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下层人物的关注及对传统文化的审视,老舍小说多有咀嚼不尽的意蕴而引起众多现代文学研究者注目。但他的《月牙儿》却少有评论,且不多的评论主要集中在对旧社会逼良为娼的谴责上,或金钱对人性的扭曲,或传统伦理对女性的摧残,多停留在对小说中母女的同情哀叹的感性层面,而少有理性层面上对传统女性精神的破毁与对新的女性意识的重建,不免在批判旧文化伦理时仍是以旧文化伦理为依据,难脱“鬼打墙”的怪圈。如果把这些文章集中起来看,很有意味的是多数文章仍是一种男性中心主义的文化批评视野,在这种视野中女性仍是一种“不在场”的被规定物。而笔者恰恰觉得《月牙儿》中母女俩为娼妓的特殊经历,以女性视角的叙述,颠覆了千百年来女性的浪漫神话,进而衍异出对整个男性中心主义等级专制制度的挑衅,而这颠覆与挑衅的依据乃是一种从娼妓特殊职业的重新认识中确立出的另类女性意识。 一 《月牙儿》就故事情节来讲并不算曲折,但在呈现娼妓生活中却是少有的一种女性视角。这首先表现在女性“我”的自述上,这种视角竭力避免“我”以外的男性对“我”故事的过滤或变形叙述,从而保证女性“我”叙述的原样性。其,次,“我”的叙述并没有给母女俩梦想实现的浪漫结局,反是呈现了母女俩滑向越来越凄惨的社会最底层的经历,打破了读者心中理想的期望,另外作者也不去指出一条女性该走的道路。我认为正是在这种女性视角的叙述中才更容易接近这种女性生活状态中的文化底蕴。小说里,“我”的母亲在沦为暗娼前是一位符合传统伦理道德的贤妻良母,善良、慈爱、吃苦耐劳。在现实的生活中,由于丧夫而失去了经济上的依附。尽管她仍想维持道德上的依附——守寡,通过自己的劳动生活下去,但困顿的生活迫使她不得不委身于另一男性。“新爸”是不长久的,他抛下母女俩去找别的女人了,母亲却在不哭不怨中打扮戴花开始了自己另样的生活。年老色衰后,母亲再度委身于一个卖馒头的老头,同样遭抛弃,无奈中找到业已作了暗娼的女儿以求活路。同样,“我”也经历了实质几乎与母亲同样的道路。“我”当初纯真、善良、美丽、勤学,是一位符合传统伦理的美好女子。在“万恶淫为首”的伦理规范和新学思想影响下,“我”恨母亲的职业而竭力要摆脱母亲的生活方式。“我”也有以劳动来养活自己的梦,但“我”连母亲洗袜子的工作都做不上,想依傍于一个可养活“我”的男性,“小磁人”的出现打破了“我”的春梦。在一次次的挣扎中“我”却加速了滑向母亲道路的进程,“我”不得不承认“女子的职业是世袭的,是专门的”,从而抛弃了以两块钱代价弃娼从良的女性浪漫幻想。 从以上叙述来看,无论“我”与母亲、还是作者与读者,都是以母女为符合传统伦理的美好女性形象的视角进入故事的,而母女俩的最后结局却使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发觉了自己思想的悖论。在感性层面我们同情母女俩的不幸遭遇,不愿承认她们的娼妓生活,但在理性层面从她俩实际的生活经历来看我们不得不承认她俩娼妓职业选择的必然性。究竟是母女的价值判断有了问题,还是我们的伦理价值判断标准有了问题? 中国传统伦理文化是一种男性中心主义的等级专制文化,女性在自己的“缺场”中被男性神化或贬损,这成为为男性中心主义等级专制、一切特权秩序辩护的有效依据。在这种文化规范内,女性只是一个物化对象,只是一个由男性制造并被男性完善或贬损的“角色”。在这一领域内,女性除了扮演这种被规定好的角色外,无法成为任何另外一种个体,相反她对自己真实是什么人而感到可怕,她故意掩饰自己的真实性,靠规范自己的伦理来依附于男性。《月牙儿》中,“我”与母亲娼妓生活中的女性话语却是对这种女性浪漫神话的公然颠覆。 首先是对传统伦理中母女亲情规范的挑衅。符合传统伦理规范的母亲不仅救不了“我”且自身难保,只好做暗娼来呵护彼此;相对应“我慢慢的学会了恨妈妈”,而这却是“叫我最难过的”。在“什么母女不母女,体面不体面,钱是最重要的”这种娼妓生活中,“我”才深切感知到母亲“她确是想保护我,心疼我”,也是在这种职业中“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呵护母亲。按传统伦理来说,在这种社会最底层的、尤其是娼妓的生活中是根本不可能维持母女亲情的,事实上正是这种风尘氛围使母女俩感到彼此的相依为命。此处涉及一重要的悖论,即娼门中所体现的母女亲情。传统伦理言“百善孝为先,万恶淫为首”,伦理规范是社会的追求目的,个体的亲情反成了体现这种伦理规范的手段,不符合伦理规范的娼妓生活自是决定了这种生活中亲情的不存在。与此相反,《月牙儿》中母女二人在这种极不可靠的关系中反表现出强烈的生命呵护,这种对“坏女人”以“堕落”的方式实现的母女亲情的肯定,打碎了传统伦理规范对人的漠视,而把母女亲情——人性作为确认的目标。 由此而下,前文母亲贤妻良母的伦理规范、与“我”弃娼从良的传统伦理规范也就有了可疑。母亲在没有经济地位和主体意识独立下而做的贤妻良母只能是男性的附属物,现实生活使她连依附都不可能时,母亲终于认识到贤妻良母的虚妄而开始打扮戴花走上娼妓生涯,因此“妈妈便不顾一切的单单站在钱上了”。“我”以所谓的新学理想挣扎着去逃离母亲的泥淖,终不免与母亲殊途同归。相较于两人梦想的破灭,可见传统伦理中的贤妻良母是男性给女性虚设的一个浪漫春梦,而笃信这种伦理规范的女性在一次次的追求与挣扎中反陷入了更惨烈的境地。同样,女性的弃娼从良在现实处境中也是一道浪漫幻景。感化院中所谓的弃娼从良就是把“我”以两块钱的代价卖给来领女人的男性,母亲的从良也就是一次次地委身于一个固定的男性,最后是委身于一个卖馒头的老头子。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我”和母亲的弃娼从良与她们从事的娼妓职业并没有本质的区别。“马罗在《成年人》中说:‘靠卖淫出卖自己的女人和靠婚姻出卖自己的女人,她们之间的唯一差别,是价格的不同和履行契约时间长短的不同。”[1](p629)而这种从良恰是千百年来男性中心主义文化要求女性所追求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中国文化史上有的全是这样一大串一大串的从良虚梦。然而,当女性被社会逼得连这种从良都不可能时,娼妓职业就变成了她们唯一正当的职业。而恰是在这种娼妓生活中,受新学影响的“我”渐渐形成了“我”的独立的女性意识,在感化院中“我”拒绝被感化,拒绝以两块钱的代价去弃娼从良。“我”公然蔑视这种传统伦理规范而甘愿坚持自己娼妓的职业身份,在牢狱中,至少“我”还保留了自己以娼妓职业谋生的个体主体性意识而没有沦落为纯依附于男性附属“物”的地位。“我”的这种坚持无论在狱中多么卑微可笑,但“我”的拒绝恰标志着“我”在道德上战胜了传统伦理道德的伪诈,越出了传统男性中心文化对女性规定的圈子。然而这儿“我”的这种殉道式的坚持,是否重新陷入了一种现代男性中心主义对女性浪漫主义虚设的幻境? 二 《月牙儿》正是在这种女性视角的叙述话语中,在对女性浪漫神话的颠覆中,衍异出对男性中心主义等级专制文化的挑衅。“小磁人”的婚姻是对五四自由恋爱蹈空的嘲弄,空幻的梦境后是从一而终陈腐的传统婚恋模式。学校教育的结果是把女学生培养成适应男性的猎物,以期实现女性最终找到自己可以终生依靠的男性,“她们都打扮得很好,象铺子里的货物。她们的眼溜着年轻的男子,心里好像作着爱情的诗。”文明社会秩序里有的是胖校长侄子对“我”的诱骗,是餐馆里男性对女性的侮辱,是文明人“一角钱冰激凌”的精明,是巡警、油子对“我”职业的捣乱,有的是来找“我”的儿孙成群的老头子、像中学生模样的人,有的是要讲道德而扫暗门子进牢狱的新官儿,有的是两块钱代价的从良……整个传统伦理社会是一个男性中心主义的世界,是对女性压抑的等级专制社会。当“我”渐渐疏离女性神话而坚持女性个体意识时,传统伦理对女性的规定中所显出的男性中心主义等级专制制度便漏洞百出了。 当娼妓职业成了母女自认的正当职业时,从经济学角度看,母女俩的生活是相同的,但是从个体主体性意识的角度说,“我”与母亲有着本质性的不同。在这种娼妓职业中,母亲对传统伦理规范的颠覆是潜意识的、非自觉地衍异出来的,她的理想仍然是做一个从良后的依附于男性的贤妻良母,“我”却有了自觉的反抗传统伦理对女性规范的女性主体意识。从女性浪漫神话的怪圈中疏离出来,“我”情愿把自己租给非一个男性而拒绝两块钱的从良,也就是使自己明确不依附于任何某一个专一的男性,“我”像出卖商品一样出卖自己而换取经济的独立,换取主体意识的独立。这种在“恶”中“堕落”下去的职业使“我”对伦理的认识比依附于男性的“小磁人”、“我”的同学要深刻得多,更重要的是使“我”有了对自我女性主体意识的确认。正如此,“我”对这种对女性压迫的男性中心文化等级专制制度充满了仇恨,采取了以恶抗恶的方式来宣泄对整个文明社会秩序的“恶”与“堕落”。“我”用所谓“恶”的方式结识了恶的警官,让其一个一个收拾那些来捣乱“我”生意的“油子”;在生意中,“我把病尽力地传染给他。我不觉得对不起人,这根本不是我的错”;“我”拒绝两块钱的从良,更甚的是“当一个大官来检阅我们的时候,我吐了他一脸的唾沫”。这种对官的举动,是“我”对传统伦理道德、对男性中心主义等级专制制度的最倔强、最激烈的挑衅表现。这种娼妓散发出的传统伦理不可估量的、不可抵御的“恶”的挑衅,使男性等级专制社会只有以专制的方式将她关入牢狱来消除这种女性个体独立意识及其危害性,用女性的浪漫神话继续来维持其专制等级制度的合理性。和一切被压迫女性一样,“男性中心社会,不仅将传统伦理规范强加于女性,而且在必要时能将经济地位低下的男人‘变成’女人,以利供销。”[2](p28)从晚明和清代男伶戏班的突然兴盛成为对妓女的代替中可见,没有经济地位的男性也是传统伦理等级专制的物化对象。同样那些奴才式的男性,在等级专制制度中丧失个体的独立主体性意识而如物一样依附于某一特权等级制度,与前者依附于男性的女性或由男性变成的“女性”又有何异? 五四的喧嚣中,“人”的被尊重使接受新思想的知识分子通过启蒙个体的主体性意识来反传统,女性的个性解放也是反传统伦理的一个重要内容。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中,女性的个性解放仅是“价值判断”层面一种“批判的态度”,而不是一种理性的“分析重建”,“认知的因素远弱于情感的因素”,因而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仍不免是一种蹈空姿态。[3](p36-37)这种蹈空使女性陷入了一种更酷烈的生活,但也是在这种酷烈的生活中,在女性话语的叙述中,女性构建着女性意识,以启示后来的女性在实践性的道路上实现对女性神化与贬损的彻底颠覆,进而撼动等级专制的围墙。 老舍社会底层的出身使他关注底层女性话语空间,娼妓职业绝不是使女性获得解放的理想道路,但在当时的时代中这种生活中的女性叙述却是一种对女性神化的贬损与颠覆,也是对女性个性解放蹈空姿态的反省,更有价值的是从其中衍生出的对男性中心主义等级专制制度的挑衅。这种颠覆与挑衅的叙述引发了男性与女性读者“在场”的不停对话,也启发不同时代的男性对女性无尽的思考,这种文学的魅力也许已经超出了老舍个人的思索。 [参考文献] [1]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 [2]王德威.想象中国的方法[M].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 [3]许纪霖.二十世纪中国思想史论(上卷)[M].北京:东方出版中心,2000. 原载:《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年6月第16卷第2期 原载:《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年6月第16卷第2期 (责任编辑:admin) |