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作为十九世纪最重要的作家之一,乔治 爱略特如同她同时代的许多女作家一样,倍受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和女性问题研究的关注,爱略特在女性问题上的矛盾态度也使得她和她的作品在女性主义批评中引发了长期的争论,但她鲜明的女性主义意识和女性视角仍是不可否认的。这在其代表作《米德尔马契》中有充分的体现。本文旨在以其代表作《米德尔马契》为例,揭示乔治 爱略特时代女性主义作品的特点及其多种成因。 二、女性主义作品的特点 1)女性主义作品并非仅仅指女性作家所写的作品。作为一种标举差异的另类写作,女性主义作品必须有异于它所抽身出来的泛性别写作——即男性写作。既然女性主义作品是对抗思维的产物,反抗父权中心的政治性是它应该始终高扬的一面旗帜。它强烈的对抗性、政治性来自创作主体的“身份焦虑”。 女作家拿起笔来从事写作遇到的第一个难题是:“我是谁”,“我”该怎样下笔写作。吉尔伯特和格巴将这种困惑及不安总结为“身份焦虑”。它从女性作家作为独立创作主体的身份意识入手,消除颠覆以“超我”形式出现的父权制道德规范、价值取向、写作手法、语言运用等等。女性主义作品,反抗的不仅仅是某一派或某几派的前辈诗人,而是以男性为中心的整个父权制文学传统。孟悦、戴锦华在《浮出历史地表》中指出:“写作是女性的一种自我拯救方式,是对那个还不就是‘无’但行将成为‘无’的‘自我’的拯救,是对淹没在他人话语之下的女性之真的拯救。”(转引自张岩冰)因此,作为自我拯救方式的对抗并不仅仅表现为外在行动上的反叛,它还深深植根于意识及潜意识(即:尚未被人们认识到的意识)的深层。 2)古今中外,只要女性还处在父权制社会的统治之下,女性在行动层面上的反抗总是受到严格限制和禁止的。这样,就文学文本而言,女作家及女主人公在意识、潜意识层面的反抗尤其值得关注。女性被父权统治,处在父权中心社会的边缘地带,她的这种被统治,受压迫地位使她一方面有可能更多地在意识、潜意识层面与男性社会对抗,另一方面这种被放逐导致游离于中心的边缘性,这种边缘性又使得她得以保持她自己的思维本色——感性思维。儿童、女性由于处在以男性为中心的人类社会的边缘地带,较小受到惯常认识方式的同化污染,仍能与万物直接沟通,保持心灵的纯洁。人类工业化造成的危害,两次世界大战的残酷,使人类的理性遭到普遍怀疑。这时,强调女性的感性认识地位及意识、潜意识层面的反抗具有重大意义。《米德尔马契》中的多萝茜娅、罗莎蒙德及卡苏朋的姨母、威尔的外祖母朱莉亚实际上结成了一个反抗父权中心的女性同盟,傲视男性世界,虽败犹胜。 总之,女性主义作品,作为强调社会意义上的性别(gender)写作必须有一个轴心,这个轴心就是反叛、反抗。无论这种反叛的形式涉及行动意识、潜意识的哪一个层面,反抗、反叛是女性主义作品的底线标准。将社会意义上的 gender 与自然生理意义上的 sex 区别开来,这本身即鲜明地表现出对人们习以为常的性别状况的反思。“性别在文学中的影响与作用……是以男性和女性(的)社会存在的不平等,以男性为中心的文化为前提的。”因此,张岩冰将女性主义作品归纳为“一定是一种属于女性的抗拒父权制压抑和压制的经验”。 三、维多利亚时代及乔治·爱略特的经历对其作品的影响 1)维多利亚时代的女性文学群体是欧洲文学史上的第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文学群体,维多利亚精神带有明显的二重性,通过对这一时期的英国社会史的考察,不难发现其“伟大”、“稳定”、“和平”背后的“渺小”、“动荡”、“骚乱”。而与妇女生活更为切近的方面则是:尽管维多利亚妇女在家庭中得到了尊重,但其被置于其上的基座是虚空的,反而被男性文化冠之以“家庭天使”而苑囿局限起来。在婚姻方面,丈夫的统治地位仍为法律支持,妇女处于无财无权地位,她们的文化心理结构中对传统的即反抗又依赖,即鄙弃又遵从的二元对立心态折射着时代的局限性,这一点在其爱情、婚姻的思想行为模式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被英国人视为与列夫 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相媲美的乔治 爱略特的巨著《米德尔马契》中,多萝茜娅是维多利亚时代反抗金钱物化人的心灵的杰出女性,具有“圣母玛丽亚的宽广胸怀”。她在婚姻上的两次选择上都明显的体现了女性的自主意识,与比她大 30 岁的卡苏朋结婚是因为钦慕他的才学;与威尔的结合是看中他的朝气。可另一方面她又总是在潜意识中寻找一种精神与肉体的依托感,往往在自主的同时带着明显的依附意味。正是这种依附性使她变得盲目、丧失辨别力,把相貌丑陋、灵魂空虚的老教区长卡苏朋美化成弥尔顿、洛克式的人物,由敬而生慕,由慕而生献身的欲望,最终嫁给了他。她把卡苏朋当成精神的依托,到头来却发现不过找到了一根朽木。 2)爱略特本人在现实生活中蔑视世俗,言行惊人。她讥讽简爱重名薄情,指责简爱过于看重罗切斯特之妻的名份,宁肯为了一个徒有虚名的称谓,放弃一个活生生的男人和真挚的爱情。乔治 爱略特说:“自我牺牲固然好,但总得有点价值,不该是为了尊重那种把男人灵与肉拴在一具腐烂僵尸上的法条”。爱略特行如其言,重情薄名,对世俗偏见不屑一顾,在乔治 路易斯无法同与他人私通的妻子离婚之时,毅然同他结合,终其一生,相伴左右,甘心作伴侣而非妻室。 现实生活中,爱略特的勇气有一个源头——基督信仰。尽管她断绝了同教会的关系,却没有放弃自己的信仰,它的基督信仰是唯信的,即注重与上帝合而为一的心灵体验,轻视教会的教条和缛节。因此从早年起爱略特甚至不再陪同父亲做礼拜。神性的维度给早年的爱略特以勇气,打破了社会习俗,反抗在救恩、价值、命名等诸方面的不平等现象。然而,爱略特本人的反抗也是不彻底的,现实生活迫使她首先向父亲妥协,尽管已不信教会的教条,却仍需陪父亲去教堂,后来又向男性价值标准妥协,成为他人之“妻”,在思维上依附于男性标准。因此其作品中的女主人公同作家一样是矛盾体。 女主人公具有同样的基督信仰及由此引发的鲜明的反抗意识,高尚的理想信念。《米德尔马契》中多萝茜娅在田庄里开办幼儿园,拟建村舍为农民造福,还在罗马、在洛伊克家中,就遗产、遗嘱问题违背丈夫意志,这在当时是难以想象的大胆、叛逆。也充分地表现了她坚持自己的独立性和叛逆性,如青莲出淤泥而不染。可以看出,她的经历及由此而形成的叛逆性格,深刻地影响了她的作品,换言之,《米德尔马契》中多萝茜娅就是现实中爱略特本人的艺术再现。 四、结语 总而言之,尽管爱略特的女性主义观具有矛盾性,并带有早期女性主义和她那个时代的局限性。但在《米德尔马契》中爱略特刻画了多萝茜娅等追求自我释放和自我完善的抗争,认可了女性自我的神圣,赞同她们对自我释放的追求,并指出她们的行为所产生的长远影响,在这个意义上,爱略特超越了她的时代。 参考文献: [1] 弗吉尼亚 伍尔夫:《自己的一间屋子》,卫还译,北京三联书店,1992 年版 [2] 金琼:《维多利亚时代女性文学与中国现代女性文学》,《外国文学研究》,1999 年第 2 期,第 105—106 页 [3] 乔治 爱略特:《米德尔马契》(上、下),朱虹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 年版 [4] 西蒙 德 波娃:《第二性》,桑竹影等译,湖南文艺出版社,1986 年版 [5]张岩冰:《女权主义文论》,山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原载:《青年文学家》2010年18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