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各图书馆正致力于书目数据库的建设,古籍作为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必须纳入建设之中。然而,由于古籍的特殊性,古籍分类在我国一直没能统一,这无疑给古籍书目数据库建设带来诸多不便,而且,直接影响其质童,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1古籍分类的现状 古籍分类在古籍目录编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提供读者按学科检索古籍,而且还起着‘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作用,直接关系到古籍目录的质量和利用。据调查,我国各馆古籍馆藏目录尚在继续编制修订中。藏书规模较大的图书馆,历年来均编有卡片式及书本式的馆藏古籍目录,未完成馆目录的也正在补齐目录[1]。1987年,由中国“全国文献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起草的《中国古籍著录规则》由国家标准局颁布,1992年对其进行了修订,使古籍著录更接近国际书目规范。而且,1993年以来,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组织国内部分图书馆开展编纂《中国古籍总目》工程,并计划在本世纪末完成该项目。但是,由于古籍目录编制前后经历数十年,其间因人成事、各自为政,在所难免,加之世事干扰,人员变迁,使目录编制质量并不太高,反映在古籍分类质量上尤甚。一是各馆采用分类法很不一致。有人做过统计,在被调查的17个图书馆中,对线装古籍的分类,使用《中图法》的2个,《科图法》的1个,《东北法》的1个,《中国古籍善本书目》(以下简称《善本书目》)分类法的3个,王云五《中外图书统一分类法》的1个,刘国钧《中国图书分类法》的3个。皮高品《中国十进分类法))的2个,北京图书馆《中文普通线装书分类表》的1个,《四库全书总目》(以下简称《总目》)分类法的2个,总计10种不同的分类法[2]。二是藏书较丰富的图书馆,因古籍目录形成于各个时期,采用的分类法也很不一致,有的一个图书馆就采用了几种不同的分类法,如北京大学图书馆古籍曾采用三种分类法[3]。,北京图书馆也是这样,对古籍的分类使用了不少于四种的分类法。在线装书中,善本书使用“四库法”(又称“四部法”),除善本以外的线装书,则使用了《中文普通线装书分类表》,即15大类分类法;在平精装书中,1974年以前使月刘国钧的《中国图书分类法》,1975年以后至今,使用《中图法》[4]。古籍分类如此混乱和复杂,使质量受到影响。目前,一些有条件的图书馆已开始了古籍分类书目数据库的建设,目的就是为了使古籍真正做到资源共享。这就要求改变以前分类混乱状况,采用统一的分类法,编制规范标准的古籍书目数据库。 2古籍分类的依据和“四库法”的修改 2.1同时采用《中图法》和“四库法”作为古籍分类的依据 中国古籍究竟怎样分类?这个问题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编制《善本书目》时,曾引发一场全国性的大讨论。主要有二种意见,一种主张采用《中图法》,另一种主张采用“四库法”。虽然《善本书目》的分类法不是与《总目》一脉相承,但这两方面的意见仍未能得到统一。究其原因,归根到底是由这两种分类体系的根本不同造成的。《中图法》是以现代科学分类思想为指导,以现代科学体系为基础而编制的;而“四库法”是从封建社会独尊儒术的思想体系出发,反映了封建社会的学术思想体系。两者是无法兼容的。它们在类分古籍上各有千秋,各有其独特的优点,难于相互取代。“四库法”作为反映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历史文化的分类方法,体现了古代学术发展的情况,在学术研究方面可以达到“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目的。一般历史研究者和古籍整理者都熟悉“四库法”,是他们研究古代学术发展史和古籍的重要手段;而《中图法》是以现代人的观点来研究类分文献的方法,它打破了“四库法”传统的分类要求。比如,它将“四库法”中经部的内容,按照现代科学的标准,散分到哲学、历史、语言文字等门类,完全打乱了原有的学术体系,不便于研究中国学术发展和古籍发展的需要。但是,《中图法》适应了现代科学的需要,适应了现代人的思维方式,适合当代广大读者的一般需求,可以使一般读者或对“四库法”不熟悉的读者通过它来检索到所需的书目数据信息。因此,《中图法》与“四库法”虽然不能相互取代,但能优势互补,所以在古籍书目数据库建设中,采用两种分类法同时对一部古籍分类比单用哪一种分类法都更好,两法的分类结果互相校正,使书目数据库质量更高,形成两个完整的分类检索体系,既为读者提供了两种检索途径,又可满足不同方面、不同层次的读者需求,更加方便了读者。 2.2“四库法”的修改 这里所谓“四库法”未必就是《总目》、《善本书目》或《中国丛书综录》(以下简称《综录》)等,而是泛指一种在分类代码、分类构架、分类原则等多方面坚持了传统分类特征的分类体系。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传统的“四库法”的许多方面已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应在其基础上进行适当修改与调整。现在正在编制中的《中国古籍总目》是采用的“四库法”[5],毫无疑问,它应对“四库法”作一些改进。在这里笔者对“四库法”的修改提几点看法。 2.2.1增设大类。明朝时,丛书不多,乾嘉以后,丛书大量刊行。《总目》未能列出丛书子部,是其一大溺点。《综录》是古今丛书目录的集大成者,它从丛书的广义概念出发,即将任意汇集两种或两种以上专书而别题一名者称做丛书,因此首先将丛书区分出综合性和专门性两种,按丛书内容分为汇编、类编两大类。而《善本书目》则是从丛书的狭义概念出发,将汇集同部类的书称作丛编,分入各类,将汇集各部类的书称作丛书,专立丛书部,与经、史、子、集并列。其丛书部分分为:汇编类、地方类、家集类、自著类,即只考虑综合性丛书的区别。它的这种设置是可行的,只不过那时是专门为古籍善本制定的,如果仅以四个类目来区分数以千计的所有综合性丛书,则显然不够了。因此,修改“四库法”时,要将丛书单独列类,与经、史、子、集并列,下面分为汇编类、地方类、氏族类、自著类,还要以此四类为纲,设置子目。 2.2.2添加子目。“四库法”除了大类扩充外,子目也需增加。如地方志是古籍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一些图书馆设置了专藏,并编有方志目录。另据朱士嘉《中国地方志综录》统计,方志达7000多种。可迄今为止,几乎所有目录,包括《善本书目》和《中国地方志综录》,都把“方志”设在“史部·地理类”,与“杂志”、“专志”、“山水志”等并列三级类。这不仅于方志的发展和实际藏书极不相宜,而且也不能充分揭示方志的性质。因此,调整“方志”的类属是十分必要的,应将其从史部三级类目提到二级类目。此外,医学、笔记小说、天文算法、术数等类目也应予提高。从总的方面来看,《综录》、《善本书目》等所设立的类目比《总目》都增多了,有的子目下又做了进一步区分,已出现了四级类目。在同位类子目的设置中,安排带有一般性质的类目。这样可使同位类的一组子目有总体和部分之别。杂论性的类目设立,则可保证同位类中的其它类在收书方面更为单纯。修改“四库法”时可吸取这些方法。 2.2.3吸收专科目录学的成果。由于收书的局限以及其他原因,“四库法”的部分类目是不健全的,如金石、书画、释家等类。实际上,我国古代的金石学、书画学、佛学等学科,经过长时期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各自的学术体系,并有了相当数量的书籍。然而在“四库法”分类系统中,这些学科的发展水平和成就却并未得到应有的反映,是“四库法”分类系统中的薄弱环节,也是亟待修改的重点所在。由于这些类目往往专业性比较强,应建立与其学术体系相适应的分类体系,除了在书籍收录上求广求全外,还需要对这些专门学问有全面而深入的把握。这就给修改工作造成相当大的困难。在这方面,专家编撰的专科目录可以为我们提供极大的帮助,或者说,吸取专科目录的成果是完善“四库法”的分类系统的一条重要途径。 2.2.4增加标记符号和注释。《中图法》具有现代分类法的特点,其实用性是“四库法”不能比拟的。《中图法》采用了标记符号,标记符号能够表明各个类目在分类体系中的先后位置,便于分类和借还图书,便于排卡排架。如果没有标记符号,那么数以万计的类目,就会叫人眼花缭乱,就会给实际工作增添很多麻烦。如《总目》尽管只有四大部,十四类六十五属,类目少得无法和《中图法》比,但是因其没有标记符号,却使人不胜其烦。《中图法》的注释也比较详细,对于类目间的关系和分类方法等有具体说明,使用起来十分方便。对于可以隶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科或事物的类目,《中图法》采用了交替类目和参见类目。这些都是修改“四库法”时应该借鉴的。 2.2.5增设各种复分表。《中图法》附有多种复分表,复分表既可以缩短分类表的篇幅,又可以增加细分的深度,增强分类表的灵活性和伸缩性。其中,《中国地区表》和《中国时代表》对于古籍最有用处,前者便于我们类分地方史志、中国地方文学史、中国地方作品综合集等,后者便于我们类分中国法制史、中国经济史、中国教育史、中国文学史、中国农学史等各种史书。“四库法”应增设这些复分表,把复分表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以增强灵活性和实用性。 参考文献: [1][3]复旦大学图书馆古籍部.中国图书馆古籍工作的现状与展〔J〕.津图学刊,1997,(1). [2]卫建平.从17个图书馆看古籍分类的现状〔J〕.晋图学刊,986,(4).〔 [4]刘刚.浅淡古籍书目数据库建设的若干问题〔J〕.北京图书馆馆刊,1996,(l). [5]王运堂,李勇慧.关于善本古籍书目数据库建设的回顾与思考〔J〕.中国图书馆学报,1999,(2). 作者简介:郑贵宇(l955一),1978年华中师大数学系毕业,1992年武汉大学图书情报学院毕业,l997年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访问学者。现任湖北三峡学院图书馆采编部主任,副研究馆员。在《中国图书馆学报》、《大学图书馆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湖北三峡学院图书馆,湖北 宜昌443003) 原载:【《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05(5)】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