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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序》编撰时限考论

http://www.newdu.com 2017-10-30 中国文学网 张秀英 参加讨论

    目前学术界关于《诗序》作者及时代问题的讨论可谓众说纷纭,据笔者统计结论达29种之多,从诗人所作、国史所作、子夏作一直到汉人毛公作、卫宏作,诸说各言其是,非其所非,至今仍无定论。在这众多的论断中,本文认同《诗序》非一时一人所作的观点,并将其作为论证基点。又考虑到文献缺佚,在无确凿的证据以论定其作者之前,本文仅就其产生时限作进一步讨论。
    一、《诗序》产生时间上限考察
    关于《诗序》产生的时间上限,目前主要有三类观点:其一,认为《诗序》出自先秦。如,郑玄笺《毛诗》以《诗序》为孔子作;王肃注《孔子家语》以为子夏所作;王安石以为诗人自制等。其二,认为出自汉人之手。如.毛奇龄《诗札》认为毛亨所作;范晔《后汉书》以为出自卫宏等。其三,以为《诗序》乃参辑旧说而成。持此论者,或以为《诗序》出自先秦而有汉人的编辑,或以为纯出毛公之手又经其后学的进一步修订等等。对以上三类观点稍作分析可以发现,前两类显然不符合秦汉典籍的成书通例,故嫌武断;后一说则比较稳妥。但即便是在这一类中,众家也各执一辞。《诗序》的时代和作者问题至今仍是疑案。下文将对该问题进行讨论。
    在展开讨论之前,需要对一个问题加以辨证,从秦汉典籍所载《诗》的用例来看,《诗序》无疑有始作者、整理者以及最后的编定者之别。既然《诗序》的产生经历了一个过程,那么本文讨论其时间上限时认为:其上限应推至有文献记载的最早诗说。这样认定的原因在于《诗序》说诗有其文化根基,并非完全是后人向壁虚造的无根游谈。因此,本文将这些先秦就已经传习的诗说作为《诗序》编撰的上限加以考虑。又鉴于先秦旧说对《诗序》的作者问题并无记载,而讨论这一问题的汉代学者对该问题的看法已不统一,本文拟在搜集、比较先秦旧说与《诗序》关系的基础上,检出《诗序》中有文献记载的最早诗说资料的来源,并以此作为《诗序》产生的时间上限。
    就笔者对先秦旧说与《诗序》关系所作的比较来看,二者关系不外相合、相异以及不可考三种,而对本文所作探讨有所助益的应该是《诗序》与旧说相合的一种情况。另据笔者统计,符合这一情况的诗有104首,本文将从这104首诗的说诗资料中比较考察出其中出现时间最早的诗说,以之作为上限。 在对比这些先秦诗说时,又会涉及两个问题:其一,部分先秦旧典目前尚无法确定其成书时间,比如三《礼》等,而这些典籍又是很重要的说诗资料的来源。对此,如尚有其他诗说资料,本文将在这类典籍所载之外尽量利用比较可靠的周代资料来印证该诗说的可靠性;如无其他资料,则或阙疑,或从其本身人手加以分析,作出判断。其二,从周代建立至秦亡六国经历了非常长的时间,部分成书较晚的典籍所载诗说是否属实也是一个不可绕过的问题。笔者力图在综合考虑以上两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得出更接近于客观的结论。
    通过对上文提到的104首诗的说诗资料的分析、对比来看,时间较早的有如下诸诗。
    对上表所涉诗篇作年作简单排序:《文王》乃周偏为殷商小邦时作,当时尚未克商;《武》继之,乃克商后作;《清庙》具体作代不可考,或为周公制礼作乐时作,至成王时已为天子祭祀用乐;《鸱鸦》后之,为成王时作。《采蘋》《采蘩》年代不可考。
    如果上列六诗的资料均属可靠记载的话,那么,按时间排序,《文王》无疑是有记载的最早诗说。但事实是否如此?下面将就上文提到的应考虑的两方面因素作进一步分析。
    先辨析典籍的真伪以察其成书年代。三《礼》尚无定论;今本《逸周书》乃合古本《逸周书》之余及《汲冢周书》而成,真伪无争议,在学术研究中《世俘解》一直作为可靠的周代史料来用;《尚书·金滕》在《尚书》研究史上年代无甚争议,属周代文献;《左氏春秋》作于先秦已是公论;《吕氏春秋》为吕不韦所作,亦无异议,为战国文献。如此看来,可以当作可靠的先秦旧典来用的有《逸周书·世俘解》《尚书·金滕》《吕氏春秋·古乐》三篇以及《左氏春秋》。
    再从文献的可靠程度上作进一步的考察。其中需要作深入讨论的是《吕氏春秋·古乐》所载史料。该书出自吕不韦门人之手,是秦朝成立前夕的文献无疑,但因其成书时已与周初建国在时间上相隔甚远,其所言《文王》与《武》的创作时间与背景是否即是史实,就目前所掌握的资料而言还不足以作出判断,暂存疑。
    至于《采蘋》《采蘩》二诗,问题比较复杂。因三《礼》成书年代尚无定论,就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多数学者以之为战国文献,从这一结论出发,其诗说的年代可能比较靠后。当然,也不能否认有这样的可能,即关于该二诗的资料是传自周初的仪式乐歌的乐章义,但是,就《礼记·射义》言“天子”来看,该二诗用为乐歌之义当在周克商功成之后,而《诗序》言“后妃”、“夫人”,也可证明这一点。
    综合以上论述可得如下结论:
    《诗序》是有其文化基础的,非一时一人所作。其有文献可考的最早诗说,或为《文王》,或为《武》乐,这取决于《吕氏春秋·古乐》所言是否为周代史实;
    如果《吕氏春秋·古乐》所言为史实,那么,其中关于《文王》的诗说就是最早的可以与《诗序》相印证的说诗资料,可以作为有文献记载的《诗序》产生的时间上限。
    退一步讲,如果《吕氏春秋·古乐》所言为虚,那么《武》义即为有文献记载的可靠的最早诗说。
    二、《诗序》编纂时间下限考察
    关于《诗序》编纂的时间下限,主要有两种观点:(1)认为《诗序》的最终完成者是东汉卫宏。这一观点从范晔《后汉书》开始,到宋代疑古攻《序》派时成为一种很有分量的说法为很多研究者接受,一直绵延到民国时期的古史辨派以至于今。(2)认为《诗序》的写定者为东汉郑玄。既然《诗序》编纂的时间下限问题仍有异议,那么就有进一步考察的必要。
    首先,《诗序》到刘邦建汉以前仍无定本,也就是说在汉代仍有过进一步的整理。这可从以下几方面证明:
    其一,《小序》说诗中有少数与旧说相违戾,如《周南·樛木》《召南·驺虞》《王风·采葛》《魏风·伐檀》《周颂·昊天有成命》等。其说诗与旧说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与春秋赋诗言志等用诗方法有关,但也存在着旧说失传,汉儒增订的可能。
    其二,从《毛诗》本身看,《序》《传》虽多能相辅而行,但也有各自为说的情况存在。如《周南·关雎》,《诗》首序以“后妃之德”解诗,后序以为所谓“德”应指淑女有进贤、思贤之心,不忌妒之德。但《毛传》所阐释的“后妃之德”与后序的侧重点显然不同,认为“后妃之德”应以“风化天下”为本,兼有敬事宗庙之德。目前虽不能辨明二者哪个更符合周代用乐古义,但二者言不相涉却是事实。又如《召南·羔羊》,《小序》以为这首诗是颂美在位君子“节俭正直”,而《传》则认为是歌唱周大夫衣得其制,形迹可从。二者一言道德,一言威仪,对诗旨的理解角度迥异。由此二例观之,《诗序》中应该有《毛传》之后、毛诗后学基于义理所作的补缀成分。原因很简单,如果《诗序》成于《毛传》之前,毛公作《故训传》时不会跟《诗序》的解诗角度存在如此大的差异。
    以上分析可以推断:《小序》到汉代仍有损益。但是其损益情况如何?又于何时定本?
    从《汉书》《隋书》的记载来看,自《汉书·艺文志》载“《毛诗故训传》三十卷”后,汉代毛诗派所作书籍、论纂多已亡佚,见诸史籍者多为汉末及此后所作,因此,汉代《毛诗》师说的损益情况已很难详考。现所能看到的仅有《后汉书·儒林传》及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所载《毛诗》传授谱系及清代人所作的一些辑佚类著作。汉代多数毛诗派经学家所讲论的诗旨与今传《诗序》的关系只能阙疑。所以,在目前尚无直证的情况下,只能从汉代相关记载中寻找蛛丝马迹,辗转论证。
    据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所载毛诗谱系,二毛公之后、郑玄之前有贯长卿、解延年、徐敖、陈侠、谢曼卿、卫宏、徐巡、郑众、贾逵、马融等人。因其中多数人著作未能传世,就现有资料来看,与《诗序》关系最大的只能是卫宏与郑玄,故本文将从这两人人手对《诗序》定本的时限作进一步考察。
    史载卫宏曾作《毛诗序》,但卫宏《诗序》实非今传《毛诗序》,时贤辨之甚明,可为定论。其《毛诗序》可能是参辑前说加以论纂,或是申述己意有所发明。既然卫宏《诗序》非今本《诗序》,那么其作年就与今本《诗序》的时限问题无关。就以往的研究经验和成果看,要考察今本《涛序》的时间下限,从《诗序》本身人手很难得出可靠结论,而郑玄《毛诗笺》乃《诗传》之后得以传世的唯一完整的汉代《诗经》笺注,故本文以此作为判断《诗序》时限的依据。
    郑玄弥纶群言,惟《序》是信,对《诗序》纵有改易,也仍是以《诗序》乃孔门古义作为前提的。他认为《诗序》致误之由在于《故训传》“移其篇第”,导致非《诗序》原貌。但郑玄是否曾在他所见到的《诗序》中做过增删修订的工作呢?笔者认为没有,今传《诗序》应该就是郑玄所见到的《诗序》,《诗序》定于何人之手虽难论定,但至迟到郑玄之前已有定本。证据如下:
    第一,郑玄作《毛诗笺》的义例是:“注《诗》宗毛为主,其义若隐略,则更表明,如有不同,即下已意,使可识别也。”《传》《序》不尽相合之处,必曲说以成《序》。例如:
    《周南·关雎》
    《诗序》:后妃之德也。……《关雎》
    乐得淑女以配君子,忧在进贤,不淫其色,
    哀窈窕思贤才而无伤善之心焉,是《关
    雎》之义也。
    《毛传》:后妃说乐君子之德,无不和
    谐,又不淫其色,慎固幽深,若关雎之有别
    焉,然后可以风化天下。夫妇有别则父子
    亲,父子亲则君臣敬,君臣敬则朝廷正,朝
    廷正则王化成。言后妃有关雎之德,是幽
    闲贞专之善女,宜为君子之好匹。后妃有
    关雎之德,乃能共荇菜,备庶物,以事宗庙
    也。宜以琴瑟友乐之。德盛者宜有钟鼓
    之乐。
    郑《笺》:怨耦日仇。言后妃之德和
    谐,则悠闲处深宫贞专之善女,能为君子
    和好众妾之怨者。言皆化后妃之德,不嫉
    妬,谓三夫人以下。……言后妃觉寐则常
    求此贤女,欲与之共已职也。求贤女而不
    得,觉寐则思已职事当谁与共之乎?言后
    妃既得荇菜,必有助而采之者。同志为
    友。言贤女之助后妃共荇菜,其情意乃与
    琴瑟之志同,共荇菜之时乐必作。如上文所言,《序》《传》释此诗各自为说。郑《笺》对“后妃之德”的理解与《诗序》相同,且作了进一步申明,以为其德应在于后妃能不忌妒而求贤女、忧劳而无伤善之心,与《毛传》所谓夫妇有别的风化天下以及敬事宗庙之德说大相径庭。由此可见,郑玄解诗是弃《传》从《序》的。又如:
    《召南·小星》
    《小序》:惠及下也。夫人无妒忌之
    行,惠及贱妾,进御于君,知其命有贵贱,
    能尽其心矣。
    《毛传》:小星,众无名者。肃肃,疾
    貌。命不得同于列位也。
    郑《笺>:众无名之星随心、喝在天,犹
    诸妾随夫人以次序进御于君也。夙,早也。
    谓诸妾肃肃然夜行,或早或夜,在于君所,以
    次序进御者,是其礼命之数不同也。《毛传》对此诗的解释相当简单,“命不得同于列位也”似乎是指官微位卑而劳于从事的小吏而言,与夫人、贱妾无涉。而郑《笺》则以诸妾尊礼命之数而次第进御于君解之,与《诗序》夫人“惠及贱妾”,贱妾知其命数的说法相同。亦依《序》解诗。
    以上两例足可证明郑玄不疑《诗序》。如果其前没有定本,郑玄就无法据以笺《诗》,更不会弃《传》从《序》。
    第二,郑玄于《序》下加注,且其所加注文每于后序隐略处更作表明,这也是出于他所谓“使可识别”的笺《诗》义例。也可作为郑玄未对《诗序》原文作删定之类工作的一条证据。
    第三,魏晋时有郑、王之争,二人虽同为毛诗派经师,但王肃攻郑玄可谓不遗巨细,从清马国翰所辑王肃《毛诗义胶》《毛诗奏事》《毛诗问难》等逸文可略窥其大概。根据王肃所作辩难也可以推知郑玄对《小序》有无发明,或将己见掺入《序》文中。因为郑玄若改动《小序》,必会被王肃攻击。但从马国翰所辑佚文来看,王肃辩难郑学主要集中在郑《笺》的文字训释及对义、礼的发挥上,关于诗旨的驳论仅见于上文提及的郑玄改为“刺厉王”的四首诗,王肃从《诗序》,认为:“四篇正刺幽王”。但正如上文所言,郑玄于此采取的方法是兼下己义,并未改动《诗序》原文,所以,不能据之论定郑《笺》未祖述《诗序》。
    现将《小序》与王肃《毛诗问难》“豳”下所录文字加以比较,以校验王所见到的《诗序》是否与今传本同,并从王肃问难时的矛头所向来判断郑玄是否对《诗序》原文做过整理:
    列表比较可知,王肃遵《序》说诗,认同《诗序》的观点。其辩难郑学时,在诗义的解释问题上与郑玄一致,未加辩驳。据此,可以推知郑玄遵守了他笺《诗》“即下己意”的义例,并没有以己见篡乱旧文。
    因此,应该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今传《诗序》在郑玄之前已经订定为一,即《诗序》的下限在东汉郑玄之前。
    原载:《学术论坛》2007年第3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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