现实是真实存在,可以证明,虚空也真实存在。”时间在这里变成水去云回的幻象,于晓威写道:“李能忆转眼在北宫山待到了阴历年底,也就是大年三十,马上过年了。佛家说,生命刹那,百年一瞬。又说,生命是呼吸之间。连李能忆都奇怪,他怎么会待到这么长时间,而这么长时间,又怎么消逝得这么快。”与其说李能忆最后的出家是因为爱情,不如说是因为他悟透了时间与生命的真谛。对李能忆而言,出家反而让他获得了生命的自由。 于晓威的创作谈中经常提及生命与自由的问题,“生命的前提是自由,写作也是。我喜欢自由的写作。”(4)自由是他写作和思考生命的命门。在《孩子,快跑》中,端午涯因为上学的路途遥远,每天上学都在奔跑——他不想迟到被老师批评。虽然学习成绩不佳,却因为奔跑的速度极快,被县里的重点高中按特殊人才录取。端午涯最初的奔跑是为了赶时间迫不得已,后来奔跑则成为他的一种生命形式。“他感觉空气在颤动,草在颤动,山也在颤动,好像一个在水中游泳的人看到的景象一样。游泳是水中的一种跑,那么现在就是在陆地上的一种游泳了。他同样感到一种大自由。”少年端午涯的思考显然带上了作者思考的气息:“据说父亲当年上学时也很远的路。端午涯没问过父亲走的是哪一条路,在他看来,每一个年代的路有不同的延伸方向,路不像是人手掌上的纹路,一辈子都不会变,路像雨季里的爬藤,会不断生发新触角的。”小说中的父子生命之路确实不同,父亲喜好读书却不能读书,儿子成为父亲生命的希望,因为奔跑使继续读书成为可能。显然,童年记忆、少年记忆成为于晓威遁入时间内部透视生命的方式之一,其《夫子二章》《游戏的季节》《戒尺》《往迹一束》都是以平静从容的叙述打开记忆之门,读来有种静水深流之感。《游戏的季节》由三个短章构成,第一篇《吹火车票》中的小女孩山英的妈妈因为家里穷,抛下丈夫和女儿走了高密,山英的爸爸攒了半年的钱才买到一张去高密的火车票,这票却被山英玩吹火车票的游戏时弄丢了,她爸爸也因此错过了火车,找回妈妈的梦想遂彻底破灭。一个游戏改变了生命的一种可能,或者也可以反过来说,改变命运的努力其实也只是一个偶然和意外。 生命中那些猝不及防的转弯,是于晓威小说带给读者的震撼之一。这看起来是一种叙事的戏剧性安排,但根本上所表达的,却是命运本身的戏剧性,是存在本身的荒诞与虚无。在于晓威这里,生命中的意外事件随时可能发生,这种意外事件的书写堪称一种独特的“意外叙事”。《L形转弯》的题目便是这种“意外叙事”的贴切的比喻,主人公的生命轨迹即是因为遭遇到一个“L形转弯”而彻底改变。小说中杜坚和乔闪的一段婚外情便是一种意外,最后带来的是死亡,小说结尾处,意识丧失之前的乔闪看了门口一眼,卷帘门底下微暗的光线告诉她,真正的黑夜即将来临了。 故事的戏剧性是来源于人物命运的戏剧性,而人物命运的突转或变化,则是源于现实本身的戏剧性,于晓威也许并不存心自觉地要揭示现实的某种荒诞,但其效果却总是一石数鸟。《一个好汉》中,主人公胡成轩则是糊里糊涂地成了一个好汉,细究这个人物的名字,显然是存心而取,胡成轩利用典当行掩人耳目,充当共产党地下组织的交通联络员。他最初做这些并不是因为心中有什么信念,而是看在他的表兄的份上答应帮忙。他的表兄是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从事地下工作被害。后来,责任和道义使胡成轩愈陷愈深。他被捕后,上级组织曾进行了一系列营救措施,但都以失败而告终。无奈之下,他们秘密带给胡成轩一张纸条:“尽一切可能伺机越狱。我们已没法营救你。”但胡成轩却把“没法”看成了“设法”,最后英勇就义。解放后,胡成轩被当民政部门证明为烈士。在《陶琼小姐的一九四四年夏》中,一个重要的革命事件最后竟是由一个女性来完成,这女性因为乳腺癌切掉了乳房,把炸弹装在仿乳中以自已的生命完成了任务。作者在文末附上了当年的旧报纸上的几句话:“本报讯……弹药库遭全创……事后据某旁观人士回忆,事发前曾有一年轻之陌生女子入内,该女子胸峰高挺,风姿绰约,然轻装薄服,无持寸铁……此事蹊跷,云云。”但“我相信事情就是这么发生的。确认了自己的想法和感觉后,我发现自己的脸上已满是泪水”。这样的结局,将可能的戏谑与恶作剧因素恰到好处地进行了矫正和中和。 正如巴尔扎克认为“偶然是最伟大的小说家”一样,于晓威把他笔下的意外称之为偶然:“每个人都是病人。每个人被生活推动的力量更多是来自偶然而不是必然。这两个极端的东西结合在一起,痛苦和荒诞才会显影出立体的真实。”(5)然而,不管意外多么惊险曲折,多么连续不断,在意外之外还有着某种更加深刻的东西,必须找到个中含义。于晓威笔下所有的意外似乎都在说,生命中虽然有无数的歧路,但命运却只有一种,即,一个人生命始终不是另一种可能,而唯有生命中的“L形转弯”带来的这一种可能。这便是生命的真谛,也是其永恒的困境。 二、时间之河上被抛的此在 海德格尔在论述时间性与历史性时指出,“并非这样或那样有一条现成的‘生命’轨道和路程(Streckung),而此在则只是靠了诸多阶段的瞬间现实才把它充满;而是:此在的本已存在先就把自己组建为途程(Erstreckung),而它便是以这种方式伸展自己(sick erstrecken)的。在此在的存在中已经有着与出生和死亡相关的‘之间’。”(6)在于晓威的小说中,此在总在某一时间点上现实地存在,但又一直被它的出生和死亡围绕着,形成一种难以言说的张力。虽然于晓威的小说题材看上去复杂多变,以至于一些论者研究他的创作时将题材看成一个重点,但是,细读其作品,会发现不同题材中的一个鲜明的共同性,就是置身时间长河中对被抛的此在的思考。 《圆形精灵》无疑是于晓威的一篇重要作品,一枚350年前的小小铜板的经历,与其相关的历史、人物的故事与作者的叙述竟然“不谋而合”,透过这个圆形精灵,作者洞穿了300余年中国的历史,人物的浮沉和莫名的命运。在时间之河中,有入召“奶子府”的农妇、给幼年康熙做老师的私塾先生、京师国库中的库兵,也有新中国成立后鞍山市踢键子买冰棍的小学生、唐山大地震时的解放军……最后,一个叫于晓威的男人看到这个圆形精灵,因为它成了于晓威朋友祁山手中的占卜工具。历史与当下在此汇合。作者说:“从古到今,我不知道有几亿或几十亿圆形的钱币,它们连带了怎样无以计数的故事和命运。但我知道,肯定有一种,我以上叙述的将同它不谋而合。就像眼前这枚占卜的古币。是的,它迟早会占卜出属于它自己的命运和经历。”圆形精灵和它连带的人物都是时间之河中被抛的此在。 《九月玉米地》被一些论者看作于晓威写乡村的代表之作,当然也可以这样说,然而,小说中名叫村姑的女性的思考显然具有哲学的品质。村姑因为劳累得了急性肾炎,因为没有钱根治变成慢性肾炎,后来变成尿毒症。且不说村姑的生命如何脆弱,她遭遇到的人情如何冰冷,她在这样的处境中仍然心存对这个世界的爱意。丈夫林子因为她的病已经无药可医时,面对玉米地产生了巨大的痛苦。他蹲在山坡上,静静地看自家的玉米地。他蹲踞着,感觉时间是被脚踩凝固了。他以前一直这么看,当他心里高兴时,就觉得眼前的庄稼是自己的孩子,他怀着宽松的心情抚植它们,盼望它们成长;当他心里苦痛时,他就觉得眼前的庄稼是自己的父亲,什么委屈都靠它的大手来抚慰,痛感就不知不觉烟消云散。可现在“他感觉广袤的玉米地不再是父亲,是欺骗他的,要是硬说是的话,也只是自己的没有血缘关系和血统承递的养父,而自己却是别人真正的弃子。”于晓威笔下的这些人物总是让人产生悲悯,然而,这些人物都有自己的梦,村姑在医院的病床上想自己的家,想那片玉米地。她在医院里想,死一个人容易,生一个人是多么难。她听到一声响亮的婴儿啼哭时,感觉自己也被注入一股崭新的血液。人总会衰老甚至死亡,而新的生命总会出现,就像眼前的玉米地,“活泼泼地生长着”。在于晓威的小说中,新生命的出现往往与死亡缠绕在一起。另一篇《西风咽》似乎是写现代战争史,却将重墨落在行军途中一个新生命的诞生上。为了保护一个马上要生产的女战士,东北抗联某连战士全部牺牲。从这个角度看,就能找到于晓威在不同的题材中的恒定的追求,即对于生命的敬畏、尊崇、疑惧与悲悯,而且喜欢将之上升为哲学的命题。在时间内部,此在生存着就是它的根据,它从种种可能性中领悟自己,领会着被抛的存在及其悲剧性的主体。 顺着这个思路继续行进,于晓威不可避免地走向死亡的哲学主题,他的许多作品结尾处都固执地写到死亡,比如《一个好汉》《厚墙》《L形转弯》《陶琼小姐的一九四四年夏》等。《沿途》中的主人公是如此地熟悉生活中的“离去”。三年前,他的父亲离去;一年前,他的母亲离去。他感觉生活发生了重大的颠覆,简直是站在地壳里看世界。在迢遥千里、荒无人烟的地方,他思考的是上帝创生命、造世界,为什么是先给予再让人失去,而不是反过来的问题。如果说仅仅书写死亡,那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在于晓威这里,经验他人的死亡其实是为了获得自身的哲学意义上的思考。这是一个极其具有哲学和人性深意的主题。 专门写一个人的死亡和葬礼的是短篇小说《丧事》。这篇小说发表于新世纪之初,或可以说是某一特定时刻情绪的表达,但它显然是一篇哲思性的作品。离开人世的是一位普通的农家妇女,平时没有什么大病,一觉睡去再也没有醒来。村子内外前来奔丧的人冲淡了沉郁的丧气,男人们商量着如何办丧事,也聊着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有人偶尔说到死者,也只是问死者的年龄,又由此说到一些与寿命有关的事情。或许因为离开人世的是个女人,女人们似乎安静一些,肃穆一些。她们也讲,讲逝者的生前,只不过声音很小,带着回忆和犹疑,怕讲错了会冒犯逝者似的。有人偶尔出来照看一下火,折了柴火架进灶坑,又无声地进屋了。死者儿子的两个同学从县城赶来,他们与这个乡村世界格格不入,而且,死亡在他们看来是个很随意的事情,其中一个还不止一次把他人的死亡当作自己请假的理由,他们在旷野上一边撒尿一边为此哈哈大笑。 这个刚刚离开人世的妇女似乎已经开始被人遗忘,她的老伴只是出现了一次就不见了。一个瘦高的老头,面色蜡白,胡须短长不齐,脸上僵硬和奇怪地笑着,原因是身体不好,还要以笑回报来参加丧事的人。这个老头很快就不见了。逝者的儿子和儿媳妇例行公事般地为长明灯添灯油、烧纸。这里有个细节是引人深思的,逝者的儿媳怀里抱着的两三岁小孩蹬着脚,舞扎着小手,睁大惊喜和好奇的眼睛,帮他年轻的母亲去烧黄裱纸。于晓威写作时一般极为克制,但在这里却写道:“火焰撩动,灰烬翩翩,让人难觉今夕何夕。”一个生命离开人世,但一个正在成长的生命中流淌着她的血液。整个丧事中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最悲哀绝望的哭声来自一个赌博输光了钱的光棍,他们在死者家里赌博,光棍被逼上去了,他输光了身上的50块钱后哭了起来,哭声让人胆战心惊,不堪忍受。凌晨四点多的时候,有人发现死者离开的日子是三八妇女节,这一刻,人们看着外间地平静躺着的老妪,一种透彻的悲哀才慢慢渗进每个人的心间。 《丧事》将死亡的思考推向了极致,死去的妇女是丧事的对象,死者离弃了这个世界,参加丧事的所有人都经验到她的死亡,读者在这一过程中也经历到他人的死亡。虽然这死亡不过是在他人之侧,但于晓威通过这篇小说追究死亡的去存在的意义,实现了有关死亡的存在之思。正如海德格尔所说:“在他人死去之际可以经验到一种引人注目的存在现象,这种现象可以被规定为一个存在者从此在的(或生命的)存在方式转变为不再此在。此在这种存在者的终结就是现成事物这种存在者的端始。”(7)就每一个此在本身而言,对他人死亡时的经验可以秘而不宣,但死亡却愈发触动心弦。他人之死强化了自我的存在意识,使存在得以彰显,使幸存者获得了真正复杂的生命经验。 三、人性深处斑驳的光与影 在哲学主题之外,于晓威还着意发掘人性深处的光与影,且往往将其置于历史之中来细加考量,这一点同样值得称道。《一曲两阙》中的“我”在烈士陵园中背诵《中国革命史》,守门的老头看到这书的名字立刻情不能已,他看守的烈士墓冢中有他的战友,当初在战场上为了让战友少一些痛苦,他结束了战友的生命;而战场上曾经是敌人的一位国民党兵因为同样的原因哀求他,让他帮助结束生命,强烈的复仇心理让他扔下了国民党士兵。谁知这个人竟然没有死,多年后带着重礼前来感谢他,他突然后悔自己当时结束战友生命的事情,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之中,因此拒绝这个国民党士兵的谢意。国民党士兵因此也郁郁寡欢,不久离开人世。后来,守门的老头也在悔恨与煎熬中离开人世。“那时候,我知道,时间,正是无所不摧的时间,使得这个世界上又悄悄坠落了一枚枯黄的叶子。”人性与伦理与政治是如此复杂纠结,已经很难用善恶和利害来形容。这个时候,不由想到休谟所说,道德上的差别并非得自于理性。“既然道德原则对我们的行为和感情有一种影响,所以,随之发生的就是:这些原则并不是得自于理性。这是因为,正如我们已经证明了的,单单是理性决不可能有任何那样的影响。道德原则激起情感,并且引起和阻止各种行为。在这一方面,理性自身是完全无力的。因此,道德规则并不是我们理性的结论。”(8) 在一个恰当的位置对人性进行隐秘窥察,然后看到并非源自理性的复杂人性并将其裸呈出来,是于晓威创作的初衷之一。于晓威看到了人性的微光,也窥见了那些暗影。《羽叶茑萝》中的年青夫妻在生活极度困窘的时候仍然是乐观的,他们的头上刷刷响起什么声音,是墙上爬满的羽叶茑萝。在暗夜里,看不清它的轮廓,但是它散发出的清香,在空气中却是甜甜的、浓浓的、凉凉的,如水一样悄悄弥漫着。《沿途》中几乎失去了所有亲人的他和一位陌生女孩一起走向可能出现公路或过往汽车的方向。《勾引家日记》中的妻子最后并没有被“陌生人”勾引,而是和丈夫一起出去吃饭。《陶琼小姐的一九四四年夏》中的陶琼为了爱情与家国,以生命换取了一次成功的革命行动。《眩晕》中的杜默和陈红被日常生活磨损得出现婚姻危机,最后还是被人性的善而照亮。《陌生女子许潘》中的“我”因为去邮局办事受阻,写了一堆意见,没有想到却让一个女孩失去工作,后来女孩原本想报复“我”,却在两人一起夜行之后改变了主意。小说由人性的暗面起笔,在人性的亮处收尾。 然而,更多时候,于晓威关注的是人性中那些暗影:《恶讯》中的主人公来自农村贫困人家,好不容易在城市有份开公交车的工作,这份工作却让他失去了生活的所有乐趣。在同一线路上开了八年公交车,对这座城市一无所知,经常眩晕恶心,他为此给总经理提交了辞呈,但是未被批准,于是,只好在痛苦中继续忍受。《今晚好戏》中,一群人想看刺激的节目,但看到的是平庸的表演,工作人员的意外斗殴竟然成了观众眼中的好戏,看客的心理得到了满足。事后,作为看客之一的陆明开始质疑这是不是戏,他的朋友王山则反问:“你说是不是戏?有一句话我都他妈的不愿重复了,人生就是他妈一场戏!”这既是生存的困境,也是人性的固有弱点了,它们两者彼此互为困境,也互为因果。 有关人性的书写中,最惊心动魄的是《厚墙》和《弥漫》。《厚墙》讲述一个乡村少年进城打工的遭遇。少年没有什么特长,只能干些给工地砸墙之类的粗活。他早晨在路边洗脸时遇到一个晨练的人,这个人看到少年落魄的样子误以为少年是个乞丐,一下子觉得自己晨练很奢侈,就掏出十元钱悄悄放在少年的自行车上。少年内心非常感动,但是只恍惚看到他和自己照面时的脸。这个少年仿佛就是余华《十八岁出门远行》中的少年,出门在外遭遇到一连串打击——第一辆自行车被偷,后来的一辆又被城管没收,少年交了20元罚款才重新得到自行车,因为他要骑上自行车赶快去砸墙。城市带给这少年的,几乎全是伤害,“他隐约觉得,这座城市让他失去某种东西的,不光是偷车贼。”这个时候,少年的妹妹带来了乡下家里的消息,原来那个家也是千疮百孔。少年全心全力地砸墙,但是因为延误了房东的装修时间被扣了工钱,少年彻底绝望了。到此,作者的笔法以寓言和悲剧收束:当夕阳的最后一抹光线收隐,少年觉得所有的薄暮都沉浸在他身后的锤子上,于是举起锤子砸向房东,那一刹间他终于记起一件事,记起这个陌生的面庞。然而,一切都来不及了。小说的题目就是一个隐喻,少年面对的是人性的厚墙,难以凿穿,凿穿后迎接他的是更深的绝望。 《弥漫》是对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的双重反思。主人公丁文森一次又一次莫名其妙被人跟踪殴打,完全丧失了安全感,只因他是一个从事农药检验十多年的化验员,他在对一家公司生产的农药化验的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化肥过期的问题,最新生产的一批农药属于甲胺磷、磷胺农药和高毒性有机磷农药,这类农药已经被国家农业部严格禁止销售和使用,长期使用它们的副作用是非常可怕的。这家公司找人打丁文森,就是想让他在化验结果中隐瞒实情。无奈之下,丁文森采取了以暴制暴的方法,竟然真的起了效果。但是他从此有了心理阴影,觉得到处都有人盯梢他。生活的不安定感在日渐加剧。每一天都觉得危险在近一步来临。在过度的焦虑之中,他误伤了自己的小舅子。小说所触及的,显然不止是人性、伦理,还有社会与政治。丁文森以暴制暴的行为固不足取,这样的行为无论失败还是胜利都是悲哀的,但在事实上又别无选择。于晓威关注的深层主题是人性本身的内在品质的衍生、自律和发展,也就是说,在自然生态恶化的同时,人性吊诡的疾病心态是否会相互传染以至弥漫,这大概也是小说题为《弥漫》的原因。 从上述的几个问题中,其实我们已不难看出于晓威小说精致的构思,强烈的戏剧性与寓言意味,这些都使得他在同代作家中具有了卓尔不群的气质。但在笔者看来,除了上述优势,于晓威的小说艺术中还有一个非常独到的东西,即节奏的鲜明与独特。就像陈晓明指出的,“于晓威的小说叙述已经参透西方经典小说的结构的妙处,他的短篇小说艺术也显示出他是当下中国为数不多的、真正体味到现代短篇小说构思的作家。”(9)这一评价同样适用于他的小说节奏。何为小说的节奏?于晓威这样定义:“是为了让读者重振旗鼓和调适注意力,是为了让读者阅读下面更重要的情节时所提供的阶段性休息以及欲擒故纵的松弛。”(10)这确乎是一个艺术的辩证法问题。休息不是休克,松弛不是废弛,作者应该用更大的努力和匠心经营着“故事不在”时的感觉,而这种感觉是另一种时空或层面的交接。同时,于晓威还认为,节奏一定是在小说相对的字数和体量内奏效。短篇小说,中篇小说,几十万字的长篇小说,可以谈如何处理好节奏的问题,而动辄百万乃至几百万言的长篇小说的节奏则很难把握,也许只有曹雪芹、雨果、普鲁斯特等少数文学大师可以做到。 于晓威的艺术自觉表现在很多方面,如小说的词语、音节的节奏和小说整体叙述的节奏上,都与西方某些经典小说呈现出明显的互文性关系,而且自然随意,没有牵强之感。《垃圾,垃圾》与纳博科夫的《洛丽塔》有一种奇妙的互文性,或可以说是一种致意或呼应基础上的写作。“我”回忆少年时期懵懂的爱情,“我”与垃圾为伴,期待着曾经喜欢过的少女来找我。小说一开始,作者就写道:“我觉得这两个字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发音了:‘垃——圾’。你把嘴唇张开,舌尖抵住上牙床,声带颤动,气流从口腔爆发成音,‘垃’,然后舌尖抵住下门齿,舌面前部紧贴硬腭,气流从缝隙间摩擦出来,‘圾’。它简直比纳博科夫在他那部著名小说的开头‘洛——丽——塔’三个字发音还要性感,还要简洁,还要美妙。”而《洛丽塔》的开头则是:“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11)纳博科夫曾经解释为洛丽塔起名字的原由:“为了我的小仙女,我需要一个诗意、念起来节奏欢快又小巧可爱的词。最清澈明媚的字母之一是‘L’。后缀‘-ita’充满了拉丁语的温柔,这也是我想要的。因而就有了:Lolita(洛丽塔)。”“另外需要考虑的是她原来的名字,那水源般的名字,像令人愉快的喃喃低语,‘多洛莉丝’含义中的玫瑰和眼泪。我的小姑娘那悲惨的命运必须与她的可爱与清澈一并考虑。”(12)于晓威小说世界中的一些人物名字也很独特,比如《孩子,快跑》中的端午涯,名字实在是独特,读一遍就很难忘,就像他通过奔跑获得自由一样让人难忘。 《勾引家日记》这个小说题目源自克尔凯郭尔,在于晓威这里成了一个饶有趣味的短篇。小说中的男主人公一时无聊,用一个陌生的手机号开始试探并“勾引”妻子,日常生活滑向一个未知的方向,然而,最后的结局却是温和的。《羽叶茑萝》中的人物在日常生活中说的是雨果《欧那尼》、易卜生《玩偶之家》和莎士比亚《雅典的泰门》中的台词。《让你猜猜我是谁》的题记直接引用了克尔凯郭尔的句子:“结婚,你将为之后悔。不结婚,你也将为之后悔。无论你结婚还是不结婚,你都将为之后悔。”小说的内容与这段话完全契合,是两个人曲折但终成悲剧的爱情与婚姻。《夜色荒诞》中的主人公在看哈罗德·品特的《情人》,哈罗德·品特的这部作品中,一对原本相爱的夫妻因为平庸生活而厌倦,互相扮演起了对方的情人。 显然,于晓威如此设置或处理他的故事,铺排他的语言,并非只是为了“显摆”资源的丰盛与阅读的宽广,还有背景与谱系的高级,他其实是在世俗生活中升华出了一种哲学境地,在这种哲学境地中,当然就包含了更加戏剧性和本质化的规律,更加具有哲学根基的逻辑意味,以此来达到对于社会、历史与人性的涵盖与归纳,并且生成他叙事的内核,以及故事的框架。这种写法,说其传承了先锋小说的精髓似乎也并不为过。而这也是使他在同代作家中显得颇为不俗的一个原因。 不过,哲学化的提炼并不止于千篇一律的重复。于晓威每一篇小说的节奏都不尽相同,在这一点上,他对小说和绘画的处理颇为相似,他曾经表示自己深受石涛画论“一画一法”的影响,他写小说也是一文一法。在一次访谈中,他说:“生命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生活也到处充满未知领域和变数,因此一个作家在创作上一成不变对我来说是非常可怕的。同时我相信每一篇小说从构思到完成都有且只有一个属于它自己的最佳表达形式,这从理论上支持了它们在语言与风格的格局中无法相互重复。”(13)如果仅从“风格”的意义上,这可能使得他一时很难被概括,但毫无疑问也是他显得至为丰富和充满活力的一个原因。他还常在小说中运用多声部的手法,往往由出人意外却又在情理之中的强音收尾。比如《一曲两阙》《夜色荒诞》《隐秘的角度》等,读这些小说会让人觉得作者仿佛是一个指挥家,运用奇妙的手法,将零星的音符组合成一个和谐的整体。 与这种节奏的独特性相关联的是于晓威的小说书写方式。时至今日,他仍坚持手写小说,当下文坛也有一些作家手写小说,但是已经很少了,而且手写小说的往往是年纪较大的作家,比如贾平凹。贾平凹在说到这一点时,说自己还是个小手工业者。于晓威是70后,他用电脑还是比较娴熟的,但只是用电脑写材料、处理文件等。可见手写小说的人未必不会用电脑,而是刻意保留的一种写作方式。于晓威自云,他所有的小说都是手写的,只有一次例外,因为当时一个小说刊物催得急,他想,那就省却手写完再打字的时间吧,就直接在电脑上写。后来,他发现那是他此生最不满意的一篇小说。 于晓威曾经为此写过一篇名为《我为什么坚持手写小说》的文章,说明自己坚持手写小说的原因。手写首先有助于不写废话。在他看来,手写的东西,往往排除和过滤了应付一说,很少废话,写出的东西,应该也就更加纯粹。同时,手写有助于语言个性的塑造和张力的维护。在纸上书写,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我们会在纸上反复尝试,反复勾抹,最终加以挑选确认。最重要的是,手写有助于保持对文学精神的崇高理解乃至捍卫。今天,网络和新媒体确实对传统的写作有一种解构,从事写作的人越来越多,电脑让打字的速度变快,一些网络写手保持着每天几千字甚至上万字的速度,还有一些人对发表快慢和稿酬多少的关心程度超过了文学本身,在于晓威看来,这样的写作会逐渐丧失对写作本真意义的感觉和守望。他认为深刻的写作和真正的作家,往往注重的是对文学精神之气的培养和文学信念的高蹈。“这个潜在的意义,对我来说,就是最大的意义。”(14)显然,对于晓威来说,手写的意义就是对写作本真意义的体验和守望。 一个人为什么写作?于晓威曾经说他“为生命而写作”,因为他曾经对生命感到悲观。一个人的生命有限,通过写作可以拓展他的宽度和厚度,延展和固化其痕迹与意义,并以想象和创造来体察未知的渺远的将来。后来,于晓威又说自己是“为偷生而写作”,把艺术创造看作从上帝手中偷回一些派定之外的生命的乐事。他还说,好作家像是一个手持烟花在燃放的人,呈现繁华是因为他身处黑暗和孤独。(15) 这些都足以表明,他对于写作的认识,已超越了我们时代多数人对于文学的认知,在这个意义上,他的小说和画作都是“偷回的生命”的绚烂燃烧。然而,在我看来,于晓威更像是时间之河中的一个潜水者,沉潜到他认为合适的隐秘位置,透视被抛的此在,呈现生命的繁华与人性的本真,而他自已却身处黑暗和孤独。 注释: (1)于晓威:《流动或寻找》,《当代小说》2006第1期。 (2)于晓威:《爱文学的都是怕死鬼——书房私语之二》,《艺术广角》2013第5期。 (3)于晓威:《流动或寻找》,《当代小说》2006第1期。 (4)于晓威:《为偷生而写作》,《鸭绿江》2005年第1期。 (5)傅小平、于晓威:《今天作家肩负更艰巨的启蒙》,《文学界》(专辑版)2012年第9期。 (6)〔德〕马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424页,陈嘉映、王庆节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 (7)〔德〕马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274页,陈嘉映、王庆节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 (8)〔英〕大卫·休谟:《人性论》,第357页,石碧球译,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14。 (9)陈晓明、刘伟:《于晓威小说论》,《小说评论》2014年第2期。 (10)于晓威:《爱文学的都是怕死鬼——书房私语之二》,《艺术广角》2013第5期。 (11)〔美〕弗拉迪米尔·纳博科夫:《洛丽塔》,第3页,于晓丹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 (12)〔美〕弗拉季米尔·纳博科夫:《独抒己见》,第25页,唐建清译,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2012。 (13)傅小平、于晓威:《今天作家肩负更艰巨的启蒙》,《文学界》(专辑版)2012年 第9期。 (14)于晓威:《我为什么坚持手写小说》,《文艺报》2014年4月16日。 (15)于晓威:《书房私语》,《文学界》(专辑版)2012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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