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私人藏书除瞿杨丁陆四大家外,还有被叶昌炽称为“小藏家”的常熟赵宗建旧山楼。赵字次侯,亦作次公,生于道光七年(1827年),卒于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终年七十三岁。赵宗建“先世宗室玉牒,由江阴迁常熟北郭,是为宝慈里赵氏”,“曾祖同汇,祖元恺,按蔡使司经历。父奎昌,詹事府主簿”。赵宗建出身在这样的家庭,从小“力学”,“文采斐然”,然而“数试不第”,最终“以太常寺博士就试京兆。独居野寺,不与人通。”据翁同赫所撰赵宗建之墓志铭称:赵宗建“喜宾客,善饮酒,蓄金石图史甚富。所为诗文,清迈有气格。晚好谈禅”。 在赵宗建的政治生涯中,确有一番波折。赵宗建早时热衷功名,屡次参加科举考试,然而“数试不利”,仕途不佳。中年时期,正当太平军围攻常熟。这时,赵宗建亲自“别将一营,扼东路支塘”。常熟被攻陷时,他积极增援西路守军,并且单枪匹马求援于总兵刘铭传,终于使得“沿江上下百余里无贼踪”。当“有旨嘉奖,赐孔雀翎,发两江总督曾公差委”时,他又“谢而不赴”,甘愿“与邑人士辑流亡,补城垣,濬河道”,并且“从此不复问兵事”。晚年时,“论及当世事,犹张目嗟乎,声动四壁也。”超脱尘俗,“独居野寺,不与人通”。从赵宗建的一生我们可以看出,对赵宗建来说,他一方面竭力维护清朝的腐败政权,因此他积极跻身仕途,而且积极参加对太平军的抨击;另一方面,他对清朝的统治又有所不满,对官职“谢而不赴”,而且这种不满情绪又有所发展,以至晚年时不愿论及政事,最后对政事不再理会,独居野寺,专心谈禅了。 叶昌炽在《藏书记事诗》中称赵宗建为“小藏家”。赵氏藏书,始于赵宗建的曾祖同汇及祖父元恺。后来太平军起义,战火蔓延,文物颇多流散,赵宗建便在苏州、常州一带广泛搜求,兼及书画、古器物。同时,他又继承了苏州汪阆源的家藏,所以藏书颇多,对其读书斋便“因其旧而拓新之,名其楼曰旧山楼”。赵宗建着重保藏,因而很少流通,“稍旧之册,不以示人”,甚至叶昌炽来访时,赵也“驾言出游”,避而不见,以免出示秘本,遂引起叶的愤懑,讽之为“小藏家”。然而,到赵宗建晚年,他的藏书已经开始散佚,《补录》也承认:‘“此中书有已归别姓者”。赵宗建故世之后,他的藏书便大量散佚。近代军阀混战,特别是齐鲁之战时,更有军队驻守旧山楼,将赵氏精心搜集保管的藏书作炊火之薪,于是遗存之书全归乌有,这是赵宗建生前万万料想不到的。从赵宗建的藏书经历中,我们不难看出:要成为一个藏书家,不但要靠自己身体力行广事搜求,而且要善于继承别人的旧藏;我们也可以认识到,由于封建藏书楼只注重搜求和组织管理,而不注重藏书的利用,其藏书实际上只相当于一堆故纸,只有当其藏书开始散失时,藏书被利用的价值才开始显现,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社会动荡、战争频繁,对藏书来说是一大天敌。赵宗建生前虽然“文采斐然”,而著作传世见于著录的只有《贩书偶记续编》中的“赵氏三集三卷”,另外还可见到《旧山楼书目》及《光绪廿六年十月中补录》。《旧山楼书目》是旧山楼藏书的唯一记载,是研究旧山楼藏书的依据。 赵氏藏书究竟有多少,并无确切记载,可考者唯有《旧山楼书目》及《补录》。据其记载,旧山楼藏书约七百种,其中善本约二百种。藏书中普通版本较多,宋元抄校约百种。从《旧山楼书目》来看,确有惊人秘笈,如:司马光的《资治通鉴》草稿、朱熹写的《大学章句》草稿,钱遵王自写藏书目录、钱牧斋日记信稿以及《红豆山庄杂记》手笔等,都是些值得追寻其踪迹的稿本。著录表明,藏书中大多是抄、稿本;从年代上看,最早的是五代本(一般认为是伪误),不乏宋元版本。与当时的一些藏书家相比,无论是藏书的数量和质量,都无愧于藏家之美称。 《旧山楼书目》类似财产清单,编写无次序,也未详加叙录。从分类上看,《书目》仅标明了从甲至庚的七个序号,七个部分间没有什么内在的必然联系,这七部分内部的排列也都颇为混乱。譬如,在甲部中,就有周礼、读书杂志、经义考补正、严氏诗辑、赵刻水经注等同列于一部,也就是说,它把“四库法”中的经部礼类、子部杂类、史部目录类和地理类、集部诗类等同列于一部之中,其它各部(除乙部外)大都这样混乱排列。在七部之中,惟有乙部最有类属——全部是史类,这是它有序的一面,另一方面,并非所有史类全列于乙部,也有散见于其它各部的,因此它又是混乱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旧山楼书目》是未经分类的,也不是按字顺编排,它或者是按购书前后为次,或者是以藏书排架为序,而没有采用一般的编排方法,这在清代藏书家中是少见的。在“四库法”创立后,作为中国古代分类法的集大成者受到了普遍的重视,并且得到了普及,而赵宗建仍然不加采用,而只标明序列,这更说明其书目之简陋。 《旧山楼书目》在著录上,以“本”为著录单位代替了“卷”,一般只标明著作名和多少本,而不著撰者,其著录格式为“××××本”(竖版)。《旧山楼书目》著录了一些《四库全书总目》中不曾著录的图书,如《毛诗后笺》、《经义考补正》等。具体著录方法上也颇具特色,如有在书名中注明刻印地点的:仿宋严州本仪礼;有在书名中注明刻印者的:赵刻《水经注》;有在书名中注明作者的:焦氏《易林》;有在书名中注明收藏地点的;汲古阁陈书;有在书名后注明刊刻处的:《金石录))(雅雨堂刊本);又有注明批校情况的等等诸例。在丛书著录土,它著录了丛书总名,又罗列了其全部子目。可见与全目著录体例之不统一,既有散乱,又有合理处,值得后人进行研究。 原载:《图书馆杂志》1986年04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