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曰:不敢苟同“粗暴践踏”说 袁先生认为,“关心民间疾苦、惩治贪官污吏”、“解救黎民于倒悬”,“是古代侠义小说的一个优良传统”;而“1923年以后的武侠小说中,这一优良传统却遭到了粗暴践踏。”20这是他否定民国时期武侠小说的主要论据之一。这里首先存在两个问题:第一,民国时期的武侠小说是否摈弃了古代小说的“侠义传统”?第二,如何认识那个“侠义传统”? 我认为,民国武侠小说在“总体上”倒是继承了古代侠义小说的“侠义传统”的。所谓“总体上”,一方面指多数作品未脱传统窠臼,包括其中的那些负面因素(如封建正统观念等);另一方面又指一部分作品不仅继承了古代侠义传统的正面伦理价值,而且有所发展和突破——这些作品确乎属于少数,但却体现着进步的轨迹:从文学史的角度考察,一个时期的文学景观和发展趋向是由“质”决定而不是由“量”决定的。 “关心民间疾苦、惩治贪官污吏”、“解救黎民于倒悬”,这是一种政治性的行为,一种政治性的价值判断。从这个角度考察,1923年后的许多武侠小说,已经从一般性的“惩治贪官污吏”,发展为附会“辛亥精神”即“反满”成风了,这是民国初期“趋时”风气的延续;像《绿野仙踪》那样具有历史背景的作品亦非凤毛麟角,而且其背景或“由头”的选择,大多也与上述“政治倾向”一致。暂且不论具体质量,随手可以列举的这类作品,除姚民哀的那些之外,不肖生不仅有《近代侠义英雄传》,还有《江湖奇侠传》里的“张汶祥刺马”;赵焕亭有《英雄走国记》、《马鹞子全传》;顾明道有《剑气笳声》、《海上英雄》;孙剑秋有《女侠吕四娘》21;时希圣有《复仇秘史》、《盲目道人》、《甘凤池传》、《白泰官传》22;王度庐有《雍正与年羹尧》、《紫电青霜》、《金刚王23宝剑》、《春秋戟》和《宝刀飞》;朱贞木有《虎啸龙吟》、《翼王传》;连张恨水都写过《中原豪侠传》……。另有文公直的“碧血丹心于公三传”和朱贞木的《七杀碑》、《闯王外传》等,虽非表现“反满主题”,却也都有历史背景和政治性的倾向。个别作家甚至做过“反映现实”的尝试:不很成功的例子有姚民哀的《山东响马传》和王度庐的《香山女侠》,相当成功的则是王度庐的《风尘四杰》。上述作品里含有的政治性的矛盾和对立,在另一些没有明显历史背景的作品中,则嬗变为“正”与“邪”、“善”与“恶”的对立,其间仍然不乏“除暴安良”之类的侠义行为——至少这是“程式”本身的要求,否则“正”与“善”从何言起呢! 但是,在我看来,无论古今,“侠义传统”的“政治价值”却都有限,这是由“侠”的局限性所决定的。在先秦诸子中,抨击游侠最起劲的是韩非,然而他的“私剑”说却最准确地揭示了“原侠”的社会属性:他们属于与“介士”相对立的,或“见养”于私家、或凭借个人性气而“行剑攻杀”的“暴憿之民”。原侠的行为特征可以概括为“轻生”、“轻财”、“使气”、“重交”;若干先秦游侠在实践中吸取了诸子(主要是儒、墨、道三家)的一些道德观念,其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进一步发展为具有独立性、由任性、诚信性和“下比而不上同”性的特色。在文献和传说中,此类人物更被附丽上了记录者、传颂者的价值观念和人生理想,这种现象在后代的武侠小说里更趋浓重,于是侠者成为一种卓然特立、千金一诺、赴人厄困、匡扶正义的、理想中的英雄人物,既寄托着人们所向往的人格,也成为人们藉以宣泄不平之气的“载体”。而在事实上,由于侠者的社会属性和行为方式,决定他们最多只可能在特殊际遇、局部范围内“匡扶”一下“正义”,而绝不可能真正承负得起根除社会不平和“拯救黎民于水火”的职能,所以这种文学典型的伦理价值、人格魅力远远高于其政治、社会价值。24从政治上看,武侠小说里的“大侠”们,确乎只是小百姓“白日梦”中玄虚的“救世主”而已。在这一方面,当年新文学阵营对武侠小说的批评是切中要害的,这种批评对民国时期一部分武侠小说家的创作,在不同程度上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因此,读武侠小说不能太“当真”、太“功利”,即不能把武侠小说当作“明喻”,而宜视之为一种“隐喻”和“象征”;不能以为侠者真具备小说家所宣扬的那种政治性的“救世”功能,以为人世不平的铲除真的可以寄希望于“侠客”。前面列举的那些带有历史背景、含有“政治内涵”的民国时期武侠小说的作者,在政治上大多同样并不“当真”:极端者如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硬要把“仙侠”的行事贴上“反清复明”的标签,姚民哀的许多作品也硬要把“黑道老大”拔高为“革命先驱”(反之又把革命先驱降格为“黑道老大”),这两位作家在上述方面都无“认真”的“政治目的”,无非“趋时”而已;另一些作品承续的也是那种仅取历史素材为“由头”,着力虚构自己的武侠传奇的套路。但是,也有少数作家作品,如王度庐那几种演绎清代稗史的小说和他的《风尘四侠》,在历史观上确实表现不凡;而不肖生的“张汶祥刺马”故事和《近代侠义英雄传》、赵焕亭的《马鹞子全传》,也都有善可陈。 如何认识古代侠义小说的优秀传统呢?我认为从“思想内容”上考察,其真实价值在于这些小说所不断演绎的那个“侠德规范”,以及体现这一规范的许多侠者形象所具有的人格精神。正是在这一方面,民国时期有几位武侠作家不仅“当真”地继承、发展了古代侠义小说的优秀传统,而且成功地取得了突破。 宫白羽和王度庐的作品虽然仍属“英雄传奇”,但是他们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颠覆了那个自古以来把侠客宣扬为“救世主”的“白日梦”。宫白羽笔下的侠者,固然也做一些“除暴安良”的事,但是他们发现:靠自己的力量,“暴”是“除”不完的;他们虽也“安”过几个“良”,最终却往往连自己也“安”不成!反映为情节构思和人物塑造,悲剧性被突出了,人性的复杂也被收入视野了。对此,白羽是自觉的,他说: 一般小说把心爱的人物都写成圣人,把对手却陷入罪恶渊薮,于是设下批判,此为“正派”,彼为“反派”;我以为这不近人情。……所谓“纣之恶,不若是其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那种“归恶”与“归善”的写法,我以为不当。我愿意把小说(虽然是传奇的小说)中的人物,还他一个真面目,也跟我们平常人一样,好人也许做坏事,坏人也许做好事。等之,好人也许遭恶运,坏人也许获善终;你虽不平,却也没法,现实人生偏是这样!25 就此而言,他的《联镖记》和《偷拳》比《十二金钱镖》更有代表性。王度庐代表作“鹤-铁五部曲”中的侠士、侠女们,其行为动力则集中于争取、维护自己的“爱的权利”,因而明显地透露着“个性主义”的色彩。王度庐和宫白羽写“侠”,都从颂扬“人格”进展到了刻画“性格”,王度庐又进一步将个性刻画发展为心理剖析,使自己的武侠传奇具备了“心理剧”的特色。袁先生认为《宝剑金钗》中对于俞秀莲与李慕白的爱情的描写,“十分明显”地“表现”了“三纲五常、封建节烈、一夫多妻等陈腐的封建伦理道德”26。我想引用张赣生先生的一段话来回答袁先生的指责——谈及《宝剑金钗》第七回俞秀莲夜访李慕白的情节时,张先生说: ……俞秀莲真的是来求李慕白寻访孟思昭吗?也许是。俞秀莲来不是以心相许吗?也许未必不是。这层窗户纸不能捅破。捅破就索然无味了……俞秀莲在等待,等待什麽呢?她能奢望吗?她也许知道这办不到,她是一个明白事理的姑娘,她能体贴李慕白的处境。李慕白能说“他跑了,你嫁给我”吗?那还是什麽侠义道?那还能受她俞姑娘尊敬吗?她或许都明白,但她还是来了,还是等待了;她走了,也许有些失望,也许恰好相反是没有使她失望。这便是“势”,“势”迫人不得不如此……一个小说家不但要善於写文、写事、写情,更要善於写势……27 张先生所说的“势”,大而言之,可指人情世态的复杂结构及其张力;小而言之,可指平淡语言背後那丰富的“潜台词”(在戏剧学中即称“内动作”或“内心动作”)。就从“大”的方面说吧,王度庐笔下的俞、李爱情悲剧,难道不是对于封建伦理道德摧残、束缚人性的控诉吗?如果按照袁先生的逻辑去推演,对鲁迅的《祝福》,不是也可加上“表现”“封建伦理道德”的罪名了吗!再从“小”的方面说,这正是俞秀莲之所以为俞秀莲:在这一方面,倘若她采用“大刀阔斧”的动作,岂不成了玉娇龙!作家写一个性格有软弱面的人物,并不等于肯定或歌颂导致软弱的原因,这又属于文学常识,也不必多说。 在性格刻画方面,还珠楼主也颇有成就。正如叶洪生先生指出的,还珠楼主描写正人君子(拘禁守礼)每多失败,而刻画风尘奇士(性情中人)则甚成功,28而且面貌各异、神采纷呈:或“正”中含“邪”,或“邪”里有“正”;或“狂”,或“狷”,或“清”,或“奇”;或游戏风尘,或俯瞰人世;或自色悟空,或为情所累;或古怪而正直,或猥琐而善良……。继承类型化的人物塑造模式而使之实现“人性化”,于怪诞故事之中渗透“人间性”,还珠楼主是功不可没的。 曾有学者评论唐人传奇中的侠者形象,以为“有着知识分子的气味”,表现着一种“寒士的游侠思想”29。上述三位民国时期武侠小说作家笔下的侠者形象,似亦透露着现代“寒士”的“气味”,这也是对于传统的一种发展和“颠覆”吧! 考察民国时期的武侠小说,还应注意它们所具有的文化学意义上的价值。例如不肖生的《近代侠义英雄传》,我以为它在运用武侠小说反映中西文化碰撞方面的意义和价值,要比一般意义上的“鼓吹爱国主义”更高。作者既从“道”与“艺”、“德”与“武”的关系入手,揭示中国传统文化的底蕴,又充分肯定“西学”的科学性和现代性;“反帝”而不“排外”,“借鉴”而不“媚外”,这是相当可贵的。《江湖奇侠传》则含有丰富的民俗内涵,“举凡民俗学之所谓‘信仰及其行为’(‘灵魂与他生’、‘超人的存在’、‘预兆与占卜’、‘疾病与民间医方’、‘巫术’等),‘风习’(包括原始性的制度、仪式、祭祀等),‘民话’(包括神话、传说、民间故事、稗史等),都被组织进这部松散而枝蔓横生的武侠巨著之中。”30作者的“艺术干预”使民俗内涵转化为审美内涵,而“艺术干预”上的缺憾,倒也保存了某些民俗素材的原始性。无论从文学角度还是文化人类学角度考察,这都是颇有价值的。至于姚民哀,其作品对秘密社会这一“亚社会”及其“亚文化”的描绘,在近代文化史上是不可多得的。他所写到的党会秘闻、秘史,“仪轨”、“海底”、“切口”、“江湖门道”、“绿林规矩”和秘密社会的其他行为方式,以及这一社会的“侠义观”与“白道”侠义观的异同等等,在丰富性和生动性上均为相关文献、资料所难以企及(当然,由于以“小说家言”出之,研究中又需辨明“虚”“实”)。尽管他的作品在整体上比较粗糙,但上述文化内涵的生动性仍然得力于“文学化”,只要拿吴公雄的《青红帮演义》与之略加比照,便可显出猫虎之别。袁先生在文中引用鲁迅之语,批评姚民哀对“三国气”和“水浒气”的“肯定”,这一批评是对的;但是,姚民哀的作品又恰恰让我们具象地、生动地看到了民国前后的“三国气”、“水浒气”与张飞、李逵时代有着怎样的区别,这本身也是一种价值。从学术研究的角度说,这种认识价值并不低于其他价值。所以,考察民国时期的武侠小说,在价值观念和价值标准上,似宜注意实现多元化。 不敢苟同不讲逻辑、不顾事实 例一, 袁先生说:“据袁进先生统计,民国武侠小说总字数不下三亿言。如果这三亿言的武侠小说都像《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学史》中的《武侠会党编》所赞扬的那样,中国人真该为这三亿言骄傲了。”31这段话里隐含着一个很成问题的“三段论”:民国武侠小说有三亿言——《武侠会党编》赞扬民国武侠小说——《武侠会党编》赞扬三亿言。之所以说“隐含”,是因为袁先生俏皮地用了“如果”和“像”这两个故意显示一点儿“模棱”的词儿,又在最后一句里用了一点儿更俏皮的修辞手法。没有必要去作学生式的逻辑作业,分辨什么大项、中项、小项和大前提、小前提,只要指出如下事实,便可看出袁先生这段话的奥妙之处了:《武侠会党编》列为专章的作家共9人,加上作为附录的文公直也不过10人;而魏绍昌先生所编《鸳鸯蝴蝶派研究资料?鸳鸯蝴蝶派小说分类目录》中的“武侠”类共列作家165人(含冯玉奇),《武侠会党编》所收10人只占其中的1/16.5,而且并非只是“赞扬”。明知如此,还要“如”什么“果”、“真”什么“该”地制造“先声夺人”之势,窃以为这种做法不是太好。 例二, 袁先生说,他的文章“拟从七个方面剖析民国武侠小说的要害”32,而其第七方面的标题即是“《武侠会党编》的一个理论盾牌”。显然,袁先生不会把《武侠会党编》也误认为“民国武侠小说”,无非在行文时略微疏忽,有点儿“顾头不顾尾”而已。但是,白纸黑字地印了出来,也就难免不被认为逻辑错误了。 例三, 袁先生引了郑逸梅先生的一段话,证明“即使在《蜀山剑侠传》发表的当时,即遭到了一些有识之士的尖锐的抨击”33。对于郑先生的这段话,文中相应的“注[4]”里注明的出处是:“郑逸梅.南社丛谈[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郑先生为《南社丛谈》写的“前言”,所署时间则是“建国三十周年国庆,时年八十有五”。郑先生在“前言”中说:南社老前辈多已故世,“忝居社末的笔者,却深恐这样因循下去,日子愈久,也就更难着笔……想到这儿,就大着胆把所见的,所闻的,和平时所摘录的零星史料,一股脑儿贯穿起来,试写这部《南社丛谈》。”34可见此书并非撰于“《蜀山剑侠传》发表的当时”;全书连“前言”共有699页,袁先生又未注出所引之语所在页码,我也就不去翻检了。不过倒可提供一点“当时”《蜀山》受到“抨击”的情况——徐国桢先生在《还珠楼主论》里就说:“许多人对还珠楼主表示憎恨,因为他以写神怪小说为‘绝技’,而神怪小说,据许多人说,是有毒的。”35郑逸梅先生那段话即使真的写于“当时”,也不过说明他属于徐国桢先生所说的“许多人”之一、他的观点亦属“对还珠楼主表示憎恨”的观点之一而已。有意思的是,还在“《蜀山剑侠传》发表”之前即1931年(民国十九年),郑先生自己就写过一部《玉霄双剑记》,其影响虽然远远不如《蜀山》,却也颇多“白日飞升”、“绝迹飞行”、“藤杖化龙”、“飞剑射胁”之类的描写。如此看来,郑先生对《蜀山》的“抨击”,在“当时”大概也不太好算“当真”。 例四, 下面是一段很没有学术风度的文字,最具红卫兵风格,因此值得多引一点:“似乎《武侠会党编》的编者朋友们高度发展了古已有之的掩耳盗铃术:我这座垃圾山香气扑鼻,不许你们来说长道短!如果武侠小说真有什么‘尚方宝剑’,真是文学领域的‘独立王国’,人们当然只好多烧香、少开口;然而,有这样的文学‘独立王国’吗?有可以拒绝批评的文学类型吗?再说,如果民国武侠小说真像《武侠会党编》的编者们所吹嘘得那样像一朵花,那又何必还害怕批评呢?害怕批评不正好说明了自己心亏理怯,底气不足吗?”36请问袁先生:“《武侠会党编》的编者朋友们”何时、何地“拒绝”过“批评”?你不会不知道:《武侠会党编》的编者只有两人,本人在撰写本文之前,从未发表过针对袁先生或其他批评者的片言、只字,另一位编者则至今仍然如此。事实明明摆在这里,却硬要心造一个幻影,从而极力将对手“妖魔化”,还想用这幻影事先堵上对手的嘴;这种手段光彩吗?幻影一经戳穿,还能剩下点儿什么“底气”?!老实说,袁先生的这段话正是促使我打破缄默的主要动因,但写这篇文章,主要目的仍在阐明自己的观点。所以,这既是第一次、又是最后一次行使我的反批评权,以后恕不奉陪。 末了再附带说一句:把还珠楼主叫做“还氏”、平江不肖生叫做“平氏”,这样的称谓出诸袁先生笔下,也是有点儿遗憾的。 2005.2.于姑苏杨枝塘 注释: 1.20.31.33.见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中国现代、当代文学研究》2004年第3期第27页。 2. 同注1,第28页。 3.6.26. 同注1,第29页。 4. 李观承:《关于我的父亲还珠楼主》,见叶洪生《蜀山剑侠评传》附录,远景出版事业公司1985年再版。 5. 宫以仁:《谈白羽传记小说〈泪洒金钱镖〉》,香港《明报月刊》1986年第244期。 7. 毛泽东在《矛盾论》中一再强调矛盾的诸方面不仅存在斗争性,而且存在同一性,亦即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互相连接、互相贯通、互相渗透、互相依赖、互相转化的性质;他还一再强调研究矛盾运动的相互联结的重要意义。机械的“一分为二”论是违背毛泽东思想的。 8.《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学史》上卷,第468、469页,江苏教育出版社2000年4月第1版。 9.同注1,第31页。 10.同注8,第444、445页。 11.同注8,第443页;这原是一个复句,袁先生引用时把它删掉了。按,本段引用的袁先生之语,其出处同注1,第32页。 12.同注8,第443页。 13.“成人的童话”一语,初见于鲁迅为望?霭覃《小约翰》译本所写的《引言》,最先用此语来指称金庸武侠小说的,应该是台湾远景出版事业公司为金庸作品集所写的广告词。 14.36.同注1,第32页。 15.茅盾:《夜读偶记》,第5页,百花文艺出版社1958年8月第1版。 16.32.同注1,第30页。 15.同注1,第31、32页。 17.18.35.徐国桢:《还珠楼主论》,第10页,第38页,第4页。正气书局1949年版。 19.28.[台湾]叶洪生:《天下第一奇书——〈蜀山剑侠传〉探秘》,第23页,第94页,学林出版社2002年2月第1版。 21.孙剑秋的《女侠吕四娘》,我只见到1936年上海益新书局印行的第8版,初版时间未详。 22.时希圣这几个短篇收入《武侠笔记精华》,我见到的是1936年上海新民书局的再版本,初版时间未详。同类题材的武侠笔记小说,在1923年后仍然出版得很多。 23.坊间印本“王”作“玉”,误。 24.拙著《侠的踪迹——中国武侠小说史论》(人民文学出版社1995年第1版)中的《原侠及其精神》和《中国武侠小说的孕育》两篇,对此曾作较详细的申论,本文不赘。 25.白羽:《话柄》,天津正华书局1940年版。 27.张赣生:《民国通俗小说论稿》,第293页,重庆出版社1991年版。 29.徐士年:《略谈唐人小说的思想和艺术》,见《唐代小说选》第17页,中州出版社1982年版;按此文为该书代序,实际写作时间为1957年1月。 30.见拙著《侠的踪迹——中国武侠小说史论》,第108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95年版。 34.郑逸梅:《南社丛谈?前言》,第3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原载:苏州大学海外汉学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